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收到一份控告书。控告人是浙江温州苍南县金乡镇农民吴长安夫妇,他们指控金乡镇派出所警察和联防队员违法办案致其儿子吴作伟坠楼死亡。警察违法办案致人死亡的事中国屡有发生,但象这样证据确凿的案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不予立案的极为少见。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去年12月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到当地视察灾情,该县公安局长和政法委书记为了防止受害人父母告状,竟连夜带了五十多人的“联合执法队”将这对老夫妻绑架囚禁。儿子死后,吴长安夫妇就开始告状,从县里告到市里,从市里告省里,又从省里告到中央。前几天,吴长安从北京给我打来电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他的控告不受理,理由是这个案子是浙江的,叫他回浙江来告。吴长安如果回浙江来告,无疑又要走那走不完的盘陀路,这冤一辈子也伸不了。
吃夜宵飞来横祸
根据金乡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吴作伟是该村民兵、护村队队员,一直在本村做电工,品行良好,从来没有劣迹,更无犯罪记录。2006年4月12日晚上11时许,吴作伟和郑卜帽、陈明士等在镇南门大排档吃夜宵。因大家都是朋友,喝得兴起时相互敬酒。陈明士在敬酒时,不小心将酒洒到了郑卜帽脸上。酒喝多了,出言就不逊,郑陈二人吵起来,然后又打起来。在撕打过程中,郑卜帽出手过重,将陈明士的口腔打伤了。在朋友们相劝下,大家各自回到家里。4月17日,在蔡启义、林正余、冯亦峰、吴经林等朋友的调解下,郑卜帽和陈明士二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郑卜帽赔偿陈明士医疗费、营养费。这事本已了结,但金乡镇派出所警察周忠科和联防队员金良、陈荣泽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吴长安夫妇说他们想“立功”),把这事作为“寻衅滋事”来处理。5月1日,周忠科、金良、陈荣泽来到跟打架毫不相干的吴作伟家里。据吴长安夫妇说,那天早上7时半左右,周等三人身着便服“砰、砰、砰”来敲门,吴作伟母亲林小柳正在厨房里,她开门问有什么事,周等三人只说了句“找吴作伟”就径直往楼上冲。林小柳随即跟在后面。该三人上楼动静很大,惊醒了在二楼睡觉的吴长安女婿朱公银,朱公银也尾随其后上楼。因为三人的动作很快,林小柳和女娟到达三楼门口时,只看见吴作伟被他们按压在阳台北首护栏上——其中两人将吴作伟的双手往背后反扭,俯摁在护拦上,吴作伟拼命挣扎,只见另外一人双手抱住吴作伟的双脚往上一抬,吴作伟头朝下从三楼摔下去。林小柳见状惊呼:“我儿子没有命了!我的儿子没有命了!”并被吓得浑身无力,瘫坐在地上。直到听到邻居家喊:“你家吴作伟摔下来了”才急忙下楼,只见吴作伟双手背后,侧身倒在石板路上,毫无反应,头、口、鼻等多处流血,头部受伤严重,下半身没有损伤。林小柳和女婿被惊呆了,惊闻此状的邻居和过往群众不断呼喊“赶快送医院”,此时,朱公银看到刚才从楼上将吴作伟摔下来三个人中的两个人跑掉了,他拉住尚未走的那个人的手,哀求他帮忙抬起躺在地上血流不止的吴作伟,但此人只说了声“我是派出所的”,便把朱公银的手一甩,扬长而去。在赶来的群众帮助下,朱公银找来一辆人力三轮车把吴作伟送往医院,但此时吴作伟己在血泊中躺了30分钟之久,8点20分左右送到医院,9点45分医院终止抢效。吴作伟时年26岁,正是人生最灿烂的季节,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含冤离开了人世。
吴作伟是否“畏罪自杀”
事件发生后,吴长安夫妇和女婿都不知道此三人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情找吴作伟,只是听见其中一个人说过自己是派出所的,但是未出示任何证件。事发当天,苍南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到吴家草草看了一下现场。因派出所汇报说吴作伟是畏罪自杀,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听后没有向死者家属及邻居作任何调查,也没有做现场勘查就走了。5月4日和5月8日死者家属两次到苍南县检察院反映情况,提供了吴作伟头着地死亡的尸体照片以及双手臂被抓伤和脚底挣扎擦伤的照片,之后检察院才对死者家属进行了简单的调查询问。
