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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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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少坤:警察牺牲后的人民反映以及我的看法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我们从刚刚发生在贵州省翁安县的事件和这次上海市被“袭警”的惊天大案来看,无不都是因为警察在地方党的指挥下滥用职权和自己自身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后果。

作者 : 郭少坤,


發表時間:7/7/2008

众所周知,中国的警察是被执政的共产党冠以“人民警察”之光荣称号的。至于这“人民警察”是不是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也就是说是不是服务于人民和报效祖国的警察,而不是听命于任何党派(当然是主要包括共产党)和组织的警察,我想,全国各地广大老百姓无不是心知肚明,当然,像我这么一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忠于职守终身双残却被共产党非法处理至今上告无果的警察更有着充分的发言权。有关这方面的论点、论证、论据可以说是谁都能找得到和说得清,所以,在此无须多说。我们只要看看刚刚发生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一起被当局称之为的“袭警”血案以及人民对它的评论就知道了,那就是今天的“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不妨来看一看。

据国内外各媒体报道:七月一日,一名来自北京的男子(姓杨,叫杨佳)一大早就拿着西瓜刀和两罐汽油,来到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进行报复作案。原因是,杨佳在去年10月长假到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为由,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但是当时闸北分局的民警用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对付杨佳——一顿痛殴。随着事件的取证调查,闸北分局民警发现杨佳的确没有参与偷车,只是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赁了自行车而已,所以很快释放了杨佳。然而杨佳在被拘留期间,闸北分局对他很是“照顾”,常常拳打脚踢,杨佳出去后感到身体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了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将无法生育。为此,杨佳很快到闸北分局去讨说法,鉴于有医生证明事实明确,杨佳的态度又十分强硬,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但是杨佳认为赔偿太低,坚决不同意,他三番五次去闸北分局去闹。渐渐的使得闸北分局没了耐性,对杨佳开始不理不睬。而且还声言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赔偿”。于是,双方尖锐的矛盾根源由此而来。在七月一日这天,杨佳身藏汽油,手拿匕首,来到了闸北分局的办公大楼,在闸北区公安局政治处将3名警察和一名来此办事的科技处警察刺伤,然后继续上楼,连续刺伤多名所遇的警察。整个过程中,共致9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伤,其中6名警察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另据媒体报道:可能是行凶男子出身单亲家庭的缘故,沿途遇到的女警察,他都没有杀害。

之前,媒体报道称,杨共刺伤民警10人。昨天又得知,杨共刺伤11人。增加的这位受伤警察是闸北分局纪委领导,叫孔中卫。至此,闸北分局遇害人员分别是:方福新、59岁,治安支队民警;张义阶、56岁,治安支队民警;张建平、47岁,北站派出所民警;徐维亚、48岁,交巡警支队民警;李科、49岁,科技科民警;倪景荣、47岁,后勤科民警(计6人)。

受伤警民分别是:孔中卫、49岁,分局纪委领导;王凌云、32岁,民警;吴玉骅、30多岁,民警;李伟、30多岁,民警;顾建明、48岁,保安人员(计5人)。

对发生在中共建政以来的这样一起罕见“袭警”案件,再针对以上可以看到的案件真相,我们先来看看网民们是如何评论的:

“公安队伍里人渣太多,官逼民反。”

“公安丢人,一个歹徒把一个分局杀的人仰马翻,以后怎么保一方平安,值得思考!”

“官逼民反,闸北在上海是出了名的黑!”

“一群垃圾警察,一个人拿把小破刀就捅死这么多人,人家还不杀女的,为警察汗颜!”

“消失了!指望这样的酒囊饭袋保卫老百姓的安全,呜呼哀哉!”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辜的爱,也没有无缘无辜的恨。希望官方客观公正的报道事件真相,不要欲盖弥彰,告诉人们那凶手为什么杀人?!”

“这是一件非常值得我们反思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公安局杀人,政府应该考虑了。”

“孔子说过‘民无信而不立’,请说出真相,取信于民。”

“该清醒清醒了,要关注民生,关注民权,关注民心,关注最底层的老百姓,否则,只能是官逼民反!”

“为什么有这么多仇视警察的舆论?该反省了!”

“从小到大,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让我们对‘公仆’没有好感。”

“走遍全国,上海的警察还算是好的,在一些小城市,警察简直就像土匪。”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因为什么?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人用自己的性命去搏命,之前这个人遇到了什么问题,受到了什么待遇,因为什么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去这样做的,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总是盼明君,盼不来明君盼清官,等到盼不来清官时就寄希望于大侠。”

“中国如果多出几个这样的义士,我们的警风肯定会改进不少。”

“警察也是人啊,他们死了家人怎么办?我们也不能不为他们悲哀!”

