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們就波普對於其證偽理論帶來的庫恩式反駁,做出回顧。目的,同樣是為了回到政治判斷上來。只是在此之前,我們要設法溫習和明辨這些已經混亂的議題,無論它涉及哲學,還是涉及政治學。
從邏輯考量上說,庫恩和波普的分歧,根植於所謂常規科學和邏輯判斷。這些分歧的主要邏輯特徵是,波普認為,只要有一個單稱判斷可以指出邏輯涵項的否定方面,且實現和全稱判斷一致的證偽或者證明,那麼,構成證偽的邏輯判斷就可以成立。或者說,對於某一個全程判斷的證明,也需要每一個單稱判斷的支撐。於是,這個判斷,只有排除了那個可以證偽的涵項,才能夠證明為正確,云云。否則,這個涵項,就處在不能證明,或者證偽的結局中。他舉例,關於天鵝都是白天鵝——但是出現了黑天鵝這個被證偽這個有名的例子。
但是,這樣的證偽是不是"正確"呢?
我們引用施太格繆勒,這位維也納學派後期學者的書中語。他引用哲學家庫恩的觀點說,"因為如果人們宣佈反例為證偽事例,並要求摒棄被證偽的東西,那麼一切時代的理論就都受到了駁斥並且必須被摒棄;因為歷史上還從未有過沒有反例的理論。"
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民主。
如果人們試圖證明民主和證偽民主,在抽象邏輯判斷上都是可以輕易成立的。因為,如果把民主說成是普世價值,且包涵全稱判斷的意思——因為他本身,就是內涵普世這個全稱謂主詞的。那麼,人們否定和肯定之,全都有理。換言之,在民主這個"白天鵝群眾"中找出一隻或者一些"黑天鵝",當然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民主始作俑者之希臘的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也對民主本身有過強烈的批評和抨擊。近現代哲學家和政客們,在舉凡議論民主的時候,至少,也是限制其無窮正確性的。那麼,何以人類在輕易證偽民主以後,不但不會拋棄之,反而愈益形成民主大潮呢?原因很簡單,就是民主涵項,比起專制和極權涵項來,有天地之別;烏托邦主義者們,法西斯和毛主義思維,之所以否定民主,證偽之,詆毀之,是因為據說,他們製造了超越民主的,更加新式的理想或者空想,如人種至上,共產主義。他們用這個空洞邏輯全稱,代替民主此有限度全稱,給出一個民主是資產階級的否定限制詞,從而偷換他們渺小的毛氏政治思維"大限"詞。這樣一來,整個20世紀,國人在這個民主比毛氏思維要小,要錯的偽證(而非證偽)中,度過了他們缺乏邏輯思維的"新社會"。現在看來,這個愚蠢的反民主,在證偽民主方面,是不能成立和極其荒謬的。
這裏需要補充的是,在毛氏遠離維也納學派的簡陋哲學中,這些意識形態"哲學王"呈現出極為無知和武斷的思維邏輯。其最為明顯的思維特點是,他們從來不知道滿足一個假大空的全稱判斷,在那個時代的哲學語言中是非常可笑的。他們杜撰的,符合全稱判斷的,那些著名的空洞句式結構,說明他們一開始,就是一些"小知識份子"。比如,他們設定"人民","共產主義","無產階級","社會科學","歷史規律"… …等等一些無法和具體的單稱判斷吻合的大詞;且掏空這些辭藻。他們把每一個敵人,定罪為"這個人",不符合"人民"的內涵,從而可以打倒之——他們也無法說出是誰,賦予人民可以這樣或者那樣,或者根本不可以的種種非人性的命運和遭遇;人民,如何在句法轉換上,變得像卡爾納普認定的那樣,成為有限的,可以理解的全稱判斷——即可以加入人民中的人員,個人和非"類別"存在。
他們既不知道布拉德雷,是如何否定特殊和一般的:
——"所有這些集合和群體都是純粹的神話,根本不是實在。""一個國家的觀念,其內容果然不及一個公民的觀念來得豐富嗎?… …。"(見『邏輯原理』 布拉德雷)
——也不知道維特根斯坦說過,意識形態的指涉往往是虛妄的——"任何一個追求事務本質的人,都是在追逐一個幻影。"(『筆記本』)。
