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天涯的我应朋友之邀又一次来到了这个西部名城――成都。相隔几年之后,感到这里最大的变化是原来那些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大多迁出了城区,而在原址纷纷窜起了一栋栋高层商住楼,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国营企业的员工住宅区也被大规模拆迁而夷为平地。但令我奇怪的是,这里的拆迁不像国内其它地区的强制拆迁那样闹得你死我活,大都显得很平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出于好奇向朋友提出了这一问题,没想到他却颇为兴奋地谈起了这个城市所谓的“惠民工程”来。他说,成都也像其它城市一样,官员门出于政绩,或者说出于面子工程的考虑,也是出手凶猛,搞拆迁,遇到的阻力并不比其它城市小。然而,他们搞起了惠民工程来使得拆迁的阻力减少很多,也就是有了所谓的“创造性”。他们的做法是,对于那些居住于原国有企业住宅区的住户的拆迁,给予补偿,原来的住户一家人的居住面积大多只有20~30平方米,如果他们同意拆迁,只要签订协议,将免费为他们提供70~80平方米的新住房;如果在规定的时间签署协议,还有一定数量的现金补贴。这就是诱饵吧。如此以来,原来的贫民窟就不费力气地被铲平了,而且遇到的阻力不大。试想,原来一家几口人挤在一个狭窄的破屋内,现在可以不花一分钱就搬进比原来大一倍以上的新屋,何乐而不为?而且一些人还颇为感谢政府的惠民工程,使他们改善了居住条件;而政府则大力宣扬这样的惠民举措,好想政府做了多大的善事。其实,政府一分钱也没有投入,获益的却是那些城市的底层民众。
但我想,天上从来不会掉下馅饼,那些曾经被宣称为领导阶级的贱民,现今的破落户为何会得到无偿的赏赐?难道拆迁之后房产开发商就那么心甘情愿地把房子白送给那些破落户?当然不会!任何一个商人都会精打细算的,他从左手送出去的房子,要从右手把那房子的钱捞回来,不仅如此,他们还要赚钱,还要给批准他获得那些地块的官员送上厚厚的红包。那么,钱从哪里来?任何一个傻瓜都会想到,如此以来,那些住进开发商所建楼房的价钱就会节节攀升了。也就是开发商在私下计算利润时悄悄把楼盘价格提上去了,换句话说,开发商将“送给”拆迁户房屋而失去的钱悄悄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去了。本来成都的房价在全国来说是较低的,但现在随着全国房价的飙升也日益让百姓望房兴叹了,而由于这“惠民工程”的操作更增加了购房者的痛苦指数。
也许有人会说这就是劫富济贫呀!为什么要劫富济贫?这是合理的么?是正义的么?何况那些买房者并非什么富人,而那些官宦子弟以及靠官商勾结赚了大把钱财的富翁早有自己的豪宅、别墅,他们不会去购买一般的商住楼。而那些好不容易积攒下一笔钱来买房子的普通市民并没有去抢银行,没有去打家劫舍,他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为什么要为那些拆迁户买单?当地政府所搞的所谓“惠民工程”完全是另一种形式的掠夺,是在政府操纵下的对普通百姓的掠夺。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件刚刚在媒体上曝光的事。在上海寸土寸金的徐家汇,由台商推出的帝景苑的楼盘售罄数年后,由股东纠纷引发的举报显示,约400户业主中,50余户曾获得一成以上的折扣,其中22名买家折扣高达三至五成。折扣买家多出自房地、规划、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比如,当年手握土地大权的“上海第一处”朱文锦,2004年10月以妻女之名,在此买入一套157.89平方米的住房,合同价357.45万元,但其后并未付房款。原上海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于2003年1月签约购房一套,面积153.77平方米,单价6400元,较开发商2002年11月制定的该套房屋底价9540元/平方米,折扣为33%,获益48万元;某上市公司总经理杨某,是享受折扣最大的买家之一,所购房屋面积168.58平方米,每平方米底价10150元,实际买价仅5000元/平方米,总差价近87万元,等等。那位台商是位极精明的商人,他给予那些官员的折扣当然要从其他买房者身上捞回来。按照一位经济学家的说法,这就是“血酬定律”,即房产商要从掌握权力的官员手中获得土地,就必须“孝敬”官员。而有关权力者则透过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来得到报酬,这是由拥有权力者,透过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来决定的。这种权力叫做合法伤害权,谁按照权力的规则办事,谁就会得到利益。开发商按照权力的规则办事了,得到了土地,得到了房产开发权,也就获得了利益,权力拥有者则获得了“血酬”,最终受损的,只能是广大的消费者。其实,在全国各地都存在“血酬定律”的问题,都存在官员购房中的折扣,也就都存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
其实,成都的“惠民工程”和上海官员购房的折扣在本质上是一码事,都是名副其实的对百姓的掠夺,这就是问题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