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lified Traditional 9/3/2010
自由圣火

以自由的名义撞响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晨钟;在中共暴政造成的民族精神废墟上,重建我们心灵的家园。

自由聖火論壇 文章檔案館 过往期刊 博客 網上投稿 投稿信箱 关于我们 舊版自由聖火論壇 中国自由文化系列丛书
- 智慧之學 - 詩意之學 - 正義之學 - 銅鑑之學 - 民生之學 - 信仰之學 -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 中国自由文化奖 - 點燃自由之火的生命
- 文化古韻 - 當日要聞 - 時政評論 - 社會調查 - 觀點爭鳴 - 中國民主之路 - 自由廣場 - 經典文獻

首頁 > 中国民主之路 > 民主、人權與憲政 - 學術文論

沈良慶:商議民主之類的經驗行不通問題——關於《民主與分歧》的題外話(三)

(首發稿)

文章摘要:

作者 : 瀋良慶,


發表時間:5/16/2009

三 (列維-布留爾)兩種不同的思維結構(Ⅰ)

(一)在轉述布留爾關於“原始思維”的理論描述之前,先澄清幾個容易誤解的概念。

①原始的:如前所述,它是一個共時性的概念,而非歷時性的概念。布留爾所謂原始人、原始社會、原始思維均是相對於屬於“地中海文明”的歐洲白種人而言,尚處於蒙昧狀態的野蠻人(德國人所謂“自然民族”)、低級社會和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

②互滲:英譯本為participation,意即共同參加。布留爾用這個術語意指存在物或者客體通過一定的方式(如巫術、咒語、舞蹈、接觸等等)佔有其他客體的神秘屬性。

③神秘的(mystique):布留爾用這個形容詞來意指原始人那種受互滲律支配的、專門注意神秘原因的思維結構(類型)。在原始人這種思維結構中,根本不存在自然的實在世界與超自然的神秘世界的區別。因此,它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所謂神秘主義或宗教神秘主義。我們通常所說的那種神秘主義(如詹姆斯的宗教經驗種種),無論如何神秘,如何真誠相信,仍然能夠區別何為自然的實在世界、何為超自然的神秘世界。正是這種區別,使我們有可能通過邏輯思維來獲得客觀經驗和知識。

④原邏輯的(prélogique):如俄文本編譯者之一尼科爾斯基所言:

(prélogique)這個術語從法文翻譯過來可以有各種譯法……法語首碼“pré”的涵義相當靈活,既可譯成(俄語)“пред”(……之前),又可譯成“до”(到……以前),又可譯成“пра”(最初、原始)。”因此,prélogique本來可以譯成“前邏輯的”或“邏輯前的”。(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則是試圖給列維-布留爾的這個術語不僅賦予存在於邏輯思維之前的意義,而且還賦予它與邏輯思維對立的意義。

為了避免混亂與失誤,俄文本編譯者根據他們對法文原著的理解把它譯成“пралоrичеекий”(原始邏輯的)。布留爾在編譯本《原始思維》第二章中闡釋該術語(prélogique)時也說:“我們用原邏輯的……這個術語,並不意味著我們主張原始人的思維乃是在時間上先於邏輯思維的什麼階段。”故漢譯者丁由認為:

尼科爾斯基的譯法避免了在時間階段上表態,而著重于這種思維的性質。中譯本從俄譯本,譯成“原邏輯的”,除了意在保持歷史的線索外,還有更加著重於性質方面的含義,因為列維-布留爾畢竟不是研究邏輯思維前的什麼階段。

不同語種翻譯者的這些看法大體允當。布留爾本人在《作者給俄文版的序》中也特別談到對該術語層出不窮的誤解:

人們把“原邏輯的”一語譯成“不合邏輯的”這個術語,這不是為了要說明原始思維是非邏輯的,亦即與任何思維的最基本定律背道而馳的,它不能象我們的思維所作的那樣去認識、判斷和推理……在人類中間,不存在為銅牆鐵壁所隔開的兩種思維形式——一種是原邏輯的思維,另一種是邏輯思維。但是,在同一社會中,常常(也可能是始終)在同一意識中存在著不同的思維結構。

