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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奉孝:三年“自然災害”期間的興凱湖勞改農場【夢斷未名湖——二十二年勞改生涯記實(十)】



文章摘要: 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老百姓把樹皮、草根都吃光了,多少人得了浮腫病,社會上尚且如此,勞改隊犯人的日子能好過嗎?

作者 : 陳奉孝,


發表時間:1/25/2010

7.三年“自然災害”期間的興凱湖勞改農場

7.1.犯人大批被餓死

由於“大躍進”造成的大破壞,我國從一九五九年起進入了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直到一九六一年底。稍微有一點自然科學常識的人都明白,中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面積,在這樣大的面積上,每年局部地區都可能發生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這毫不奇怪,但是要說在這樣大的面積上,連續三年都發生全國性的自然災害,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正如當時黨內二號人物劉少奇講的。實際上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根據官方的統計數位,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全國餓死幾千萬人,比八年抗日戰爭死的人還多!幾千萬人呵,相當於一個中等國家的人口!誰應該對此負責呢?無人負責!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老百姓把樹皮、草根都吃光了,多少人得了浮腫病,社會上尚且如此,勞改隊犯人的日子能好過嗎?從五九年的上半年,社會上的老百姓就開始挨餓了,興凱湖農場晚了半年多,嚴格的定量是從這年的冬季開始的,每人的平均定量是三十斤,根據每個犯人的勞動表現分為若干等級,少數身強力壯能幹活的犯人和犯人大組長(牢頭)能吃到四十二斤,老弱病殘犯人吃十八到二十四斤。安理說,平均三十斤糧食可以了,不至於餓死人,實則不然,請別忘記,犯人每天十小時以上的強體力勞動,肚子裏一點油水沒有。

六零年春天打田埂時,不少犯人就借著打田埂的機會挖野菜根吃。有兩種野菜根吃起來是甜的,很好吃,一種是野胡蘿蔔,另一種是野芹菜。可偏偏有兩種有劇毒的草根與這兩種菜根十分相似,吃起來也是甜的,一種叫狼毒,跟野胡蘿蔔十分相似,另一種是走馬芹(也叫毒芹),跟野芹菜十分相似。這兩種植物在中藥書裏都有記載。這兩種東西吃了以後,如果在十五分鐘到半小時之內不進行搶救,必死無異。犯人幹活的地方最近離監舍也有四、五裏路,遠的地方離監舍一、二十裏,就是馬上有人跑回監舍去找犯醫也來不及。這年春天光四分場就有十三個犯人因誤食狼毒和毒芹而被毒死。有個叫連喜子的犯人,有一天,他正挨著我打田埂,誤吃了狼毒,躺在地上吐白沫,沒等將犯醫找來,他就死了,死時滿臉青紫,面目嚇人極了。

現在正是春播大忙季節,一天勞動十二到十五小時,犯人都餓的幹不了活了怎麼行呢?有個叫李義山的犯人就說,不如給我幾天飽飯吃,槍斃了算了。

分場場部開會決定把一些稻秕子(未成熟的稻粒)和苞米穰子一起磨成粉,摻在苞米面裏蒸窩窩頭給犯人吃。這回窩窩頭個大了,犯人的肚子撐起來了,可拉不出屎來了。醫務室門前犯人排成隊等待灌腸,疼的捂著肚子亂叫,有的自己用手指頭扣,把肛門都扣流了血。看來這個辦法也不行,後來就決定凡是參加春播的犯人在春播期間每人增加五斤定量,春播過後再慢慢往回扣,並且還採用了“雙蒸法”。什麼叫“雙蒸法”呢?就是把窩窩頭做成發糕的形狀,蒸兩次,發的個特別大,裏面的孔象馬蜂窩一樣,據說這是從社會上學來的,能起到一種精神作用,純粹是糊弄人。

