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的“中国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是中国最近的一次重大事件,一方面它表明中国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承诺在多年之后终于有了兑现的起步,但同时它并未正视和改变目前中国教育的实质。中国在强化教育的公益性的同时,更应该强调教育的公民性,改变长期的“共产主义教育”和奴化教育倾向。这才是一国之国民教育之根本。
中国教育的一小步
今天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强迫免费的义务教育体制、市民最低负担的公共医疗体制,和低收入者不会沦为“房奴”的住宅供给体制,共同构成了一个基本的社会福利体系,也构成了社会稳定的基石。正是这些稳定的社会基石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义务教育指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強制、普遍与免费。凡是适龄儿童都应強制接受教育的义务,並且教育对象沒有阶级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还必须是免納学费的。
义务教育在西方的历史源流可以直溯到1717年普鲁士王国开始实施义务国民教育,它是全世界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现代大部份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实施义务教育,但年数和成效不一。在日常生活中,強制教育(或強逼教育)、普遍教育及免费教育均与义务教育通用,它们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不仅只是缺乏公民社会所需要的基本法制,也缺乏它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以上三个方面不但没有构成中国人的基本社会福利体系,反而成了国人的新三座大山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
“有教无类”在几千年前就可以做到,可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教育却简直成为了神话,教育了差不多成了国家机器的延伸。尽管中国早在1986年就通过了《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的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同年7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然而它的配套法规直到1992年3月14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才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施行。这个实施细则也同中国的绝大多数法规一样,基本上也就是停留有纸面上,因为没有任何机构可以监督它的执行,也没有任何机构准备去实行,这是中国建立法制社会的基本困境。这一困境当然源于专制社会的特质。
由于长期不能达到免费教育且乱收费的现象愈演愈烈,国内要求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呼声日益强烈。2004年和2005年,每年都有数十件议案涉及到修订义务教育法,有近1/4人大代表连续3年为它的修订提出议案。2005年3月的十届中国人大三次会议上,21位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同年8月,三易其稿后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终于被展开讨论。历经20年的“苦难历程”,2006年6月29日,中国的人大常委会最终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最重大的一次修改。
中共这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从诸多关键方面试图强化其教育与国际接轨:如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实施素质教育并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回归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并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它开始强调义务教育平等权利,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另外,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它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中国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同时新的《义务教育法》还明确规定了实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此前未有的高度。不得不承认,该法推动和完善了目前弊病百出的中国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法。
全民教育的制度困局
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9月1日,伴随着温家宝参加四川地震灾区北川中学升旗仪式“形象工程”的是同一天,中国传媒头版头条推出报道“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温总理的“形象工程”一直是今天中国人的兴奋剂和催情剂,赚取了无数中国人的眼泪;而长期以来一直“叫人忍无可忍”的中国教育,作为一国之面子,也是作为一国素质之面子同样也曾使中国老百姓抛洒了无数的眼泪——中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一直是有名无实。
长期以来,中国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与其高速增长的GDP严重不相适应。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对教育经费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即使在不发达国家中也退居后位。它与其所称谓的使全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有相当的距离。中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了法律“强迫”实行义务教育,但多年的社会的和教育的欠债太多(包括教育腐败),对中共来说,它可以“神六”上天,但对占全球教育总人口的22%的2亿多学龄人口的免费义务教育却总可以一再忽略,直到最后要成为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时候,它才会认识到它的严重性而加以重视。
“赢家通吃”作为中国社会目前的一道铁则,也反映在教育上:一方面是众多的大学长期享受着银行的各种贷款,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富得流油的同时滋生出各种腐败;一方面是全社会的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特别是广大的农村连基本的教育设施都欠缺,几乎难以维持;以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数为1.66亿,城市为2554万人,农村占了大多数来看,农村教育经费的欠缺说明中国的基础教育是完全失败的,它也表明中国此前的义务教育的失败。
穷国可以花几千亿人民币搞奥运,却舍不得多花钱投入教育,“穷国办大教育”一直是中共为教育支出少寻找的一个堂皇的借口或理由。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教育经费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相当少,尽管中国是世界上学龄儿童最多的国家。免费教育并不是办不到的事,而是中共愿不愿意办的事。
“每一个孩子都可以读书。”但附加条件却相当多,体制层面的障碍设置出很多门槛,学校的门槛其实只是这些门槛的最后一道,它最后便只有直接表现为向家长“说钱”。以前在街面坊间常听人说“现在读不起书了!”面对这些各种名目的收费和“再穷不能穷了下一代”,面临班主任理直气壮的“就只有你们还没交了”的时候!——那就交吧!义务教育的“义务”两字差不多成只剩下家长们交钱的义务。与城市乱收费相对应的是中国农村的让农民自身进行“教育支出”的不当局面,它对贫困家庭来说不单纯是“财务”意义,其实更具备严酷的政治意义,有时候要达到危及家庭和性命的程度——那些走向血汗工厂和黑砖窑的学龄孩子们,应该有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的权力。