讀者只要記住“原邏輯的”是人類(尤其是低級社會的野蠻人)意識中相對於邏輯思維而言的那種受互滲律支配的、專門注意神秘原因的思維形式即可。

(二)緒論:對斯賓塞的心理學進化論和英國人類學派的萬物有靈論的批判

在《原始思維》緒論部分,布留爾根據大量的人種志學經驗材料,創造性地以孔德實證主義哲學為理論基礎、以杜爾克姆為代表的法國社會學派的“集體表像”概念為理論核心,對斯賓塞的心理學進化論和由泰勒(Tylor)奠基並由其著名弟子弗萊節爾(Frazer)等人集大成的英國人類學派關於原始人的意識(個體心理-思維類型)屬於所謂“萬物有靈論”的觀點展開了批判性論述。

1.集體表像。

布留爾認為包括情感和運動因素在內的所謂集體表像並不是智力過程的產物,因此不能說是表像。它可以根據該社會集體的全部成員所共有的智力特徵來識別:這些表像在該集體中世代相傳,在每個成員身上留下深刻烙印,(並根據不同情況)引起每個成員對有關客體產生尊敬、恐懼、崇拜等情感。它們的存在並不取決於每個人。之所以這樣說,並不意味著存在一個(杜爾克姆意義上的)與構成社會集體的個體相對的所謂集體主體,而是因為它們所表現的特徵不可能通過研究個體成員的途徑得到理解(略類哈貝馬斯由所謂主體際性形成的社會客觀性)。“它是把自己強加給這些個體中的每一個;它先於個體,並久於個體而存在。”因此,要理解某種社會制度的機構,特別是不發達民族社會制度的機構,首先必須擺脫這樣一種偏見,即相信包括低等民族的集體表像在內的一切集體表像,都服從於以個體主體分析為基礎的心理學規律:

集體表像有它自己的規律,不能以研究“成年文明的白種人”的途徑來發現這些規律,特別是牽涉到原始人。反之,無疑只有研究了不文明民族中的集體表像和這些集體表像之間的關聯,才能對我們的範疇和我們的邏輯原則的發生作出某些闡明……“原始人”的智力過程,與我們慣於描述的我們自己的智力過程是不相符合的;我認為自己甚至能夠發現它們之間的差別在何處,並能夠確定出原始人的思維的最一般規律。

2.英國人類學派對原始思維的錯誤解釋。

孔德認為:如果把研究物件局限於個別的人,是不可能理解高級智力機能的。要理解高級智力機能,就必須研究種族的進化。在人類的智力生活中,一切不能歸結為有機體對受到的刺激的簡單反應的東西,必然具有社會的性質。儘管孔德的觀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他卻被自己的歷史哲學堵住了社會學的前進道路。在他裹足不前的地方,英國人類學派奮勇向前。布留爾描述道:

孔德視為無用的這種對各類人類社會中智力現象的周密細緻的研究,是由其他人開始的……我指的是人類學家和人種學家們,特別是英國人類學派……這些學者努力搜集了見之於所謂野蠻的或原始的民族中、並與那裏占統治地位的集體表像有關的制度、風俗、語言方面的大批文獻和事實材料。這樣的著作也在德國和法國相繼出現。在美國,斯密孫學院人種學研究室也發表了若干關於北美印第安人部落的傑出專著。

如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和紀林(B.Spencer and F.Gillen);英國人類學派和萬物有靈論的奠基人泰勒及其劃時代的《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弗萊節爾及其巨著《金枝》(《The Golden Bough》)和該學派其他代表人物,如哈特蘭(Sydney Hartland)、恩德魯·蘭(Andrew Lang),馮特(W.M.Wundt)及其名著《神話與宗教》,後來則有瑞維爾斯(W.H.Rivers)、馬林諾夫斯基( B.Malinowsky)等名家與名著;在美國,則有人種志學家伯阿斯的名著等等。