总之,由于警察在大陆的形象不佳,在还没有完全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之前,就出现了这么多对警察并不好的评论。

那么,网民们的评论究竟是有无道理呢?在我看来,虽然其中有偏激之处,但是,就我的看法而言,网民们还是说出了问题的实质。

我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中国的警察虽然是被冠之以人民警察的称号,但他们并不是人民的警察和国家机器,在现行制度中,警察要听从共产党的指挥和接受党的领导,而且是听命于地方党的领导与指挥,这样一来,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意志(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政策精神)就无法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神圣的警权被地方党的职权随意滥用,这已经成了中国法治无法得到实施的根本原因,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剧和激化的重要因素,党群对立导致警民对立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因此,中国的警察只有摆脱党的领导(尤其是地方党的领导)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警察和国家的机器。否则,任何一个地方党的昏官坏人都可以在滥用职权时败坏亵渎警察职责的神圣和国家的法律。中国的警察也就永远没有神圣可言,中国的法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所以,只有进行政治改革,实现司法独立,中国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在这个大前提没有成立之下,显然,中国的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所谓的“长治久安”也是不可能得以实现的。“公安、公安,不公何以安”的道理就在于此。我们从刚刚发生在贵州省翁安县的事件和这次上海市被“袭警”的惊天大案来看,无不都是因为警察在地方党的指挥下滥用职权和自己自身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后果。在痛定思痛之后,中国政府决不能只停留在“撤几个官员和公安局领导的职”和追认几个“烈士”这一老掉牙的办法来饮鸩止渴了,如何大刀阔斧地进行政治改革和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早日使中国的司法独立,让权力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才是当务之急。到那时,也就用不着担心“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了。

最后,我想就在这次在被“袭”案中牺牲和受伤的警察这一惨烈现象谈点看法。尽管我不完全同意上面网友们对警察无能的评论,但对在这次警察们的整天表现还是值得深思的,可以说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可以想象,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面对着一个持刀的对手,那么多受过一定训练的警察们为什么没有作出任何反抗,而且任凭人家如入无人之境一路杀去?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中就有规定:“为保卫国家的安全和人民利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临危不惧,不怕牺牲。”在《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第二条“注意”中也有“坚决勇敢沉着机警”之规定,可我们那些牺牲和受伤的警察们是否在现场中做到了这些呢?按照我当警察时的表现和行为标准来看,他们完全没有做到。可以说,如果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能够像我那样:在掩护自己的同志时挺身而出并身受重伤(公安部对此有过结论),在抓捕犯罪可疑分子时摔断腿后继续上车追赶并将其擒获,。。。。。。如果他们能有我这样的一点精神,我想也就不至于被对手杀来杀去让对对方没有受到任何威胁和抵抗了。不论怎么说,这种现象难以让人理解,因为它既不符合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也丧失了一个正常人的本能。所以,当今的中国警察在体制和自身素质的影响下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也就难以避免遭受到人民的批评和反感了。

我曾经写过《警察也是人》一文,文章中也谈到警察的现实难处,他们既不得不在自己无法改变的体制内生活工作,又不得不为个人的前途和提高自己的生存质量而奔波,他们也想依法办事而不能,也想光明磊落而不得,只有在无奈中任其下去。我在2006年10月份被软禁时,就有看管我的警察对我说:“我们也知道不合法,但是上边让我们这样做,我们也没办法。还有很多原不属于我们警察干的事情,如截访、创建卫生城、拆迁等工作也要我们来干,我们也没办法。”他们甚至对我说:“你出去后也为我们呼吁一下,反映我们的想法。”所以,我说,问题的表面是出在警察,而实质上是来自上边,如果政府不把警察的权力归还给他们,他们也就只能是当“替罪羊”,他们也只能是害人者同时也是受害者。

由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原因和用人制度问题,警察的成份来源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警察(特别是领导)既不是从军队、专业学校被录用来的,也不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考进公安队伍的,很多是依靠社会关系当上警察和领导的,他们中间身无寸功者不少但却能够飞黄腾达,他们只是听命于上级的指示而不看法律,他们只看上级的脸色行事而不动脑子和感情,他们衣车光鲜、大腹便便而无所事事,他们像演员那样矫揉造作频频出镜于群众面前而背后却严重脱离群众,如此等等,又怎么样能够提高警察队伍的形象呢,又如何让老百姓满意呢!

我本文中的题目是《警察牺牲后的人民反映以及我的看法》,这中间有“警察”和“人民”四个字。在这四个字中,究竟是警察在先还是人民在先,我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说警察牺牲后被人民作出那样的评论,那就不是人民警察应得到的评论;反过来说,如果警察牺牲了能够得到人民的好评,那才是真正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当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人们完全可以在刚刚发生的四川大地震中找出像女警察蒋敏那样的优秀警察,也可以找出生活中许多好的警察,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使所有的中国警察都受到人民的爱戴和尊重呢?为什么让有些人死后还受到批评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一个好的社会制度才能使坏人变好,好人更好;而一个坏的社会制度也只能是使好人变坏,坏人更坏。也就是说,在一个缺乏好的制度保障的人治社会里,任何人的好与坏都是难以确定的——这才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不幸,而绝非仅仅是那些牺牲后反被人不理解的悲哀及其根本原因。

2008年7月6日星期日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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