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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的名义撞响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晨钟;在中共暴政造成的民族精神废墟上,重建我们心灵的家园。

自由圣火 >> 诗意之学 -- 文学 (半月刊/第十七期)
 

 

生之舞

陶洛诵

 

4 西城分局的兩次越獄事件

 

沒有失去過自由的人很難體會那份兒痛苦的滋味,那會讓你真正懂得什麼是身心備受煎熬。

拋開思念親人、戀人的刻骨銘心的痛不說,一方面要接受或反抗當局的強迫洗腦,另一方面要對付警察挑起的“以犯制犯”的激烈鬥爭。

我所在的西城分局拘留所是個暫時性的關押專政機構,暫時性並無時間限制,幾十天是它,一年半載是它,幾年也是它,那種能得到速決戰的在我眼裏決非好事。尤其是兩個人一起被抓進來的,一個被從寬放了,另一個一定會被從嚴判刑。例如一個姓桑的美女,是銀行會計,與男朋友在景山公園被當團長的丈夫派的偵探當場拿獲。桑美女厭惡拘留所的惡劣環境,只想快點出去,很快招了一切,五十六天就放了,男朋友被判了五年。每次隊長都要把集中一次的判刑結果對犯人宣佈,做為教育材料,那次宣佈完後,一個姓劉的詐騙犯,她是因為與她丈夫合夥兒詐騙一個老頭兒的錢財進來的,與一個姓肖的矮個子教唆犯,兩個人滿臉壞笑,只聽見她倆低聲說:“為了那麼一會兒的工夫,就是五年,嘿嘿!”我問她什麼一會兒的工夫,姓劉的對我一向不錯,她笑著說:“去,小孩兒一邊呆著去,少問。”

我採取的策略是死魚不張嘴,一是我的確不知道我犯了什麼罪,二是不管你說什麼警察都會順藤摸瓜地將你打成真正的“罪犯”。

象後來在“爭鳴”雜志當記者的邢弘遠,他們被打成一個“馬列主義青年黨”,就是一開始有人胡亂招供,於是乎,滾雪球般,一個子虛烏有的黨就這樣誕生了,黨的主席是章乃器的兒子孫立凡(後隨父姓為章立凡),而邢弘遠(她本為泓遠,後去掉三點水,改為弘)則在被逼供訊下招下了“婦聯主席”的頭銜。邢弘遠在廁所裏向我描述她是大哭著招的,她不知道招什麼頭銜提審員才會滿意,她揣測提審員的意圖,說:“我是黨的副主席。”提審員說:“你說你是副主席,我們把你當副主席處理了,你恐怕也不樂意。”“那我就是婦聯主席吧。”邢弘遠又試了一步,提審員竟滿意而去。

這件事的時間發生在因為犯人日趨增多,國民黨留下的這個拘留所不夠用,必須擴建,整個西城分局搬到瀏海兒胡同學習班時。有必要解釋的是當時還有另一類應運而生的檔次低一級的專政機構──學習班,屬於群眾專政群眾的性質,在裏面的人夠不上進專政機關,但又具備各式各樣的“問題”,學習班裏的人能升能降,升就是問題嚴重,要送進拘留所。拘留所的人有時因問題輕,或表現好,也會降到學習班。譬如平妮,我剛剛進去時,先與她哥哥平康的女友許惠玲關在一室,因為室裏有我一校友文佳,就把我調到另一室,這室裏有平妮和邢弘遠。平妮後來在民主牆如火如荼的年代裏,成了民運人士魏京生的女友。我進去沒有多久,平妮就降到學習班去了。(關于平妮,我曾在“自立快報”有專文撰述,在此不再重復。)