隨著人種志學文獻和事實材料的越積越多,這些經驗事實的某種相同性也越來越觸目。如在不同的民族中間發現了同一些(準確地說應該是“類似的”,下同)制度、同一些巫術或宗教的儀式、同一些有關出生或死亡的信仰和風俗、同一些神話傳說等等。比較研究方法應運而生。儘管上述這些學者也存在各種各樣的意見分歧,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借用俄文版編輯部的話來說:“全都傾向於認為人類只有唯一的思維類型,我們的心理與原始人的心理之間只有量的差別,沒有質的差別,而列維-布留爾卻以完全不同的觀點看待原始人的思維和行動,成為這種觀點的奠基人。”

首先遭到布留爾批判的就是萬物有靈論。

布留爾認為:“在這些著作中,他們顯示出自己是關於高級智力機能的實證科學的必不可少的先驅者和準備者。然而,與孔德一樣,他們也沒有給這門新科學奠定基礎,儘管原因全然不同。”這既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提出具有普遍性的問題,也不是因為他們在對各種原始民族作了比較之後沒有把它們與我們自己進行比較。恰恰相反,英國人類學派一貫竭力指出野蠻人的思維與文明人的思維之間的聯繫並竭力解釋這種聯繫。

正是這種解釋妨礙了他們前進。因為他們的解釋早就預先準備好了。他們不是在事實本身中去找解釋,而是用現成的解釋去套事實……對他們來說,顯然只能通過唯一可能的途徑來解釋事實。但是,他們研究的那些社會所固有的集體表像是不是和我們相同的高級智力機能的產物呢?或者說,這些集體表像是否應當與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我們的、需要另下定義的思維聯繫起來呢?在他們的心目中,從來沒有產生過這樣的二者必居其一的觀念。

3.人類思維類型的相同性:萬物有靈論的假說。

布留爾指出,現代心理學家和人類學家這樣一種對待原始人的立場是沒有科學根據的:即認為人類只有唯一的思維類型。他們根據這種預設,試圖從原始人(野蠻人)身上發現與我們(成年文明的白種人)相同的心理機制,進而認為該機制能夠產生與我們相同的表像:

他們相信那種以邏輯觀點看來永遠是並且處處是完全相同的“人類思維”的相同性,會給他們的學說帶來什麼後果。這個學派把這種相同性視為公設,更正確地說是奉為定理。他們認為去證明這個相同性,或者即使正式地表述一下都是多餘的,因為這是一個當然的原則,它太明顯了,根本用不著去仔細研究。因此,我們有時覺得如此奇怪的原始人的集體表像以及這些表像的同樣奇怪的相互關聯,從來沒有引起這個學派的疑問。其實,解決這些疑問,本來可以使我們的“人類思維”的概念得到豐富或者改變。我們是預先知道了,原始人的思維和我們的思維並無不同。這個學派認為自己的主要任務,是發現那些與我們相同的智力機能怎樣才能產生這些表像及其關聯。於此,英國人類學派所珍愛的一般假說——萬物有靈論就躍然登場了。

……(以弗萊節爾的《金枝》為例)

由此,原始人不作任何智力的努力,通過與一切人相同的智力過程的簡單作用,就產生了他自己的一種“哲學”(諷指萬物有靈論),一種幼稚而簡單的但無疑完全是首尾一貫的哲學。這種哲學看不見它所不能立刻完全圓滿解答的問題。如果發生了什麼不可能的事,而我們祖祖輩輩在千秋萬代中積累起來的全部經驗突然失去了作用;如果我們也處在真正的“原始”人的地位面對著大自然,那麼,我們也必然會去建立同樣原始的“自然哲學”。這個哲學也會是宇宙萬物有靈論,而以邏輯觀點看來,它也會是完美無暇的,因為它是建立在我們所擁有的那點兒微不足道的實證材料的基礎上。

