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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生:法律外围的语言病毒——在“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上的演讲

(首发稿)

文章摘要: 如果一个立法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整天接触到的都是不规范语言,他在起草法律文件的时候怎么可能不受影响呢?在他起草的法律文件中怎么可能没有病句呢?所以,我今天要不厌其烦地列举发生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语言和思维,又不被人们注意的各种不规范的语言现象,也就是法律外围的语言病毒。

作者 : 刘大生,


發表時間:5/24/2008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刘大生

 

主持人要我讲讲“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社会语言环境”问题,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前面各位对法律条文中的语言问题的批评是“深入灾区,治病疗伤”的话,那么,我的演讲就相当于防疫消毒,防止各种病毒侵入法律体内形成新的灾区。

毛泽东说过,“社会上的阶级斗争一定会反映到党内来。”套用一下毛泽东的话,我认为,社会上的不规范的语言也一定会反映到法律条文中来。

不难想象,如果一个立法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整天接触到的都是不规范语言,他在起草法律文件的时候怎么可能不受影响呢?在他起草的法律文件中怎么可能没有病句呢?所以,我今天要不厌其烦地列举发生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语言和思维,又不被人们注意的各种不规范的语言现象,也就是法律外围的语言病毒。

(一)日常生活中的语言病毒

我们出门要坐“地铁”,这个“地铁”是什么意思?据说是指地下铁路。那么,地面铁路、地上铁路为什么不能叫“地铁”呢?我看也可以叫“地铁”。台湾将地下铁路简称为“地下铁”,而不叫“地铁”,这就比较科学。所以我以为,“地铁”这个词语其实是语言病毒。

北京有条公路叫“京通高速”,据说是从北京通向通州的,通州是北京的一个区,也是北京,“京通快速”不就是“京京快速”吗?这样说逻辑不通吧?

许多公园、许多校园、许多居民区的树木上会挂一些牌子,对树木作介绍,其中有什么“落叶灌木”、“落叶乔木”的定性,给人的感觉是,世界上有些树木是不落叶的。这可能吗?不可能,世界上的树木都是落叶的,仅仅是落叶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这“落叶灌木”、“落叶乔木”的说法也是语言病毒。

一个北京大学的学生到了乡下会被人问道:“北京大学,是北京哪个大学?”一般人会嘲笑乡下人没水平,但是在我看来,不是乡下人没水平,而是北大人没有水平,连个名字都不会起。北京的大学多来米,凭什么农民就不能问一问“你在北京哪个大学?”?

“思想武装”、“武装思想”等词汇在我们的生活很常见,没有人怀疑。学习文化为什么不能叫“文装”?明明是“文装”,偏偏要说成是“武装”,这也是语言病毒。

“利空”、“利好”这一对概念,我看也是怪怪的。应该改为“利空”、“利实”,或者“利坏”、“利好”,至少也应当叫“利空”、“利多”。

“国民经济”,“国民生产总值”,这些经济学常用词汇,我看也莫名其妙,难道在“国民”经济之外还有一个“非国民”的经济?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这样的说法电视上天天有,难道发达国家就不是正在发展的国家?

“前苏联”、“独联体”,这些说法大家都很熟悉。我有一篇论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论文,其中提到过“苏联”和“苏联宪法”,发表的时候,被聪明、专制的编辑改为“前苏联”和“前苏联宪法”,让我哭笑不得。苏联只有一个,没有“后苏联”,哪来的“前苏联”?“欧盟”、“东盟”都是独联体,凭什么俄罗斯等国要垄断“独联体”这个称呼?

我最讨厌的是那个“暂停时间到”。上班时间到,我们就上班;下班时间到,我们就下班;上课时间到,我们就上课;下课时间到,我们就下课。为什么“暂停时间到”反而不暂停?

有人插话:“暂停时间到”和“暂停”可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望文生义!”

答:“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感到不愉快难道不允许吗?”

