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雲先生在《"我看到的只是人!"》(7月24日《南方週末》)一文裏,引用了小拉什•多茲爾《仇恨的本質》裏講述的一個故事:
一名士兵由於在戰鬥中沒有開槍而被送上了軍事法庭,指揮官命令他見到敵人就開槍。"可是我根本沒有看見敵人呀,"士兵解釋道,"我看到的只是人。"
熊培雲先生意在以這個故事證明:"無論是個人、家族與社會之間的報復,還是一個國家針對另一個國家的恐怖,如戰爭,都足以令人膽戰心驚。因為惡惡相加不會變成善,從人類共同體的角度來說,自相殘殺終究還是人類在自殺。"
熊培雲刻意混淆、模糊戰爭的性質,令人感到迷惑。例如:二戰堪稱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自相殘殺,但要說是人類在自殺,卻錯到樓外樓、天外天去了。二戰是人類面對邪惡勢力自我拯救、浴血奮戰的凱歌,更是自由引導人民的頌歌。
戰爭是政治的最高形式,面對不可理喻的邪惡勢力的瘋狂進攻,除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難道還有更好的方式嗎?因為害怕自相殘殺,就眼看家園被毀、同胞受難,坐以待斃,怎一個迂腐了得!
即便在最理想的狀態下,人類社會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也難免局部戰爭的洗禮。我們痛恨、譴責不義的戰爭和暴力,但絕不放棄自衛的能力與勇氣,否則,就是對自由的敵人的鼓勵和縱容。
有時候,"惡惡相加"必不可少,因為它可能會變成善——人類的無數歷史都在證明這一點。它與寬恕、同情和憐憫也並不矛盾。
多數情況下,不懂得恨的人,也體會不到愛,因為他沒有"失去"的恐懼或體會。熊培雲對"報復"不加分析的厭惡,多少有些矯情的味道。復仇從來是公平和正義的起點,法律就是對人類這種最原始的正義呼聲的回應與調整。
從大的方面來說,對獨裁專制的切齒痛恨,是無數仁人志士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的力量源泉。沒有對專制最深刻的仇恨,哪里有對自由民主的極度渴望?
以局部而論,在法律不能代表正義,在法律只是權貴為所欲為的遮羞布的社會,個人的復仇總是那麼慘烈和悲壯,我們更多的是該譴責走投無路的絕望的復仇者,還是改變不合理的社會機制?
如果有人要強佔你的家園、糟蹋你的妻女、奴役你的同胞,你還會恪守"惡惡相加不會變成善"的信條,任人宰割嗎?
你看到的當然是人,但他是什麼人?是欺壓良善、得寸進尺的人,還是你死他活的人?戰爭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有個簡單的劃分辦法,即這場戰爭是否會令你的生活更不合理?如果不在二戰中抗擊德、意、日法西斯,我們今天的生活距離地獄還有多遠?
我不贊同個人報復社會,尤其是針對無辜平民的暴力,但我更願意深究的是他何以絕望到這般境地:在經濟高速發展、利益日趨多元的社會,以卵擊石、玉石俱焚的背後,心理、精神疾病的預防和干預,社保、法治的健全和公正,情感宣洩管道以及言論自由的暢通,需要整個社會反思的東西還有很多。也只有深刻反思,才能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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