凡是六零年在興凱湖農場勞改過的犯人都知道,這一年是最難熬的一年,尤其是春播。在整個春播四十多天裏,大雨小雨總下個不停,沒有幾個好天氣。為了搶播,每個犯人發了一塊大約一平方米左右的塑膠布披在身上,頂著雨水平地、播種。又冷又餓,早上三點多鐘到地裏,晚上八點多鐘才回來。在收工的路上,有的體弱的犯人走著走著就倒下了,帶工的幹部命令幾個身體好點的犯人輪流著連拖帶背的把倒下去的犯人弄回去,不久就死了,有的甚至就死在路上。其實這些人並沒有什麼大病,只不過是象一盞油燈一樣,油都熬幹了。有的犯人夜裏就死在監舍的土炕上,有個叫孫連仲的犯人,北京市昌平縣人,罪名是“曆反”,不到四十歲,個子很高,瘦的象高粱杆似的。有一天晚上收工回來餓的昏倒在路上,帶工隊長叫幾個體力好一點的犯人連架帶拖將他弄回了監舍去。他正好挨著我睡覺,半夜我起來解手,發現他死了,告訴值夜班的犯人,值夜班的犯人又報告了值班隊長,值班隊長說:“死了死了唄!半夜三更往哪里弄?等天亮再說。”嚇的我和另外挨他睡覺的犯人後半夜根本沒有睡著覺。天一亮,叫兩個犯人抬出去挖個坑埋了拉倒。開始我還有點害怕,這種事情發生的多了,習慣了,也就不怕了。

 

 

7.2.第一次行兇. 又一次與死神握手. 被關進“三兩八”小號

我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我想十五年徒刑恐怕熬不出去了。正在這時收到家裏來信,說我父親去世了,臨死時還喊著我的名字。我簡直不想活了,可我那時才二十四歲,年紀青青就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我也不甘心。有一天我在水稻田裏水準地,一個叫郝志祥的犯人找我的麻煩,這傢伙原是國民黨統治時期的一個地痞狗腿子,其壞無比,總想拿別人立功,經常向管教幹部打小報告,犯人沒有不恨他的。他說我這裏平的不好,那裏平的不對,還說我幹活投機取巧,把我氣壞了。我掄起鐵鍬照他腦袋劈去。要知道,因為是新開荒的地,為了切草皮,犯人的鐵鍬三面都磨的象刀子似的,這一鍬如果劈在他腦袋上,非把他腦袋削去半個不可,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他沒想到象我這樣一個大學生,身體又瘦又小,竟敢這樣行兇,他嚇的趕緊往前跑,可兩隻腳陷在泥裏,挪動不方便,只把身子彎了下去,我的兩隻腳也陷在泥裏,往前挪動不了。因為他彎下身去,我的鍬就夠不著他腦袋了,同時當鍬落下去的時候,角度也變了,一下就拍在了他的後背上,把他打的趴在了泥裏,我的鍬把斷成了三截,我把吃奶的力氣都用上了!帶工的幹部命令在附近幹活的幾個犯人趕緊把他扶起來,時間長了泥水就把他嗆死了。他穿個棉襖,背上都被我打紫了。誰也沒有想到我會幹出這種事來。帶工幹部立刻命令把我捆起來押回監舍去,帶上手銬腳鐐塞進了小號裏。

這回的小號跟上次關的小號可就大不一樣了。小號高一米左右,寬不足一米,長一米五左右,象我這樣一米六三的小個子,在裏面站不起來,躺下伸不直腿,活象一個棺材。

我這一鍬要是劈死了他,毫無疑問我要償命,即使他死不了,用鐵器行兇,我也要被加刑,可是關了我三個月就把我放出來了,只記了一大過,沒有加刑。這是為什麼呢?管教幹部找其他人瞭解情況,我們倆是怎麼打起來的,所有的犯人都異口同聲說是他挑起來的,都說這個傢伙壞,說他平時彙報別人也是假的,犯人沒有不恨他的。其實管教幹部也知道這個傢伙壞,他並不屬於“自己人”的範圍,同時又考慮到我剛入監不久,刑期長,思想不穩定,最近父親又死了,心裏難過,因此算是對我從輕發落。不過這三個月的小號也算是閻王爺開恩,好歹活出來了,這時我才真正體會到孫得高說的“共產黨把我餓怕了!”這句話的含義。每天三兩八的苞米面,這個滋味真不好受阿!出來時我真成了皮包骨頭了,腳鐐子摘下來以後,我連十公分高的一根門檻都邁不過去,只能象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子一樣,用手扶著門框才能邁過去。

