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导:
2008年3月14日,西藏首府拉萨市发生了严重的骚乱事件,致使18人死亡,382人受伤,许多店铺和车辆被毁。随后,在甘肃、云南、四川、青海等省的藏区甚至一些民族院校内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藏人示威和游行。
此一事件的发生,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因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巨大震动和特别关注。
时隔两个多月后,又一起骚乱事件在贵州省瓮安县城出现。2008年6月28日下午4时许,一万多名当地中学生和民众聚集县城发生骚乱,持续时间达七个小时,导致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楼104间办公室被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并造成15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这起事件同样在海内外造成巨大震动和强烈的舆论反响。
事件爆发后,西藏的党委书记张庆黎针对此事件发表讲话说:“3月10日以来,在达赖集团极力策划煽动下,拉萨市极少数僧人连续聚众闹事。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市肆意打砸抢烧,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有足够证据表明,这一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其险恶用心就是企图在敏感时期挑起事端,蓄意把事情搞大,甚至造成流血事件,破坏北京奥运会,破坏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达赖集团一切活动的目的就是企图在西藏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恢复其野蛮的封建农奴制,进而破坏我国其它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分裂社会主义祖国”。
媒体的舆论导向也站在同一立场,矛头直指达赖,把屎盆子一个劲地往达赖头上扣。
对于“6.28”瓮安骚乱事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则说:这“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事情果真如这两位书记大人所说的那样么?对如此的结论,民众是心存疑虑的,因为拿不出直接的证据,对这样的官话、套话大多数人也是不会相信的。
但石宗源书记所说的另一段话却是有道理的。他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群众意见很大,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警察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犯罪率高,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终于酿成了严重的后果”。这段话倒是客观公正的道出了事件的本质。
我们遗责暴力的手段,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表示同情和哀悼,对受伤者表示慰问,对众多的财产损失感到痛心。但对事件的起因和应有的认识则是值得深思的,我们应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状所在,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
笔者以为,纵观这两起事件,它揭示了我们这个社会的诸多问题,概括起来,以下几个问题是值得人们深思和探讨的。
一、西藏问题的产生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西藏独立,这是包括达赖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认可的。但西藏问题的出现却是有着诸多历史和现实原因的。
据史料记载,唐代以前,西藏是分散的各自为政的部落社会,中央政府从未管辖过他们。到了唐代,松赞干布统一了藏族各部落,建立了吐蕃王朝,才与唐朝建立了经济、文化、宗教、通婚等的关系。到了宋代这种关系消失了,而到了元代西藏才纳入中国的版图。明代设都司,清代称卫藏,管理西藏事务,但此时西藏的一切却是高度自治的。而到了1912年之后,由于国内军阀的混战,西藏曾一度出现过事实上的“独立”状态,这却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直到共产党在大陆取得政权后,1951年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签署“西藏和平解放”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宣告和平解放,这种状况下才得以改变。协议强调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同时认可西藏的现行制度不变,达赖喇嘛的地位不变。可以说这是中国最早的“一国两制”。
