Simplified Traditional 11/23/2008
自由圣火

以自由的名义撞响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晨钟;在中共暴政造成的民族精神废墟上,重建我们心灵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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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瀟:臺灣通過難民法的人權價值與國際影響

(首發稿)

文章摘要: 臺灣立法院新會期已于上周開議。在這個會期新政府再次提出了一項優先人權法案:難民法。這個在原民進黨政府和現在的國民黨政府都提出來的難民法,這次能不能在立法院順利通過,是對臺灣人權價值的又一次檢驗。臺灣通過難民法不僅僅是解決遭受迫害的避難人士的身份問題,更主要的是臺灣完善民主、人權、人道普世價值的體現,是民主政府與專制政府區別的一個展現,有助於弘揚國際人道主義精神和提升臺灣的國際影響力。

作者 : 龍瀟,


發表時間:10/6/2008

一、 引子

眾所周知,中共對國內政治異見、宗教信仰、維權上訪等人士的迫害是臭名昭著的。儘管是在中共專制之下,一些中國人,象民主運動的前輩們、六四抗暴的師生們,象高智晟、胡佳等正義的維權人士們,象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基督教徒等宗教信仰者……他們仍然不畏強暴、頑強地與中共反人道、反人性、反民主、反人權的專制強權抗爭,他們堅定自己的信仰和信念,譜寫了一曲曲正義與邪惡、民主與專制、迫害與反迫害的頌歌,可以說是人人有本血淚債,個個有曲悲壯史!

這些最終將會改變中共的、與中共的共產價值觀根本不同的"異類"人民,是中共專制下難得的民主力量,他們肩負起了歷史和上天賦予的責任和義務,明知中共迫害的慘烈,也毫無畏懼、義無反顧地為中國的未來、中華民族的未來、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人性價值和民主理念,與中共進行了最慘烈的抗爭,他們中,有的人已經含冤悲憤離世,有的人還在中共的監獄裏遭受生不如死的殘酷折磨,有的人在殘酷迫害之後被迫離開家園浪跡天涯……

二、 人權遺忘的一角:避難人士在臺灣的艱難困境

1 初到臺灣的人道主義救援

據瞭解,目前在臺灣的避難人士很少,主要來自中國大陸。如果有選擇的話,由於歷史的原因,這些受中共迫害的異議人士可能不會選擇到臺灣避難;然而,迫害是無選擇的,逃難是無選擇的,在眾多遭受中共迫害的異議人士中,也有極少數人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冒著生命危險,被迫偷渡(或者其他方式)越過臺灣海峽到達臺灣,請求民主政府給予人道主義救援和政治庇護。

一般而言,他們到達臺灣後,都會經過臺灣的司法程式,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關押一段時間(長短不等),在確認遭受迫害的事證後,免於起訴,並獲得在臺灣的暫時"停留"。(請注意:不是居留,是"停留",這是官方用語,本文提到的一些問題就表現在"停留"上。)"停留"之目的是等待第三國來接受庇護。

從這一方面來講,應該說是臺灣政府的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是民主社會人權價值的體現。避難人士也往往會被這種民主、人權、人道精神而深深感動,加上重獲自由的心情,與中共迫害的強烈反差,甚至是熱淚盈眶。

2 萬般無奈之下的人權和生存訴求

然而,接下來的生活卻是出人意外的,其困難的處境卻是難以想像。那麼,這些年他們怎麼在臺灣"停留"期間生活的呢?

據瞭解,由於這些人被告知在臺灣期間必須低調,就很少有人知曉他們艱難生活的困境了,國際社會和國際組織也以為這些人在臺灣能夠正常生活, 而被國際社會所遺忘。

中國人有傳統的文化品德,能夠忍耐的就儘量忍耐,特別是那些宗教信仰者更是這樣。他們儘量默默地遵守臺灣政府的約定低調不出聲,但是,不出聲並不是表明他們能夠正常生活或者生活的很好,只是他們儘量不給政府添麻煩,一直默默地等待轉往第三國庇護。然而,沒有想到這種生活一等就是3年、5年,好像是沒有盡頭,沒有指望。

面對時時刻刻、實在太艱難的生活,在無奈、無望的極端情況下,今年七月在台避難的幾位民運人士舉牌在總統府前進行抗議,請求政府合理地解決在台期間的生活和身份問題,以便可以在台正常生活與工作,自食其力。但是,這一次的舉動沒有引起國際社會和臺灣政府足夠的重視,他們的實際困難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九月十日,在台幾位大陸民運人士再次翻牆爬進位於臺北市的美國在台協會(AIT,相當於美國大使館),打算向美國政府尋求政治庇護。當時,在國際社會引起不小的震動,臺灣存在的這一人權死角才浮出水面,被廣泛報導。

