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其实最重要的身份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民族的;既不是“寻常”的,也不是“深奥”的;既不是“生活”的,也不是“学术”的。文化最重要的身份是终极价值,就是是否探究了人类存在的最高价值。这一价值既是最高的,就是不可颠覆的;既是终极的,就不是有限的和日常的;既是精神的,就不是物质的。它必须确立人类精神史的崇高性和永恒性,必须确立人类精神史的自由与平等,必须确立人类精神史的公正意义,必须确立人类精神史的道德和良知。总之,文化的身份跟人类的人格与存在本质紧密相关,脱离人格和存在本质而谈文化身份或者文化本质,都是无意义的。
人类的文化,最重要的部分,不是知识,而是道德。知识常常无法绝对将善与恶区分开来,而道德才真正将善恶作出明确区分,从不将它们间的界线混淆起来。就道德而言,从来没有中立的立场,没有既不善也不恶的道德,要么是善的,要么就是恶的。道德不仅知善恶,而且还是知美丑的基础。一个人,如果在道德价值上模糊不清,那么他对于美丑的认识不可能是清晰的和透彻的。
道德观,不是理论,不是学术,也不是由人际关系中得出的好人或者坏人的评价,道德不是一切社会价值的评价,道德就是良心。
因此,道德的标准跟生命的价值,人格的本质是一致的。是生命的永恒价值和人格的崇高地位,决定了道德的善的本质。所谓猪的本性决定了它只能生活在肮脏和恶臭的猪圈里,绝不可能有那么一天,它突然幡然醒悟,明白卫生的意义,不愿意住在猪圈里,而宁愿住在人住的单元房里。牛的本性也决定了它找到肥美的草吃就感满足,它不可能像人一样感到精神空虚。
不能把道德视为社会规则要求,不能把正义的要求视为法律的要求,从本质上而言,道德要求是人格的要求,人的生命对生活有一个道德理想,这个道德理想引导人类朝着这一目标追求。有了善的生命,充满道德感的生命,社会规则以及国家法律才有意义,才能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要是一群野兽的话,在它们中间颁布再严酷的法律,也是无法实现和平的,它们的生命根本没有道德要求,没有善良的种子,怎么也理解不了道德与法律,因此,野兽是不会听从法律的要求,它们只服从自己欲望的本性。跟一头野牛谈道德,就像跟一只狮子谈礼仪一样,白搭。
但人类不同,人类生来就是一个道德家,善恶是他的第一觉醒的意识。《圣经》描述过这样的故事:“耶和华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1]这就是创世故事中的人类第一意识:羞耻意识。它既是将人从神面前引开,也是将人引到自己面前。因此也就需要遮羞,他们用无花果的叶子做成裙子遮盖自己赤裸的身体。

伊甸园里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代表神的永恒的生命;另一棵是知识善恶树,代表自我的道德生命。人一旦选择了知识善恶树,就意味着从此开始,人类要过一种道德的生活,永远也无法摆脱道德对生活的评判。这种道德评判,既是自我评价,也是社会评价,它是生活的价值核心。
这个故事也被当作人类自由意志的第一个表征,神把他所创造的人类放在伊甸园里,然后用两棵代表着不同价值和意义的树给他们出了一道选择题,是选择以永恒生命的方式跟创造他们的神达成生命的关系,还是选择以道德的方式跟神达成道德的关系。人类在伊甸园里做错了这道选择题,选择了一条很累很苦和很孤独的道德之途,他没有跟神达成生命的关系,他选择了道德,要以道德的方式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拯救,同是,这也是一条自我放逐的道路。这条路上充满了矛盾,肉体需求和物质欲望与道德理想的矛盾,肉体要求与道德要求的不一致致使人类的生活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纷繁复杂的斗争。无论是哪样的斗争,其最激烈的战场总是设在道德上。