然而从1955年开始,随着毛泽东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及农业合作化在内地的加速,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很快波及到了昌都及川、滇、青、甘等省的藏民地区,这些地区不受十七条协议的约束,“民主改革”和阶级斗争轰轰轰烈烈的开展。一些紧跟毛泽东的地方党政干部领导人试图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一次完成”,“一步登天”,强行没收藏区寺院的土地、财产,打击农奴主和其“代理人”,推行集体化,诋毁藏人的宗教信仰,强迫上层人士和喇嘛僧人“改造思想”,从而引发了这些地区藏人的不满和反抗。紧接着在这些藏区出现武装叛乱,政府派军队“平叛”、“会剿”,使许多藏人西涉金沙江逃进西藏,这就为1959年的拉萨“叛乱”埋下了种子。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终于爆发了1959年3月10日的拉萨发生藏人“叛乱”,接着是政府派军队“平叛”,并很快取得了胜利。“平叛”后西藏开始了“民主改革”,快速进入“社会主义”,一系列“左”的政策给西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关于西藏人民蒙受的灾难,仅从班禅喇嘛1962年给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信中即可看出一个概况。班禅在这封“十万言书”中痛陈他所见到、听到的西藏人民的种种苦难,兹摘录数段记述如下:
关于藏区开展“阶级斗争”:“一味地追求轰轰烈烈和恐怖尖锐,不看打击是否准确,而把规模和数量作为主要的目标”,打击了很多不该打击的人。往往“被斗者虽然没有特别严重的罪行和过错,也要捏造许多严重罪行,并予夸大,随心所欲,颠倒是非”,迫使许多无辜的人不得已逃亡国外,留下来的人也生活在恐惧之中。
关于藏区人民的生活:“由于农业地区发生了‘五风’和对粮食抓得过紧,以及对群众留粮的标准低,因而造成口粮紧”,有不少家庭“断了口粮”,在一些地方甚至发生了饿死人的情况。“过去西藏虽是黑暗、野蛮的封建统治的社会,但是粮食并没有那样缺,特别是由于佛教传播极广,不论贵贱任何人,都有济贫施舍的好习惯,讨饭也完全可以维生,不会发生饿死人的情况,我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饿死人的情况。”
实施“专政”造成大量犯人非正常死亡:“平叛”结束后,“全西藏关押犯的数字达到了总人数的百分之几,这是历史上所没有过的。”除关押上层人士的监狱情况稍好外,大部分关押普通犯人的监狱管理极其糟糕,监管人员不关心犯人的生活、健康,恶言恫吓、恣意毒打的事情时有发生。更有甚者,监狱管理者“故意把地势高低和寒暖差别很大的南北上下的关押犯迁来迁去,以致水土不服,衣被不能暖体,褥垫不能防潮,帐篷、房屋不避风雨,食不饱腹等等,生活十分困苦凄惨,还让起早摸黑地劳动,并由于把最重最苦的劳动活交给那些人去干,因而使那些人不可抵御地出现体力日衰,疾病很多,加以休息不充足,医疗不完善,使大量关押犯遭到非正常的死亡。”
关于宗教民族问题:“在所谓‘破除迷信’之下,反对宗教此其一;消灭佛像、佛经和佛塔此其二;千方百计地使僧尼还俗此其三。”在要求僧尼还俗时,“首先在各地寺庙以所谓‘学习’和‘发动’的名义,将僧尼集中在大经堂或大房子内,不分昼夜地紧张地学习和强迫动员其互相进行批评,掀起尖锐的斗争浪潮;对公开表示了信仰宗教的人,戴以迷信分子和不喜欢革命等各种帽子,进行无法忍受的没头没脑的斗争和打击”。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竟有让喇嘛站在一边,尼姑和俗女站一边,强迫他(她)互相挑选成婚”的现象发生。在西藏,原有各类寺庙2500余座,“民主改革”后仅剩70余座;原有僧尼总数约11万人,外逃1万人,也还有10万,“民主改革”后仅剩7000人。特别不能容忍的是一些地方“公然无忌地污辱宗教,把《大藏经》用于沤肥的原料,专门把许多画的佛像和经书用于制鞋原料等,毫无任何道理;由于做了许多疯子也难做出的行为,因而使各阶层人民诧异透顶,心绪混乱至极,极度灰心丧气,眼中流泪,口称:我们的地方搞成了黑地方(西藏俗语,指没有宗教的地方)” !(以上资料摘引自张博树的网络文章:《西藏问题的根本出路》)
读了这样的文字,人们无不会在心里流血,感到万分的痛心。
班禅原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位列“国家领导人”之职位,绝无反对共产党之举,而是披肝沥胆向党反映藏区的真实情况,他的这些话是绝对可信的。
如此的灾难在汉族人民中是早已司空见惯,从1950年开始的反霸、土改,1955年开始的肃反、农业合作化,1957年的反右,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1959年的反右顷,1960年至1962年的大饥荒使3千多万人被饿死,1964年的四清和1966年开始的文革,这一系列的政治运动所带来的深重灾难,人民是深受其害的,只不过藏族人民加上宗教信仰所受到的迫害,更为严重罢了。
正因为如此,十万以上的藏人流亡到了印度和世界的其他地方,他们呼吁全世界关注西藏的人权,使西藏问题成了全球瞩目的一个标志性问题。在上世纪的60、70年代,世界正处于冷战时期,西藏问题自然成了东西方意识形态角力和中、苏、印、美等不同国家搏弈的一个交汇点。美国曾支持过西藏流亡政府,中国人当然可以骂美国佬妄图“分裂中国”,居心叵测。但问题的实质是,如果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不在西藏干了那么多蠢事,搞得那么多藏人四处流亡,别人又怎么会说三道四,在西藏问题上做文章呢?
