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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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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家偉:布衣之怒亦可畏,人在公門好修行——也議楊佳事件

(首發稿)

文章摘要: 他們自以為握有"通天"的權力,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槍桿子、印把子都在咱們手裏,你敢怎麼樣"?於是濫權抖威風,仗勢欺壓弱者的事則早已司空見慣。特別是員警、城管這類穿著制服,戴著徽章,開口"執法"閉口"公務"的大小"皂隸"們,更是令普通民眾重腳而立,側目而視,敢怒而不敢言。更奈何他們不得。

作者 : 嚴家偉,


發表時間:7/23/2008

戰國時代的秦國是很強大的,而安陵是一個只有五十裏地的小國。以秦的實力要想吞掉它,應該說是不成問題。但秦王卻偏要裝出一幅"貓兒不吃死老鼠——假慈悲"的樣兒,說願用十倍于安陵面積的一塊秦國土地去"換取"安陵。傻瓜恐怕也知道這是騙人的把戲。所以安陵君就派大臣唐睢去向秦王委婉地拒絕了。暴君見自已的"陽謀"被人識破,惱羞成怒,用威嚇的口氣問唐睢"你知道天子之怒是什麼樣嗎"?唐睢說"不知道"。秦王說,天子之怒會"流血千里,伏屍百萬",言下之意自然是要把你安陵一國滅掉,斬盡殺絕。唐睢一點也不示弱,反問秦王"你知道布衣之怒嗎"?秦王對這"布衣之怒"自然是一幅不屑一顧的樣子。可當唐睢挺劍而起,告訴秦王,布衣之怒就是"五步之內,伏屍二人"時,秦王的態度頓時就軟了下來,說"我明白了,何至於此呢"?並對唐睢進行了稱讚。這就是《戰國策》上,著名的"唐睢不辱使命"的故事。

人們向來對唐睢的膽識稱頌備至。但我覺得秦王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人家至少對待唐睢這件事上,是講信用,說話算話的。若是換成了毛太祖,當時什麼好話都可以說,稱你是"好同志"都可以,但只要你一轉背,馬上對你進行秋後算賬,單是你膽敢威脅偉大領袖這一條,你就罪該萬死了,唐睢還能活著回安陵去嗎?也許當時李宗吾大師的《厚黑學》尚未出版發行,所以秦王就"略輸文彩,稍遜風騷"了。

同時,我還覺得這位秦王也是聰明而識時務的,他知道你再有傾天的大權,再有裝備精良的雄師百萬,此時都派不上用場,和你幾乎零距離的唐睢先生,只要他捨得一身剮,就可以使你成為"五步之內"的"伏屍"。於是他用妥協化解了危機。

反觀我們今日的某些手握有槍桿子、印把子的權勢者,連古人的這一點聰明也沒有。他們自以為握有"通天"的權力,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槍桿子、印把子都在咱們手裏,你敢怎麼樣"?於是濫權抖威風,仗勢欺壓弱者的事則早已司空見慣。特別是員警、城管這類穿著制服,戴著徽章,開口"執法"閉口"公務"的大小"皂隸"們,更是令普通民眾重腳而立,側目而視,敢怒而不敢言。更奈何他們不得。某地員警在對付所謂"不明真相的群眾",採取所謂"果斷措施"時,竟敢狂叫"今天就這樣對付你們了,你去把胡錦濤叫來也是這樣"!其狐假虎威,狂妄之態,真可謂:"山高皇帝遠,猴子充霸王"!

然而正所謂物極必反,2008年7月1日在上海發生的楊佳先生,隻身闖入閘北警局,一把尖刀,力刃十警,致6死4傷(亦有言5傷)的事件,不僅是中共執政五十九年來所僅見,不僅使國人瞠目,甚至轟動國際社會,第一時間被國際各大新聞媒體列為要聞。雖然上海當局極力淡化處理,但在互聯網上則被眾網友暴炒熱議,形成幾不亞於衝擊波的效應。

若按常理而論,一個即便說是"仇殺",而造成6死4傷的殺人者,也不會得到多少人的同情。施耐庵筆下《水滸》中的"武松血濺鴛鴦樓",雖然施氏大費筆墨渲染武松的冤仇,武松也被不少讀者詬病為濫殺太過。我認為當天被楊佳致死、致傷的10人中,肯定有人與楊佳毫無"過節"甚至素未謀面的。我素來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鄙夷那些動輒便稱群眾為"不明真象"的官員。所以我相信眾位網友在這一點上比我看得更清楚。然而網上卻是一邊倒地支持楊佳先生。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楊壯士","楊大俠",之類的稱呼不必說了,還有諸如:好男兒,有血性,為民除害,風蕭蕭兮江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英雄烈士祭楊佳……等等等等。同情支持員警的帖子幾乎沒有。

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我不贊同這種以暴易暴的極端行為。但網友的憤怒激情也不能說沒有道理。這麼多普普通通的大陸民眾,你可以說他有些感情偏激,但你絕對不敢說他是什麼"反華勢力","敵對份子"。他們都是普通的勞動者,共和國的主人,党依靠的物件——至少你在理論上、口頭上不敢否認這一點——那麼他們為什麼會對員警如此反感,甚至深惡痛絕呢?

