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先生在《"我看到的只是人!"》(7月24日《南方周末》)一文里,引用了小拉什•多兹尔《仇恨的本质》里讲述的一个故事:
一名士兵由于在战斗中没有开枪而被送上了军事法庭,指挥官命令他见到敌人就开枪。"可是我根本没有看见敌人呀,"士兵解释道,"我看到的只是人。"
熊培云先生意在以这个故事证明:"无论是个人、家族与社会之间的报复,还是一个国家针对另一个国家的恐怖,如战争,都足以令人胆战心惊。因为恶恶相加不会变成善,从人类共同体的角度来说,自相残杀终究还是人类在自杀。"
熊培云刻意混淆、模糊战争的性质,令人感到迷惑。例如:二战堪称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自相残杀,但要说是人类在自杀,却错到楼外楼、天外天去了。二战是人类面对邪恶势力自我拯救、浴血奋战的凯歌,更是自由引导人民的颂歌。
战争是政治的最高形式,面对不可理喻的邪恶势力的疯狂进攻,除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难道还有更好的方式吗?因为害怕自相残杀,就眼看家园被毁、同胞受难,坐以待毙,怎一个迂腐了得!
即便在最理想的状态下,人类社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也难免局部战争的洗礼。我们痛恨、谴责不义的战争和暴力,但绝不放弃自卫的能力与勇气,否则,就是对自由的敌人的鼓励和纵容。
有时候,"恶恶相加"必不可少,因为它可能会变成善——人类的无数历史都在证明这一点。它与宽恕、同情和怜悯也并不矛盾。
多数情况下,不懂得恨的人,也体会不到爱,因为他没有"失去"的恐惧或体会。熊培云对"报复"不加分析的厌恶,多少有些矫情的味道。复仇从来是公平和正义的起点,法律就是对人类这种最原始的正义呼声的回应与调整。
从大的方面来说,对独裁专制的切齿痛恨,是无数仁人志士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力量源泉。没有对专制最深刻的仇恨,哪里有对自由民主的极度渴望?
以局部而论,在法律不能代表正义,在法律只是权贵为所欲为的遮羞布的社会,个人的复仇总是那么惨烈和悲壮,我们更多的是该谴责走投无路的绝望的复仇者,还是改变不合理的社会机制?
如果有人要强占你的家园、糟蹋你的妻女、奴役你的同胞,你还会恪守"恶恶相加不会变成善"的信条,任人宰割吗?
你看到的当然是人,但他是什么人?是欺压良善、得寸进尺的人,还是你死他活的人?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有个简单的划分办法,即这场战争是否会令你的生活更不合理?如果不在二战中抗击德、意、日法西斯,我们今天的生活距离地狱还有多远?
我不赞同个人报复社会,尤其是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但我更愿意深究的是他何以绝望到这般境地:在经济高速发展、利益日趋多元的社会,以卵击石、玉石俱焚的背后,心理、精神疾病的预防和干预,社保、法治的健全和公正,情感宣泄渠道以及言论自由的畅通,需要整个社会反思的东西还有很多。也只有深刻反思,才能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