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今天转发了2006-9-19《新京报》关于“北京全面清查出租房 房客无暂住证须立即退房”报道。报道称:“从即日起,出租房房主如没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被处以房屋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昨日消息,自今日至21日,北京警方将推出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以确保国庆安全。”;“从即日起,出租房主如未按规定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受到当场法制教育,并被处以治安处罚;房客如没有身份证件,或者没在派出所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罚款200元至500元;房客如无《暂住证》,责令其立即退房,与房主解除租赁关系,没收房主出租房屋所得,并处房屋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双方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主发现房客有违法行为没制止、报警,予以警告,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自孙志刚事件后,中共的“暂住证”政策激怒全国有良知的公民,可谓是民怨鼎沸。但事到今日,中共因为自身对人民的恐惧而依然推行着他们侵犯人权,搞地域歧视的恶政暴政。面对中国人民,中共,在以法律的名义犯罪!
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和谐社会里,也都希望自己的祖国繁荣安定!但是,中共统治者却把人民视为敌人,把普通公民视为罪犯。以致于推出种种恶法暴政来箍制公民自由,来污辱公民人格尊严,来赤裸裸地侵犯人权!
中共的“暂住证”政策,美其名曰为有效管理城市流动人口,维护社会治安,但其实质却是搜刮民财,以法律名义搞地域歧视。
根据中共相关部门公布的中国深圳的暂住人口是900万,深圳的暂住证收费每人300元人民币,有效期最长为两年。由此计算,相关部门单单仅此一项,每两年就可收入2700000000元人民币,这是怎样的一种收益呢?这是一种部门收益。如此惊人的利益,怎么不叫中共的公安们如狼似虎地搞“暂住证”?
中共为推行“暂住证”恶政,可谓是不择手段。“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这是怎样的社会?一个合法公民,为什么在自己的国家要“暂住”?除了钱财的驱动让中共对暂住证如果依恋不舍,其中另一个心因就:中共把全体普通公民都是视为敌人,视为罪犯!中共其实是非常明白其在中国人民心中的角色,言必称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为什么要把人民全作敌人观呢?此次北京大查“暂住证”行动,中共已经自白其目的:为了确保国庆安全。中共已经感觉到其“国庆”的不安全了!如果中共真的如其自诩为代表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的话,为什么会担心其“国庆”不安全呢?为什么要用这种特务手段来监视普通公民的生活呢?
中共自其篡权以来,就一直设法搞民众的对立。从“成份论”,“农业户口”与“城市居民户口”,“开放城市”与“非开放城市”,“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在普通民众中制造对立,制造仇恨,为其独裁专制制造借口。“暂住证”,是中共现在当前社会形势下以法律名义进行的又一种对人民的犯罪行为!其宪法中标榜“迁徙自由”,但广大为城市现代化建设流血流汗的民工却只能成为这城市的二等公民,成为“暂住人口”,并以此来压制其就业机会及其子女们的就学机会。中共党政军官僚的子女,有专门的条件优良的幼儿园,学校,但这些民工因为他们是“暂住人口”,他们的子女就没有权利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让他们成为“民工的孩子”永远是“民工”。
中共一面颁布所谓的法律,一面却又肆意地践踏法律,一面高喊建设法制,一面又无耻地摧残人权。虽然今天的中共凭借其窃取的国家权力来进行法律名义下的犯罪,但多行不义必自毙,总有一天,人民,历史会清算中共的暴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