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 能夠再次獲得些許自由, 到網吧登陸互聯網了。大難之後,帶著些許的欣慰,我感謝大家的關心厚愛與道義聲援;其次,也解釋說明我這次被捕的真相及紅色恐怖下家人所表現的怯弱。由於受到國安局與國寶大隊員警的恐嚇、威脅,70 高齡的父母再也承受不了再大的打擊與心理壓力。不再敢向大家透露我被捕的具體資訊,在此,我深表歉意。
畢竟,我們生存於政治恐怖的中國,要想不像我一樣被孤立,父母與家人必須在某些方面屈從於政府當局的壓力與意志。在當局與眾人的眼裏,我成了不知死活的所謂精神病,也就不足為奇了。但事實與真相大家都明白,我絕不是瘋子,今天的一切,僅僅因為追求真理、知識、理性與真相;追求民主與自由。
一、被刑事拘留的前夜
被捕之前,7 月13 日~18 日,我正在深圳電子城—— 賽格廣場—— 選購反監控電子產品,希望能夠借此找到擺脫政府監控的高科技手段與方法,18 日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即興文章。根本沒想到這時的我已被當局網上通緝,凍結我的銀行存款與拘捕綁架我的秘密行動已經逐步展開。
二、拘捕過程
7 月19日,在深圳龍華鎮的維多利亞公園,晚上應約出門時,我和表弟突然遭遇七八名龍城派出所武警的包圍。對方拿出湖南警方出具的刑事拘留檔影本,宣佈正式拘捕於我,罪名是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
在龍城派出所,我銬著雙手、雙腳關押一晝夜。之後,我被羈押到寶安看守所,又被關押兩天。在這幾天裏,曾有一位畢業于政法大學、負責押解我的深圳警官這麼安慰提醒於我: "現在已不是文化大革命了,沒有誰會因言獲罪而致死,你不會成為林昭第二的。但你應該明白思想家與政治家的界限所在! "
同時,讓我有些震撼的是,我莫名其妙的聽到寶安看守所警官問話:" 你是法輪功修煉者吧?" 之後我所謂"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的反革命稱謂也就不絕於耳了。
三、耒陽看守所遭遇的苦難
7月23深夜,我被押解回湖南省耒陽市看守所。在我正式簽署刑事拘留通知檔之後,噩夢般的暴力毆打、恐嚇威脅開始了。
在這裏,我面對的是精心策劃、相輔相成的幹警誘騙與看守所囚徒的暴力、威脅、恐嚇;遭遇的是國家安全局與國保大隊兩個機構的提審。最終他們用對付郭飛雄的日夜無眠、提審、意志摧殘;用集體暴力下的無止境心理攻勢,在一個星期的時間內,逐步瓦解我坐穿牢底也不承認自己是精神病患者的不屈毅志。由此,我零距離的親身感受到林昭曾經遭遇的折磨與屈辱,體驗到被折磨至死的法輪功成員蓉麗麗的苦難,然而,即使在這 "不是人呆的煉獄 "裏,我並沒有放棄抗爭到底的決心。
1、體驗看守所的暴力非人秩序
在看守所的過渡監22號裏,我初步感受牢頭的暴力毆打、接受不同於文明人類的另一種野蠻秩序與強制。" 新兵" 沒有覺睡、不能說話、每一個動作(甚至變換一下身體形態的動作)都要向牢頭請示並獲得同意才能實施、長時間的蹲在酷日下曬太陽、沒有限制的暴力毆打與勞作等等,我都一一領教忍受著。沒有作正面的衝突、對抗與較量;也沒有感受到專門針對於我的折磨與迫害。
只是一天半後,換到11號監後,針對我這種" 反革命" 分子的專門計倆開始了。我是同另一位年輕人一起分配到11號監的,剛剛步入11號監,監內在押者的怒斥、暴力毆打就開始了:我們被逼著蹲在11號監的露天放風室裏,牢頭的審問、隊長的打罵劈頭蓋臉直下。用腳狠狠地踹胸部、踢腰部;用手狠狠的捶打頭部、抽耳光等等。最要命的是,雙手抓著我的頭部狠狠的往牆上撞去。頓時,我眼冒金花、腦中一片空白,上下牙齒一時都無法復位,眼球都好像被磕了出來一般。暈厥了片刻之後,一種噁心嘔吐感湧了上來。這時,我聽到打手在耳邊這麼說著: " 有錢錢坐牢、沒錢人坐牢,看外勞的時候,你看我怎麼累死你、打死你、玩死你!不想挨打的話,多多孝敬龍哥、感謝龍哥,多買官票,聽到了嗎? "