這個瀏海學習班所在地面積較大,男犯關在裏院,女犯關在外院,兩個女室合弄成一個室,平妮、許惠玲、文佳均已不在。平妮最好,降到學習班去了。許惠玲被判了五年,後來聽說許惠玲在監獄裏認識了一個華僑,去了香港,又被賣到妓寨,不知真假。文佳的事情,“中國之春”上有一篇署名林木的文章《向反血統論的英雄致敬》(一九九七年)裏面提到遇羅克、牟志京、我和趙京興,最後一段也提到文佳。在學校裏,我從未見過文佳,只聽說她被打成反革命,送進我們學校牆後的拘留所,我進去時,外面正在討論文佳的量刑問題,只要讓群眾討論,群眾就眾口一辭“槍斃”,能被討論的都是名犯人,一般的結局也都是死刑,文佳最終被判二十年徒刑,至今沒有她的任何消息。

老西城分局拘留所房子小,與邢弘遠借學毛選之機可以討論各種各樣的問題,瀏海學習班的房子大,我和邢弘遠被放在兩個角落,中間隔著二十幾個女犯,只有在放茅時可以在廁所裏面交談。

邢弘遠說:“我想出去,必須得讓他們滿意。”我斬釘截鐵地說:“我絕不會為了讓他們滿意而招出一個反革命集團來。”邢弘遠對我強硬的語氣頗不滿意,她用鼻子“哼”了一下。

在我們倆個兒都出獄後,大概是一九七三年的夏天。她來我家找我,我第一句話就是提到這件事,他們的“集團”最後滾成千人的大雪球,凡是認識他們的人幾乎沒有不倒楣的。

我說:“怎麼樣……”她用手攔住我,說:“別說了。”我把話吞了回去,這段回憶於她太痛苦了,以至於一九七九年她在香港出了一本以筆名林火寫的暢銷書《女囚》中竟對我與她在廁所裏這段至關重要的辯論隻字未提,在書中,她把我稱為陸姍,把我抗改造,反審訊,被犯人鬥,被隊長捆,自殺……倒描寫得詳詳細細。

這本書她也沒寄給我,還是雜志“七十年代”馮董事長的女友鄭惠儀帶給我的。

我的一生沒做過什麼聰明事兒,我在那些精明人的旁邊,總感到自己的愚蠢。但我天生會反審訊。一九六七年一月,遇羅克被捕,警察與軍代表讓我寫揭發材料,我把遇羅克寫成一個熱愛社會主義國家,熱愛黨和毛主席的年青人。盡管他也許不是,可在當時卻對他有好處。一九八零年,在為遇羅克平反時,遇羅錦看了全部的揭發材料,說:“只有洛誦寫得最好,其他都不行。”這次回北京,這份材料在羅文手裏保存,他還向我提到,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會到他的手裏。

我的反審訊密訣是:“兔子頭上的蒼蠅──明擺著的事兒”都不要承認。這是警察教給我的。一九七零年二月十四日,我和趙京興在他家被四中軍宣隊、工宣隊抓住,說是林付統帥號召“一打三反”,趙京興因為寫了一本《哲學批判》,又在學校貼大字報“反對上山下鄉”,屬於反革命。

趙京興是堅決不肯上山下鄉,他們全家已以戰備疏散人口為由送回老家邢臺,城裏只剩下他和他姐姐兩人。我那時已把戶口轉到農村──河北省安新縣大田莊邸莊大隊。四中要整他,那天我正在他家,也一並被捎上,送到西城分局,事後,他們無恥地騙我媽媽,說我自己要求進去的,我媽媽還相信了,她說:“我想,你幹得出來這種事。”待 833 天半後,她去接我出獄,我才告訴她這不是真相,是他們抓的,又說我態度不好,關了二十八個半月。如果我象邢弘遠他們一樣,為了快點出去而胡招亂供,也會滾出一個雪球。

我對警察的提審方式也是在實踐中領略到的,在有一次提審中,李提訊員問我,“你們想什麼?”我說:“想一個理想國……”他立刻問:“你們想和誰,通過什麼方式建立理想國?”他的這番話教給我再也不能開口了,所以說我的反審訊是警察教的,否則我也會與邢弘遠一樣。

