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个没有公众监督和权力制衡的极权制度下,中共贵族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在摄取自己非法利益的过程中,居然打着让人眼花缭乱、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幌子,随心所欲的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原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7448厂)的破产职工就是被权贵打着为他们办好事的幌子,在"联合开发"的名义下,被非法掠夺而又无可奈何的中国老百姓群体之一。
原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原厂长、中共权贵王天祥利用手中没有约束的权力,借该厂破产之机,打着为职工群众"办好事"的幌子,在该厂生活区内房屋产权职工不知道任何情况的前提下,蛮横霸道地与成都裕鑫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进行"联合开发",修建破产职工安置住宅区,居然将该厂生活区的127.54亩土地集体使用权与地面集体资产以参加联合开发的名义无偿地送给了成都裕鑫公司(该公司为国家丙级资质,注册资金800万)。
中共权贵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之间的"联合开发"工程就是用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生活区的127.54亩土地集体使用权及地面公共建筑及花草树木等集体资产来交换成都裕鑫公司修建在工厂生产区内的占地30亩的"鑫阳花园"。至于该厂生活区内的土地在工厂未破产前就被双流县国土局"挂牌"拍卖给了成都裕鑫公司。这是双流县国土局的权贵和伙骗人的"障眼法",只不过是为了给王天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职工集体资产的违法侵权行为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而已。用该厂生活区127.54亩土地集体使用权及地面集体资产换那个"鑫阳花园"的住房条件,这样的交易是极不公平的,明显是权贵们在玩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因为该厂生活区的土地面积比"鑫阳花园"小区多97亩。还有在生活区内地面上有价值千万的集体资产。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的"联合开发"工程实质是用该厂的生活区大资产来换"鑫阳花园"的小资产。这那里是什么本着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成都裕鑫公司按政府文件规定应给该厂职工搬家费及搬迁补偿费。可是权贵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的这种"联合开发"即不给职工搬家费,又不给搬迁补偿费,却还要强收职工兑换住房差额面积款700元/平方米。本来用生活区的资产调换"鑫阳花园"的砖混结构的住房不给补偿费,老百姓就已经吃了大亏,交房时又要强收700元/平方米的兑换住房差额面积款。职工群众就更吃亏了!
工厂生活区是职工安居的基本保障。1993年国资局在《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把生活区资产从国有资产中溢出,确定为职工的共有资产,逐步渡过让给个人所有。渡让的办法就是房改。该厂生活区内的双职工的住房就是经过"房改"后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第三条又进一步确定了"生活区"不破产。这就是用法律把企业的生活区从国有资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中划出,确定为破产企业(也包括所有公营企业)职工的"共有财产"处理,然后逐步度让给个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厂生活区这部分土地使用权属于国资"溢出"的土地使用权,归该厂生活区内全体职工住户集体共享。国发〔1994〕49号文第三条指出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市辖区、县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双流县政府及国土局认为,工厂破产了,生活区移交给双流县接受管理,那么生活区内的资产就是双流县的,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处理。双流县国土局根本不按新土地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回避生活区不破 产的住户有500多户职工的事实,滥用职权强行收回该工厂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并另行"挂牌"拍卖。双流县国土局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和违规的强盗行径。双流县国土局侵犯了该厂全体破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纠正此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3〕6号文件第一条确认: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其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第二条指出:"企业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所以双流县国土局根本就没有权力来拍卖该厂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腐败分子和权贵王天祥更没有权力把生活区的公共建筑集体资产白送给开发商。该厂破产职工才是生活区真正的主人!他们才是权益的拥有者。近几年,不法商人和权贵看到该厂生活区是国有企业的最后一块肥肉,他们利用住房问题涉及政策、法律问题多、多能法律专家少,职工没钱聘不起律师等现实问题,就串通一些贪官污吏和其他权贵大肆侵吞这部分财产,使这部分职工的生活现状更是雪上加霜。
原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生活区内的土地及资产价值不菲令房地产商和权贵眼红。王天祥这些权贵与成都裕鑫公司的"联合开发"工程就是一个侵吞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典型案例。王天祥一伙在该工厂破产前早单方议定开发并参与"联合开发"。在工厂破产时又掌控破产清算组这个临时机构,手中拥有巨大的财产处理权。在工厂生产区的资产评估与拍卖中耍尽阴谋手段,造成了公有资产的大笔流失。
另外,权贵王天祥在工厂破产、职工安置过程中采取"暗箱操作"的手段,无法无天的侵吞个人的钱财。职工到现在都不知道,政府拨的、有笔5000万人民币的安置费那里去了。王天祥不仅破产安置过程及资金帐目、开资项目不公布,剥夺了破产职工的知情权,还非法克扣破产职工的安置补偿费,并公开扬言:"我就是坐牢也不发给你们!"猖狂到了何种地步!王天祥一伙利用破产清算组这块牌子,滥用职权,把手伸进了生活区,把全部的精力用在与成都裕鑫公司的"联合开发"的工程中,并强行把国家从国有资产中溢出留给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的生活区财产,无偿地奉送给成都裕鑫公司。王天祥一伙权贵的不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破产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侵吞国家资产。王天祥一伙还在"联合开发"过程中,采取瞒上欺下的卑劣手段,恐吓威胁破产职工,根本不考虑破产职工的切身利益,强迫破产职工接受他们"联合开发"的安置条件。面对破产职工群众对"联合开发"的抗议和反对,王天祥一伙自称其后台很硬,公开扬言:"你们就是告到四川省也告不翻!"原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的职工则针锋相对的发声:"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你王天祥的后台再硬我们也要跟你斗倒底!"