出來後,那些刑事犯可就對我另眼相看了,這就應了那句話:“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勞改隊有些刑事犯所謂的“亡命徒”,實際上是假的,借此唬別的犯人,欺侮別的犯人,真到了“玩命”的時候,他就縮回去了。而我的這次行兇證明我不是假亡命徒,而是真的。我也同時放出話:“我上無老、下無小,十五年徒刑我也沒打算活出去,我不會找別人的麻煩,誰要是老想找我的麻煩,你能豁出去,我就能奉陪到底!”從這件事以後,沒有哪個犯人敢隨便找我的麻煩。

經過六零年一年的饑餓勞累,到了六一年日子就更不好過了。這一年有大批的犯人因饑餓勞累而死。死了的犯人就埋在四中隊的菜園旁的一塊荒地裏。一開始死了的犯人還用幾塊薄木板定個棺材,後來死的人多了,乾脆就用一張破席或用一床破勞改被子卷卷抬出去挖個坑埋了拉倒。有一次管教讓我和另外兩個犯人去挖坑埋一個剛死去名叫毛繼玉的犯人,挖著挖著發現下面已經埋了一個死了的犯人,因為興凱湖氣溫低,地下很涼,屍體和穿的衣服還沒有爛,怎麼辦?把兩個人埋在一起就是了。這下可好,兩人合葬並骨了!這一年死的人太多了,那塊小墳地上,死人都埋不過來了。

 

 

7.3.四分場幾件難忘的事

這一年還發生了三件事使我一生難忘。

第一件事是二中隊的犯人有一天早上出工,在路上遇到一輛馬車拉著一車碎豆餅往馬號裏送,有一個犯人就伸手拿了一塊,別的犯人看到有人拿,也上去拿,這一下不要緊,好多人都上去搶豆餅。帶工的幹部立刻鳴槍示警,隊伍就停住了,幹部和犯人大組長挨個檢查,犯人藏在懷裏的豆餅都被翻出來了。當時沒怎麼樣,可是等晚上收工回來,把十幾個搶豆餅的犯人都關了起來,春播過後都加了刑。第一個帶頭拿豆餅的犯人被加刑十年,其他犯人被加刑五年、三年不等。

第二件事是與我同中隊的犯人李潮,他原是北師大的一名講師,因為是高級知識份子,不好意思象別的的犯人那樣在地裏挖野菜吃或偷東西吃。一天夜裏他起來解手,到犯人伙房的泔水桶裏撈東西吃,被打更的抓住了,報告了管教幹部。第二天早上站隊出工時,當著全體犯人的面,管教幹部罵他:“什麼知識份子,吃屎分子!泔水是喂豬的,你卻去偷豬食吃,你連豬都不如!”把他羞辱的恨不得鑽進地裏去。

第三件事是在打田埂時,有一次我在地裏解大便,有個叫郭懷玉的犯人(北京市通縣人,鎖匠,精神有點毛病)躡手躡腳走到我背後,當我的大便還未落地的時候,他一把抓了去就往嘴裏塞,當時把我下了一大跳,我以為是狗或狼什麼的,回頭一看是他,把我噁心的差點吐出來,真是人餓極眼了什麼東西都吃呵,無怪乎歷史上記載著災荒年有人吃人的現象,現在我確信歷史的記載是不假的。不過那時犯人吃不到什麼油水,窩窩頭裏面大半是稻秕子和包米瓤子磨成的糠,拉出來的屎確實不很臭,拉在地上風吹幹了,隨風也就刮跑了。

 

 

