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代中國學界及社會生活中,倫理性精神的荒漠化
人生並不是一個相對性的存在,在種種悖謬性的抉擇面前,面臨異化性疏離的個人仍舊能通過自我意志的選擇,而證明其自身存在的絕對性。這種絕對性,正是基於人心本具的倫理性精神。提出人性的絕對論,對於當代中國的學界是一個新挑戰,犬儒化的中國學術界已經日益在撒謊成性的追名逐利中,放棄了道德底線。自由精神不見容于中國當代現實,就倫理性精神的抗爭而言,無論是屬於個人化的內在道德完善還是整個社會的制度性的正義問題,都被大多數學者們所回避。未來走向真正的民主社會時,在中國當代社會轉型時的憲政建設。某種程度上說,這是一種倫理性精神先驗論的哲學體系,而這正是中國傳統文化所缺乏的,就目前漢語語境下的倫理學研究與實踐,人們往往用漢語那種獨特的曖昧不明的模糊性有意無意地混淆了是非善惡的觀念。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卻依舊沉淪于那種麻木於暴力和謊言的狀態中,這是一種失卻了存在性的人生。
筆者在多年研讀阿多諾的著作時,對於他所評述的“相對主義倫理學”深有感觸。無論是哲學或倫理學,以及其他一切的人文學科都不能脫離開對人類實存性景況的關切。學術生活並不是面對著語詞、概念、句式或文本,學術生活的價值在於對於“意義”的探尋,至少對於學人而言,哪怕不能有所踐行,也應該指出通過自己的生命所體驗的那種真理。阿多諾有一個觀點,即他認為生活的每時每刻就是一種倫理性精神的實現,比他更早的薩特,叔本華,甚至古典自由主義的學者休謨與斯密也在其各自的著作中表述過相同的看法。不過就筆者而論,通過個體性存在而獲得的倫理性精神,並不一定需要那種對於主體的刻意強調,畢竟無論是對概念化的詞語與文本的質疑,還是在現實生活中的抗爭,都是以個體自發性的實踐來達成其內在絕對性的領悟的。
作為思想的倫理性精神,正是在這種反思性的個人自發的行動中,獲得了與現實世界的和解:人可以以其行動,而不是語辭正大光明地為自己的存在性而辯護。這肯定不是那種虛情假意的強調其本不具有的完美道德,而是以徹底的坦然而面對其自身的陰暗面。這就是阿多諾所謂的“道德底限”的主張,人並不要求他人去遵守,而是由個體性存在自身以自然自發的方式遵循之。恰恰是在這一點上,人們能夠看到,自由文化運動響應了阿多諾的這一主張,所謂的“道德底限”以及道德性的選擇,只能存在于人類自在自發的行動中,對於知識份子而言,這便是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意志。就反思著的精神而言,知識份子本來就應該是不斷進行著自省與自我反思的人,這就是古人曾經說過的“吾日三省吾身”的意義之所在。在盲目的世界上,追求理性真理的人,卻不能盲目於自身,他必須要能夠在一片黑暗之中,向自己也向他人揭示出通過自己反思而獲得的真實。所謂古人所謂的“致良知”,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二,退守於個人的倫理精神如何保持其尊嚴
古人還有一名話“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如果以當代倫理學的方式解讀,這句話可以視為反思後的“良知”在能夠獲得自由表達的情境下,往往很容易得到傳佈與認可,然而一旦社會勢態與客觀情境無法達成這種選擇,那麼傳統的“良知”就會退守到自己的個體性存在領域之內。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阿多諾才在《道德哲學問題》這本著作中強調,“人必有良知,然不可獨守其良知。”在當代中國,尋求普遍性倫理精神的欲求被阻礙了,新一代的學子的心態變化也反映著這種時代精神的退變。能否在偽倫理性精神日益氾濫的地方,在傳統學術自由日益變成官僚專制機器的地方,在這種充滿著謊言與壓制的環境下,在作為職業學人往往其自身生存處境受到威脅的情境下,一個單獨的知識份子作為個體性存在能否還能夠申張其倫理性精神的“良知”呢?