我們不妨先看看已經公開了的、警方都承認了的事實:北京青年楊佳來滬旅遊,租了一輛自行車,在閘北街上被員警攔下指其為被盜的黑車,楊佳當即出示租車證,證明車是租來的,任何一個租車證上必然有該租車行的聯繫電話,只消一個電話,便可求證。即便沒有租車行的電話,員警找當地租車行還不易如反掌嗎?員警最多將車扣下,給楊佳一個沒收車的收條。其他問題員警去找租車行解決。而員警卻因楊佳"說話火氣大,態度不好",便濫用權力,擺威風,將楊佳扣留下來。你員警明知楊佳是租車人而非盜車人,憑什麼你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接下來員警的行為就更離譜,他們既無證據證明楊佳有犯罪行為,警方又無逮捕拘留文書的情況下,非法將楊佳在派出所拘留長達6小時之久。此時的警方不僅是毫無根據和理由的濫用權力,而且是嚴重違法行為,非法侵犯楊佳先生的人權。這樣的事若發生在一個民主國家裏,員警非得公開賠禮道歉,還得承擔天價的索賠。而中國的員警就有那麼"牛",根本不承認有任何錯,更不公開道歉,只願隨便給點錢"私了"。血性青年楊佳當然不能接受。更重要的是楊佳在被員警非法拘押的6個小時中,究竟楊佳還受到了些什麼樣的對待。警方至今諱莫如深,一方面承認"審問"楊佳有錄音、錄像,並公佈了前4分鐘的錄音,後面幾個小時的就不願公開了。也不願公開楊佳的申訴信件和相關的電子郵件。所以警方這一連串的行為,怎麼能叫人不產生種種聯想?因此網上一邊倒的同情楊佳,也就不足為怪了。

而最近《南方週末》公佈了楊佳的青春檔案,圖文並茂的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受過中專教育的知識青年,一個熱愛自然山水,喜歡旅行,渴望交友,熱愛生活的年輕人,根本不是什麼混混流氓之流,一看就是個憨厚之人。《南方週末》是深受中國普通民眾歡迎的、作風嚴謹,敢講真話的媒體。而且也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的刊物。恐怕沒人敢說人家是"反華",是"造謠誹謗"吧!

所以如果全部情況就象上海警方這樣輕描淡寫,一切波瀾不驚,甚麼事也未發生,楊佳怎麼可能豁出年輕的生命去以死相拚,除非楊佳是瘋子,但上海警方一再稱楊佳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換言之,即認為其精神狀態正常。

我們局外人雖然不知在楊佳被拘押的6小時內,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事。但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個"情"和"理"管著,上海警方所言,完全不合事態發展的情理,怎能讓民眾信服?怎能不導致廣大網友一邊倒地同情楊佳?所以為了使楊佳獲得公正的審判,也為了上海警方自證清白無咎,建議由民間法律界人士,組成不帶任何官方色彩的調查組,調閱楊佳被拘押的6個小時期間的錄音、錄影資料,並在電視中公佈。只要真相大白,任何"謠言"不攻自破。就不知上海警方有沒有這個雅量?我想應該會有吧!

在此,我除了對遇害和受傷的十位員警表示哀悼和慰問,也對他們的親人家屬表示慰問外,我還想勸告一切掌控著公器和握有公權的官員,員警,還有那雖不倫不類卻權力不小的城管先生們,你們應時刻牢記溫家寶總理說的"人民養活著你們"這句話,擺正自已的位置。須知你們是納稅人(普通民眾)花錢(稅款)雇用來為他們辦事的,你們只能盡心盡力地服務,而絕對沒有權力去刁難他們,去隨意濫用權力耍威風。然而在中國的現實生活中,正是這些人,根本沒有把納稅人放在眼裏,還是毛澤東暴政年代所謂的"槍桿子,印把子都在咱們手裏"那個邏輯。自認為權力通天,公、檢、法都是一家人,你告到天上去也沒用。因而有恃無恐,連個城管都敢打死人,早已不是新聞了。但不管你們如何強勢,可以橫行無忌,就怕遇到楊佳式"捨得一身剮"的"布衣之怒"一旦爆發,雖秦王也懼三分,你再有電警棍,快手槍,甚至從美國買來最先進的器具,武裝到了牙齒,到了頭髮。任何人百密總有一疏,老虎都有打盹的時候,到時候,你什麼都還來不及用,"五步之內"就成了"伏屍"。就算你有比"宙斯盾"還嚴密的保護,你還有弱的妻,幼的子,你就不為他們的安全想想嗎?

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所謂"公門"就是掌有公權的人,所謂"修行",不是叫你當"老好人",不作為,而是叫你別濫用權力,亂耍威風,更不要把事做絕了。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適當的與人方便,"得饒人處且饒人"。象那天你把楊佳的自行車扣下,完全可以讓人家走路,後面的一切事都不會發生了。所以民間的俗話又說:"平日不將事做絕,夜半敲門心不驚"。信哉,斯言也!

2008年7月20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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