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革命之路探索
(连载一)
(首发稿)
贺伟华
前言
今天,体制性的反人类暴行在我们生存的国土反复发生着;无数的正直法学家、律师、教授、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独立知识分子被监禁、追杀、绑架、恐吓、判刑以至于深陷绝境;强权暴政着狂妄而肆虐的在全球追杀所谓异端及信仰者。面对血腥屠杀,祖国上下主流新闻与媒体万马齐喑、敢怒而不敢言;人类的正义、良知、人道与人性竟在金钱与权力的收买之下、在中共黑厚之邪恶权术的迷惑之下变得软弱而苍白无力;人类普遍遵从的自由、人权、法治、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竟在施暴者所谓国家主权与特权的肆虐与践踏之下变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
当此境地,凡有良知者无不在思索着一系列共同的问题:中国的民主之路在哪里?中国人民摆脱苦难与迫害走向自由与幸福的光明之路在哪里?人民免于恐吓与匮乏的创造性希望在哪里?人民身家性命、财产的根本性保障又在哪里?难道我们只有在谎言欺诈、掠夺屠杀中任人宰割、任人盘剥、予取予求,生命不能自保、命运不能自主?难道任由中华民族神州大地惨不忍睹的坠入千年黑暗、在地狱般的炼狱中苦苦挣扎而乞求中共邪灵的施舍与救恩?
在苦难中生渴望;在绝望中孕育觉醒;在腐朽中升华圣洁;在屠杀中爆发反抗与坚强!人的天赋灵性注定了他有别于它类动物而抗拒人为或自然的劫难,与灾难性命运相抗衡!人的天赋思想创造力注定了人类终将战胜苦难获得新生。而思想的解放与革命最终将救苦难中挣扎之芸芸众生于危难之中,思想革命终将成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先导,让思想革命彻底摧毁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的理论基础,让思想革命的曙光成为我们黑暗中前行的希望之光。
在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人类都看到中国人民遭遇了怎样的劫难 ! 国人的生命与自由面对着怎样的威胁 ! 定州血案;汕尾东洲血腥屠杀;高智晟律师笔下那血泪斑斑的惨无人道;苏家屯集中营焚尸炉烟窗里冒出来的无尽鬼火烟魂; 8 万多起 20 人以上的群体抗争事件;高达三千万起的受害者上访事件;绝望后的自焚、自杀此起彼伏;与强权者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自杀性爆炸事件不绝于耳;强制拆迁圈地导致的农民自发抗争与起义时有耳闻!凡是敢于正视现实而有良知的公民,无不为之震惊、为之愤怒、为之黯然泣下。面对着这一桩桩反人类暴行,人们在质疑着我们生存境遇、在质疑着我们深处其中的这个社会及政府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在此,我引述一个不知名学者对专制暴政最恰当不过的描述 :" 极权主义国家以一切手段给全社会制造恐怖,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统治,这些国家奉行国家至上原则 -- 实际上是政权至上原则,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人的非政治生活无孔不入的遭遇到暴政者的政治统治。所有人的生活统统泛政治化,任何行为都被打上政治烙印,私生活即便存在,它也随时面临被剥夺的危险,统治者为了集团利益的需要,不允许任何异己份子存在的可能,甚至在惨无人道之下将他们斩尽杀绝,有利益冲突时 ' 杀 ' 、有信仰危机与冲突时 ' 杀 ' 、担心反人类罪行遭到追查与惩罚时更灭绝人性的集体屠杀、斩草除根! "
弗里德里希在《极权主义》中概括为以下六个特征: "1 、一个官方意识形态; 2 、一个受寡头控制的群众政党; 3 、政党垄断军队; 4 、政府垄断大众传播工具; 5 、一个恐怖主义的警察系统; 6 、集中管理的经济。 " 还有与警察系统配套的司法系统,也就是为上述特征而存在的司法系统 -- 即法院、检察院。极权司法只有一个目的:配合其他国家机器,镇压一切可能存在的与政权相左的异己力量。所有这些,构成了中国现代极权主义的国家机器与暴力工具,构成了现代法西斯主义的物质基础与精神土壤。从此,人们深处地狱深渊、水深火热之中。
正视我们面对的政权、认识强权暴政的本质,作出相应的判断、制定相应的对策成了攸关国家命运与个人前途的大事!成了所有抗拒奴役暴政者的道德责任与担当。在如火如荼之公民维权抗暴运动席卷全球蓬勃发展之际;在无数的大陆绝食抗暴同胞被绑架、被监禁、被判刑、被监控、被虐待之际;在国内外法学家与民主人士就今天的公民绝食抗暴运动进行讨论与争鸣而探讨究竟是利用现有的国家宪法、法律资源进行体制内维权还是以捍卫人权为根据进行不屈服的体制外抗争之时。作为一个关心人民命运与国家前途普通公民,也毛遂自荐,谈谈个人的观点与看法,以资国人借鉴:
一、现代专制主义特权与不平等产生的根源
从古到今,人类从蛮荒的野蛮原始社会,经历非人的奴隶社会、残酷的封建社会、暴虐的现代专制主义 --- 社会主义社会,到捍卫天赋人权、追求人的自由与发展的、象征人类美好未来的现代民主政治文明与社会的形成。人作为独立的个体,从危机四伏的孤军作战到普遍的联合与协同合作而组成了社会;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到机械化批量生产的工业革命;从文艺复兴的人的发现到理性精神觉醒的科学发现;从市场经济大潮到预示多元文明的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来临。千百年来,人类历经无尽的坎坷、血腥与屠杀,从苦难走向幸福、从绝望中升希望、从弱小走向强大、走向辉煌。