言及此處,似乎討論的視角又要回到全球普世倫理的話題上,在不久之前關於普世價值觀還曾經是個熱門話題,其實早在數十年前阿多諾就已經討論到關於這方面的問題。關於“良知”這個概念,阿多諾曾表達過如下類似的觀點:他不喜歡諸如“人性”、“良知”或“良心”這樣的概念,這類大詞所具有的曖昧性就如中國語境下的天道倫常義理一樣,往往被專制統治者所利用,從這類倫理大詞出發,往往卻在現實世界中導向了對於倫理性精神的壓制與扼殺。筆者一貫認為,倫理性精神絕不是如某些人宣揚的那樣,因為所謂人之存在的根本就是社會性存在,從而個體性倫理的選擇最終也要歸導於社會倫理或社會道德這方面。其實,這樣一種看法恰恰是既得利益集團及其附庸的宣揚伎倆,通過這種將個體性存在歸併於社會性存在的所謂“馬克思主義”傳統,結果是消解了個體性倫理精神的獨立性,也取消了個體性倫理精神的實踐和表達,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只會讓專制統治者在思想領域為所欲為,中國當代學術圈的粗鄙化、官僚化、地公開而無恥的抄襲與歪曲真實為榮,這就是中國人文學術圈之惡俗“時代精神”的寫照。
在此,筆者並不同意阿多諾的下述觀點,即所謂道德行為或倫理性精神歸根結底是一種社會現象,儘管筆者也承認在任何關於倫理性精神的嚴肅討論中,都必須首先承認作為倫理性精神實踐的個人是通過人際交往的社會關係而達成的。然而,從人作為社會存在物而言,並不排除個體性存在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以及對於社會規範和社會秩序的認可之外,還有其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意志;這樣一種意志在我們今天的社會境遇中尤其顯得重要,倫理性精神與實踐方面,首先是對個體性存在自身,其獨特的體驗、其特有的存在方式以及對現實的生存環境的硬性感觸與理性反思所塑造出來的。因此,官方化的正統倫理學往往會回避開這種基於個體的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層面,而是片面宣揚什麼民族的國家的或時代的特殊性,於是學術就成為了政治宣傳的犧牲品,倫理性精神也落入了其存在性的反面。
三,類法西斯症候群:現實世界強調國家化與民族化的道德實踐
在那種冠冕堂皇的文本和課堂的灌輸中,倫理性精神被歸於社會道德倫理的範疇,然後再以馬列主義式的辯證法(其實就是詭辯論)分出什麼特殊性與普遍性的區別與聯繫,歷史性與時代性的區別與聯繫,然而就是什麼民族的國家的,在具體歷史時期的社會性道德理論,上述種種概念的混淆與對某些關鍵性概念的刻意回避,使得在中國當代通行的倫理學教育中,民族的和國家的道德理論取代了個體性存在的倫理性精神;經由國家與行政機器的強制性行動,取代了基於個人良知的倫理性實踐;於是,本來必須通過個體在現實世界中的實際體驗與本真的探索才能獲得的那種求真求善的道德感,被那種經由國家暴力機關與思想控制機關的宣傳所取代,人們所知道的倫理性精神只在於民族的和國家的那種官方認可後的實踐。中國的憤青就是在這樣情況下產生的,他們的精神面目反映著這種“類法西斯主義症候群”,強調民族的國家的所強制其社會成員必須遵守的責任和義務,難怪人們往往會說中國憤青是一群奉旨反美反日反法的傢伙。
倫理性精神的本質在於個體性存在的實踐,從其歷史形成和現實狀況來講,倫理性精神是經由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所形成的。也正是在這點上,阿多諾才提出了他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但是,這種很自然的“底限倫理觀”卻在中國學術圈中遭受了曲解,學院化的官方倫理學家往往宣稱:我們國家有自己的特殊國情,我們無法按所謂底限的道德來要求或否定各個民族和國家的特有的道德規範,也就是說,借用某個“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馬列主義式詭辯,嚴正而有道義擔當的倫理性精神被曲解化和鄙俗化為所謂“不同地區和不同發展階段的民族和國家,由於其自身的歷史和現實狀況,也會形成具有本地區、本國家和本民族特點的特殊的由傳統形成的道德倫理規範,在地區與地區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這種特殊的由傳統形成的道德倫理規範必須受到尊重。”顯然,通過這樣一個又長又拗口的句子,也就是用所謂辯證主義的觀點,排除並壓制在倫理性精神的實踐中一切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意志。
從客觀角度而言那麼毋庸置疑的是,道德倫理的確是與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性層面的內容密切聯繫在一起的,然而,倫理性精神作為人類道德實踐的基礎,它首先關聯于作為個體性存在的個人在對其終極性生命意義的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間所形成的,終極實在永遠是屬於個體性而不是社會性的屬性。然而在今天,倫理性精神與道德實踐往往受到了暴力化權力與專制化宣傳的限制與壓制,而當今的一般學者與普遍大眾都變成了在精神層面的“沉默的大多數”,人之所以為人的存在性,變成了一種毫無根據的東西,全部社會生活中現實的精神形式變成了毫無倫理要義的追求實利的東西。這種嚴峻的現實不僅表現在倫理性精神方面也表現在宗教信仰的絕對精神中。道德失卻了其在個體性存在中的意義,那就將倫理性精神所表達的道德淪落為政治宣傳一樣的東西了。
