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喜歡說“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前幾天在上海又說了一次。
胡錦濤是不是黨中央?不是。胡錦濤能不能代表黨中央?當然能,因為他是中央的總書記。總書記不能代表誰能代表?
胡錦濤是不是國務院,不是。胡錦濤能不能代表國務院?這就比較複雜一點了。根據憲法,國務院是由國家主席胡錦濤任命的。因此,胡錦濤與國務院的關係相當於老子與兒子的關係。老子代表兒子在大面子上是不成問題的。然而,根據憲法,國務院這個兒子並非未成年人,而是成年人,具有獨立的權力和責任,幹錯了事不需要老子承擔責任。因此,胡錦濤如果代表國務院撒鈔票,在憲法上肯定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說,凡是牽涉到權力和責任的問題,胡錦濤是不能代表國務院的。
那麼,在純粹禮儀性的場合,胡錦濤能不能代表國務院呢?筆者以為,能代表,但是不宜代表。所謂能代表,是因為胡錦濤是老子,國務院是兒子。所謂不宜代表,是因為胡錦濤與國務院之間除了父子關係之外還有另一層關係:主僕關係。胡錦濤是國家的主席,而不是政府的主席。胡錦濤作為國家主席是國民的總代表,國務院則是國民聘用的大總管。主人老是代表僕人總讓人感到怪怪的。
所以,鄙人建議,錦濤同志的講話稿還是這樣寫比較好:“我以國家主席的名義並代表中共中央向同志們表示衷心感謝!”
如果一定也要表示自己可以代表國家機關,那也應當這樣說:“我以國家主席的名義,並代表中央政府,代表中共中央,向同志們表示衷心感謝!”
那許崇德、周葉中應當免費(就像商品免費三包一樣)到中南海重講一遍憲法知識課。
劉大生 2006年6月19日于南京求稗書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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