按常理來說,這些事件,雖是過激行為,甚至有觸法的可能,但是法不過於人情,在瞭解他們的詳情之後卻發現這是無可厚非的,因為這應該是一項最樸素、最基本、吃飯級層的人權和生存訴求,人人遇到都可能這樣做。本來作為臺灣政府,如果有一套基本的難民安置制度,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事件,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

3 避難人士在台的艱難困境

那麼,這些避難人士在臺灣有什麼樣的艱難困境迫使他們鋌而走險呢?

根本問題就出在臺灣沒有難民法或者政治避難法, 這些異議人士雖然被同意"停留"臺灣,卻因為沒有難民法,政府無法給予他們正式的難民庇護,無法取得身分證,也無法源依據適當安置,從而導致這些人成為內外交困的黑人口或者透明人,幾年下來過的完全不是正常人的基本生活。概括來講:

其一 他們中一些人沒有任何生活費用來源,因為這些受中共迫害逃難到臺灣的異議人士基本上原本就只有一身衣服,其他一無所有。以前,政府給其中一些人一點生活費,而有些人卻一點生活費也沒有資助。在前次總統府前抗議後,現在有所改觀;

其二 因為沒有合法身份,政府又不給予打工的工作權,不能自食其力;

其三 臺灣社會管制很制度化,什麼都要身份證,對於這些沒有身份證的人簡直是寸步難行。因為沒有身份證,一切基本的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比如:不能享有各種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不能儲蓄、保險、擁有信用卡、手機,更不用說出國旅行、就學、購屋或結婚等等,換言之,沒有了基本的自由與人權。

具體來說,比如:

住:他們一般只能住在朋友家,寄宿時間一長,任何家庭都難以承受,所以,不得不經常被迫換地方住,今天住張家,明天住李家,後天還不知道住哪里?有的幾年了都是睡地鋪,有的住過倉庫……無錢也無法自己租房子。就象有人形容的一樣,像是"人球"。

吃:沒有經濟來源、也不准打工自食其力!生活確實有困難!他們有的靠國外朋友的一點資助生活了幾年,有的撿過菜吃,甚至連趕車、喝飲料、理髮的錢都沒有,生活在十分困難之中……今年中期,鑒於生活困境和在總統府前的抗議請求,陸委會給予了他們一點"臨時"生活補助。這點微薄的"臨時"生活補助在臺灣也是很難正常生活的。除了這點生活費外,其他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醫療:這方面更慘,無論是頭疼腦熱還是腰酸背疼,因為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和經濟條件,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忍和拖。 由於生活壓力大、營養跟不上,幾年來這些人沒有病倒在臺灣已經算是命大的了……

正如曾經有人撰文指出:這些在台避難人士"因無法取得正常身份,不能享有工作權與居留權,形同被軟禁,加上又不敢將他們遣送回大陸,他們的進退不得、無法正常生活處境,猶如遭到人權的"二度傷害"。因此臺灣繼續延宕難民法的作法,並不能阻止中國難民來台,反而像是與北京政權聯手進行迫害人權的共犯結構,這與臺灣追求保障人權形象是背道而馳的。"

4 難民法何時得以通過?

據瞭解,陸委會作為政府主管機構,確實希望這些在台避難人士生活正常化,也為之做過努力,然而,因為很多事情無法源依據,又涉及跨部會才能解決,所以,導致一些具體問題至今無法解決。

要合法解決這一問題,正如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先生前不久表示:為徹底解決大陸民運人士在台滯留問題,政府已經制訂難民法草案,在去年送到立法院希望能三讀通過。雖然未能如願,但行政院依然將難民法列入這個會期立院優先通過法案名單,希望能順利通過,給予大陸民運人士更為妥善的安排。

也就是說,只有臺灣立法院能夠順利通過難民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久而未決的問題,讓政府部門有法可循,進行合理的安置。

三、 國際認知的誤區

由於臺灣在亞洲和華人世界的民主風範和人權價值,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同,才得以與專制中共有本質的區別。

但是,在避難這個問題上,國際社會卻存在一個普遍的誤區。國際社會普遍認為,臺灣會處理好這些難民的安置問題,他們在臺灣會生活得很好。在很多人那裏我們都得到過這個訊息,他們簡直不相信這些避難人士在臺灣會是那樣的困難處境。