難怪在二十世紀早期,類似這樣的將倫理性精神退變為國家機器的宣傳的舉措,在東方催生出了列寧史達林主義,而在西方造就了納粹主義和法西斯主義。作為個人的人一旦失卻其自身的道德判斷,而將之轉移到所謂組織或國家機器的手中,人間最可怕的災難就會發生,甚至連學人會成為專制極權暴力機器的幫兇,海德格爾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海德格爾在納粹法西斯時期的社會政治實踐比起他在存在主義哲學著作中的言辭,更強烈地表現著他的道德判斷。從倫理性精神的本質來說,個體性存在絕不能受到官方意識形態或所謂科學世界觀的侵擾,學者在面臨著這種倫理性精神的抉擇時,他必須在自身所探尋的真理與那種由外部提供甚至強加的真理作為一種明確的區別。知識和思想可以開啟心智,不過知識與思想同樣也會被收買或脅迫以服務於暴力和謊言。
四,思想與道德,如何被步步貶低
貶低一種思想的最為普遍的方式,莫過於將其提升為所謂官方主流的正統哲學或正統倫理學,人所呈現的道德實踐的行動與在道德實踐過程中的不斷進行的道德判斷,反映著某種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意味。也就是說社會性實踐與人自身的倫理性行為以及人格是相統一的,限定一個學者的學術責任與其道義擔當其實是一回事。學者終其一生的文本寫作與社會實踐如果不能統一,那麼他所宣揚 的哲學與倫理性精神也就是一種值得懷疑的東西了。的言論所產生的預料之外的後果作出反應。當代中國學界的一大普遍特徵就在於:學術活動或者說學術思想是與一個學人的人格以及其在個體生態和社會實踐的活動相分離的。學術變成了一種手藝或飯碗就與一般的工匠或流水線作業的工人沒什麼區別,學術著作的目的只是在於獲取職稱的工具而不是某種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載體。倫理性精神日前脫離主體性的個人,而轉成了對理性與求真求善精神的褻瀆,在所謂以倫理學家自命的人身上,你能找到的只是那些做作的權威姿態,這種權威姿態一旦遇到握有權力的官僚就立即化成了奴顏媚骨。
因此,思想對於倫理性精神的探尋,又變成了以實踐性的方式對於正統哲學或宣傳者的批判,儘管後者始終在學術圈以及普通人的精神生活中佔據著支配性的地位,然而思想家一旦以自身的力量從事著“致良知”的努力,那麼其學術性的行為或倫理性的行為,就會在當局者的眼中看作是冒犯性的政治行為,這樣一種或明顯或潛在的壓力性的威脅,給每一個真誠追尋真理與正義指引的知識份子投下了一個現實的陰影。一旦通過自身獲取了倫理性精神的確定意義,那麼這樣一個拒絕改變其心意,並在思想學術與社會倫理實踐兩方面都堅決否認官化哲學或倫理教條的正義性的人,就在其個人生活和社會生存中面臨著重大而迫切的倫理性抉擇。由冠冕堂皇的大詞所遮蔽的那類大詞,其背後究竟是在壓制壓迫,掩飾和偽造著什麼呢?
我們都知道,在哲學術語與倫理學術語的表達方面,這類大詞所具有的修辭方式,更多所顯示的是其官方所認可意識形態的內容,而不是由一個人憑籍其自身體驗而獲得的那種哲思真理;一旦倫理學將道德實踐的內容與外在於其本質的某種語詞脫離弄來,倫理概念及其倫理性精神的實踐就變得不可人知,不足以取信於他人了。原來應當是由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所獲得的倫理學,也與哲學一樣成為了如國家意識形態那樣的由暴力機器所強制的東西,於是倫理學及其實踐就不再對於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諸多情境的道德抉擇提供依憑,而是陷入了狂熱的專制所主導的思想-政治運動,變成了狂熱洗腦中所扭曲的“真理”。真理部並不提供任何真理,它的存在就是為了以官方的藉口扼殺一樣異己的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而這也是自20世紀90年代精神危機的普遍低落與片面追求物質的情緒就此漫布開來的原因之所在。
五,總結:面對倫理困境的抉擇
這種情緒彌漫在社會存在的方方面面,它影響著從事於倫理學研究與教學的專業人員也同樣影響著新一代的人文學科的學生,文化因素與經濟要素伴隨著這樣一種時代精神的頹落,使得人們缺乏更為積極強烈的倫理性精神的訴求,為了種種更現實的理由而自願放棄學術自由與學術尊嚴,也就是令人不足為奇的事情了。更可悲的是,學院化的學術活動與大學的人文學科的教學中,官方認可的那種強調社會因素強調特殊國情的所謂社會性的倫理學辯證思維,也壓制了甚至是強行取代了由強調獨立思想與自由表達的批判性思維。如上種種,就是一個當今學子在人文學科領域所面對的倫理抉擇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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