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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雨:福兮祸兮小产权 —— 兼任志强现象批判(上)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最近,建设部官员频频在公共媒体上发言、提醒,什么"小产权房是违规建设","小产权房一律要停工停售"。那么,这个小产权房到底对中国社会/民众而言,是福还是祸呢?对谁是福?对谁是祸?这是为什么?!

作者 : 杨雨,


發表時間:8/22/2007

主持:周钰樵      主讲:杨雨

周钰樵:今天,杨雨的讲题是福兮祸兮小产权 ——兼任志强现象批判。关于小产权的问题,我了解不多。但是有一点,在当下中国的广大维权案件中,经济诉求是占了很大比例的。据官方公布的数据,现在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是 0.405 了,那实际情况呢?

最近,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公共媒体上发言,对民生问题也作出了一些表达,但关心的是"中等收入以上的人"。(至少是月工资7000元以上的人)我们的目光向下,谈一谈中等收入以下的人的心声。现在,我们就请杨雨开始今天的讲座。

(众人鼓掌)

杨雨:当下中国社会,民生问题,已经成了政府、学界、民间独立写作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一般说来,所谓民生,就是衣食住行。古人云: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地。也就是说,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在土地上建房居住,是中国民众生存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城市"圈地运动"成风,房价近年来直线飙升,早已超过了普通百姓的工资能够承受的范围。以成都本土为例,5000元一平米的房子,算"便宜"的。就是政府建的所谓"经济适用房",也是3900多元一平米,这个价格 —— 对普通大众而言,一点也不"经济"。在成都地区,一个熟练的技术工人,能挣两千元一月,算高的。除去吃饭的费用,社会保险,最多能剩1200元,也就是说,要买一套7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最少要20年的所有积蓄,这期间还不能生病,不能打电话,不能有任何意外事发生  这可能吗?所以,不要说让普通百姓买所谓"商品房"(这个说法有点奇怪,哪个房子又不是商品呢?),就是这个"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对广大百姓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我就买不起所谓"经济适用房",现在我住的房子,都是我在德国工作了三年,回国才买的二手房,80年代修的,60平米,住了四个人,连成都市的最低住房标准,都达不到。)住房困难的状况,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急需解决的广大民众基本生存状况的责任之一。

近几年来,由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城市公交系统的完善,在成都周边郊县,出现了一种被媒体称之为"小产权"的住房 。这种住房价格便宜,前几年的售价为八九百每平米,现在涨了一点,每平米约为1200元左右。这种住房拿不到产权,不能上市交易,只能私下转让,但是,这种住房还是受到了大量工薪阶层的欢迎。因为这种价格是广大普通民众能够勉强承受的范围。而且,买这种房子的人大多只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求,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人想炒作的嫌疑,这是另外一个问题,现在暂且不谈。(学者何清涟早已论证过,以中国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而言,房价不能超过2000元/平米,如果超过了2000元/平米,就和普通民众的收入相去甚远。)

一般的房屋,就建筑成本来说,基本上是每平米500元左右,前几年为400元左右(杨雨调查手记),现在,由乡村集体的土地修建的房屋,其售价为1200元/平米,就算安置失地农民的费用在内,显然,乡村集体是赚取了一定利润的。但是,根据现行的宪法,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违宪:"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既然城市的土地,政府可以卖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建设,那么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为什么不能搞房产建设呢?同样的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和集体在主体上当然也应该是平等的。这种小产权房屋的修建,既没有违宪,也有利于解决城市广大普通民众的基本住房问题,这样,对民众当然是好事(价格便宜对大众的诱惑是最大的因素);对政府也是好事,现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不是都在搞"城乡一体化"建设吗?人口的城乡互动不是更能推动农村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发展吗?

所以,我认为,小产权房的出现,是顺应了社会潮流的发展,普通民众的需要,当下政府的治国方针的,这么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面,对国家/民众来说,难道不是好事吗?

不错,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确实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但至少能得到《合同法》的保护。就成都周边而言,很多小产权房的修建,都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基础/配套设施等一应俱全,要想再搞大规模的圈地,可能性不大。还有,现在国家又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凡是要搞大规模圈地的,必须解决当地失地农民的工作/医保/社保问题,否则,你就不要搞大项目。直接将大量的失地农民推给社会,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都将是一个隐患。而小产权房的建设,由集体将失地农民的工作/医保/社保问题解决了,这样的房产经营,哪一点破坏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最近,建设部官员频频在公共媒体上发言、提醒,什么"小产权房是违规建设","小产权房一律要停工停售"。那么,这个小产权房到底对中国社会/民众而言,是福还是祸呢?对谁是福?对谁是祸?这是为什么?!

弄清楚这几个问题,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

当下中国政府,提出的"和谐社会"的口号,理论上是不错的。但是,和谐社会,不是仅仅停留在标语、口号、宣传、文件上的"和谐社会",而是需要政府切实解决好广大民众的基本生存保障的问题。现在,小产权房就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可和欢迎,个别行政部门的干预,是顺应民心的吗?