但是,并非一切善心都是良心,也并非一切恶行都叫“没良心”。比方说,见他人悲哀而无动于衷,见他人遇难而不思救助.只能叫没有“同情心”;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在公共场所胡作非为,只能叫没有“公德心”;光天化日之下干“不要险”的事,或干起坏事来公然置舆论于不顾,只能叫没有“羞耻心”。这些都不能叫“没良心”。只有那些知恩不报、见利忘义、卖友求荣、吃里扒外的行为,才被斥为“没有良心”。比如便是“没有良心”。又比如,一个男子,在落难时得到一个女子的体贴和关怀,发达后却另攀龙门,甚或“停妻再娶”,也是“没有良心”的。可见,“良心”是专门用于“人情回报”范围之内的一个道德范畴。(《中国:掀起你的盖头来--中国文化现象解密》,第177页。)
在易中天教授的这段文字中,道德与不道德的范畴是指人的行为,好行为就是道德的,不良行为或者说恶行就是不道德的。但,就道德的本质而言,道德与非道德,指的不是行为,而是性质,是生命的善与非善。道德如果指的仅仅只是行为的话,那就从根本上割裂了道德与生命的关系。道德如果仅仅只是行为的话,它可以被当作一项具有表演性质的虚伪道德“秀”,只要表面上合乎道德,无论他心里怎么想,怎么谋算,他总能躲过道德的评判。按照易教授的说法,一个知恩图报,恩义并重的有良心的人,可能是一个见死不救的、没有同情心的人。他将善心与良心割裂,良心与同情心、羞耻心割裂,实质上是对道德意义的严重消解。道德成为只有粉饰行为的作用,而失去了生命意义的善的价值。试想,如果不是善良的生命,它能够行善吗?叫一只野兽去过道德的生活,可能吗?
由此可见,道德跟生命相割裂,就等于取消了道德的意义,取消了道德存在的基础。“一个人,先前受过别人的资助,后来别人有了困难,明明自己有能力,却不肯援手,反倒‘装聋卖哑’,‘作壁上观’”,这样的人之所以被指责为没有良心的,是因为他是人,是有着善的生命的人;而不是野兽,“一个男子,在落难时得到一个女子的体贴和关怀,发达后却另攀龙门,甚或‘停妻再娶’”,之所以是没有良心的,也是因为他是有着道德生命的人,如果是野兽,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道德约束。人类之所以过着有道德观的生活,因为他生命本身就包含有道德意义,道德感是人类生命感的重要部分,道德价值也是生命价值的重要价值。
因此,人类的一切文化就不能没有包含善的道德意义。
苏格拉底对雅典公民说:“像你这样只图名利,不关心智慧和真理,不求改善自己的灵魂,难道不觉得羞耻吗?”
之所以苏格拉底会有这样的反问,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只图名利,不关心智慧和真理,不求改善自己的灵魂,是违背人的善良本性。他认为,有着高尚道德,高贵生命的人,却违背自身的高贵品格,过那种只有牲畜才过的只知吃喝,一味满足身体欲望的生活,当然是令人羞耻的。
我相信,易教授也不是无视中国文化的道德意义,他只是将道德置于行为层面,而使之与人的生命割裂了。将道德视为跟社会规范、法律以及人际关系规则相统一的规条要求,将道德视为一道文化规定和纪律。因此,接着他才会这么说:
显然,仅用“良心”,实不足以对抗“势利”。更何况,“势利”的存在,也未尝没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就是:“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种本能,并不是—句“没有良心”便可以轻易打发的。当“利”的诱惑或“害”的威胁非常之大时,人们都几于“木能”地会作出“趋利避害”的选择。如果说,“利的诱惑”尚能抵御,那么,“害的威胁”便几乎难以抗拒。(《中国:掀起你的盖头来--中国文化现象解密》,第180页。)
在易中天看来,道德是软弱的,不堪“势利”的袭击。照他的说法,势利才是人的生命要求,比道德和良心更接近人的生命本能,更合乎生命的本质要求,因此易教授说,这样的本能比良心更具有“合理性”的基础。如此软弱的道德,几乎难以抗拒利的诱惑和害的威胁,人们总是在趋利避害中,抛弃道德,视之为对生命的限制和约束。岂不知,这在苏格拉底的眼中,是违背人性的,是可耻的。
论及文化的意义,论及中国文化的价值,必须还原道德的本质意义,否则,一切的文化观念都可能是弱道德的,或者是无善的文化观。论饮食的开篇,易中天教授就列举了中国历史上许多恐怖的酒宴,有谈判的酒宴,政变的酒宴,打仗的酒宴,甚至有杀人的酒宴。
