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漫在大陸的嚴重的官民對立氣氛,因鄧玉嬌刺官案來了個總爆發。地方當局甚至不惜採取斷網、斷絕交通、毆打記者等極端措施來防止外界的關注;法學家之間、法學家與線民之間,圍繞案件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鄧玉嬌始終沒有機會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接受一個獨立、公正的媒體的採訪,使得案件及她本人目前的真實處境迷霧重重。
武漢大學教授、著名刑法學者馬克昌堅持認為,鄧玉嬌一案無論在第一現場或第二現場,都難以找到性侵犯的確鑿證據。在答新華社記者問中,馬克昌提到難以認定正當防衛的理由:鄧貴大的侵害行為不是很嚴重,並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權利。持有馬克昌類似觀點的一些法學家無一例外遭到線民的猛烈抨擊。
在對正當防衛的理解上,馬克昌們陷入了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的誤區,即只有面臨殺人、強姦等犯罪才可以施行無限防衛權。而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鄧貴大、黃德智的行為即便不涉嫌強姦(未遂),也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強姦罪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難道,最高刑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不屬於“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鄧玉嬌英勇反擊鄧貴大的“猥褻、侮辱”,自然不屬於防衛過當。于情于理於法,她都是應當是原告,而非被告。中共對鄧玉嬌的非法審判,是對勇氣、良知、公道、正義和法律本身的審判,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再一次踐踏法治和人權。
與當局喉舌宣傳的不同,人們有足夠的理由懷疑鄧玉嬌至今尚未獲得自由,而是處於軟禁、監視居住的狀態中。
6月18日,網友屠夫(吳淦)公佈了他與鄧玉嬌母親張樹梅的電話錄音(錄音位址:http://mp3.bimg.126.net/mu_l/L8sw568vlVznWeY21riylw==/68961369294136733.mp3),在電話裏,獨自回到老家的張樹梅欲言又止,表示連她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在哪里!
網路輿情再次譁然。6月25日,為平息質疑的聲浪,巴東電視臺播出了一段“鄧玉嬌自由家居生活”的採訪錄像(http://you.video.sina.com.cn/b/22126352-1446014322.html),不料,弄巧成拙,山寨版“鄧玉嬌奶奶”強行拉、抱鄧玉嬌合影,無奈、反感的鄧玉嬌強裝笑臉,但拒絕的身體動作非常明顯,場面十分尷尬,導演和演員的功底真是爛到了家!
強大的網路人肉搜索引擎再次啟動,原來,錄像中“鄧玉嬌爺爺”鄧正蘭、“鄧玉嬌姑姑”鄧貴英都是當局一手安排的山寨版!鄧貴英警號421559!實地考察、探訪的網友“漢大賦”爆料:鄧的爺爺住在野三關,和鄧的外婆在一起,相距不遠。
巴東當局真的是在下很大很大的一盤棋啊,以保護、治療、靜養的名義限制鄧玉嬌的人身自由,甚至斷絕了她與親生母親的接觸,毫無人性可言,又哪里有人權存在的空間?
5月10日案發後,鄧玉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怎麼成了“自首”?認定鄧玉嬌正當防衛,“故意傷害”從何談起?防衛過當本身不是一個罪名,只是量刑的參考情節。鄧玉嬌在制止鄧貴大、黃德智“猥褻、侮辱”她的過程中,處於絕對弱勢,無法在不運用武器的情況下制止不法侵害;在不法侵害終止後,鄧玉嬌即停止了防衛行動,“過當”之說顯然有悖於法理。
有網友總結中共法院的判決:有心智障礙的鄧玉嬌在實施故意傷害犯罪中防衛過當,你說彆扭不彆扭?只有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才談得上防衛過當。實施故意傷害與防衛過當風馬牛不相及,鄧玉嬌不可能二者兼具,這是中共枉法裁決無法解決的悖論。
當局在民意的巨大壓力下,留下“鄧玉嬌故意傷害罪成立”的尾巴,是為了震懾敢於奮起抗暴的民眾。畢竟,不是每起抗暴案件都能象鄧玉嬌這樣引起全國關注,抗暴的原因更是千差萬別,絕非反擊“猥褻、侮辱”一種而已。
如果鄧玉嬌是一個被黑監獄非法綁架、關押的訪民,為制止不法侵害而奮起抗暴,導致政府官員及其雇傭的打手的死傷,絕不會被認為是有法定從輕情節的防衛過當或精神病。又或者,鄧玉嬌是一個持不同政見者,被便衣員警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抄家、搜身、刑訊逼供,激烈反抗,擊斃中共鷹犬,肯定會重刑加身。
鄧玉嬌被精神病,與楊佳媽媽王靜梅被精神病如出一轍,將中共司法之黑暗和荒唐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強力機關涉及政治的非法暴行,大陸媒體一律嚴禁報導,也就無從得到民眾的關注。另外,一黨專政便於暗箱操作,手續(傳喚、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檔)可以事後補辦得天衣無縫,正當防衛就會變成襲警和暴力抗法。
1949年之後,中共偷換概念,化党為國,反共竟然成了反華。事實上,中共才是地球上最大的反華勢力,把持全社會一切要害部門,用納稅人的錢眷養大批鷹犬,明目張膽地殘害納稅人,如艾未未所言:“網上被綠,教育被忽悠,讀報被騙,喝奶有毒,失業該死,公車被炸,土地被搶,房屋被拆,幼兒被賣、礦工被埋、少女被奸,剩下的被保安、被城管、被聯防、被公安、被維穩、被精神病。”
國際社會出於政經考慮,對中共日益姑息,但我對“希拉蕊不救劉曉波”、“佩洛西不救鄧玉嬌”一類的話題不感興趣。被救不如自救,遠水解不了近渴,沒有佩洛西,鄧玉嬌需要的是一把修腳刀,和公眾的聲援及公正的司法待遇。
越南為何沒有成為韓國、伊拉克?一個民族放棄、缺乏自我拯救的勇氣和膽識,出動美軍亦於事無補。真正能救我們的是對自由、人權的認識,取決於我們自己的行動,我們究竟想過怎樣的一種生活,是做一個沒有言論自由和選舉權利的屁民,還是做天地間一個大寫的人?
當下的大陸,任何人都可能面臨楊佳、鄧玉嬌的困境:忍辱偷生還是拼它個魚死網破?任何選擇都很艱難,要從根本上結束這樣的悲劇命運,唯有改變黨天下,才可能誕生國家的軍隊、獨立和公正的司法,獲得選舉權、言論權等人之為人最起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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