其实,“暂停时间到”完全可以改为“暂停时间毕”。但是,我们的强势群体就是不愿意改,就是要故意(至少是间接故意)制造和传播语言病毒。

(二)翻译中的不规范语言

“美元”和“卢布”这两个名称至少有一个是不规范的。如果“美元”是正确的,“卢布”就应当改译为“苏元”或者“俄元”;如果“卢布”是正确的,“美元”就应当改译为“刀锣”。

在同一部美国宪法的中文译本中,New一会儿翻译成“纽”,如“纽约”,一会儿翻译成“新”,如“新罕布什尔”。如果“纽约”是对的,那么“新罕布什尔”就应当改译为“纽罕布什尔”;如果“新罕布什尔”是对的,那么“纽约”就应当改译为“新约克”。

“白宫”、“总统”、“议长”、“国务卿”,等等,更是一团糟。正确的翻译应当是“白屋”、“主席”、“发话人”、“国务秘书”。

(三)流行歌曲中的不规范语言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这是1976—1981年的一首特别流行的唱词。“毛主席是不是最亲”是作者的感觉,我们无权过问。但是,“太阳是不是最红”,则是一个客观问题,我们有权追问。《北京的金山上》也是一首流行歌曲,现在仍然在流行,其中说“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太阳又变成金色的了。那么太阳究竟是金黄色的还是红色的?我看都不是,太阳有点红,太阳有点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各占一些。作者如果稍微尊重一下事实,就应当说“太阳最亮,毛主席最亲”,或者说“太阳最热,毛主席最亲”。

“我看见一座座山川,一座座山川相连”。这是《青藏高原》里面的,这叫什么话?“山川”也能和“座座”搭配?

有人插话:“你这是机器人思维!”

答:“我才不相信呢!将‘一座座山川’改为‘一条条山川’,或者改为‘一座座山峰’,人就会变成机器人!我看,这叫尿壶靠酒壶——马马虎虎,长此以往,人恐怕就不如机器人了。”

“让世界知道我们都是中国人”。这是香港歌星在《中国人》中唱的,爱国热情固然可嘉,但是也太没水准了。就不能改一下吗?改为“让世界都钦佩我们中国人”就不行吗?

有人插话:“文学作品有自己特定的风格和特点,不能用法学思维来要求!”

答:“这样的特点和风格还是少一点为好,多了,长此以往,世界就真的知道我们都是中国人了,不过这时的中国人三个字就和傻瓜是同义词了。”

(四)古代名著中的语言病毒

“何不请进用茶?”这是《镜花缘》中主人对客人常说的话,真是莫名其妙。“请进用茶”就可以了,为何要加上“何不”二字呢?逻辑不通嘛!一定要这样说,那也只能对自己的老婆孩子说:“客人来了,为何不请人家进来用茶?”

“我把你这个小蹄子!”这是《红楼梦》中的常见句式,说半句留半句,影响深远。现在的北方女孩,也经常说“把我吓得”,“把我气得”,吓得怎么样呢?气的怎么样呢?没有下文。

“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这是《水浒传》中的话,请问“倒拔”是个什么样子?“正拔”又是个什么样子?就不能改一下吗?改为“猛拔”、“轻拔”、“一手单拔”就不行吗?

“遥看瀑布挂前川”。这是李白《望庐山瀑布》中的话,“遥看”至少要改一个字,要么改为“遥想”,要么改为“近看”。到过庐山的人都知道,只有近看,100米以内看,那瀑布才壮观,200米以外看,站在星子县委党校的校园里看,那瀑布不过是一根白线。稍微遥远一点看,在星子县委党校大门之外看,就基本上看不到了。

北京政法学院宋北平教授插话:“有史料记载,李白一生根本没有到过庐山,《望庐山瀑布》根本就是想象。”

中国政法大学王洁教授插话:“没到过也能写,而且可以写得很好,这种例子文学史上很多。”

答:“是的,完全可以,但是要准确。”

王洁:“问题是怎样才算准确?各人有各人的标准。”

答:“要经得起推敲。刘大生没有去过美国,照样发现美国宪法中的语法缺陷。我坚信,我关于美国宪法中的语法缺陷的论述是经得起推敲的。即使经不起推敲,至少要允许批评,允许别人推敲。不能以为经典作家有特权,老虎屁股摸不得。推敲一词据说就是李白那个时代的人发明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对李白再推敲一番?”