无论是饮食或者服饰,或者人与人的关系,假如由道德的意义中割裂出来,也只是无善的饮食和无善的服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可能是相互争夺利益的群体,而不可能是友爱的和谐群体。
伊甸园中,蛇欺骗女人说,吃知识善恶树上的果子,不一定会死,只会眼睛明亮,知道善恶。人类的第一个女人首先吃那知识善恶树的果子,然后又给第一个男人吃了,结果他们知道羞耻,在羞耻感中感受到道德犯罪的痛苦和不安。
什么时候,我们都能这样回到生命的道德本质上来反省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再一次感受那令人类第一个女人和第一个男人感到羞耻的道德?由此,我们再来看待人类的文化成果,看待中国的文化以及民族传统,追朔文化的道德意义,从民族文化中真正挑选出美丽和灿烂的道德果实。
由此,我们才能知道,人的生命不仅是高尚的,而且也是高贵的,绝非仅仅是一群逐利追名的无高尚目标的“人口”。
伦理道德无疑是重要的,但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东西,再好的东西也不能泛滥。“泛伦理”的结果是“乱伦”,“唯道德”的结果是“失德”。如果什么都是伦理(泛伦理),就没有伦理了;如果只剩下道德(唯道德),就没有道德了。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中国:掀起你的盖头来--中国文化现象解密》,第267页。)
我不知道能不能把易中天教授的这段话看作是他道德价值模糊的一处说明,但至少可以说明他的道德非本质的观念,他将道德与生命割裂,道德脱离人的生命,成为只与行为相关的社会规则和道德纪律这样的东西,因此他才会反对“泛伦理”,才会反对“唯道德”。实质上,道德非本质化,与生命相割裂,道德就失去它的本质意义,成为只是约束人的规则和道德纪律。规则和纪律对人只是外在约束,而形不成内在的本质要求。人类历史上,不知有多少伤天害理的事,都是以这种外在化了的、与生命割裂的所谓道德的名义行使的?这样的只是行为规则的所谓道德,一旦被强权所利用,它就是强权者手中的鞭子、绳索和刀斧,成为他们手中的暴力工具。这样的道德不但不是人类的福祉,而是人类的灾难。
这个问题绝不是易教授所认为的所谓历史辩证法的问题。“再好的东西也不能泛滥”,这难道就是历史辩证法吗?所谓辩证法,难道就是把好的变为坏的,就是因为好得过头了,好得太普遍了,在世界泛滥流行,它就历史地辩证为坏的吗?这是哪门子的辩证法?易中天教授说这是历史辩证法,它的历史辩证的依据在哪儿呢?这些都不见易教授提到,他只说“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东西”,因此他认为道德也不是万能的,也有道德所不能的。易教授,你错了,你拿道德当钥匙用了,以为道德是工具,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道德不是工具。把一切都当工具用,而且用惯了,以为道德也只是工具,这完全错了。道德是人类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每一个人自己就是道德的化身,你自己就代表着道德,就像鲜花一样,它代表了美丽的一部分。因此,易中天教授错把道德当工具使用,他当然发现使用起来不怎么灵光,有许多问题是道德这样的工具根本解决不了的。
道德不是拿来解决世界上的问题,道德只解决每一个人的生命,它驻扎在人的良心里,不断提供生命善良和美好的营养,让人的生命充满了爱和美好希望,使得生命在世界上的生活因为这善良的生命而生活得幸福、自由和快乐。这才是道德的命题。易中天教授,你说是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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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世记》第3章,第1-7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