… …
事情是這樣,如果人們,尤其是國人,如果他們像知道自由主義原理那樣,知道現代邏輯學的基本思考,毛氏思維的醜陋和原始,就會成為一種笑柄,所有以後發生的野蠻行為和荒誕思維,也就會被常識性的,邏輯思維的常識所阻遏——雖然,邏輯學者往往以為日常語言誤導了人們;只有人工或者邏輯語言的正確性,值得期待。
我們饒有興致地說明與此相關的另一個觀念:毛在試錯;文革是試驗,試錯——等於證偽。
這個說法和毛氏馬克思主義一樣,和原教旨毫無關係。
按照上述說法,毛氏陷入革命理論和實踐,不是新範式追求。他們在哲學和政治層面上的"新發現",既不證明任何理論,也不證偽任何理論。他們的政治學,是類似"地心學說"的老式政治學,如果一定要說他們尚學的話。
第二,他們的文革,也是如此。其內涵,已然被西方反對寡頭和僭主政治的學說揭示和批評,只是他們在效果上遮蔽有術,歪曲有理,致使真相和哲理被掏空和塗炭。依次推斷,他們這些偽學者和偽革命者,在創新新學方面的性質,本來就是虛妄和偽善的——在此意義上說,沒有任何證偽和證明的實質表現。
再是,他們更不是科學家,在面對新範式的時候,產生證偽衝動。科學和科學家才需要證偽或者證明——但是,按照庫恩的理論,在面對新範式,新事物,新科學的時候,人們其實不是運用老理論窮追孟證新發現,而是轉向"一夜突變";他們的新思維對應於新方法,新證明和新實驗,是採取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態度,而非原地尋探。當然,這種證偽,其實僅限於自然科學和自然哲學。
至於社會學領域,人類尚無新的政治原創進入他們的所謂政治"愛因斯坦系列"。在此意義上,毛氏文革,根本不存在任何證偽性需求,其"試錯性",也屬子虛烏有——他是在毀棄人類的基本常識和人類的道德底線;那種封閉思想的訓獸計,不是什麼新招法,在古代,西塞羅已經揭示過,批判過。只是毛氏訓獸計的規模空前,殘暴絕後。
於是,我們說,文革試錯的證偽不是證偽,而是偽證。
我們願意在較為深層的向度上,說明證偽問題的似是而非。
庫恩,卡爾納普和對所謂證偽理論進行解釋,揭示的施太格繆勒,他們一致傾向於否定波普而認可庫恩之觀點,就是否定有什麼證偽。原因是——
波普面對的,是簡單的,舉世皆知的:"全稱命題不能證實"這個基礎性原理——所有單稱判斷面對於全稱判斷的時候,其同一性,只能面對其不可能性。因為,在這個意義上,無論證明之,還是證偽之,都是不可實現的——在這個普世公認之原則下,卡爾納普設法補救波普的證明/證偽說之不可能性——他設置了"可檢驗"和"可體驗"說,以圖挽救卡爾的不可能性。其主要原理是:
只有把一種類似M性質的全稱判斷,改為小寫的d——這個相對性質的全程判斷,才可以把每每是單稱和全稱判斷對應的證明,加以實現。
我們不得不援引施太格的原書段落——也就是卡爾納普對於波普證偽說的補充,或者簡直就可以說,是反對——
"當且僅當存在離a比所有其餘事務離a都遠的某一個事務時,性質M才應屬於a。"
施太格解釋說,證實所有的,來確定這個M的性質是第一不可能;
第二,他說,"而由於出現了"有"(ES GIBT)所以證偽也是不可能的。"
期間當然還有很多必須的條件設置,我們陷於篇幅只好節去。他於是幫著引用了卡爾納普的兩可(可檢驗,可體驗說)。
他們的簡單改造是——
"d離a比所有其餘的物件離a都遠。"
這個改造以後的命題和前面那個命題的區別是顯見的。他們稱之為"不完全還原"。也就是說,雖然"它既不是證明的,也不是證偽的",但是,其間接驗證的可能有。
換言之,我們看到,M是絕對全稱,而d是相對的。在此意義上說,我們對於所有事務的證明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我們在看見卡爾那個著名的關於天鵝不是都是白天鵝這個判斷裏,就已經發現一個邏輯設置的誤區。波普說,此判斷因為發現了黑天鵝而得以從證明發展到證偽。但是,這個推斷的無論是直言還是假言判斷都是武斷的,誤斷的。因為,同理類比,