7.4.第二次企圖行兇. 第三次與死神擦肩而過

這年秋天收割水稻時,犯人普遍偷生稻穀吃。稻穀上有芒和和皮怎麼吃?犯人有辦法。從稻穗上擼下稻粒來,在手裏搓搓,吹去芒帶皮吃,只要在嘴裏細細的嚼,把稻殼嚼的象麵粉一樣細,咽下去就不會得闌尾炎。我也象其他犯人一樣吃。犯人不但在地裏幹活時偷吃生稻穀,在脫谷時不少犯人用一個象煙荷包大的小口袋裝好了塞在褲檔裏往回帶,有的就把褲腳紮起來,塞在褲腳裏往回帶,半夜裏藏在被窩裏吃。這件事被那些想立功減刑的犯人彙報了,因此每天晚上收工站隊時,讓犯人解開棉襖、褲腰帶檢查。這你還能藏的住嗎?都檢查出來了。被檢查出來的犯人除了挨訓挨駡外,還扣你的伙食。有一位姓鞠的帶工隊長,他是山東人,部隊轉業的,屬於“苦大仇深”的貧雇農出身,“階級覺悟”特別高,一提到“現形反革命”,他就恨的咬牙切齒,特別是對知識份子,他似乎有一種本能的仇恨,尤其是對“右派分子”,恨的更加厲害,我想,如果他掌握大權的話,非把這些人全宰了不可!有一次我帶生稻穀被他檢查出來了,他不但當眾罵我:“你是什麼大學生?是大畜生!右派分子沒有一個好東西!全都是些黑心狼!”這還不算,把我捆起來示眾,回監舍不僅不讓我吃飯,還讓我在院子裏凍了半宿。我心裏想,在他手底下我是活不出去的,我這條小命早晚要死在他手裏。本來自從我父親去世後我就悲觀厭世到了極點,現在又遇到這樣一個惡魔,我也不能白白讓他把我整死。反正我上無父母,下無老婆孩子,我也豁出去了,最多不過是一死。於是我便偷偷預備好了一根鎬把,藏在了監舍的風斗裏,準備對他下手。因為每天晚上犯人吃過晚飯還要盤腿坐在炕上“學習”。所謂“學習”,大多數時間是開生活檢討會,讓犯人象狗一樣互相亂咬,有時也找人念念報紙,而他每天晚上都來查看。我想等他走時我就跟出去,從風斗裏摸起鎬把一下我就把他打死,然後我就撲電網。那時監舍院子周圍除了有圍牆,上面有解放軍站崗外,圍牆裏側還有一道十米左右寬的水溝,水溝裏側還有一道電網(六三年以後撤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把一個管教幹部打死了,他們絕不會簡單的給我一個槍子吃就算了,他們肯定會用各種酷刑折磨我,最後才槍斃我(七二年我刑滿後在內蒙紮賚特旗烏蘭農場就業時,就遇到過這樣一個就業人員,這傢伙是福建人,過去當過海匪,因為多次請假回家探親得不到允許,結果他把一名幹部殺了,臨槍斃以前,不知把他整死過多少回,眼睛、耳朵、舌頭都被割去了,腿肚子上的肉都被割沒了,最後是被綁在汽車上開宣判大會後拉出去槍斃的,實際上槍斃前他已經被折磨死了,不過是通過開宣判大會來“教育”其他就業人員罷了)。可是說來也奇怪,我一連等了他三個晚上,姓鞠的沒來,到第四天早上出工站隊時來了一位新隊長,他說鞠隊長調到五分場去了。我心裏忽然一驚,心想我已經是三次與死神擦肩而過了,第一次差點掉進烏拉草甸子裏淹死,第二次行兇打郝志祥,差點把他打死,打死他我也就沒命了,這一次又這樣過去了,看來我命不該絕,還能活出去。從此以後我就老實了,雖然我仍不認罪,可儘量避免與幹部正面頂撞。這一想法我從來沒有敢向任何人暴露過,如果當時讓管教幹部知道了我有這個思想,非槍斃不可。有不少策劃逃跑的犯人,還沒有付諸行動,被幹部知道後都加了刑,有的象鐘殿馨、李學謙、王海州、劉全忠等人策劃逃跑,沒等付諸行動都給槍斃了,何況是企圖殺幹部呢!今天我把當年的這一想法寫出來,只不過是想說明,這是我在二十多年的勞改生涯中,由不想活到決心咬牙活下去的一個重大轉捩點罷了。

