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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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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雨:福兮祸兮小产权——兼任志强现象批判(下)

(首发稿)

文章摘要: 现实情况是,放牛娃把牛卖了,还不是卖给牛主人,这是对当下房地产的一个经典比喻,而我们还没有发言权。小产权房的出现,就是放牛娃部分的主宰了自己的土地。所以,对于这个小产权房的出现,我认为,无论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法理上,我们都应该无条件支持!只是由于小产权房是自发的行为,我们要通过国家也好,公权机构也好,逐步让它走向一个规范化的轨道。让大家能够通过小产权房使自己的基本住房问题得到保障。不要让既得利益集团和滥用公权的部门,把牛都卖完了,大家都还没有房子住。

作者 : 杨雨,


發表時間:8/23/2007

主持:周钰樵      主讲:杨雨

周钰樵:我谈一谈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小产权房子解决的不是最穷的人的住房问题,而是解决的较穷的人的住房问题,就是连小产权房都买不起的人,也多得很。

关于小产权房容易产生腐败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个伪命题,大产权房难道就没有腐败了吗?周正毅案,陈良宇案,就是现成的例子。如果因为有腐败问题要查禁小产权房,那么,首先应该查禁的就是大产权。(众人笑)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问题。还有,关于老朱所说的那种便宜的廉租房,有没有修好?有没有人住进去?是谁住进去的?如果没有,那就不能成为论据。

小产权房的出现,涉及到广大较为弱势的群体的住房问题;第二,这关涉到"和谐"问题。如果把这个"和谐",体现在经济领域内,那么,任志强第一个就不和谐,他不是宣扬要"炸掉一切小产权房吗?任志强现象的出现,其观点的核心就是直指和谐哲学。因此,从表面上看,任志强表达的是个人的观点,实际上所代表的是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和毛泽东的"斗争哲学",是一种极无耻的表述!

(众人鼓掌)

谭作人:小产权房的出现,是在一个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小产权房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规划建设的两证一书,也没有房管部门发的房屋产权证。但是,小产权房也是部分合法的。首先,就符合现在刚出台的《物权法》。实际上,小产权房早在数年前就出现了。现在,通过《物权法》使地上的附着物有了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在当下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保护的。

最近,关于小产权房的讨论和争论也比较多,海内外的学者纷纷发文表达观点,甚至,中央电视台的《大家看法》栏目也在关心此事。从大部分学者的观点来看,都是支持的。

关于老朱的观点,我谈一下我的想法。就目前来说,小产权房不代表主流,但不等于它不正确。因为,我们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现在买不起房,这是一个基本事实。所以,有需求,就有市场。说到市场,我们现在有的是一个畸形的市场,这就叫"一国两制"。有一部分特权阶层垄断了很多资源,如矿山、林地、土地等。他们在上游吃一口,下面就少吃十口,这个规律,大家都懂。房地产的利润到底有多高,至今为止,我们国家没有一家房地产商公布过。深圳有些房地产商自己都说,利润高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我也不敢说。谁要违反了"潜规则",谁就会成为房地产界的公敌。

长期以来,我们这个所谓的市场经济,一直有一个法理上的不合理。49年以来,土地、物权,都是私人所有,直到邓时代,《土地管理法》的出台,把土地分为了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我想说的是,我们一直在一个迷局中被骗来骗去,温水煮青蛙。现实情况是,放牛娃把牛卖了,还不是卖给牛主人,这是对当下房地产的一个经典比喻,而我们还没有发言权。小产权房的出现,就是放牛娃部分的主宰了自己的土地。所以,对于这个小产权房的出现,我认为,无论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法理上,我们都应该无条件支持!只是由于小产权房是自发的行为,我们要通过国家也好,公权机构也好,逐步让它走向一个规范化的轨道。让大家能够通过小产权房使自己的基本住房问题得到保障。不要让既得利益集团和滥用公权的部门,把牛都卖完了,大家都还没有房子住。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基本意见。

(众人鼓掌)

叶涛:我领会了一些老朱的意思,就是"宁要大产权的草,不要小产权的苗"(众人笑),党说小产权不好,下面赶紧举红旗。

石德文:我们应该在更大的范围中,发起对任志强现象的批判和讨伐,对于这些不讲人性的阴险小人,诅咒他下地狱,也不为过。

杨雨:我回应一下老朱的观点。按照国际上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关于住房的价格,和家庭收入之间的比例,一般来说,是4— 6倍左右,属于合理的。我手上有一些数据,谨供大家参考:美国 —— 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2.8 倍;加拿大—— 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4.8 倍;英国—— 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 3.5 倍;澳大利亚—— 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 4 倍;瑞典—— 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 1.8 倍。而当下中国,住房价格是家庭年收入的20倍以上。

