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lified Traditional 11/23/2008
自由圣火

以自由的名义撞响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晨钟;在中共暴政造成的民族精神废墟上,重建我们心灵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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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在中:“成都人民商場縱火案”探秘

(首發稿)

文章摘要: 編造人民商場縱火案的目的是鎮壓示威群眾,尤其針對學生,但整個案件是先立案後栽贓,完全顛倒了法律程式,最後也沒揪出犯罪嫌疑人,更沒形成證據鏈條,完全是按照長官意志辦案。

作者 : 劉在中,


發表時間:10/5/2008

9月底,冒充好人的李鵬現身京津高速,如同右手萎縮掩蓋不了他的中風傳聞一樣,在六四血案20周年到來之際,他那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外表,也掩蓋不了劊子手的醜惡嘴臉。

 巧的是,適逢成都人民商場被深圳百貨大鱷吞併,正式更名為茂業百貨了。在“中國特色”社會,“人民”被“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吃掉,早已司空見慣,並非什麼轟動性新聞,成都人民斷不會對人民商場壽終正寢唱挽歌。

但是,發端于李鵬的“人民商場縱火案”,會不會隨著屠夫西歸、商場更名而石沉大海成為永遠的秘密呢?基於此,筆者在古稀之年舊事重提,以防謬種流傳,貽害子孫,誤認為1989年和平請願的人們不是熱血青年,反倒變成了李鵬所謂的縱火“暴徒”。

愛玩電腦的朋友們不妨試試,但凡打開搜索引擎,只要輸入“國會縱火案”,立即跳出大量圖文並茂的資訊,直指希特勒1932年賊喊捉賊的縱火鬧劇:是年2月27日,惡魔剛上臺,就由麾下衝鋒隊員潛入國會縱火,反過來污蔑別人,利用國家機器打擊政敵,鞏固了法西斯統治,從而為隨後發動二戰鋪平道路。換言之,德國國會大廈縱火案是無法抵賴的鐵的事實。

朋友們也不妨用百度試驗一下,無論輸入多少有關“成都人民商場縱火案”的字句,都找不到一點相關資訊;再把其他國外內網站搜索個遍,亦無任何結果;倒也是,原本壓根兒就沒有的事情,怎麼能查出一星半點兒資訊呢?換言之,歷史無情地否定了成都人民商場縱火案,包括大陸網站。但是,1000萬成都市民卻分明記得,1989年那個春夏之交,正是秉承李鵬旨意,利用“縱火案”構陷和平請願隊伍,才找到在成都天府廣場大打出手的“理由”,武力寫下了北京鎮壓六四運動的血腥續篇。黨控媒體先把學潮說成動亂,進一步渲染為駭人聽聞的暴亂,於是,出動部隊就順理成章了。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1932年希特勒製造縱火案,被汙物件正是德國共產黨;而1989年卻是另一共產黨製造縱火案來鎮壓學生。如果一定要說兩者有何不同的話,那就是希特勒戈貝爾造謠水準很高,確實煽起了德國國內的鎮壓高潮,而中宣部、省、市喉舌的造謠水準太低,成都百姓早就看出端倪,歷來不信有暴徒縱火的鬼話。

撥亂反正,請聽聽過來人是怎麼說的吧!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在引用他們的看法時,不便道出真名實姓;而我自己屬於無單位無退休無醫保的三無人員,沒有什麼好顧慮的,用的都是真名實姓,以示文責自負。

 

省級機關退休幹部孫某回憶——子虛烏有縱火案,汙陷學生喪天良!

仁壽縣“草鞋縣長”楊汝岱六四時已是四川省委書記,成了省裏實實在在的一把手。他能從仁壽縣長升遷樂山地委書記、再一路高升榮任四川“總督”,全靠黑龍灘水庫的魚蝦肥美。每逢過年過節,他都要足穿草鞋作秀,親自把活蹦亂跳的慰問品送到省市機關,從高官到門衛,上山打鳥,見者有份,被媒體捧為“草鞋縣長”,我們私下喊草包書記。

也算上天開眼,其時,原有省級領導不是死亡就是病退,把空缺留給了好好先生。說句不客氣的公道話,此人面帶豬相心頭瞭亮,十足的精靈鬼。1989年,反官倒反腐敗高潮時期,學生佔領了天府廣場主席臺,進行和平的絕食鬥爭,廣大市民心疼孩子,簞食壺漿,場面極為感人。楊汝岱一時拿不定主意究竟該站在那邊,乾脆腳板擦油——溜到四川邊區慰問地震災民了,把麻煩留給副省長韓幫彥。韓是教書匠出身,無太子党血統,對學生代表多少殘留一份師生情誼,少有官腔。電視直播時,學生代表問題尖銳,卻不失禮貌,完全是在說理鬥爭。韓幫彥被學生詰問,上不敢得罪、下不敢怠慢,左右為難,如坐針氈。