现在我们再看一看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联合开发"修建的"鑫阳花园"吧。这座"
鑫阳花园"住宅的户型设计不合理,小区内绿化面积不达标,小区功能不齐备,公摊面积高达到16%(国家规定不能够超过10%),小区内噪杂拥挤,夏季"热岛"效应严重。(鑫阳花园的质量问题,《百姓》杂志专门报道过。)2006年6月12日,成都裕鑫公司在资质证书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
鑫阳花园"的住房。根据政府房管部门的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给购房者《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同时还要填写《住房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成都裕鑫公司在上述证书都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始出售"
鑫阳花园"的住房。由于成都裕鑫公司在建筑工程中尽量降低施工造价,又采用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顶包""分包"的施工方式,在施工中耍奸取巧、偷工减料,致使"
鑫阳花园"小区住宅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成都裕鑫公司为了掩盖"鑫阳花园"的质量问题,在住房销售中采取欺诈和蒙骗的手段,规定购房者应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一次性缴纳差额面积款,将原生活区内的住房产权证交出,在交纳半年的物管费及杂费,把身份证抵押在售楼部,才拿钥匙看房,而等购房者打开房门后却大呼上当!
成都裕鑫公司如此霸道的售楼方式在地球上是别无二家!因为" 鑫 阳花园"住房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如让购房者随意看房的话,"鑫阳花园"的住房根本就卖不出去!针对"鑫阳花园"的住宅建筑主体结构存在的质量问题,破产职工曾向新闻媒体反映。2006年6月14日,成都电视台5频道全接触栏目900新闻对"鑫阳花园"住房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公开暴光;6月23日,四川电视台4套节目"新闻现场"栏目午间新闻又对"鑫阳花园"进行采访暴光;6月23日下午,四川质量报记者也前来对"鑫阳花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访,并且指出存在的质量问题。根据购房职工要求,我对一部分住宅进行了质量调查,暂时有68户填表反映,住房的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楼板地板贯通裂缝,承重墙体裂缝,地板、墙体空响,屋顶漏水,卫生间地砖开裂等。"鑫阳花园"住房质量问题达到100%,严重问题高达60%以上。由于"鑫阳花园"住宅的质量问题无法根本解决,加之又是产权对调安置房,购房职工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想换房不给换,要退房就更甭想!现在这些被开发商和权贵欺骗上当的购房职工,让他们有苦无处诉,诉了也白诉,心里背上了一个大包袱,一天胆战心惊。建筑工程要求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鑫阳花园"还未入主就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怎不叫购房职工担忧!一个质量如此低劣的住宅小区,他们怎敢入住?广大破产职工只领到几万元钱安置补偿费,"4050"职工他们又不解决就业问题,几年中安置补偿费已花销近半,剩下的钱就要买"鑫阳花园"的住房而被成都裕鑫公司一下拿走。如此的"联合开发"真是吃人都不吐骨头!尽管部分破产职工搬进了"鑫阳花园"的"新房",但他们还是一群被现实社会淘汰了的穷光蛋!
看看" 鑫阳花园"的现况就知道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之间"联合开发"的真实目的,纵观他们"联合开发"的过程,便能预测到"鑫阳花园"的安置结果。非常明显,王天祥与成都裕鑫公司合谋的"联合开发"究竟是为了谁。事实证明,权贵的这种"联合开发"工程就是把国家利益和破产职工的集体资产当作资源来开发,其结果肥了成都裕鑫公司,富了王天祥权贵一伙,害苦了这些破产职工!