在這個意義上說,萬物有靈論假說乃是英國人類學派的研究所遵循的那個定理的直接後果。在我們看來,正是這個定理妨礙了關於高級智力機能的實證科學的出現,而比較方法又似乎一定會把研究家們引向這門科學。英國人類學派在用這個假說來解釋各種各類不發達民族中的制度、信仰、風俗的相似現象時,完全沒有想到要去證明那個作為這一假說之基礎的定理,即證明這些不發達民族的高級智力機能與我們的相同。定理本身代替了論證。在一切人類社會中都發現了一些與作為圖騰崇拜之基礎的東西(如信神靈、信離開軀體和身外存在的靈魂、信感應巫術)相類似的神話和集體表像,——這個事實被認為是“人類思維”本身結構的必然結果。表像聯想的各種規律、因果性原則的自然和必然的應用,似乎應當與萬物有靈論一起來產生集體表像和它們之間的關聯。這裏,除了不變的邏輯機制和心理機制的自發作用,就什麼也沒有了。英國人類學派所指出的這個事實——我們的心理結構與不發達民族的相同,是最容易理解的了,如果真的可以承認這個事實。

然而,應當承認這個事實嗎?這個問題我倒想要研究一下……不陷入循環論證,就不能解釋具有一定智力結構的“原始”人的萬物有靈論如何自發產生;另方面,也不能依據這種智力結構的自發產物,不能依據萬物有靈論來證明原始人具有這種智力結構。定理及其推論不能相互證明。

4.“只不過講得通罷了。”

布留爾利用弗萊節爾著作中的例子說明,英國人類學派那種建構在“人類思維”相同性基礎上的萬物有靈論假說“只不過講得通罷了”,完全不顧所解釋的現象的社會性質,進而對該學派的方法論進行了批判:我們不能把原始思維看成兒童的或者精神病人的那種思維;現代心理學也不能把“成年文明的白種人”作為自己研究的出發點和唯一的物件;原始人的思維類型以及行為方式和我們的思維類型以及行為方式之間所存在的並不僅僅是量的差別,而是質的差別;解釋原始人的觀念和行為,如果根據我們的觀念越是講得通,就越加不可靠。這些心理學家和人種志學家(特別是英國人類學派)的主要錯誤,就是把個體的人和個體的心理學定律作為自己的研究出發點和唯一的物件。實際上,原始人的意識是徹底社會化了的,他們的觀念完全受到集體表像的支配。這樣的集體表像就是他們的制度、信仰、風俗和語言。因此,儘管心理學家和人類學家們(特別是英國人類學派)引用來證明自己論點的事實材料是令人難以想像的豐富,但他們還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但是,在他們詳盡無遺的論證中,有兩點是必須加以區分的。第一點:在大量類型相似而彼此相距遙遠的民族中間存在著相同的制度、信仰、風俗,這是確證無疑的。由此,理應得出結論說,產生類似的表像的智力機制是相同的……然而,對這一點起決定作用的大量事實材料,用到另一種場合上就沒有那種作用了,這裏必須證明,在萬物有靈論的信仰中,在這個似乎是人類意識對經驗的引力的最早反應的自發的“自然哲學”中,這些表像有其共同的根源。

當然,這樣解釋每個信仰或者每種風俗,一般都認為是講得通的;隨時都可以想像這種能使原始人產生一定的風俗或者一定的信仰的智力機制的遊戲。但是,這種解釋只不過講得通罷了。其實,任何謹慎方法的第一條定則,難道不恰恰就在於永遠不要認為那種僅僅講得通的東西就是當然的東西嗎?許許多多的事例應該讓學者們記住,表面上正確很少就是真理……難道一個社會學家產生懷疑的根據就要少些嗎?人類學家的語言本身,他們的論證形式本身,清楚地表明瞭,他們沒有超出講得通這一步,他們提供的事實材料的數量,對於他們的論斷的說服力等於是毫無助益的。

……(以弗萊節爾的為例)