中国今天的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应该覆盖全社会,“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打破户籍的二元制,尽快通过合理设定常住人口登记的必要条件,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应该有“依法”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必须包括民工子弟的就学难问题。这部分社会群体既不是“城”也不是“乡”,但他们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宠大社会阶层。他们是1.5亿的农民工流动迁移带来的众多农民工子弟。据2004年的一次统计,18岁以下农民工约占总数的20%,所以即使粗略估算,适龄农民工子弟也在1000万以上。他们能否享受到目前免费政策的眷顾,无疑将成为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国民素质的一个关键。
中国政府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从法律和财政意义上是每人都应有经费,按理说,当这些孩子到了城市公办学校就读,这笔钱就应该转过来,应建立相应的“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由于中共行政体制的“不作为”或“难作为”,这个多年的教育经费支付体制在城乡基本没有付诸实施,这是为什么外地孩子在一地读书难的根本原因。它的具体困局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的区划体制和义务教育财政经费分担体制使得城市难以承担人数日益扩张的非户籍适龄人口的义务教育经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一些经济较为困难的城市可能会因此出现较为突出的财政困难;二是可能引发大量农村人口在自身和外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为了使自己的适龄子女能够接受条件更好的义务教育而涌入城市,而就中国目前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来看它根本就无法接纳,这是多年基础教育失缺所造成的。
中国正在推进的《义务教育法》和全面免除学杂费,也必须要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才能使之更加完,并须全面废止与《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各项不合理的法规(如凌驾于《义务教育法》之上的教育部的包含学校可以收“杂费”的“实施细则”等类似条文),充分保证新法在一个公正的平台下合理运行;增加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以中国落后的教育现实,中国的义务教育经费必须每年都有所增加。这是改变中国人口素质的关键的第一步。
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建立一个正常且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中国的义务教育不会有根本的改观。事实证明任何一个单独的监督体制都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所以对教育经费的监督应该在教育部之外、在政府之外才能真正达到。其它如农村教师的待遇,学校条件的改善等对稳定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都相当重要。
中国基础教育的失败所造成的文盲或半文盲的低素质人口的大量涌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国会自食其恶果,这种素质的国民反过来又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性质,就公民社会对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来看,中国离此的距离可谓相当遥远——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生活的国家。正是建立对中国这样的认识上,对中国的未来人们很难乐观起来。
清算并走向公民教育的正途
不仅只是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需要清算,自1949年以来,中共对国人的教育一直是以其“共产主义教育”体系为范本的。这个教育体系更需要清算。从教育思想到教育内容,从教师到学生,“共产主义教育”的流毒至今仍存。
一日下午,笔者在居住小区河边散步,传来附近一幼儿园的呀呀学语:“我们都是木头人,不能说话不能动。”这是幼儿园教师的幼儿教育内容;另一日则是发生在此前不久的奥运前夕,那坐在轮椅上的残疾女火炬手金晶在法国传递火炬之后,成都下午下班的拥挤的公共汽车上,两个中学生女孩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彩,正在兴奋的咶噪着当日奥运圣火的余威,在人们的面前她们说话的声音充满了自豪却也显得有些颤抖:
“我们老师说她(金晶)是民族英雄,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
“就是,我觉得她好勇敢哟!说她完了以后要到成都来,我们到时去看哈,你去不?”
“当然要去。我们老师也说要去的。我们一起去哈!”周围是被生活和嘈杂以及拥护搞麻木的人群。他们并不怎么关心金晶怎么样,奥运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
小女孩们并不知道人们对奥运的抵制或反对并不是针对中国,而是针对中共,是针对后者对人权的漠视。她们可能连什么是人权都不知道,她(他)们没有这样的教育。中国缺少的就是公民教育这一课。正是由于类似的“缺课”导致她(他)们对中国社会的误读,按我们过去自身的经验,这一课要直到她(他)们离开学校多年后才会补上。对此她(他)们现在不会有多少认识。
这是一个御用教育的时代,“统治阶级上层建筑”是它的指导思想。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极力贯穿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从初级教育一直到高级教育都是如此。何兆武先生曾回忆六七十年前的西南联大,“联大老师讲课是绝对自由的,讲什么、怎么讲全由教师自己掌握。”在今天这完全是奢望。大学里面的教师诚然不同于低级学校的老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便讲,他们诚然可以有自己的的“思想解放”,但在讲坛上他们必须循规蹈矩。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和不同的教育体系。而清算中共对中国教育的流毒显然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历程。
公民教育的精髓是民主和自由。这是它的指导思想。当联大的教师可以选择自己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时,那是因为当时国民政府本身所具备三权分立的政治基础:教育的内容可以由教师自己决定,教育的方式也可由教师自己选择,因为政府可以尊重这样的选择,尽管它不是必然选择。这是国民素质教育和公民教育的前提。
公民素质教育既要包含真正的宪法精神教育,也应该包含理想教育,特别是在“失去”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沦落的中国。康德曾经说过教育不应以人类的当前状况,而应以人类将来可能的更佳状况,即合乎人性的理念及其完整规定为准,“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能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但实际上他们应该把孩子教育得更好,这样才可能在将来出现一个更佳的状态。”一国教育之前途也正在于,教育诚然可以教育孩子适应当下的社会,但更应该教育他们追求高远的目标和理想。这是人类的希望,也是中国的希望。
二十世纪上半叶辉煌的中国教育还告诉我们,教育可以是由私人或者教会组织的,它并一定需要国家的渗入和“指导”。国家组织教育的最大坏处是教育走向行政化和官僚化,它可以直接摧毁教育的品格,使教育降为某种利益服务的工具。而由私人或者民间组织教育将会避免这种缺陷,这是中外的经验证明了的。而对当下的中国来说,这还不仅只是一个官僚化和行政化的问题,它是一个基本宪政制度的问题。此问题导致中国目前的教育既是一个基本教育缺失的问题,也是一个素质教育缺失的问题,当然更是公民教育缺失的问题。
中国要走上公民教育的正途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期。从免费教育到国民素质教育,再到公民教育,对中国来说可能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因为它是和中国的宪政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而没有后者,公民化教育在中国社会不可能简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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