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的《重庆晚报》有这样一则消息: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圭叶村将公章分为五瓣,分别由5人保管,村里的开销须经至少3人同意,才可盖章报销。有专家认为,这种理财方式暗合了“分权制衡”的原理。
自有国家以来,就有权利纷争。政府权利的制约,公民权利的获得,是一个国家“政治方案”中的永恒话题。参与制定美国宪法的著名政治家麦迪逊说:“防治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赋予各部门的主管人必要的宪法手段和个人动机。”这是“以野心来对抗野心”的美国宪法所设计的“权力制衡”原则的基础理论。
也许发明“五合章”的圭叶村村民,根本没有听说过麦迪逊的高深民主理论,但是他的想法却和麦迪逊“不谋而合”。可见,人的政治经济地位虽然可能存在天壤之别,但人追求真理、追求平等、追求民主自由的朴素思想却完全可以处于平等地位。
这不由使我想起那些所谓在中国推行民主制度改革“素质制约论”者的言论。素质说大抵有两层意思,一是由于中国人目前素质不高,达不到民主国家的水平,因此现在在中国实行民主选举制度会“天下大乱”;二是说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民主,等等。一个“处江湖之远”的贫困村村民都能发明出暗合“分权制衡”原理的“五合章”,那么以此上溯到经济发达地区村民、城市市民、直至“处庙堂之高”的改革家、掌权者,这些群体的素质不会低于贫困地区的村民吧?其民主改革的参与水平和能力不会比圭叶村村民差吧?再说,即便就如“素质制约论”者所言那样,中国人的素质达不到民主选举的要求,那么为什么被标榜政治改革试验的“选举”要放在最基层的农村进行呢?虽然农民的素质不一定不如城市市民,但是,既然农村的农民们都具备参与选举的素质,那么城市市民也起码具备这个素质。由此可见,说中国人素质不高,现在不能搞民主制度改革者的言论是自相矛盾的。
民主大致有三层含义:一是“民主制度”,二是“民主权利”,三是“民主思想”。这里面,民主权利是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终极目标,后两者是为追求、落实、保障民主权利而存在的。人们追求民主,张扬民主思想,主张民主制度,说到底是为争取应有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和人群的素质,绝不能挂起钩来。素质高有这种权利,素质低也应该有这种权利。不能说政治家素质高就可以专权,普通庶民素质低就不能享有民主权利。民主权利拒绝“按素质享权”,不承认有检验、认证民主权利的裁判。素质低的人,即使没有民主思想,无法对民主事业作出贡献,但他的民主权利一点儿都不能少。他有没有、缺不缺民主权利,倒是检验民主制度和民主思想的尺度。民主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民主权利不分先后,教授和文盲同享之。实行民主制度对于提高国民素质是根本途径,但民主制度更大、更重要的功用,还在于使具有高低不同素质的国民共享民主权利。
圭叶村村民“分权制衡”的民主思维,以及操作性很强的民主工具“五合章”的发明,既给那些大放“中国人素质不高,不能推行民主改革”厥词者以当头棒喝,也是给那些鼓吹“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民主”谬论者以绝妙的讽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