金乡镇派出所说吴作伟犯了寻衅滋事罪,周忠科带联防队员金良、陈荣泽去抓他是有手续的,他们到了二楼时吴作伟自己已经从三楼跳下去了,是“畏罪自杀”。这个说法毫无根据。首先是4月12日晚上打架的是郑卜帽和陈明士二人,其他人都没有参与,因为大家都是朋友,帮谁也不好,只能是相劝。吴作伟虽然也在场,但只是在场而已。从4月17日签署的调解书看,吴作伟在这伙人里面地位并不高(四个调解人里面没有他的名字),据他家里人和村里人的说法,吴作伟平时是个老实人,不大可能寻衅滋事。退一步说,即使警方认为这是一场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那么首先应该抓捕的是郑卜帽和陈明士二人,而不是吴作伟。但事实上郑卜帽和陈明士二人并没有被抓,而且连谈话都没有找过。吴作伟充其量只是那晚打架的目击者而已,说他犯了“寻衅滋事罪”纯属子虚乌有。警方可以找他取证,但不能抓捕他。8月18日苍南县政法委对吴长安说“你儿子没有犯罪,派出所民警是找他谈话的”,8月24日苍南县检察院也是这么对吴长安说的,这比较符合事实的真相。既然没有犯罪,何来“畏罪自杀”?其次,吴作伟从楼上摔下的时,身上只穿一条短裤。这不符合要自杀的人的心理特征。一个人要自杀,要经过很激烈的思想斗争,有的人要写遗嘱,有的人把自己认为最体面的衣服穿在身上,有的人把自己最喜欢的物品带在身上,绝对没有那一个人要把自己的身子暴露于世。当时是早上7点半,又是春天,吴作伟不可能有在春季一大早起来就穿短裤的生活习惯。青年人喜欢睡赖觉,那天(5月1日)又是节假日,吴作伟应当还在睡觉,是周忠科等三人把他从床上拖出来或叫出来,在抓他的时候,吴作伟拚命挣扎,周等失手将他推出楼外摔下致死。死者母亲林小柳和姐夫朱公银目睹两人将吴作伟的双手往背后反扭,俯摁在护拦上,另一人双手抱住吴作伟的双脚往上一抬,吴作伟头朝下从三楼摔下去。这一描述与吴作伟头触地而死的现场来看,是相符合的,目击应是真实的。但“一人双手抱住吴作伟的双脚往上一抬”中的“一抬”可能是“抱”的一个连续动作。如果“一抬”是一个有意识的动作,那就是故意要致吴作伟死地。吴作伟与周忠科等无冤无仇,周等不存在故意杀害吴作伟的动机。根据以上分析,吴作伟不可能“畏罪自杀”,也不可能出于其他原因自杀,而是周忠科等三人在抓捕吴作伟时,过失造成吴作伟的死亡。由于这是一起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周忠科等人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但是苍南县公安局和政法委为了包庇下属,苍南县政府为了逃避国家赔偿的责任,对这样一件简单的案子竟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不予立案,温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对于这样一件人命关天的事竟然置若罔闻。由此可见,所谓的人民政府,对人民的生命漠视到了何等的程度!
300余人抢尸体
吴长安在控告书中说,2006年11月3日早上8点50分左右,吴长安家中空无一人,苍南县政法委副书记方小清和公安局局长姜迪清和带领300余名警察、武警和联防人员将其家团团围住,将长约一、两千米通往他家的西门大街、菜场巷等实施戒严,街两旁三步一岗,警察、武警荷枪实弹,每个巷口都有武警把守,不准任何人进出,犹如大敌当前。在姜迪清和方小清的指挥下,他们破窗、破门,爬上吴家二楼,再冲上三楼敲开吴长安的房间,破坏电脑设备,强行从冰柜中将吴作伟的尸体抢走。当时有一百多名街坊邻居目睹此情此景(有目击者联名信为证)。当局为什么要如此大动干戈地抢尸体?吴长安认为是企图毁灭证据,阻止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当天前往做法医司法鉴定工作。
吴作伟从楼上摔下来时,是头部先着地,上身损伤严重,而下身没有损伤。这与所谓的畏罪跳楼自杀所形成的损伤部位是不一 样的。跳楼自杀,一般是双脚及下身先着地,损伤部位主要在下身,而被人推下致死则相反,损伤部位在上身。因担心当局毁灭证据,吴长安一直将儿子的尸体放在自家的冰柜里。照理,司法机关应立即进行尸检以确定案件的性质。但经吴长安夫妇再三催促,6月6日才由苍南县政法委委托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吴作伟的尸体进行了尸检,但尸检报告一直没有给吴长安家里看。吴长安多次到县政法委和检察院催要,直到7月17日才拿到尸检报告。这份尸检报告是政法委背着死者家属委托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做的,程序上既不合法(政法委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当事人),内容又不符合客观事实,所以吴长安坚决要求自己请司法鉴定机构。他聘请了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做鉴定,当局为了不让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做鉴定,所以使出了抢尸体绝招。由于抢尸体的丑行曝光并受到群众的谴责,当局最后不得不同意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对吴作伟尸体进行检查鉴定。