我們無法得知卡爾的"所有"是不是涵蓋了所有項目,還是那個"有",一開始就是誤植。
這個類比在前述M和D的可比性問題上被施太格們,卡爾納普們證實了,或者說,企圖"還原"。我們只有把"所有的"改換為某些,才"對"。"所有"的天鵝,只有改造為我們可以看到和在某種人類視野中斷定為天鵝的那些鳥… …等等,我們才可以發現或者證實之。如果我們說,"所有"的天鵝這個斷定的時候,出現證偽的可能性——黑天鵝——也只是我們縮小了——自覺或者不自覺地縮小了我們定義主詞的範圍。
因為,如果有人對於句式兩邊的同一性和直言判斷產生現在所說的"選邊"選擇,他們定義天鵝的前提,背景,時間等因素發生改變,一切命題,就成為同語反復。(更不要說"天鵝"是什麼,類似"玫瑰"是什麼,是無解的,在能指的意義上。)
以上,是關於卡爾納普的一可——可檢驗。
以下,是可驗證。而這個可驗證和上述的可檢驗的比較是順乎邏輯的。他們還是分成完全和並非完全。這個設置其實還是說明,"只有那些不包涵一般的全稱判斷和存在論斷的語言陳述才能達到完全的可檢驗性。"而"要求非完全檢驗性的那種檢驗性,遠遠超出了可證偽性原則,"因為其允許間接驗證。
如果我們回到政治關懷——因為我們訴諸的物件依然是政治課題——我們只能採納卡爾納普的意見,對可以涵蓋"所有","有"… …等等相對完全的句式和事務時,可以舉證。
我們的推論是,民主原則如果沒有辦法規定其全稱正確,只能規定其相對全稱正確——而援引波普者,往往要求民主,第一,要求是涵蓋一切正確;
再是,民主,不可以產生不民主的個案和"黑天鵝",否則,民主,就要被證偽——這個證偽,其實是一個誤用——因為,證偽不是證錯,而是對於證明的一個反向證明——我們的意思是,民主,無法涵蓋一切正確的那個M性質。
但是,民主依舊是一個正確,就像d;因為民主也同樣是一種錯誤——因為,主導方向是,民主可以核對總和體驗,而專制不可以(我們說過,時間檢驗是毛氏和鄧氏檢驗,不是通常的檢驗,等等——;民主可以容忍錯誤——而極權否認錯誤,導致的是,殺死犯錯誤的人(他們其實是正確的。等等)。
(很有意思的是,當庫恩面對老理論不適合新理論的局面,或者對之進行描述時,他不是怪罪老理論,而是怪罪那些抱殘守缺者;對待新理論也是如此。是一批拋棄老理論者組成的群體,在運用新方法開鑿道路,而非使用舊工具對老理論施行"全稱"全面修補。這個已經被歷史證明根本不存在的方式,也就是後面普朗克說過的"拋棄方式"。)
雖然,柏拉圖說過,民主社會,是自由主義犯罪的一種社會(見『理想國』)——但是,證明民主所有選項的正確和證偽民主所有選項的錯誤,都是錯置民主這個主詞。
因為,民主與其說是一種真理,不如說是一種場合,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辯論平臺。
人們在契約和公德的制約下,施行"人性之惡,造就公共之善 "的悖論證明,而非像極權主義那般,來一個烏托邦高度完善和徹底邪惡的理想主義。
在民主社會裏,證偽的習慣往往讓位於容忍和與錯誤共處,且採納我們已經被告知的消極自由。
民主不是正確或者不正確,它,不是非黑即白。
再是,民主是一個過程。
民主的反民主特例,不妨害民主本身。
也許有人立即反比之,用專制比之。於是,我們只好說,我們規定了類似d的性質,而不是M的性質。
另外,判斷以上兩個全稱判斷的性質是什麼性質,是這樣被分析的——
只能說,個性和國家,集體在邏輯判斷中吻合的前提,是他們的性質中結構性的吻合,如,一個大的數目可以涵蓋小的數目,反之,非普遍性的專制少數,就面臨以少治多一個基本悖論,他們既不是M,也不是d,甚至只是一個偽裝的M,實質的c,單稱判斷裏的一個賓詞,而已。
邏輯學證明,一一對應的全稱和單稱判斷的"還原"過程裏,民主自由這個迄今為止的真理性判斷,和真理近似值判斷中,就像邱吉爾所謂,民主這個選項是迄今為止人類無可爭辯的相對性選擇,他俱有一系列的條件,限制,失誤甚至罪行。
在另一個意義上,民主自由的選項,不是非合理性和非常規革命,而是人類自古以來產生,並被證明為,幾乎是唯一近似真理的選擇。