中國官方承認的數字,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全國餓死了三千多萬人,這其中是否包括犯人,不得而知。究竟有多少犯人被餓死,連中國的公安部門恐怕也沒有準確的統計數字,因為犯人死了連個死亡報告書都沒有,因此我猜想,餓死的這三千多萬人當中肯定不包括犯人。我只能說明一點,那就是在五九年調往興凱湖農場的犯人當中,跟我一起分到四分場一中隊的七十五名,到六七年一月因“文革”全國大亂,興凱湖農場因緊靠蘇聯,被編散時,活下來的只有二十九名,其他人絕大多數都死在六零和六一這兩年。死去的犯人基本上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年老體弱,經受不了那種惡劣環境的折磨;第二類是個子高、食量大,營養分配不過來而餓死;第三類是家有父母、老婆孩子,本人刑期又長,思想壓力過大,饑餓、勞累、鬱悶而死。象我這樣個子小、食量小,上無父母、下無老婆孩子,光杆一條,無什麼可牽掛的,這樣反而能活下來。

一九六二年共產黨召開了所謂的“七千人大會”,開始糾正“大躍進”所犯的錯誤,劉少奇提出了“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政策,全國的形勢慢慢有所好轉,興凱湖農場的犯人的處境也有所好轉,首先表現在勞動上,除了春播、秋收勞動時間仍然在每天十二小時以上外,其他時間一般不超過十小時。其次,犯人的伙食定量也有所增加,雖然仍舊吃不飽,但比起六零、六一年好多了,特別是蔬菜方面,由於蔬菜沒有上交任務,各個農場都種了大量的蔬菜,象茄子、西葫蘆這樣的菜,每頓飯八寸盆一大盆,總算是能把肚子填起來了。

不過這一年因為兩件政治上的大事,使興凱湖農場的氣氛驟然緊張起來。一件是加勒比海危機,蘇、美兩國因古巴導彈危機差點發生軍事衝突從而引起世界大戰,第二是蔣介石在臺灣叫囂反攻大陸,對於這樣的事,關押犯人的地方是特別敏感的。首先把興凱湖農場各個分場的歷史反革命犯都集中到了二分場,這些曆反雖然年齡都比較大,在勞改當中表現也比較老實,但他們畢竟與國民黨舊政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這一點共產黨是不會忘記的。另外各個分場的“現行反革命”犯也都編到了一個中隊裏並按插少數刑事犯(這些人原來多半是轉業軍人、共產黨幹部犯了貪污、流氓罪的,被認為是“自己人”的犯人)協助政府幹部對這些“現反”嚴加監視。原來犯人出工幹活只有幹部帶工(他當然身上有短槍),可這時突然增加了四名拿衝鋒槍的解放軍進行看押,在路上有一名解放軍在前頭壓著陣,不許走的太快,以免後面的犯人拉開距離,拉在最後面的犯人,解放軍就用槍把搗你,要你跟上。路上有人要解大小便,必須大聲喊:“報告解放軍,犯人某某某要大(小)便”,這時隊伍便停下來等著。到了工地後,工地的現場四角插上小紅旗並有解放軍警戒,幹部警告犯人不許超越紅旗插定的範圍,否則被解放軍打死活該。過去只有出工、收工犯人必須站隊點名,而現在幹著活常常集合起來點名。這倒也好,犯人多增加了點休息時間,晚上收工也不象過去那麼晚了,早早就收工。回監舍吃過飯一律在監舍裏“學習”,除大小便外,不許到院子裏去。當時我想,如果真的打起第三次世界大戰或者蔣介石的軍隊大規模反攻大陸,首先遭殃的恐怕就是這些曆反和現反。好在這段時間並不長,大約只有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原因可能是:第一,赫魯嘵夫的紙老虎被甘迺迪戳穿了,向美國作出了讓步,達成了妥協,從而解決了加勒比海危機,而蔣介石竄犯大陸的小股武裝很快就被消滅了(關於這一點,我從來就認為那不過是蔣介石的癡心妄想罷了);第二,怕影響犯人的生產勞動,因為在這兩個月左右的期間內,的確影響了不少勞動時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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