在九月那次大陸異議人士為尋求政治庇護闖入美國在台協會(AIT)後,AIT新聞科長王樂仁曾指出:"臺灣擁有完善且可靠的機制,可協助尋求庇護的人士,並保護這些人士的權益","在這個情況下,美國的政策是允許我們(AIT)讓臺灣當局來執行這種案例。"

從AIT的發言可以看出,美國把這個事情推給了臺灣,而且認為"臺灣擁有完善且可靠的機制",來"保護這些人士的權益"。很顯然,他們的認知與這些避難人士在台的現實生活狀況和權益處境是有很大差距的。

據瞭解,陸委會曾向聯合國難民署申報這些人的難民請求,也通過外交部向一些國家聯繫避難請求。2004年以前曾經成功辦妥過幾例轉到了第三國庇護。但是,自2004年1月中國民主黨人陳榮利偷渡金門到臺灣後,至今五年來,沒有任何其他國家願意再替臺灣收容中國大陸的政治難民,也就是說,轉第三國成了一個可望不可即的事情。那麼,聯合國難民署方面呢?做的更絕,甚至拒收臺灣送去的難民申請,一個近乎荒唐的理由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能接受中國人在本國的難民。從而漠視這些人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

所以,目前這批避難人士在臺灣無法正常生活,想走又走不了,算是內外交困、步履艱難!以同理心,誰都可以設身處地想一想,這樣的日子確實是很艱難!這樣的生活實在難以遙遙無期地過下去 !

四、 通過難民法的顧慮

在難民法這個問題上,臺灣政府和立法院的態度是明朗的,都覺得是應該做的事,這是民主素養價值的體現,所以新、舊政府都將此人權法案提交到了立法院。

但是,問題的關鍵是到了立法院卻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推動,甚至沒有進入院會議程。據瞭解有些人還有一些顧慮的問題。在此,我們剖析幾個主要的顧慮問題:

1 中共干擾的顧慮?

在臺灣新政府執政後,積極推動兩岸關係的和解,很多問題都在協商,有人會擔心難民法的推動會不會刺激北京當局,使得兩岸協商出現障礙?

這個問題的顧慮是存在的,但是,這應該不是一個值得顧慮的問題,也未必就是有人所擔心的那樣。

其一 民主國家,無論大小國,對於這個聯合國憲章宣導的人權法案,以及能夠舒展國家民主、人權、人道精神的難民法,基本上都是毫無顧忌地通過了難民法或者政治避難法的,中共也沒有對哪個國家通過難民法提出過抗議。換言之,專制中共沒有任何理由來干涉臺灣展現其民主和人權價值觀。

其二 臺灣通過難民法不是針對中國來立法的。難民法從根本上講是民主社會的民主、人權、人道價值的體現,是向國際社會的正義宣言。與其他國家的難民法一樣,是沒有國家針對性的。就象美國通過難民法, 並不是針對近鄰的共產國家古巴一樣。

由於地緣關係,中國的難民可能會多一點,即使如此也不是針對中國來立法的。難民多只能說明製造難民的中共有問題,國際社會絕對不會認為這是接受難民的臺灣有問題。其實難民怎麼也不會多到哪里去,這些年來不也就那麼幾個人而已。所以,中共如果干擾,那也實在沒有道理。

其三 通過難民法完全是臺灣的內政和價值觀體現,與中共根本沒有必然關聯,中共無權干涉。舉例來說,臺灣的軍購案,那是為了防禦誰呀,不主要是中共嗎?年年都要討論軍購案,中共有理由反對嗎?即使是反對,有什麼用呢?因為這是臺灣的內政!所以,更不用說與中共沒有必然關聯的難民法了。

其四 如果中共明目張膽地反對臺灣難民法的通過,正好成為國際社會指責中共一貫違反人權、人道原則的例證。平時,中共還得粉飾一下自己的人權狀況,如果在這件事上臺灣受到中共的打壓,那麼,中共在國際社會上連那點遮羞布都會沒有了。中共也不會蠢到這個地步。

如果中共真的反對,臺灣一定會得到國際社會的正義聲援。一方面中共自暴其醜,另一方面臺灣的國際形象和國際聲譽反而會得到提高,擴大其國際影響力,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問題的關鍵還是臺灣自己願不願意真正的來解決這個問題!

2 難民潮的顧慮?

有些人擔心若臺灣有了難民法,大陸民眾可能會通過各種管道來台申請難民身份,引發一波波的難民潮,從而使臺灣難以消化?

