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民間維權與民間反抗運動的誤解之聲時有耳聞。把維權視之為有助於專制暴政者不乏其人;把民間反抗群體抗爭運動視之為傳統左派的民粹革命也不乏其人;對民間偶發性的暴力現象不加區分全盤否認者更是比比皆是。與民間群體抗爭劃清界限,聲稱民眾基於生存危機與利益需求的抗爭與社會化、政治化的中國未來民主運動無關,種種不可思議、讓人費解的有關國民性的悲觀論調不僅對中國民主運動與民主建政毫無意義,還對民主化運動的發展構成了普遍的心理障礙、阻礙了民運的社會化基礎的擴展、放棄了民運對現實中國社會運動的指導與完美結合。在此,有必要澄清事實真相,給大家提個醒:中國正以其唯一而獨特的方式,迎接著全球民主化浪潮的到來,普遍增長的群體突發事件與民間反抗運動,正迅速的瓦解著中共暴政集團的統治基礎,從民間反抗到民主制度的確立,不過一步之遙。
一、 從草根維權到壯大的民間反抗運動
有關維權與法治憲政的概念,對大陸民眾來說,不過是新世紀的新名詞。2003年以來民間維權的普遍發展與壯大,已是有目共睹的。而2006年個案維權向今年以來的社會化、規模化的民間群體抗爭模式的迅速過渡,更是令人歎為觀止、舉世震驚的。
有鑒於2006年個案維權的局限性,司法維權、政治化維權的受挫,維權成功案例的稀缺;有鑒於中共當局對個案維權、司法維權的瘋狂打壓與控制。我們看到,2007年的民間維權方式發生了重大的變革與轉換。曾經為業內認同的非暴力、理性、公開、透明的公民不合作抗爭原則受到了質疑。人們質問著:面對毫無人性、兇殘無比的法西斯暴政,非暴力寬容、仁愛與理性的道德力量究竟在哪里?非暴力所帶來的究竟是感天動地的人性回歸還是更加肆虐的暴力嘲弄。在一個崇尚暴力與強權的國度,人類的人道、人權、人性尊嚴等等一切道德倫理與規範在暴政面前顯得如此的蒼白與虛弱。
那麼,改變這種非人道、非人性暴政的手段究竟在哪里?它就在民間的革命威懾與暴力對抗中。弱者與強者、社會與國家的理性對話、妥協與和解既無可能,則只有寄希望於自身的壯大、力量的彙聚與展現。2007年的民間反抗運動成就於這種普遍的社會心理。
對非暴力與公開化個案維權的質疑,意味著民眾的覺醒;意味著對暴力更深入的辨析與理解;意味著新抗爭方式的誕生:公民群體抗爭與民間反抗運動。
1、 從暴力反抗到革命威懾:為公民暴力反抗暴政正名
暴力既分為物理性肢體暴力、語言暴力、思想暴力,還應該區分為政治與非政治的暴力、政治動機的積極暴力與私權捍衛的消極暴力、理性的積極暴力和非理性的消極暴力。
一種是理性的、精心策劃的暴力,以天下為己任者一旦與這種暴力手段結合直奔政治權力而來,很可能形成新的暴力威權,這叫追求積極自由的暴力。如果用於顛覆暴政,它既可能成就孫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也可能導致1949年的中共暴政,關鍵在於指導暴力革命的政治思想。理性而精心策劃的積極暴力因為其明確的政治動機,而為專制暴政時刻堤防、嚴令禁止,由此,國內的民主革命者都無一例外的陷入制度性孤立的強制監禁與監控當中。它既無廣泛的社會基礎,也無可操作平臺。這構成了中國理想主義政治運動的現實困境,而我們的一切思索與掙扎由此展開。
另一種暴力是非理性的、衝動式的暴力,以絕望的反抗制度壓迫、強制為其基本特徵,屬於公民追求消極自由的私權捍衛。它以成功的抗拒國家公權力的非理性強制為其終極目的,追求的是有限的目標,反對的是制度的不利。這種為人所輕視、匹夫之勇暴力的可貴之處正在於其背後沒有可怕的系統暴力政治思想作為指導,由此很難形成新的暴力威權與暴政,給人一種安全感。這正是中共當局無法堤防,而人們可以信賴與依託的社會資源與力量。
公民絕境下的自衛與暴力反抗不但合法,而且並非暴民政治與新暴政的根源,作為迫不得已的自衛手段,也就成了民間反抗運動的資源之一。從此,我們既看到非暴力思想指導下工人大規模罷工、上訪所取得的成就;也看到民間大規模暴力反抗所形成的強大政治威懾、引起的重大社會心理震撼,以及集體威逼下暴政的無奈退讓與妥協。正所謂沒有暴力革命與復仇清算的可能,何來對專制暴力的遏制?何來暴虐者的人性回歸?何來制度的更新與改良?
2、公民反抗運動向民主運動過渡的內在機制
如今年三月份人大通過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就是民間愈演愈烈暴力反抗野蠻拆遷與強制圈地的直接後果,雖然在一黨專制、獨立司法缺位元的情況下,這部民法還形同虛設,然而卻具有從公有到私有、從人治到法治逐步過渡的里程碑意義。
如4月16日的群體突發事件:安徽數千紡職工人罷工、遊行、臥軌、挾持副市長。一方面強制廠方同意加薪10%;另一方面它向我們展示了,中共當局在強大的民間群體突發事件面前,被迫出臺的地方長官問責制:發生騷亂的地區,若官員未能妥善解決問題、化解衝突與矛盾,將受到處分甚至免職;二是放棄一味的鎮壓手段,開始嘗試新的疏導手段,尤其是涉及民眾利益表達的勞資糾紛,被迫選擇以談判解決問題。這位副市長就是到工廠嘗試調解時被工人挾持的。
如5月17日到5月21日的廣西博白的七鎮農民暴動,它是迄今為止,對當局滅絕人性計劃生育殘暴手段與政策的最大挑戰:博白縣有七個鎮發生騷亂、鎮政府被燒,參與的村民多達四萬人次。如果中共當局不能順應民意迅速廢止惡法,新的農民暴動將以之為契機,在全國範圍內全面爆發。
如5月1日,汕頭市朝陽區谷饒鎮爆發騷亂,村民痛恨村官私賣土地、貪污腐敗、貪贓枉法,組成“抄家隊”,圍堵打砸村官居所。政府禁止公安鎮壓,防止事態惡化而影響社會和諧。由此,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懲治腐敗的村民集體“打土豪”氣勢。維權人士呼籲中央儘快介入解決非法征地問題,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在此我們看到,一旦制度性利益衝突化解機制無法建立,民間維權將迅速轉化為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的社會化群體反抗的政治運動,從而,構成對現政權的直接威脅。
這正是民間反抗運動革命威懾的強大力量所在,只要中共當局一步走錯,全國性的民眾暴動與民主運動由此拉開序幕,從而把抗拒民主與法治的中共當局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在此,我們看到公民獲得自由、國家實現民主的機遇究竟在哪里,它就在制度對公民的不利處!非權力動機的公民維權具有強大的社會動員力,它以情理之中的公民合法訴求滲透於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轉化為全民參與的生存生活方式,卻以非政治動機的公民利益表達、利益博弈的方式,營造著社會化政治運動所需的公民動員機制。
從此,我們看到大規模集結的民間群體抗爭取代孤苦無告的個體上訪、乞求與跪拜,在展現自我力量的同時,完成了對暴政的對話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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