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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第二届《中国自由文化奖》评奖程序的修改建议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我建议保留评奖委员会并且由该委员会拥有最终结定权。

作者 : 郭国汀,


發表時間:7/14/2008

因公私两忙,今天才认真一阅第二届中国自由文化奖评奖程序,恕我直言,如果想将此奖项变成没有公信力的奖项当然可以,反之,则应当修改。

吾以为撤消评奖委员会是降低中国自由文化奖公信力的最佳做法。如果仅将中国自由文化奖办成出资者奖当然无可非议,出次者当然有权按其已意给任何人任何奖,他人无权过问;但若想该奖项最终办成与诺贝尔奖类似的具有国际公信力的大奖,这种程序修正,是一种明显的严重倒退。因为这实质上是出资者决定一切,其结果可能造成以出资者个人的好恶远近亲疏为评奖的最终标准,也极可能出现评奖独裁专制化的结局;因为一切公众推荐或专家意见皆变成摆设而无关紧要,因为最终决定权在国际学者基金会,而其决定奖项无需公布获奖理由,必然导致奖项含金量公信力严重下降,因为其评奖的公信力必然不足。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奖项是由出资者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凡是具有公信力和国际知名的奖项,全部是由评奖委员会作最终决定。唯其如此,才有可能保证做到奖励公平公正公道,起到奖励的实质作用。因为不当奖励与不当惩罚一样有害。只要有严格正当合理的程序规则,并且评奖委员会成员皆德高望重出于公心,便能做到公平公正评奖。

因此,我建议保留评奖委员会并且由该委员会拥有最终结定权。应当修改由国际学者基金会负责评奖及拥有最终决定权的明显不公的程序规则。当然若想让该奖从此变成一个没有公信力的奖项另当别论。因为,按此修正程序规则,实质上与中共政权的程序规则一样,中共保留任何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中共同样贿赂了八个所谓民主党派,还贿赂了政治协商会议的专家们,另贿赂了成千上万所谓专家学者,但是中共执政以来几乎百分之百的政策及重大决策皆是荒唐至极祸国殃民的,由此足证自说自话的最终决定权必定导致不公不义的结局。

姑且不论评奖是否公平公正公道,如果国际学者基金会是由一个人独资创办还好说,若其是由两个或多人出资,势必在最终决定谁获奖时,产生争执而无法决定。要么放弃公平原则,要么谁出资最多谁说了算,奖项的公平公正公道必奖荡然无存,最终只能由金钱说了算。

由公认的德高望重的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决定最终评奖是保证奖项公平公正公道的不二法门,因为真正的专家们注重维护自已声誉且与奖项无任何利害关系,唯其如此才能保证中国自由文化奖的健康成长,才可能保证该奖的公平公正公道,也才有可能最终成为中文诺贝尔奖。

最后,我的声明,我愿意成为此种“德高望重的专家”并自动放弃一切中国自由文化奖的获奖机会。当然,若人们认为南郭不够格,我随时愿意辞职。

以上修改建议仅供中国自由文化奖出资者参考,出资者对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伟大贡献功不可没,但似乎没有必要做出资出力不讨好的傻事。但若按原程序规则评奖,最终极可能吃力不讨好。

郭国汀

2008年7月13日第124个反中共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维权抗暴日于加拿大

附:第二届中国自由文化奖应当修改的相关条款:

2008年“中国自由文化奖”不再设立专门的评奖委员会,而由《国际学者基金会》直接向各相关领域专家直接征询意见。

初评程序由澳大利亚《国际学者基金会》全权负责;《国际学者基金会》在推荐范围之内进行初评。

《国际学者基金会》将征求专家的意见,作出初评结果。征求专家意见的过程,以及初评的过程均不公开进行。

为不影响公众的评议,《国际学者基金会》只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不公布确定获奖候选人的理由。

终审程序由澳大利亚《国际学者基金会》全权负责。《国际学者基金会》将在初评获奖候选人的范围内,以公众对初评结果的评议为参考,并征求专家意见,评出各奖项的最终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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