這個顧慮是可以理解的,基於這樣幾個理由和事實,難民潮應該是不會出現的。

其一 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周邊的東南亞國家都是向中國敞開大門的,特別是泰國,大陸人民是落地簽證,泰國還設有聯合國難民署的機構,中國人去那裏申請難民要容易得多。但是,這麼多年來,也沒有出現過大批的中國難民湧向泰國或者其他哪個國家!所以,即使臺灣通過了難民法,有了相應的難民甄選審查配套措施,應該不會比到泰國更容易。

其二 中國這些年的經濟發展,民眾基本生活能夠維持,除非萬不得已的個別人,誰都不會選擇自己成為難民!換言之,難民始終是個別現象,除非大規模的戰爭、天災或者人權災難發生。如果是那樣,周邊國家都難以避免,那是特殊情況。

這幾年來,中國最大的人權災難就是迫害法輪功,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幾千萬上億,但是,十年來也沒有哪個國家遇到過法輪功難民潮。被迫流落海外的法輪功學員也是個別現象。

其三 中華民族的傳統觀念使得中國人都比較安於現狀,忍耐力特別強。除非被迫害到生命危險的極端境況,都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園,換言之,有根深蒂固的鄉土觀,並不是哪個地方生活好,大家就想往那個地方去避難。

其四 在眾多敞開大門的國家中,中國人受到的教育形成的觀念是,寧願到其他國家,也很少選擇到臺灣,這是有歷史原因的。比如:以前中共的教育就是:到臺灣,就好像通敵賣國。儘管現在臺灣民主化了,但是中共還是中共,中共的本性沒有改變。所以,除非萬不得已、完全沒有選擇,一般情況下都不會選擇到臺灣避難。

在這個方面,與臺灣看待大陸人,在認知上是存在很大差異的。事實也是如此,這麼多年來,到其他國家避難的大陸異議人士遠遠高於到臺灣的,幾年來,被迫到臺灣來申請避難的也只有寥寥幾個人。

所以,即使臺灣通過了難民法,難民潮出現的條件是不充分的,是不會出現的,或者說可能性很小很小。

3 特務混入的顧慮?

我曾經聽朋友說,有可能會有中共特務通過避難來台?這種可能性應該是很小。

因為中共收買臺灣本地人做特務是很容易的,出錢就行,本地人更容易為中共收集情報;而大陸人帶有大陸口音,在臺灣除了老一輩的人還有講大陸話的外,在年輕人、中年人中,很少很少有大陸口音的,特別是男的,大陸人一講話就聽得出來,很容易辨別。同時,是凡申請避難的,其原來的身份、背景、經歷都會受到政府、司法、國安等部門的審查和關注,在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去為中共作特務工作呢?特務只有不暴露身份才容易完成他們的特殊任務,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也就不成其為特務了。所以,按常理推論,通過難民避難來台做特務的可能性不高。即使有,只要政府部門有嚴格的難民甄選法規是很容易避免的。

五、 臺灣通過難民法有助於提升國際影響力

眾所周知,臺灣得到國際社會的讚揚和支持,敢於在中共眼皮低下與中共抗衡,其王牌之一就是臺灣民主、人權、人道的價值得到了國際社會的認同。如果失去了這些,失去了國際社會的支持和認同,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可能不會象現在這樣。

臺灣難民法的通過,是臺灣完善民主、人權、人道主義普世價值的具體體現,是臺灣關懷人權擴展到國際化的必經過程,也是臺灣整體移民政策的重要環節,是臺灣再次展現國際民主大家庭一員的良機。有助於弘揚國際人道主義精神和提升臺灣的國際影響力,並得到國際社會的更多讚譽。

所以,臺灣通過難民法,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現在在臺灣避難人士的基本權益!

當然,臺灣通過難民法,更不是做給中共看,也不需要看中共的臉色! 臺灣已經在中共打壓下難以正常參與國際社會,至今如此,相信臺灣不會因中共打壓而放棄對自由、民主、人權的追求!通過難民法甚至會是應對中共的一張進退自如的王牌。

只要臺灣這個獨立實體還存在,只要臺灣奉行民主、人權、人道精神的理念和價值觀,那麼,按照聯合國憲章精神,和國際人道主義精神,臺灣通過難民法是遲早的事情。

幾十年前,孫中山先生在大陸沒有能夠實現他的理想,而在臺灣得以實現了民主理念和體制,這是大陸與臺灣的根本區別,臺灣繼續完善民主、人權價值觀也是完成孫中山先生遺願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那麼,誰來完成這個走向國際化的人權法案呢?希望國際社會能夠給予廣泛的支持、關注和聲援,希望立法院的各位立法委員們、政府官員齊心協力來共同完成。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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