(五)成语典故中的语言病毒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两句话在电视剧中经常出现,当作一种理由,作为一种根据。其实,这两句话的意思完全相反,不能连用。如果“量小非君子”是正确的,那么“无毒不丈夫”就应当改为“有毒不丈夫”;如果“无毒不丈夫”是正确的,那么“量小非君子”就应当改为“量大非君子”。

有学者认为,“无毒不丈夫”是“无度不丈夫”之误传。这个观点有价值,我希望真的是误传。

“大公无私。”这也是一个常见的说法,其实不通。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大公小私”、“有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也是成语,但是我总感觉到这不是人说的话,而是狡兔说的话。不然如何理解这个“我”字呢?老兔子看见人,可能对小兔子说:“狼有利齿,鹰有尖爪,人更厉害,有刀俎,快躲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是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小时候刚刚学习这一最高指示的时候,总觉得不对劲,但又不敢说出来,现在想来,觉得这正是马蜂处理它们与人类关系的基本原则。如果用在老虎身上也可以,有经验的老虎可能会说:“人很厉害,尤其是武松、李逵那样的人,不好惹,但是也不要怕,记住: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用在人际关系、党际关系、国际关系上就变成了语句。

(六)现代名著中的语言病毒

“I am always getting enough for 3 forgetting。”这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中的句子,好多日本学者和中国学者搞了几十年都没有弄清楚是什么意思,其实,这完全是病句,狗屁不通!

“手指像冻伤的蜡烛”。这是海子(查海生)《天鹅》中的句子,匪夷所思。冻伤的蜡烛是什么样子?哪位能告诉我?

下面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在其代表作《社会成本问题》中的两段话,选自芝加哥大学1988年出版的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第106页和116页,其中也是病句多多。

第一段中的not用错了,和作者的原意完全相反。第二段病句有好几个,时间关系,我就不详细说了,请大家自己看。只要你不怀疑自己的语文水平,只要你稍微有点胆量,只要你承认权威学者也会犯语法错误,你就能很轻松地看出这段文字中的病句。你如果对权威学者搞个人迷信,我怎么证明这是病句你也不会相信(详细分析见拙作《西方产权学说质疑》,网上可以找到)。

That is to say,th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it would not pay the confectioner to continue to use the machinery and to compensate the doctor for the losses that this would bring(if the doctor had the right to prevent the confectioner's using hismachinery )would be those in which it would be in the interest of the doctor to makea payment to the confectioner which would induce him to discontinue the use of the machinery(if the the confectioner had the right to operate the machinery ).

“Where contracts are peculiarly difficult to draw up and an attempt to describe w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 to do or not to do ( for example , the amount and kind of a smell or noise that they may make or will not make ) would necessitate a lengthy and highly involved document, and where, as is probable, a long-term contract would be desirable,”

 “横眉冷对千夫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经典名言,其实也是经典的语言病毒。男人的眉毛除了横着还能怎么样?什么东西成了路?是地成了路?还是地上成了路?怎么说都不通,应当将“成了路”改为“有了路”。

(七)法学专著中的语言病毒

别的大学的著名法学家我就不敢说了,说说北大的吧。我是北大出来的,算半个北大人,批评北大带有自我批评的性质,所以胆子比较大。

北大最有名气的法学家当然是朱苏力啦,《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朱苏力的代表作、成名作,随便翻翻,里面的病句多得吓人。如“豁免我们犯类似的错误”,“豁免”如果可以这样用,还要“避免”干什么?再如“功告垂成之后”,显然是“大功告成”和“功败垂成”两个成语的杂糅。还有一句话更令人讨厌:“假如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还需要假如吗?

(八)法律教科书中的语言病毒

法学教科书又怎么样呢?不多说,举一个例子:法律是总称。所有的法学教科书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都说法律是总称。宪法是什么什么的总称,刑法是什么什么的总称,婚姻法是什么什么的总称,总之,法律都是总称。据此推理,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总称的行为,依法行政就是依照总称来行政。大家想一想,这个“法律是总称”的说法是不是一个语言病毒?

(九)法律中的语言病灶

最后举两个法律自身的例子,看看法律是怎样被语言病毒感染的。

1979年的《选举法》规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五分之一。”根据这个规定,应选人如果是10人,候选人的名额只要多于10的1/5,也就是多于2就可以了。要选十个代表,候选人只要有两三个就可以了,这叫什么差额选举?显然,法条中的“五分之一”应当改为“一又五分之一”。

1990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的规定》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作“淫秽照片、画片50—100张以上”,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回答,制作了80张究竟追究还是不追究?

——

好了,我的演讲这么多。欢迎大家将手上的砖头砸过来,天天砸都欢迎。自从发表《病句走大运》以来,天天有人骂我,再多挨几块砖头又怎么样呢?

谢谢大家!

 

2008年5月18日于北京政法学院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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