接著一位隊長說:" 豬肉價格上漲是壞事嗎?物價不上漲如何刺激消費?把錢存在銀行裏有什麼好?你這居心不良的反革命分子!" 直到這時,我才得以判斷出,我進11號監之前,這裏的每一個人都受到了提醒:" 待會兒有個反革命、法輪功、神經病會分配到這裏來,你們好生' 伺候' 著......" 等等。
與此同時而來的是,國安、國保對我的提審也開始了,他們扮成" 救世主" 一般出現在我的面前:" 沒有挨打吧?沒有受苦吧?我們以前是治病救人,現在是走法律程式。要想少在這裏呆一天,就好好的交待問題。"
這時,我情不自禁的說道:" 我的頭部痛得很,被撞暈了,我要求住院治療,不然我零口供,再也不與你們說話了。"
2、人權價值的張顯
僅僅因為向國安透露挨打資訊,我不但沒有得到其承諾的人身安全保障,還成了看守所必需整死的所謂告密者,被換上了321號囚服。一日內我被換了三個監室,車輪戰一般地煉獄折磨開始了。在13號監室,我在被罰蹲地曬太陽後,我的反抗開始了。一個囚犯在怒吼著: "敢當321?老子整死你! "我立馬回答道: "死就死!有什麼好怕的,我倒要看看你們如何整死我。我向政府抗議這種侵犯人權的非法暴力行為! "
一個牢頭笑道:" 哈哈!他還說人權?囚犯有人權嗎?在監獄裏還唱什麼人權高調?人權算什麼東西?我們都聽不懂,說說看?" 我回答道:" 一個人即使犯法,也只能通過法律程式與合法手段予以制裁,怎麼能夠使用非法暴力侵犯來整死他?從今往後,我不要在這裏看到任何的非法暴力,不管是對我還是針對他人,我都要嚴厲制止! "
頓時,除了我在講話之外,監室一片寂靜,大家聚精會神的認真聽著,在這遵循動物弱肉強食野蠻秩序的監獄裏,人們似乎感到人權確實是保障自身安全與自由的最基本手段,或者是受害者最後僅存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
看到我用思想征服了13號監獄的牢頭、用言行打動了受折磨的獄友。看守所警官再次把我換監到22號過渡監室,在折磨2天后,又窮兇極惡把我換回到11號監。再度領受這龍哥的謾駡。終於,一個不明身份的幹警走了過來,招呼他們好生伺候我這蹲 "活佛 "。
3、帶入精神病院的所謂" 保外就醫"
事情到此,請不要高興得太早,這" 伺候" 兩字包含除了避免明顯傷痕的外傷之外,一切可資利用的手段:不准睡覺、灌十滴水、沒日沒夜的擦地板、洗馬桶、洗衣服、長時間蹲地等等,難記其數。這種折磨人的手段與國安提審我的時間與態度天衣無縫的結合於一起,力爭讓我感到看守所是我的死地,接受精神病鑒定才有生的希望與可能。
我不知道當局和我的親屬是否看法一致,但我明顯感覺到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並剝奪我少得可憐的那點存款(稿費)收入是他們的共同意志;所謂精神病鑒定治療與花錢買自由目的原來是逼迫我遠離政治或者與政府保持一致的態度;所謂的和諧與愛黨不過是槍桿子暴力之下強制我違心的鶯歌燕舞。國安、國保期待著11號監牢頭 ——龍哥 ——拿出最噁心的手段逼迫我喪失尊嚴與人格的屈辱就範。
所謂雞奸手段成了11號監囚犯恐嚇于我屈服就範的有力武器。要打、要罵、要整死都不可怕,然而侮辱人格、剝奪尊嚴的強制同性戀卻是我死也不能接受容忍的。擺脫這批囚犯的刻意糾纏侮辱成了我當時的不二選擇。而親屬探監時的眼淚與 "保外就醫 "的建議成了我擺脫罪惡的唯一希望。現實擺在我面前,要麼接受所謂精神病治療;要麼在看守所被這些人侮辱至死。在精神病院,我還能守住我僅有的尊嚴,在這吃人的看守所,與生命同時死去的是,我至死捍衛的個人尊嚴。最後,我不得不做出妥協,服從當局的安排、接受家人同意的 " 保外就醫" 建議。
由此,於8月1日,我被迅速送至省腦科醫院接受精神病鑒定,之後被關入封閉式精神病院—— 湖南省湘雅二醫院精神病科。在接受一個月的藥物" 治療" 後,我正在開放式病房接受進一步的" 治療" 。這就是我被送到精神病院的真相。在國家暴力面前,雖然我不能做出再多的反抗,但說出真相,卻是我們應有的權利,在政府罰沒我的存款、免予進一步追究之後,我正忍受著藥物的傷害,期待和親人重聚、重獲 "自由 "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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