這裏存在兩個前推。一個前提是,證偽民主自由的可能性,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觀察上(實踐上)易如反掌,卻都不能發現比民主更加普遍的真理近似值(見卡爾.波普『客觀知識』),或者言,有限真理,人性真理——其古代自由和現代自由,古代民主和現代民主,不是對於傳統邏輯和以往規範之要求——要求顛覆老式範式,恰恰相反——這個追求民主的證明,並不帶來對於民主的證偽(被錯誤理解為反駁)的特例——而是被證明,民主,在千年歷史上,從來沒有產生需要更換的新模式,或者類似愛因斯坦相對於牛頓力學的新範式。
在這個意義上說,人類無法歸納或者演繹出對於民主的殊例和創新的革命方式,其只是,只能是,一個成長的過程——民主是人類的青年還是中年,抑或晚年,也許可以爭論。
同樣在此意義上說,非規範和非合理性創作思維,從來不是民主自由被證明或者被證偽的實例。
雖然,對於東方人類而言,其突破範式的種種跡象,在表面上,把人類推進到一種完全類似庫恩革命和"突發奇想"的靈感演繹之中,但是,即便存在這樣一種新範式,其終極內涵,依然不是愛因斯坦式的,超越民主自由之傳統的,而是一種東方範式向著西方範式全球化認同的過程。與其說,在這個橫向的移植中,新思維代替的老範式,不如說,西方老范式,更新東方專制主義。民主恒久歷史內涵並未改變。
因為,來自希臘和羅馬的民主範式,一旦面世人類,需求更新之的一切努力,只是一種東西方思想的融和和轉換,而不是一個代替另一個——其轉換的優異模式,就是印度(包涵文化模式的轉換:佛教走向民主;和政治模式的轉換,佛教憲政)。這裏不存在絲毫的棄舊圖新。民主存在著,並非像愛因斯坦發現牛頓有限性和老範式那樣,可以被一個更新,更全,更好取代,其內容,只是復舊民主和結合東方民主因數的有限更新。在此意義上,"證偽"民主自由的反駁示特例,無法取消民主,像過去毛和列寧批判的那樣,亦無法取消民主的"正確"。
細言之,庫恩對於波普的證偽學說的全面否定,和他們二位全面肯定民主學說,完全是兩個"切割"的領域。但是,即便回到牛頓和愛因斯坦的比較中去,邏輯實證論者,對於波普的證偽學說,也是持有懷疑和否定態度的。比如,施太格繆勒的簡單理由是,如果單稱判斷面對全程判斷,無法證明,那麼,面對之,也無法和無須證偽。任何被還原到全稱判斷中去的單程判斷,也許,有條件符合全程判斷,但是,"完全"的還原,還是是不可能的。這個前提一旦確立,任何偶然性,被證明和被證偽的元語言,都會還原為一個老的範式,沒有任何新的範式會出現,會取代什麼,革掉什麼的命。
所以,核心擴大的內涵,只要還是被包涵在老式範式中,即便出現任何特例和意外,或者,他被證偽或者證明,或者他被放棄,都幾乎只是和老式範式保持聯繫,不涉及新範式,新思維和新事物。
庫恩的意思是——這也是施太格繆勒的意思:人們往往不是追究老式範式的缺陷和錯誤,往往是,在面對新事務——絕對不是面對政治新學的層面上,轉向新事物,新邏輯和新概念的邏輯,應該這樣取捨。
他引用普朗克的話說——"新的科學認識經常不是以使反對者信服的方式獲得的,而是通過反對者的逐漸消失獲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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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自立:民主的證偽問題(下)
(首發稿)
文章摘要: 民主存在著,並非像愛因斯坦發現牛頓有限性和老範式那樣,可以被一個更新,更全,更好取代,其內容,只是復舊民主和結合東方民主因數的有限更新。在此意義上,"證偽"民主自由的反駁示特例,無法取消民主,像過去毛和列寧批判的那樣,亦無法取消民主的"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