据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宁金法病鉴字(2006)339号法医学鉴定书》记载:吴作伟尸体存在头部、躯干部、四肢广泛性损伤,且损伤分布于身体右侧,头部、躯干部损伤呈外轻内重特点。上述损伤特点结合现场,吴作伟尸体具有高坠伤特征,其头部、胸部损伤严重,为致命伤,且符合坠落过程中头部、身体右侧着地形成。吴作伟尸体右足底部有两处表皮剥脱伴皮瓣内翻,左足弓内侧、左足拇趾根部内侧有两处表皮剥脱伴向前上方翻起皮瓣形成的损伤。这些损伤与躯干部、四肢损伤存在方向不同的特点;结合现场中间物无破坏,可以排除在高坠过程中形成。吴作伟尸体右足底部有两处表皮剥脱伴皮瓣内翻特点的损伤,结合阳台北面的晾衣架根部松及颈前正中根部和双上肢出现手指抓、握、掐的损伤,此足底皮瓣内翻损伤符合右足蹬、蹭阳台地面形成的特点。综上,吴作伟坠落前身体有他人抓、握、掐的痕迹存在,其因高坠致严重颅脑、胸部损伤死亡。结论:1、吴作伟坠楼前身体与他人有过接触;2、吴作伟因高坠致颅脑、胸部严重损伤而死亡。该鉴定书鉴定人为陈祥宏、薛义旗,复核人为王宝泉。
省委书记视察救灾,死者亲属遭殃
2006年8月10日,超强台风“桑美”在浙江苍南登陆。受“桑美”影响,苍南县公路全面受阻,其中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交通中断24条,康庄公路交通中断78条。12月20日,省委书记习近平(现已高升为上海市委书记)在浙江省交通厅厅长郭剑彪一行的陪同下“视察调研”苍南灾区重建工作。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省委书记调研灾情却导致吴长安一家灾难降临。
2006年12月20凌晨1时许,苍南县公安局局长姜迪清和金乡镇政法委书记项方玉带领50余人(有公安、县、镇干部、联防人员等)破门而入,冲到吴长安住的二楼房间,强行将两位60多岁的老人从熟睡中拖起,连保暖衣裤都不让他们穿,不说明理由,就强廹二位老人跟他们走。吴长安夫妇不知究竟什么原因,坚决不肯。但这些政府工作人员一拥而上,将他们双手反扭,连拖带推把他们塞进一辆面包车里。在撕拉时,将吴长安夫妇的衣裤全撕破(有撕破的衣服及照片为证)。在严冷的冬天,吴长安夫妇只身穿睡觉时的内衣裤,车内无暖气,冻得直哆嗦。这对老夫妻被莫名其妙地拉到几十里外的县城灵溪镇,一路上官员们对待他象对罪犯一样,压着他们的身子不让动弹。一个多小时后,到了县人武部招待所,但仍把他们关在车里挨冻,直到早上六点多钟,一直冻了六个多少时。吴妻林小柳被“这帮畜生”毒打和折磨,头被打出一个肿块,手臂被打肿不能抬起,再加上挨冻,昏迷过去,不省人事。后被送进县中医院抢救,经测量血压升到220度,当时医院作为危重病人进行抢救,住院住了五个多月,至今仍未痊癒。在将吴长安夫妇非法囚禁的同时,苍南县政府对吴长安的其他子女也实施了控制。
对于这场飞来横祸,吴长安一家人事后才从政府官员口中得知,是因为省委书记要来苍南县视察救灾工作,县委县政府怕吴长安一家拦路告状,影响他们的“政绩”,所以才连夜出动50多人“抢活人”(前次是抢死人)。省委书记习近平本想“关心人民群众利益”一次,但不经意间导演了这样一出人间闹剧,这真是极大的讽刺。不知习近平当时或后来是否知道此事:如果知道,那么他纵容这样的事发生在他身边,该当何罪?如果他不知道,那么这样大的丑闻发生他身边,他居然是个瞎子和聋子,凭什么当省委书记?这样一个平庸之徒 ,靠着太子党的身份,飞黄腾达。这是中国的不幸,百姓的不幸。
吴作伟死亡已经一年多了,南京市金陵司法鉴定所作出《宁金法病鉴字(2006)339号法医学鉴定书》也有九个多月了。吴长安不知道到苍南县检察院去了多少次,他无数次要求检察院查清事实,秉公执法,还他家一个公道。然而他所有的努力都白费,至今没有一个说法。不仅县里不理他,市里不理他,省里不理他,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不理他。他曾几次到公安部上访,公安部倒是有回复,说已把他的材料转到浙江了,每次都这样,最后是不了了之。7月23日至26日,浙江省举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吴长安和刚出院的妻子林小柳冒着酷暑来杭州,希望代表民意的省人大能为他们伸冤。但他们未见到人大的官员,只能按老皇历到省信访室,省信访室也是按老皇历将他们的材料登记了一下,告诉他们会转下去的,然后打发他们走了。吴长安夫妇原以为省人大会象包青天一样接待他们,为他们伸冤,但他们的希望象肥皂泡一样破灭了。于是他们又马不停蹄地到北京,结果又是碰壁。吴长安、林小柳到北京已快一个月了。他上次打电话给我说,他们要去联合国驻华机构“告洋状”,尽管浙江官员说告洋状是“犯罪”的,但他说,如能伸冤,坐牢也是值得的。今天从网上看到,北京前天(8月18日)又抓了三百多个访民,不知吴长安夫妇有没有在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