前一段时间,我同旅德学者芮虎在通信中也谈及土地和住房问题,芮虎谈到:一般而言,德国住房的土地都是属于私人的。不过 ,土地的用途由当地政府掌握,规划。比如,本来是住房的土地当然 就可以经销转让,修建住房商品房。然而,如果是农业用土地 ,就不能随便用来开发建房屋。

德国新建住房售价一般是2000 欧元左右一平米。根据地段 ,档次等价格上下浮动。有时悬殊很大。比如在哥平根和慕尼黑的房 产价格就会相差百分之百。在德国,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是房地产最贵的地区。

如果夫妇工作,公务人员,年收入按照5 万左右计算 ,一套100 平米的商品房约价值20 万欧元,是家庭年收入的4 倍 左右。如果一个售货员单亲家庭,年收入2 万左右,就是10 倍左右了。

德国是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价格也自动调整 。只有廉价公寓出租,给那些低收入的公民,得凭收入证明 ,排队才可以租到。

如果一套住房售价高得离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全德国的住房价格 普遍大幅度上升,自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抗议,会受到社会的反弹 。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土地来建房赚钱,是通过正常渠道 ,符合有关手续,不涉及到影响公众利益的问题,一般不会征求民众意见。不过,如果涉及到公众利益,就得征求民众意见。比如 ,在哥平根的大会堂旁边,有开发商要修建个酒店,涉及到影响城市 绿化问题,就被提交市政府议会讨论通过。即使议会通过了 ,市民还可以抗议,以NGO 和媒体的声音来影响政府的决策。

德国政府卖土地的程序如下:

一,通过法院立案,确定拍卖起价。

二,在当地报纸刊登拍卖公告,确定日期地点。

三,公开拍卖,最后卖给出价最高者。

以当下中国的整个政治体制而言,能达到这样的透明度及公众监督的力度吗?

(众人鼓掌)

周钰樵:我对谭作人说的再作一下补充。如果以孙中山说的民生这个概念而言,他在说民生的时候,就先说了这么一句:大众关心之事即政治。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小产权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政治问题。政治问题的解决,首先就是看有多少民众欢迎,这是最基本的规则。以成都本土而言,农家乐的合法,经过了五陆年,这五陆年期间,没有人去把农家乐给炸了。现在,农家乐不是也合法了吗?关于小产权问题,如果有关部门能借鉴农家乐的处理模式,逐渐疏导。如果真正是市场经济,政府就不要介入,如果要介入,也只能是政府把大家召集起来,共同来制定游戏规则。("托儿"不属于"大家"的范畴)

谭作人:要说小产权不合法,就只是不合《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合同法》小产权房是符合的。《城市建设法》和《规划法》管不到小产权房,因为它是集体用地。从法理上说,就是二比一。建设部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是说如果卖方推翻合同的时候,法院不会受理此类案件。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现在缺位的是《城乡法》,各地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发展各自的优势,这才是真正的城乡统筹发展。

整个成渝经济区,也是在若干政策法规缺位的情况下发展的,小产权房又为什么不能修建呢?

李德润:关于小产权这个事,国内外学界反应强烈。甚至有学者认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在过度阶段,必须要突破小产权房的瓶颈,进行"第三次土地革命"。

余成明:就当下中国来讲,从本质上说,并不存在大产权和小产权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产权的问题,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你就是有大产权,要拆你,开个推土机还不是把你撵了。

周钰樵:老余的观点实际上就是讲,我们要把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防止公权的滥用,才能切实保护民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无慧:我认为相关利益集团完全不用对小产权房产生恐惧,就小产权房整体的规模来讲,不会对他们构成威胁。所以,政府应该让小产权房稳步发展。

周钰樵:今天讨论因时间关系到此结束。我谈两件事,一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评委会正在评选2007年的"自由文化奖",共十个奖项,希望各位书友认真参加提名。不会电脑的书友,可以找杨雨了解具体情况。二是书友何剑秋因心脏病住院抢救,家境贫寒,每月收入只有四百多元,我们的捐款已由杨雨送到他手中,他写了一封感谢信,我念一下(略)。

现在大家面临的住房问题、物价飞涨问题,不是理论问题,是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当下中国问题很多,是"问题社会",大家都在思考一个基本问题:中国怎么办?我们怎么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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