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在《獲獎感言》中把"勇氣"與"良知"對立起來,用一慣的虛設靶位的彎彎繞伎倆,一方面掩飾自己的無底線怯懦,一方面繼續含沙射影誣陷高智晟、郭飛雄、黃琦、唐德英、趙昕為代表的良知人士。
餘傑也不失時機地撰文,咒駡去香港的維權人士為"蒼蠅"、"蚊子"。
勇氣不等於良知——多偉大的發現啊!我想請教劉曉波先生,你們持續把矛頭指向已在獄中的郭飛雄、失去自由的高智晟,沒有文化的真正的64母親唐德英和堅持為窮人維權的黃琦,是"良知"還是"勇氣"?
你們視余王排郭於不顧,為轉移國外國內視線和防止有識之士深挖該事件的深層背景,居然把筆會唯一的"反對派"高寒"開除"出會,以抵消余王有心之失,這是一望而知的卑劣下作。劉曉波先生,你這是"勇氣"還是"良知"?難怪朱學淵先生要仰天長歎:我真的以為"筆會"不如共產黨!
本文題目是仿劉曉波的——他可以"感"我怎麼不可以"感",他"獲"得名利,我放言議論,各行其志嘛。
現在回到"獎"這個話題。
我不知道國內國外每年會有多少"獎"冒出來。國內"獎"的黑箱操作實在太多,連"之子"的恩師錢理群都陷入"獲獎"風波,被人以青白眼視之,其他的"獎",旁及可知,不說也罷。
頂戴"獨立"花翎的"獨立中文筆會"評獎,起碼總該按"程式優先"原則吧。何況這是天賜給劉、余正副會長躬行"民主"實踐的良機,只要無私,既體現程式正義又體現實質正義,會內諸精英無疵可挑,會外支持筆會的朋友亦會翹起大指姆。幾次評獎,展示民主與獨斷的區別,既有示範又有引領作用,何樂不為啊。然而,筆會幾次"評獎",連筆會有些會員都不知情,有的會員甚至"獎"都評過了,還不知獲獎者是何方神聖,這種"獎"是"評"出來的,還是從暗角裏擠出來的?
我上網查到2006年11月14日由原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張嘉諺、周鈺樵、馬建、還學文、仲維光、任不寐、黃翔等七人(均已退會)連署、另有三十二人支持的《呼籲"獨立中文筆會"理事引咎辭職》的文章(載于《自由聖火》)。該文對以劉曉波、餘傑為首的理事會提出七項指控,其中第一項就是關於評獎問題:"一.'獨立中文筆會'近年頒發的'自由寫作獎'違背筆會和獎項宗旨,將之頒發給對'自由寫作'沒有直接貢獻的體制內作家(我們並不反對體制內作家獲獎),卻同時拒絕多年堅持獨立寫作,甚至因而長期遭遇各種苦難,並且有相當思想文字水準的作家如肖雪慧、楊春光等……"
評獎授獎應該是公益活動——雖然是授給個體,如果有人(特別是所謂"精英"代表)利用手中那點權力以以售其私 ,不顧程式不講原則,天理昭昭,焉能服人?
前車之鑒的教訓是令人難忘的。
讓人感到欣慰的是,此次"中國自由文化獎"給國人開了"程式正義優先"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先例。許多網友已經對此作出充分肯定,此不贅。無論提名者、被提名者,誰能獲獎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經過這次實踐,提升了參與者對自由、民主、人權、法制的感性認知,起到示範和引領作用。僅此一點,我都要深深感謝不辭辛勞的評委們和工作人員!
再來談談個別"攪局者"。
我仔細重新查看了有關此次評獎的全部網上資料,從負面角度看,公開反對的,沒有;從中攪局者,有少數。那條聲名狼藉的"老鼠"就是一個。手法也低劣,附議"西風獨自涼"提名的方舟子——一個以假打假的的典型偽類,並且還補充一些使人噴飯的材料。明知偽類上不得台盤,偏要放到評委會面前,出你們的洋相,看你們怎麼辦?
評委會本著兩個原則處理"劉荻附議",確確高明:一是容忍——全文照發;二是表態——重申評獎宗旨。
劉鼠雖然詭異,畢竟見不得陽光。
"自由文化獎"的提名已經結束了。我又重讀了袁紅冰先生的《中國文化之命運》和郭羅基先生《獨立中文筆會不是私家花園——答鄭義》,真真的受益匪淺。
一願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勿變成"私家花園"而成為高舉自由聖火旗幟的公共場所。
二願心靈之光閃射出思想和意志華彩,自由早早光臨華夏大地。
是為記。
朱雲
200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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