“說不贏,老子打得贏!”鄧小平李鵬決定鎮壓。楊汝岱聞風而動,馬上回來堅決執行,韓幫彥又被涼在一邊了。要鎮壓,就得找藉口,幾乎在天府廣場開火清場的同時,人民商場失火了。用槍桿子對付筆桿子,結果大家都很清楚,廣場上血腥的一幕,兒子是見證人之一。他正在某高校讀書,親自參加了電訊工程學院被害學生追悼會,是一位來自貴州都勻的女同學,狀極悲慘。由於我的身份不便去參加追悼會,迄今,被害學生名字已經淡忘了,但東郊工人均可作證。六四之後,如趙紫陽失寵一樣,韓幫彥不再當官,比較體面地重執教鞭,要說可憐的愛國學生是放火暴徒,恐怕韓教授也不會相信嘛!

由於鎮壓有功,穿過草鞋的那雙腳擠進了北京城,掛上政協副主席虛銜,勉強算成了“國家領導人”。身份金貴,餐桌上的特供食品少不了,再無須楊汝岱去撈魚蝦、輪到別人向他進貢了。每逢電視上亮相,總是一言不發、閉目養神,站著茅坑不拉屎,因為不會危及任何派系利益,小日子過得十分清閒。楊汝岱的為官之道十分經典,可不是誰都容易學會的。

 

現職警官張某某回憶——不是學生先無理,李鵬說過可開槍!

坦白地說,警方和學生對恃之初,雙方都較文明,學生要反官倒,也是我們一般警員的訴求嘛!警校學員的遊行隊伍,多次直搗督院街檢察院老巢。有個時段,好像擺脫了中宣部控制一樣,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都表態支持學生運動。在此局面下,員警如何應對示威群眾?當官的心裏沒底,我們出勤只是例行公事了。

自李鵬宣佈戒嚴令後,和平請願逐步演變為暴力衝突,北京居民以血肉之軀阻擋鋼鐵洪流,部隊反而被百姓“戒嚴”了,急得劊子手直升機上嚎叫,命令部隊開槍前進,全國局勢驟然緊張起來。如果一定要說六四動亂的話,那動亂的禍首就是李鵬自己。一會兒說學生是愛國行動,一會兒又說鬧事,最後莫名其妙變暴徒。嘴巴兩層皮,說話無定一,那李鵬的變臉功夫比川劇還快。不知中風會不會影響變臉招數?要不然,香港歌星劉德華不必跪拜彭登懷了,就找變色龍李鵬先生學兩手吧!

員警天職就是維持政權,我們自然成了眾矢之的,連交通警都不敢上崗了。當護士的老婆怕我出事,匆忙從醫院送來便衣,督促我脫下鬼皮保命,但在東禦街執勤時,還是被群眾打了一棒,這是我們先動手的報應嘛,只能自認晦氣了。

我們6月初接到了可以開槍的命令,人民商場突然就燒起來了。歹徒早不放火遲不放火,等到子彈上膛就去放火,那不是找死嗎?再說了,人民商場最先著火點並非商場內部,而在毗鄰的派出所內。也就是說,歹徒要在員警眼皮底下放火,我們手裏的傢伙又不是吃素的,從情理分析,打死我也不信。反過來想,若要造點事端,那所內又是最可靠的策源地。記得起火那一陣子,天上沒有閃電炸雷,地下沒有短路跳閘,當然是有人蓄意點燃商場羅……那麼,究竟誰是縱火元兇呢?本人不敢妄斷,正常思維的人不難找到答案吧?

 

退休職工葉某某回憶——特異功能不可信,特殊任務未可知?

出事前一兩天,黨員開會,上級要我們提高警惕管好賬目和商品,防止壞人破壞。老實說,自從學潮起來後,幾萬人集中在天府廣場周圍,警方施放催淚彈時人潮倒退一下,馬上又湧回原處,總也趕不走。從甘洛調來的武警部隊,頭戴鋼盔,兇神惡煞,可百姓並不畏懼,面對面喊話,有些少數民族隊員表示他們並不知情,只是來執行任務。說來也怪,小偷扒手顧不及偷,似乎也“罷工”了,社會秩序並未惡化。應該說,造成動亂的責任並不在百姓。

人民商場失火前夕,我看見有人忙著收拾細軟,大車小車往外拉,好生蹊蹺啊!嘲笑他們“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殊不知,只隔一天,真的就燒了。這些“神人”未卜先知,讓我佩服得很。但是,若無特異功能的話,就只能用“特殊任務”來解釋了。毫無疑義,這類人就是中國的納粹,80年代的衝鋒隊員;可惜,他們的上司沒有戈林坦率,他敢當眾坦承放火者“就從我家地道進入國會……”從這一點分析,周恩來的乾兒子還不如法西斯勇敢。