其次,要求解釋的事實(即制度、信仰、風俗),主要是社會的事實。這些事實所擁有的表像和表像之間的關聯,也必須具有這種性質。它們必然是“集體表像”。但是,在這種情形下,萬物有靈論學說連同那作為這個學說的基礎的公設,都成為可疑的了,因為不論是公設,還是以它為基礎的學說,都只是運用個體的人的意識的智力過程。集體表像也如同作為它們的表現的制度一樣,乃是社會的事實;如果說在現代社會學中有一個鞏固確立的原理,那就是社會事實具有自己的規律,這些規律不是對個體本身的分析所能弄清的。因此,唯一地從個體身上見到的智力機能的作用出發(從表像的聯想、因果性原則的素樸運用等等出發)來追求對集體表像的“解釋”,這意味著是去實現一種預先註定要失敗的企圖……實際上,我們沒有任何方法知道這種意識是什麼東西。不論我們上溯到過去多麼遠,不論我們所考察的民族多麼原始,我們處處都只能遇到社會化了的意識(如果可以這樣說)。這種意識已經充滿了許許多多的集體表像,它是按照那起源于不可知的時代的傳統來傳達這些集體表像的。

關於不為任何經驗所觸及的個體的人的意識的表像,與關於前社會的人的表像一樣,都是虛無縹緲的。它不符合我們可以理解和檢驗的任何東西,而以這種表像為前提的假說則只能是完完全全隨意作出來的。相反的,如果我們從集體表像出發,如果從某種特定的東西出發,如同從一種應當是科學分析的基礎的實在出發,那麼,我們這裏無疑地將不會有講得通的誘惑人的“解釋”,我們倒是能夠使這些解釋與英國人類學派的解釋對立起來。一切定會顯得大不簡單。

泰勒寫道:“按照這個最早的幼稚的哲學(在這個哲學中,人的生命好象是理解整個大自然的一把鑰匙),野蠻人的世界論給一切現象憑空加上到處散播著的人格化的神靈的任性作用。這不是一種自發的想像,而是一種結果導源於原因的理性的歸納,這種歸納導致了古時的野蠻人讓這些幻象來塞滿自己的住宅,自己的周圍環境、廣大的地球和天空。神靈簡直就是人格化了的原因。”(注:《原始文化》)沒有什麼比這種對極大量的信仰的“解釋”更簡單更可接受的了,只要可以和泰勒一起認為它們是“理性的歸納”的結果。然而,(我)在這一點上是很難贊同泰勒的。在考察不發達民族中間那些包含了對於自然界中無處不有的神靈的信仰的集體表像時,在考察那些作為與神靈聯繫著的風俗之基礎的表像時,不能產生這樣的印象,即這些風俗是理性求知欲在其對原因的探索中的產物。神話、葬禮儀式、土地崇拜儀式、感應巫術不像是為了合理解釋的需要而產生的:它們是原始人對集體需要、對集體情感的回答。在他們那裏,這些需要和情感要比上述的合理解釋的需要威嚴得多、強大得多、深刻得多。

……如果說泰勒及其門徒滿足于這種“解釋”,這是因為他們是從與自己相同的個體意識的活動出發來推想這些信仰的。但只要注意一下這些表像的集體性質,就可以明顯地看出這種解釋的缺陷了。作為集體的東西,這些表像是硬把自己強加在個人身上,亦即它們對個人來說不是推理的產物,而是信仰的產物。由於一個民族愈是落後,集體表像的優勢一般的也愈強,所以在“原始人”的意識中幾乎不存在“怎樣”或者“為什麼”的問題。控制著原始人並在他身上引起一些其強烈程度我們簡直不能想像的激情的集體表像之總和,與對事物的無私的默察是很難相容的,因為這種默察要求某種想要瞭解事物的原因的純智力願望。

……英國人類學派帶著它的至高無上的萬物有靈論學說以及它的先入之見,永遠能對它所搜集的事實材料作出一個至少是勉強講得通的解釋。假如出現了新的事實材料,這個學說也能夠削足適履地、籠統地來給它們作出解釋;全部事情都在於巧言善辯。