2004年2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此廉政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坚决纠正企业在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他在说给谁听呢?还是他在朗读课本?权贵王天祥一伙勾结开发商合谋搞的"联合开发"修建的劣质住宅小区兑换工程,就是一个典型的严重侵害破产职工合法权益的"害民事件!!!"王天祥这些权贵的所作所为,就是在侵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极大的社会矛盾,破坏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体系。
2006年8月,面对鑫阳花园这豆腐渣房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程晓辉等工人维权领袖作为破产职工授权推举的全权代表,向中共的各级领导上书,要求依法查处王天祥勾结开发商在"联合开发"工程中侵吞国有资产严重侵害破产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此,他们提出了如下正义要求:要求上级领导派人对该厂破产安置工作进行财务审计,公布破产安置财务帐目;通过审计查帐,将被王天祥克扣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尽快补发给破产职工;对已购买"鑫阳花园"住房的破产职工,开发商应支付搬家费和搬迁补偿费;针对"鑫阳花园"住房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商给予购房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上级领导应尽快派人对"鑫阳花园"住房进行质量检验,如属"危房"应立即查封、拆除;对不购买"鑫阳花园"住房的破产职工应给予另行安置,住房安置、现金安置均可商议;生活区内无房屋产权的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应依法享有工厂双职工房屋产权的同等待遇。程晓辉等工人维权领袖要求和希望各级领导部门应依国法为重,为老百姓的利益撑腰作主。程晓辉等工人维权领袖公开表示:"如果我们的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我们将住在原生活区内,拒绝搬迁,如果王天祥与开发商采取违法行为,强行阻断我们的水、电、气、路与强制拆迁,我们破产职工将联合起来誓与王天祥及开发商进行殊死搏斗!届时,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群体伤亡的恶性事件乃至群体进京上访事件。我们是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正义与法律、权贵与老百姓的较量进入白热化的阶段。2006年9月7日早上,约6时30分左右,该厂有起早的职工发现居住生活区的北大门前来了约50至60名手持钢钎、铁锤等工具的拆迁人员,其中部分所谓扎场子的地痞流氓妄图冲劲紧闭的大门。发现情况的职工就立即喊其他在家的职工出来阻止,拆迁人员才没能进入此大门。拆迁人员和匪徒转向东大门,他们砸大门、推围墙,该厂职工们又进行了阻止,但阻止无效,拆迁人员强行进入院内,就开始强拆房屋。
在此期间,该厂职工们一面连续阻止强拆,一面用许多部手机座机打电话给110布报警,打市长热线12345,打电话给电视台等,要求能对此事予以重视和公正处理。随后华阳石油派出所和110警察先后赶到现场。这时现场的职工越来越多,拆迁人员见状才停止拆迁行为。与此同时,拆迁人员中的负责人又先后增调了几十名扎场子的地痞到场,这部分人员中有的纹了身。由于警察在场,双方没有发生冲突,该厂职工们与拆迁人员论理,叫他们出示合法有效的拆迁依据,拆迁人员不出示,并强词夺理。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但未发生过激行为,就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但奇怪的是在场警察既不劝说双方人员撤离现场,也不叫双方代表进行协商。
大约在9时左右,不知何故全部警察撤离现场,随后,拆迁人员负责人就大喊大叫:"给我拆,那个不准拆就打死谁。"于是,不少拆迁人员就上房掀瓦打墙,职工们进行阻止,于是双方发生了相互推拉,那些扎场子的地痞动手就打职工。当场打伤了曾德明、董若林、刘雅军等职工,场面十分混乱。这样的情况下,职工再次打电话报警和打市长热线,打120急救。除120救护车到现场将伤者送到双流县二医院外,警察和政府人员始终未到现场。职工们只好眼睁睁看着那些扎场子的地痞和打人凶手扬长而去,看着拆迁人员拆房子和大围墙。
对此,原成都国营华兴蓄电池厂职工对警察和政府的不作为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和失望。在气愤和失望之下,很多职工就说在厂区内无人来管,他们到南延线上静坐请愿总会有人来管。于是,职工们就自发到了南延线,阻断了人民南路南延线的交通。没有过多久,南延线上呼啸的警车从天而降,即不劝告职工离开现场,也不分青红皂白,疯狂抓人,当场抓走了17人。这17人,其中有1人根本不是职工而是租房户,是到现场旁观的,另16位职工中除程晓辉外全是女职工,而且大部分是年老、体弱多病的退休职工。这些被抓的示威职工,被警察肆意毒打和凌辱,有的腿部、腰部受伤,有的头部受伤,头发被抓掉,使它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这些行为显示这些警察作为中共贵族养的狗的性质。而当天的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伤者的治疗费无人问津。
被抓的维权代表程晓辉先生没有被释放,最后被警察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逮捕。程晓辉先生经常给大家讲:"我们维权必须依法依理维权,相信共产党,相信人民政府,相信法律。"面对共狗持枪站立的高墙,面对维权的彻底失败,不知道程晓辉先生有什么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