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不動產,說說不動的“死相”吧。諸如住宅區的綠化面積、體育設施、休閒娛樂空間、文化設施(如圖書館)等等的嚴重缺乏,以及房間的採光透風,樓群間的熱島、聚光效應等等問題,這裏就不談了。非不重要,而是很重要,但問題太多太多,只能省略。只說品質問題。
朱又紅、宓小雄等學者認為,中國的住房品質、建築品質是個“制度問題”,而不是一般的品質問題。何謂“制度問題”?說白了就是當官的有權瞎胡來,老百姓拿他們沒辦法想。
北京市建委為了掌握竣工工程品質,切實解決工程品質方面存在的問題,1998年曾對全市1995-1997三年來竣工工程品質進行了全面檢查。據統計,共復查工程6241項,其中住宅工程5257項,公建工程984項。市工程品質監督總站抽查的416項建築工程,存在一項以上品質通病的工程占受檢查工程總數的98%,主要問題是影響住房使用的老毛病仍未根除。屋面、廁浴室、地下室滲漏現象或多或少存在,開裂問題占受檢工程的10%。
北京市陽光廣場位於北京亞運村,是集公寓、寫字樓、商業、餐飲、娛樂為一體的大型商住建築,其結構採用北京四合院式與西方羅馬風格合成。總建築面積約16萬平方米,投資總額10多個億,是1992年底北京市政府首次赴港招商引資第一個簽約的超億元項目。1993年6月陽光廣場全面開工,並在短時間內售出公寓住宅470多套(戶)。按原定計劃和陽光廣場房屋預售合同,陽光廣場公寓部分定於1996年8月31日前完工並交付使用。這期間,陽光廣場曾因在房地產開發中“資金到位最好、現場管理最嚴、施工進度最快、工程品質最優”,而被市政府稱為“四最工程”,被市房地產展銷會多次特邀作為北京房地產業的一個典範向國外推出。
但這“典範”卻被幾十位業主告到了法院。緣何被訴?花36萬美金買來的被稱為“京華最富麗的傳世巨作”(宣傳語)的房子,不僅沒有帶來家的溫馨,反而引來無盡的煩惱。業主董微這樣控訴她的遭遇:1994年與金馬公司簽的約,按照合同她應於1996年8月31日前拿到房子,可直到交房期過去5個月她才收到發展商的入住通知書。當她如約交齊了房款趕到北京陽光廣場來收樓時,不禁倒吸一口涼氣,眼前的陽光廣場仍是一座工地。看樓人問她來幹嘛,她說來收樓,“誰讓你收樓來?我們的工人都回家過年了。”“面對這樣的情景,我現在沒有別的要求,只要求根據合同條款給我退房款。”
業主王笑菊稱花了140多萬港幣買房,在延期243天拿到房屋後,不足4個月房屋就因漏水不能入住。她講,這裏什麼東西都往下掉,碰不得,上層的浴缸底也看得見,上面洗澡我這裏就漏水,連上邊小孩子叫“媽咪,給我毛巾”,我都聽得清清楚楚。北京電影製片廠導演甯瀛說:陽光廣場除違約外,還有侵權、欺詐行為。原樣板房和現房多處不符,買房時我們測量和錄影樣板房,被時任總經理劉建國拒絕,他稱你買的是樓裏的房子而不是廣告和樣板房。我買的房與合同圖紙也不符,我付錢買的三室一廳,可現房他們把公共管道放進我家,成了二室半一廳……29戶業主相繼上訴的理由大致相同。
除走上法庭外,有不少業主到市委、市政府和信訪、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上訪,有的甚至找到了全國人大,還有的業主氣急了就乾脆聲稱:“要在兩會期間去天安門前自焚”。德國某大制藥公司駐華首席代表、業主胡小姐說:誰是真正的投資者?誰在破壞中國的投資環境?即使金馬公司倒閉了,拿不到一分錢,我也要告。業主葉青的委託代理人、大成律師事務所的吳建中等律師更是慷慨陳辭:我們不僅是為了業主的利益,更是為了共和國的最高利益和聲譽而努力。中國房地產業成為經濟的增長點,如果遊戲規則既不能健全又得不到普遍遵守,房地產市場能得到健康發展嗎?
“中國品質萬里行”接到的投訴:北京市豐台區恒富中街有幾棟住宅樓存在嚴重品質問題,有關部門幾次三番下令開發商重新異地安置住戶,居民多次投訴反應情況,有關新聞單位也對此作過報導,但事情拖了二、三年,仍然沒有結果。
走進恒富中街,首先映入眼簾的是3、4號院東西山牆上用紅筆刷寫的大字標語:“蓋危樓已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房產主想陰謀逃脫罪責!跑不了!”“誓死不住四環外新樓”。在鮮紅的標語後面,還依稀可見已褪色的舊標語。居民代表劉守仁向記者介紹說,恒富中街3、4號院6棟樓的品質問題可概括為“三裂”:承重牆開裂、頂板(地板)開裂、門窗過梁開裂;此外,嚴重漏水,有的單元從6層一直漏到1層;地基多處塌陷。在1996年夏的暴雨、1998年夏的地震等災害侵襲下,裂縫還在擴展。
天府華僑城國際大都會位於成都市郫縣西府鎮,1993年9月動工開始預售,1995年初建成,同年10月,173戶住戶集體狀告開發商——香港東洋集團成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東洋公司由開初的糾紛轉為法律訴訟,主要有3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當初廣告中說“建學校、醫院、娛樂中心,遷入戶口”等許諾始終沒有兌現。二是房屋普遍存在牆面、地板裂縫,廚房廁所漏水等品質問題。三是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而且至今沒有提供房屋品質合格證。住戶們說:“上廁所要打把傘,不打傘上層一沖水,下麵的人全被澆濕了。”“輕輕一抹,這水泥就往下掉,你說這怎麼住?”根據有關部門介紹,香港東洋公司在廣西南寧也有一個合作企業——東洋集團南寧成片土地開發公司,1992年底開始投資建設商品房,1995年以後陸續開始出現消費糾紛和法律訴訟。南寧瑞士花園的住戶們說:“我們所住的17樓的地基,一直有個裂縫,已經有兩年了,我們就住這樓上。”“現在我們住在樓上,好像是睡在定時炸彈上面。”
住房品質差,直接的原因首先在於投資的“錢”出了漏洞,被例如挪用、貪污、回扣等弄得不夠了,其次才是施工管理問題。腐敗管基建,還能管出好東西來麼。50年代建築的樓房,一般15年以後方有維修問題,而今建築的樓房,尚未住人就需多處維修,甚至剛建起來就成了危房。據有關部門統計,1992年全國住房倒塌20起,死亡100人,重傷55人;1993年,倒塌23起,死亡52人,重傷52人;1994年,倒塌18起,死亡57人,重傷75人;1995年,倒塌12起,死亡46人,重傷27人。近年來,隨著住房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塌樓事件更時有發生。1999年1月25日,湖南長沙縣一幢四層在建樓房坍塌,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
據廣東省審計廳1998年8月公佈的報告,廣東住房基金被挪用情況十分嚴重。此次審計發現,全省將“兩金”用於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和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的數額達13.29億元,占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總額的17%。其中動用住房基金11.78億元,動用住房公積金1.51億元,超過兩年以上的逾期貸款已達5.92億元,對“兩金”的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但腐敗不是“瞎來”的,而是有“分寸”的,這“分寸”就是:越是與權貴靠得緊、靠得近的,工程品質越會小心;相反,越是與無權的百姓靠得緊、靠得近的,越是敢挪用、敢貪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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