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京大学前往浙江大学任教的贺卫方老师,是中国不可多得的良知知识分子。今年四十八岁的贺老师,在学术领域有许多重大的贡献,他一向是司法改革坚定的支持者;他的影响力不仅仅限于学术圈子,在社会公众和舆论宣传方面,贺卫方老师也始终是宪政、民主和法治思想的宣传者。在北大法学院,贺卫方老师还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着现代自由民主思想的法律界后辈。他在北大法学院的十三年,可谓是桃李满天下。
贺卫方老师有大量的学术著作问世,他的研究和教学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等。主要著作和译作有《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1998/2003)、《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2002)、《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2003)、《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法律与革命》(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比较法律文化》(合译,三联书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2002)、《比较法总论》(合译,贵州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1992/2003)、《英国法与法国法》(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合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1994/2004)等。
十三年间,贺卫方老师不仅积极传播自由民主的理念,而且努力让这些思想变为现实。例如贺卫方老师曾经抨击过“复转军人进法院”,几年后终于在中国建立起了统一的司法考试;他还曾建议司法人员脱掉象征野蛮专政的制服,今天的中国法官终于穿上了象征和平和公义的法袍。虽然已经两鬓斑白,他的足迹遍布中国,“在法学界,我算是演讲最多的之一,”贺卫方老师还是自信地说:“我觉得可以用自己的知识来改造这个社会。”贺卫方老师的人品,他的学识、他的演讲,都深深地影响着每个寻求社会良知的年轻人。
自孙志刚事件始,贺卫方频频以公开的姿态发表自己对时政的观感。1998年,因不满职称评定,贺卫方决定离开北大。北大校园因此留下一段众生挽留的传奇佳话。十年来,贺卫方老师始终孜孜不倦地呼吁司法独立和媒体自由,他用自己的声音,唤醒民众沉睡的自由民主的渴望。贺卫方老师是中国当代自由知识分子中的领头羊。贺卫方老师的博客,每篇文章都有十几万的点击量,这就可以证明他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贺卫方老师曾经教育我们说,改造社会不是人生唯一的价值。贺卫方老师教育我们要把改造社会和对人生美好感受的追求结合起来。贺老师说,短时期的勇士是容易做的,一时的热血上涌,一时的智慧角力,并不难做到。难得是既勇且韧,要坚韧,就需要来自生命和灵魂的力量作支撑。在中国现代社会,这样一个吏治败坏、腐败虬结丛生,人心麻木愚钝的环境中,人很容易被黑暗吞噬,仅靠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是远远不够的,不足以让人有勇气有信心看到光明。
贺老师的话语充满着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力量。这是一种来自于生命和灵魂的力量。这不仅仅是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也不仅仅是对丑恶人心的痛恨,在贺卫方老师心目中,有的是对真善美和爱的渴求。在贺卫方老师看来,世界本应是美好,和谐的,秩序被人类打乱后,又需要人类重建。象贺卫方老师这样爱的深沉,爱的伟大的人,他本质上是悲观的。然而正因为贺老师触及到人生悲凉的谷底,所以会激发起他强烈的对于美、对于爱,对于正义回归的强烈愿望。“不要以反专制为生活,要在生活中反专制。”贺卫方老师以他的言传身教,为我们大家作出了榜样。因此,我郑重推荐,将二零零八年的法学奖颁发给贺卫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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