毫無疑問,有人會問:象泰勒這樣擁有如此驚人的洞察力,對個別事實的批評如此透徹的學者,為什麼在一個總的理論上又不那麼嚴整呢,在這個問題上,他的門徒怎麼會走同樣的道路呢?也許,在這方面應當看到當代英國哲學的影響,特別是關於進化的學說的影響。當《原始文化》問世和在其後的許多年中,聯想主義心理學大獲全勝。曾經風行一時的赫伯特·斯賓塞的進化論,在那時迷惑了許多人的頭腦。他們在斯賓塞的學說中看到了一個包羅最廣的哲學綜合的公式,一個能夠同時適用於任何範疇的自然事實因而能夠成為學術研究的引路線的公式。這個公式既適用於太陽系的歷史,也適用于有機體或者智力活動的起源。應當料到這個公式還要推廣到社會事實中去。斯賓塞毫不躊躇地這樣做了。大家知道,他還採用了以聯想主義心理學為基礎的萬物有靈論學說作為解釋原始人的思維的指導性假說。

5.不同的思維樣式與不同的社會類型相符合。

如前所述,布留爾的社會學觀點與法國社會學派代表人物杜爾克姆有所不同。後者認為各種社會類型的範疇之間只有量的差別而沒有質的差別。布留爾在借用他創造的“集體表像”概念時,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不同的思維樣式將與不同的社會類型相符合”。

在布留爾看來,特定人類社會的集體表像制約著該社會中的智力機能。這意味著,隨著社會類型的不同,人類的思維類型也不同:

許多社會事實彼此間都是緊密聯繫著並且相互制約著的。因此,具有自己的制度和風俗的一定類型的社會,也必然具有自己的思維樣式。不同的思維樣式將與不同的社會類型相符合,尤其是因為制度和風俗本身,實際上只是那些可說客觀地受考察的集體表像的某種樣式。這使我們意識到,對人類社會各種類型的比較研究,與對於這些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集體表像和它們之間的關聯的比較研究是分不開的。

……(儘管)也存在著一些為一切人類社會所共有的特徵,一些使人類社會有別於其他動物社會的特徵:在人類社會中存在著語言,存在著世代相傳的傳統,存在著或多或少具有穩定性質的制度;因而這些社會中的高級智力機能不能不處處具有某種共同的基礎。然而即使如此,仍然不得不承認人類社會如同有機體一樣,可能具有彼此間差異深刻的結構,從而也在高級智力機能中間具有相應的差異。這意味著,應當預先擯棄把智力機能歸結為唯一的類型而不顧所研究的是怎樣的社會的做法,應當預先擯棄用同一個不變的心理的和智力的機能來解釋一切集體表像的做法。如果實際上存在著一些結構上彼此不同的人類社會,如象無脊椎動物與脊椎動物的不同那樣,那麼,對集體思維的各種類型的比較研究,其對於人類學的必要,並不亞於比較解剖學和生理學之對於生物學的必要。

儘管意識到“確定思維的類型,與確定社會的類型一樣困難,而且原因相同。”他還是企圖對那些在文化落後的民族中(特別是在那些已知的最原始的民族中)集體表像所服從的最一般規律進行初步探討:“我所致力於確定的不是一個類型,而是一些彼此相近的類型所共有的特性的綜合,再從這個綜合中找出不發達民族所固有的思維的一些本質特徵。”為了更好地闡明這些特徵,他把這種思維與“我們”的思維進行比較,亦即把這種思維與發展了唯理論哲學和實證科學的“地中海文明”的那些民族的思維進行比較。這意味著對距離最大、本質差別最觸目的兩種思維類型進行比較研究。他很明確地表述了自己的研究目標:“我的研究的直接任務就在於通過原始人的集體表像以研究那些支配著它們的智力過程。”

                                                          2009年5月15日

 

(未完待續)

 

(《自由聖火》首發 轉載請注明出處並保持完整)

-fname


    自由聖火論壇 文章檔案館 过往期刊 博客 投稿信箱 关于我们
    -f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