毛泽东死后,新的领导者否定了毛的“阶级斗争”,改掉了毛的社会主义,同时开始了平反冤假错案和经济上的改革开放,并且迅速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西藏地区也同内地一样,开始了经济上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大为提高。特别是中央财政每年全力支援西藏,使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划时代的伟大进步。
基于此种情况,西藏的人民应该是十分满意和感恩戴德才是。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藏区人民中的许多人对现实仍然是大为不满,他们仍然敬仰达赖,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在宗教信仰、人权、民主和言论自由上都受到严格的控制和打压,即使生活过得好了,但吃饱了饭却被“关在笼子里”他们能满意么?
达赖喇嘛是藏佛教的精神领袖,也是当今世界上备受关注的政治人物。1959年他仓皇出逃时年仅24岁,半个世纪的流亡经历已经使他把佛门的深邃、宽宏和自由民主等当代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融汇在一起,他多次重申不主张西藏独立,也反对暴力,力主和平非暴力的“中间道路”来解决西藏问题。为此他曾获得1989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这是他举世瞩目的一项荣耀。
现实中确有极少数藏人要求独立,这是客观存在的。但这不是藏民们的主流民意。然而西藏的问题绝不是“独立”和“分裂”的问题,而是宗教信仰、人权和民主自由的问题;只有抓住这一实质问题并予以切实的解决,与达赖举行协商对话,才能解决问题。一味的谴责达赖“煽动暴力”、“搞分裂”、“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于事无据的,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些问题连普通老百姓都看得出来,而一些领导者对此看不到,或者是不愿意看到,这是令人不解的。
二、当前社会不和谐的主要表现
贵州省瓮安县“6.28”骚乱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的事件,却引发了不堪设想的骚乱,实在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一个内陆省份山区的老百姓,向来是勤劳、朴实本分的;他们的最低要求只是日求三餐的温饱,夜求一宿的安宁就基本心满意足了。如果不是有人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是绝不会铤而走险而“闹事”的。而今的经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了,山民们的生活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改善,他们应该是感到满意和感激才是,是没有理由“闹事”的。但事实上“闹事”还是发生了。有人说那是因为这些民众“受到了别有用心的人员或者是黑势力人员的煽动利用”,这实在不能令人信服。难道我们数来本分老实的民众,就这么容易被别人煽动和利用,叫他们烧房子、砸汽车、打人,他们就会听从指挥使用暴力,有这种可能吗?
有的老百姓在看到砸汽车、砸办公室时,不但不上前制止,相反却在呼喊“加油”助威,这不充分说明老百姓对这个政府和公安部门的不信任和不满么?类似瓮安“6.28”骚乱这样的事件多年来屡有发生,可以肯定的说这一次的事件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如2004年重庆的万州事件。2004年10月18日下午,一名搬运工人余某途经太白路中段时,其肩上的扁担撞了在他后面行走的曾姓妇女,两人由此发生争执,曾姓妇人打了余某一记耳光,后来曾某的丈夫也冲出上前殴打余某,并自称是公务员,声称出了什么事可以花钱摆平。此一事件引起了群众的公愤,招来了数百人的围观,使交通堵塞。后来警察又处理不当,引来了近万民众的聚集,终而发生骚乱,5辆警车及消防车辆被砸烧,区政府玻璃大门也被群众扔的石头打碎。
又如2005年发生在安徽省池州市的一起交通事故,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故,由于民众对警察处理该事故的结果不满,引发了骚乱,近万名群众推砸肇事车辆,并予以烧毁,随后冲击派出所,砸警车、打人……
再如2006年8月18日凌晨,浙江省瑞安市三中29岁的女教师戴某坠楼身亡,因该校学生和死者家属对死因持有异议,认为死亡“与死者丈夫有关”,最终也引发了一场骚乱,引来了警民冲突,并致死者丈夫的工厂被砸,车辆被毁。
2007年1月发生在四川省大竹的骚乱事件,也是因大竹县竹阳镇莱仕德酒店一名女员工的死亡而引起。死者家属与酒店方为死亡原因发生争执,由于警方处置不当,矛盾激化,近万名围观者中的少数人冲入酒店砸烧,由此引发骚乱。
在所有这些骚乱事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骚乱中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都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借题发挥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的不满,以发泄胸中的积怨和愤恨。人们为什么对社会如此的不满,颇令人深思。
民众的社会不满是一种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有极大的传染性,在相同的社会处境者中会产生共鸣。正是这种不满的共鸣,如果长期得不到消解,遇到一定的偶然事件,就会借题发挥而产生严重的后果。这是在当今的社会现实中多次被证实了的。