就成都本土而言,现在成都已经成为了国家"城乡统筹综合实验改革区",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能否作出明智的、合乎民心的决策,取决于决策者对"和谐社会"口号的落实,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成都市政府,难道希望看见在成都本土有大量的住房特困户、无房户的出现?这对成都在国际国内的形象,是正面的影响还是负面的影响?既然成都市已经成为了国家"城乡统筹综合实验改革区",那么,理所当然地应该实行政治/经济/文化同步革新,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是经济改革中的一部分。能否抓住这个历史赋予的机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中做出一个令全国另眼相看的模式,真正解决了大家关心的民生问题。否则,"和谐社会"只能是"水中花,镜中月",广大民众得到的又是一张空头支票。

通过数月调查,我非常赞成小产权房的兴起。这样,可以给城市的房地产商和相关利益部门当头一棒。因为城市的超高房价根本不是普通百姓能够承受的,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超高房价的产生呢?实际上这也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只是一个常识问题。"据行内人士透露,各个环节流失的'买路钱'占楼价的20% — 50%左右。中国这个低收入国家出现高收入国家房价的扭曲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个原因造成的。"(何清涟《现代化陷阱》49页)

房价居高不下的症结已经找到了,那么既得利益者是怎么说的呢?

在中国的房地产界,有一位被媒体称为"地产总理"的尤物,叫任志强。本来,我对这厮并不了解,但为了搞今天的讲座,我到网络上查了一下他的观点,有点"惊世骇俗"。 (实际上就是嚣张!)早在2005年,他就发出了一些缪论:"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如果这个话是由资本家来说的,也许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任志强说这个话,就大不一样了。为什么呢?大家请听一下任志强的简历及政治身份:"任志强,山东掖县人, 1951 年3 月出生,1969 年入伍,1974 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硕士研究生。曾当选为西城区人大代表,任北京市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华远集团持有股权的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作为一名有三十余年党龄的中共党员,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用党语言讲,就是思想上犯了严重错误。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的第一自然段,写得清清楚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任志强就是这样"代表"的。中共资深党员,大型国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公共媒体上就是这样树立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公众形象。

任志强在公共媒体上发出的"不同的声音",还有很多,比如:"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小产权房应该全部炸掉 。""房产就该暴利 。" 诸如此类的观点、主张,已经表明,以任志强为代表的房地产业及其相关利益集团,业已形成,且狂暴至极、毫无人性。

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地产业是连续数年的十大暴利行业之一,究其根源,不外乎就是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部门相互勾结所致(相关报导有很多,前不久新华社又发了一篇"房地产商自揭内幕"的文章)。由于政府权力不受制约,"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大多就是由官商勾结、权力寻租、黑箱运作所造成的。温家宝前一段时间不是在公共领域讲话中,提出了"我们要创造一种体制,使人民能够监督和批评政府"云云。好啊,现在我们就从民生这个角度出发,向与房地产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发出我们普通民众的心声:就住房问题而言,你们能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一次,到底是小产权房受民众欢迎,还是所谓大产权的"商品房"受民众欢迎?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该允许竞争;既然是要建立和谐社会,能不能动用国家机器/国家暴力"炸掉小产权房",是听取民众的意见还是任由一小部分既得利益集团摆布,我想,事情的决策者,也应该从社会大局出发,作出顺应民心的选择。

就成都本土而言,成都市政府、四川省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态度究竟是一味地查禁,还是积极地疏导,行使好政府作为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因此,我们从"以人为本"、"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愿望出发,要求四川省、成都市的政府部门,对小产权房的问题,应慎重处理。

在任志强频频发出种种令人反感的观点的背后,实际上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无物之阵"。

学者胡星斗已经给了狂徒任志强一个比较精准的评价:其思想水平还不如一个高中生。但是,我们必须进一步的追问—— 任志强能在公共媒体发表如此乖张的观点、主张,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有钱吗?

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暗中支持以任志强为代表的房地产商们?作为商人,当然应该赚钱。但是,至少应该遵循一些起码的商业/经济伦理,否则,既不符合国际主流社会公认的人本主义价值观,也不符合当下胡温政权所提出的"建立社会公正","以人为本"的政策取向。但是,在政府部门中,就是有人不按上面的政策办事,各自占山为王,滥用公权,其症结就在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在当下中国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和维权案件中,大多都与土地问题相关,如当年的汉源事件,成都本土现在正在维权的太平村征地事件,等等。如此看来,是谁在给任志强们撑腰,也就不言而喻了。

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不是就已经说了吗:首先得从制度上入手。第二就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其实说白了,任志强现象的出现,就是权力寻租的一个集中反映。因此 ,我们当然就要对这种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作出理性的 、深刻的、制度层面的反思和批判。

好,我就暂时讲到这里。没有讲到和没有讲全面的地方,还请在座各位进行补充。谢谢大家!

(众人鼓掌)

老朱:我听了刚才杨雨的讲座,很多观点我不同意,相当偏颇。首先,小产权房子的土地是没有经过国土局公开拍卖的,因此,就会产生腐败。那些乡村官贪污腐败的太多了。

第二,小产权房子在整个房地产业界来说,占的比例不大,国家要查禁,肯定有长期的规划和打算。所以,小产权房子的出现,当然是错误的。普通民众买不起商品房,可以去租房嘛。现在,成都不是正在修建几十幢廉租房吗?据说租金只要市面租金的百分之十,所以,我认为,小产权房应该查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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