天赋灵性的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成为社会中的一员,他既承担着对这个社会的责任,同时也获得社会的认可及保护。为了保护所有人获得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为了保护所有公民追求理想与幸福的自由与权利、为了保障所有的公民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 人们在公共生活当中形成了公共道德与理性良知,形成了为所有成员所接受、足以把人们凝聚在一起的精神纽带 --- 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及不成文的传统。
在过去,人们以共同信仰的宗教为精神纽带,用神的力量把大家凝聚在一起,构成一个个神权国家;在中国的封建时代,人们用儒家的天道、王道思想为精神纽带,用君权神授、天人合一作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凝聚人心,构成了专制残暴、等级森严的非人道封建王朝。
到了近代,随着文艺复兴与启蒙时代的来临,人们终于从宗教异化、权力异化的残酷禁锢与迫害当中解脱出来,获得了人性的解放。人的自由与发展、人的在世幸福成了高贵的万物之灵 --- 人的生命主题。这时,把人们凝聚在一起的精神纽带是大家共同信仰与接受的正义观,近代叫自然法,现代叫公共理性或有关政治的正义观。
这种正义观不是那种强制性的道德教条;不是那种自圆其说、概而全的宗教学说;也不是那种禁锢人性的儒家道德枷锁;它产生于人类共同善的重叠共识,是一种人人都能接受、有关正义的普世价值 --- 自由、人权、法治、平等、博爱 --- 人人平等自由,人人都具有天赋的不可剥夺的人权,任何人没有主宰、伤害、奴役他人的特权。公平、公正的自由平等成了人们共同接受的公共理性。人们从人的理性与良知中提取人性善的精华。人文主义的人道情怀、人的自由与发展、保障每一个人的天赋人权成了普遍达成共识的公共理性的道德基础。捍卫人的自由、保障人权作为现代民主政治思想的根本,成了无论政体任何国家都必须尊崇的根本,成了政权合法性的政治基础。人民主权取代国家主权成了现代民主政治的一大特征。
人们基于潜移默化、自生自发的传统,抽象出事物发展与遵从的客观之规律,萃取人性善与公共重叠共识,秉着自由平等的原则,通过协商妥协达成一致的意见,形成了为社会所有成员普遍遵从、乃至信仰的国家契约 --- 宪法。为保障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与自由,实现宪政法治与人民主权,在此基础上构筑了基于制衡与防范的国家权力机构及现行实在法 --- 法律。
宪法既给予了每一个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同时也限制了所有人对他人利益与自由的侵害。与此同时,在更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平等保障所有公民利益与自由为目的的国家公权力 --- 国家机器及其官员 --- 的政府行为对任何公民的伤害。在此,法律作为防止人们互相侵害的正义工具,它的价值在于更大程度上防止政府及其官员对普通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侵害。一旦发生了侵权事件,法学家及律师们就依照国家法律、启动司法程序,诉诸司法公正,维护个人权利受到侵害一方的利益,并依法追究侵权者一方的刑事民事责任。这就是普遍意义的公民维权,它的前提在于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与自由受到了践踏、甚至人权遭遇了侵害。
当然,在近代,也出现了另外一种以追求自由、平等与博爱为终极理想,以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及无产阶级专政为手段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以这个学说为政治思想基础,构成了现代极权的社会主义。这个学说的欺诈性在于它以目的的崇高性、正义性为幌子来说明其手段的合法性,赋予了暴力杀戮以理论上的合法性依据,从而导致了对人的蔑视、对生命的残酷、对人性尊严的亵渎与践踏,导致了近一个世纪的反人类暴行的合法化、合理化,导致了新的现代专制主义的出现。这种现代专制主义政治思想,同样以契约形式的宪法为幌子,却建立起了一个毫无契约意义的非人道、反人类政权。它有宪法,却没有宪政,没有宪法法庭对政府违宪的审判;有保障人权的条款,却赋予了强权者超越于宪法剥夺公民自由与人权的特权;有新闻自由、信仰自由、迁徙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及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却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还附加了许许多多自相矛盾的限制性条款,实际上赋予了国家公权力剥夺所有自由与权利的特权;有所谓的私有财产保护入宪,却以保障中共权贵特权与利益为根本的公有制为其政权及宪法的基础。
在此,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理论成了导致现代专制主义特权与社会不平等的根源;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政治思想成了国家公权力借此践踏公民私权、强权者借此侵犯公民人权、国家权力机构借此强行干预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无视契约效力的理论根据。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对个人权利的完全否认与剥夺;是政府权力机构践踏人权、剥夺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根据;是导致产权不清的市场经济混乱、产生掠夺性暴富特权阶层及社会不公正的根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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