除了这种和自己没有利害关系而参与骚乱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外,更多的则是因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受到冤屈,或者是同一弱势群体共同受到侵害而出现上访、到主管机关请愿、静坐以致游行示威等,更是经常的、大量发生的事件。
在农村中农民的土地被强制征用又得不到合理补偿,在城镇(尤以大中城市)居民的房屋被强制拆迁,国有企业的职工因被迫买断工龄,或因失业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费被扣发,国有资产流入贪官的囊中……等等诸多原因,都会引发民众的上访,示威抗议,以致发展成为骚乱。如早些年的四川万源县数万人的示威抗议事件,广东汕尾警民冲突警察开枪打死人事件,都是因建设工程或建工厂强征了农民的土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而引发的。再有如陕西的西安、河南的郑州、广东的东莞、辽宁的辽阳、黑龙江的大庆、江苏的盐城、湖南的嘉禾、浙江的杭州乃至北京、上海、重庆等全国许多地方都有此类事件发生。近十多年来此类事件可以说是数不胜数,防不胜防,每年都在数万起以上,而且呈连年增加之势。仅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在1993年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只有8709宗,到了1999年则超过了两万宗,2003年达到6万宗,2004年为7万4千宗,2005年则超过8万7千宗。2006年以后的未见统计数字,可以肯定与早些年相比也绝对会是一个更大的数字。
在某些维权的事件中,也有少数演变成凶杀案的。最典型的案件如甘肃省一个小山村的农民工王斌余,17岁就开始外出打工,艰难的在困苦中挣扎着生活,因工钱问题而数次去讨,结果不但得不到工钱,还受到老板的欺侮,最后被“逼上梁山”,因愤怒而连杀四人,重伤一人,酿成了一起令人心寒的惨剧。
再如2004年四川省峨边县“7.21”爆炸杀人案,也是因为峨边县宣坪乡一农民与四川明达(集团)公司在河滩采砂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农民以同归于尽的方式报复炸死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引发这一惨剧的焦点仅仅是6000元钱的赔偿价差,农民要求对他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采砂场的补偿金额为一万元,而公司只愿意承担4000元。这6000元钱的价差成了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2007年3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发生的一起血案,则是因房主的房屋被强制逝迁不满而刀砍拆迁人员,致两死一伤,是又一起杀人惨剧。
就是在最近,2008年7月1日上海发生袭警察案,凶手杨隹连杀死6名警察,重伤4人,是一起惊天大案,也是由于凶手于去年在上海租用自行车曾受到警察的某些冤屈而产生报复杀人引发的血案。再如7月7日上午8时多,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院内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炸案,当场造成12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也是因为当地一居民田开发因对他的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而心怀不满,产生报复杀人所致。
然而近年来更多的则是弱势群体一方因受到种种不公平的待遇,经济权益或人身受到侵害或伤害,多次申诉无门,抗议无果而走上自杀的道路,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如2003年8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翁彪因房屋被强制拆迁而自焚;9月15日早上,安徽省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自焚;2005年9月14日,湖南农业大学一员工解淑兰因不满自家房屋被强制拆迁而自杀。就是在今年,据中新社4月3日报道,家住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山吕埔六十四号房屋的何全通,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的决定,多次申诉、抗议未果,被逼在该屋三楼泼上汽油点火自焚,酿成了惨剧。这类事件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时有发生的。
再有就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草菅人命,也是时有发生的事件。如早些年湖北一个大学毕业生孙志冈在广州打工,因未带暂住证被抓到收容所活活打死;2006年河南平顶山市的一位旁观者因对城管重罚卖菜农民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打死;2007年12月17日早晨,长沙一名叫田科秋的中年人外出吃早餐时见城管暴力执法,批评了城管人员几句,被城管人员一轰而上将其打死;就是在今年的1月7日,湖北省某公司的一名经理魏文华,面对城管的暴力执法正在拍照以作证据,结果被一轰而上的城管人员活活打死……
所有以上的各类事件实在太多太多了,是举不胜举的。这些都构成了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社会的交响曲,是这个社会不和谐的典型表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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