其實,照我們商場老職工的看法,“縱火案”是天大的好事,人民商場和有些專政機關反而燒發了。那個姓呂的芝麻官,立刻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到處化緣和訴苦,國家又是貸款、又是免稅,單位又是捐錢、又是捐物,人民商場很快重建開張了;呂根旭的官位也比失火前更加牢固。堆積如山的“慰問品”,曾讓“勞苦功高”的人東派出所叫了“暫停”,暗示最好改成捐錢。他們也因禍得福,有大批平暴英模(鷹犬)獲獎。

真正吃虧的是個體戶。商場很多櫃檯都由他們承包經營,特別是衣服鞋帽專櫃,幾乎全部私有,商場周邊又被更多的個體攤位包圍,他們的商品都是易燃物資,失火後統統化為灰燼。最讓個體戶說不出口的地方,就是房屋、櫃檯、攤位的權屬問題。由於失火後大抓暴亂分子,各社區重播錄相辨認“壞人”,互相猜忌,人人自危,生怕當了替罪羊。有人揀幾個易開罐,竟被說成“趁火打劫”丟命,整個成都陷入白色恐怖之中。大家保命要緊,最怕與商場脫不了干係,哪里還敢去和帶槍的人計較主權呢?眼睜睜看著新的人民商場在自己原來有份的地方重建,吃個啞巴虧,大氣都不敢出。運動中,學生們喊口號起勁,真的槍彈飛來時,比兔子還跑得快,不如北京人有種。當年的畢業生分配,有意化整為零,統統去了邊區。最後吃虧的還是學生和老百姓。

成都人民商場被燒後,有人總結經驗如法炮製,深圳等地放火焚燒棚戶區驅趕農民工的案例,全國發生了好幾起。對於開發商和黑社會來說,他們自然也有“反面”的教訓,如,成都染房街拆遷,個體戶門面每平方賠了好幾萬,還有釘子戶巋然不動。如果站在“拆遷辦”的立場上,只有“人民商場模式”省事、省錢、也最省時間,管它何方神聖來著,點燃就成,比李寧吊在空中點火容易多了。

 

法律工作者邱先生回憶——不敢接手奶粉案,律師有口難開言。

編造人民商場縱火案的目的是鎮壓示威群眾,尤其針對學生,但整個案件是先立案後栽贓,完全顛倒了法律程式,最後也沒揪出犯罪嫌疑人,更沒形成證據鏈條,完全是按照長官意志辦案。至於判刑和處決的人犯,屬於貪便宜的近郊農民和個別衝動青年,本是教育對象;即或要法律從事,也以盜竊罪為宜。動不動扣上暴亂和趁火打劫的帽子,實在有失公允。

人民商場失火後,沒有保護現場,沒有向媒體開放,抓捕、起訴、判決一氣呵成,連起碼的程式都沒有走,更沒我們律師進入的公開審判,怎麼能夠服眾呢?所以老百姓說:“耍脫腦殼的小子運氣太差了,政府要他腦袋,比他自己開易開罐還要容易些”。

共產黨有個政法委高高在上,本該各司其職互相制約的公檢法成了三位一體,必須聽命于書記,這就決定了法律要看黨的臉色行事。党天下的制度不變,永遠談不上司法公正。就說當下的三鹿奶粉吧,幾百萬嬰幼兒受害,抓幾個蝦兵蟹將就想蒙混過關,太不成體統了。受害者本來可以索賠,政府打了招呼,我們就不敢接手了,生怕打破飯碗。就算幾個牛氣的律師斗膽接了索賠案,又能怎樣呢?法院不立案,還不是白搭。總之,胳膊擰不過大腿啊!

正由於司法不公,黑幕重重,我兒子今年高考本想讀政法,是我堅決制止了。幹我們這行,外表神氣,骨子受氣,根本就不能站在被告立場上辯護。有時拿了人家的錢,心裏過意不去,只能建議法庭看在坦白悔過的情節上從輕處理,算是自我安慰一下。那像人家司法獨立的國家,總統也不能超越法律;要是美國出了三鹿奶粉案,說不定布希要坐監獄。

至於1989年成都人民商場縱火案的真偽,時過境遷,無須再去追究了。李鵬心中清楚,楊汝岱也清楚,全國人民更清楚。俗話說:天地之間有桿秤,秤砣就是老百姓……就讓上天去追討孽債吧!總有一天,互聯網會曝光驚人資料,好比當年國會縱火案,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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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的記憶——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紀念六.四二十周年”徵文活動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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