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平等”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许多人把它当作口头禅挂在嘴上,无论对什么问题、在什么环境、就什么事情,动不动就说大家都是平等的,使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真正明白平等的真谛。
我们说人人平等,指的是任何人在人格上、在法律上、在机会上都是平等的。人格上的平等即不论种族、肤色、信仰、贫富、地位……所有的人都是人,都拥有同等的人的尊严、都享有同等的人的权利,也就是人权。法律上的平等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院依法定罪、依罪量刑,不管你属于哪个政党,也不管你地位如何。机会上的平等即任何人都应该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按照同一个游戏规则展开竞技,不管他出身于什么家庭、什么地域、什么环境。
在民主、法制、公正的社会里,这些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和实现。在专制、人治、不公的社会里,它还仅仅是那些国家老百姓的由衷希望,也是那些国家的仁人志士以及全世界热爱民主自由的人们的共同奋斗目标。
然而,即使在民主、法制、公正的社会里,我们还是必须正视和承认:每一个人作为一个个体,他与其他人是有差别的。其差别具体表现在:能力(体力、智力)上的不等、社会贡献上的不等、时间有效性(宝贵性)上的不等、财富占有上的不等。
由于先天(生理缺陷、先天不足等)或后天(环境影响、受教育程度等)的原因,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有的人在这方面强,有的人在那方面强;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无需多加论述。任何人都没有必要羞于承认自己能力不强或者在某些方面能力不强。只要自己努力学习、尽力工作,就可以问心无愧。
由于能力、机遇、环境、客观条件的限制,每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是不可以等量齐观的。我们必须承认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思想家、革命家等精英人物对社会的贡献大于一般的工农兵学商。我们这么说,并没有贬低劳苦大众的意思,毫无疑义,正是一般人的辛勤劳动为精英人物的活动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开拓了舞台。
上帝是公平的,不管是什么人,每天都有二十四个小时。但是,不同人的时间有效性(或曰宝贵性)却有天壤之别。且不说那些醉生梦死之徒,只说那些同样珍惜时间的人,我们也必须承认他们的时间绝对不会是完全等价的。例如,讲演人的时间就比听讲人的时间要宝贵千万倍。听讲人听讲演只是一人受益,而讲演人却以他的讲演使在座的所有人受益。如果他的讲演被录音录像、在电台电视台播出,则更加使成千上万人受益。这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历史、政治、社会、经济等原因,财富占有上的不等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无法避免的不公平现象。在“按劳分配”的现代社会里,对社会贡献大的人本应该占有较多的财富。但是,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我们却看到许多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思想家、革命家生活拮据、贫困终身,而许多贪官污吏、富商大贾、买办掮客却挥金如土、一掷千金。这种不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尴尬,但是我们却没有简单有效的方法来消除。彻底的“均富”或者让财富的占有绝对合理化也许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应该让财富的分配尽可能地合理。在目前的中共党国,1%的人占有51%的国民财富,99%的人只占有49%的国民财富,这是不能接受的。
在人与人之间有这么多不等,是不是人人平等就变成了一句空话?非也!人人平等强调的正是:尽管人与人在个人能力、社会贡献、时间效率和财产占有上可以不等,但是在人格上、法律上、机会上却一律平等。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因为自己在人格上、法律上、机会上与所有人平等,就自以为自己在一切方面与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平起平坐、不分伯仲、不相上下、彼此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狂言只能表明大言不惭者的无知和狂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