我和趙京興在被關押了長時間後釋放,他比我多關了一個半月,三十個月,進去時是我們倆個,出來還是我們倆個,沒有牽扯任何人。

但是曾經失去自由的難受滋味卻深深地在我身心打上烙印,而發生在我被關押期間的兩起犯人越獄事件,也令人難以釋懷。

當我們從瀏海胡同學習班再次全體被押解回二龍路新蓋的西城分局拘留所時,拘留所並未完全竣工,男犯人經常被叫出去幹活兒。有幾個男犯人看到有機可乘,就約定逃跑。

一天早上,我們坐在室裏,邊學毛選邊等放茅,女室在男室之後。突然,一陣急促的跑步聲“咚咚咚”地從室外經過,緊接著,一片嘈雜一種忙亂,正在漱洗的男犯被轟回室內,各屋開始清點人物,女室的牢門也被打開,伍隊長惡狠狠地看了每個人一眼,砰地又關上牢門。原來是幾個男犯人趁著放茅沖出了筒子走廊,跑到院子裏,沖出西城分局的大門上了街。其中一個“政治犯”在沖出筒子走廊時向值班隊長摔了一包牙粉。當然,這三四個人沒跑出多遠都被抓了回來。

整整的好幾天,我們都聽到男室鬥爭逃犯此起彼伏的口號聲,他們被送到十幾個男室輪番鬥爭,並聽見隊長問:“為什麼要逃跑?”“想要自由。”“犯了罪了,你知道不知道要接受改造。”“吃不飽,一天兩頓窩頭,每次就給兩個,餓。”“餓著你活該,就是要你活受。”“你們打算去哪兒?”“雲南。”“上你媽的雲南幹嘛去?”“去看花兒。”後來就聽不見對話聲了,黝黑粗壯的韓隊長跑到我們屋裏來說:“都快鬥熟了。”韓隊長還說:“也就是政治犯才會用牙粉摔隊長,刑事犯就不會幹。”

隊長們對政治犯與刑事犯嚴加區別,他們認為政治犯是敵我矛盾,刑事犯是人民內部矛盾。刑事犯世世代代哪種社會制度都有,政治犯卻是這個社會的特定產物。在隊長們明顯的這種厚此薄彼的態度下,我和邢弘遠總被處於一種極不利的地位,搬回來後,女室又一分為二,我和邢弘遠被分在兩個室裏,除了偶然兩室合二而一開會,我們只能在早上放茅相聚,她讓我背誦她在獄中寫的詩,“為了鼓舞別人更好地鬥爭。”她真象江姐,林道靜什麼的。

接下來又有一次越獄事件,在筒子走廊被加上兩道鐵門後,一個犯人,也是在早上放茅之時,把手裏拎的馬桶一放,蹬上馬桶,兩手撐著打開的天窗,從房上跑了,這個犯人摔傷了腳,但跑到了郊區,他讓一個解放軍背他,最終還是被抓了回來。

我從來沒想過逃跑,我當時覺得整個國家都是一個大監獄。裏邊外邊相差不是很大。但當小周提審員叫我卷鋪蓋時,我還是由衷地感到高興,面對著我坐的佟仕敏,一個六十歲左右的白發老人,平時從不開口,她用這麼一句話對我道別:“我每天最愛幹的事兒就是看陶洛誦,以後看不著了。”說完還靦腆地一笑,她的下巴很長很尖,笑時露出一個門牙,另一顆已經掉了。

我暗暗發誓,我絕不會忘掉這兒的一切,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把我知道的一切寫出來。這些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不幸的人們,這些有罪的或是無罪的,美與醜,善與惡,人性與獸性,我都不會忘。尤其是我在最艱難困苦時,給予過我溫暖友情與幫助的人們,無論是政治犯還是刑事犯,我都刻骨銘記,在那黑暗的隧道裏她們表現出的美好人性一直是照耀我未來人生之路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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