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运前辈在批判共产国家专制独裁的同时,却相当程度地肯定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经济模式,他们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是好的,共产国家坏就坏在政治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能够带来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这反映出这些人没有看到马克思在经济上的大错:
马克思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要比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生产关系要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个观点已经被历史证伪,因为所有坚持公有制的马克思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缓慢、甚至陷入停滞、人民生活水平不如同一地区的资本主义国家,前苏联、前东欧国家与西欧国家的比较就是最好的说明;而且,甚至在某些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占比例较高的资本主义国家,如七、八十年代的英国和法国,都出现了经济增长缓慢的问题,以致英国不得不在撒切尔夫人当政期间推行去国有化经济改革,这才加快了经济增长;法国现在也在逐渐缩减国有经济的比例。五十年代,中共虽然在苏联的支援下,以极端残酷掠夺农民和牺牲国民生活质量的方式短时间建成了一个工业体系,但它却是一个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的工业体系。毛泽东时代的“一大二公”,导致经济增长迟缓,以致于“解放”三十年后,上海社会运转所依赖的建筑,仍然主要是清末和民国时期遗留的建筑,上海普通居民的住房紧张得三代人同居于斗室的地步。中共国有效益的经济发展,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的,而“改革开放”就是对毛时代的公有制经济的部分私有化,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部分抛弃。也就是说,中共现在大肆吹嘘“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实际上,三十多年来中共所取得的经济成就,完全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结果--是背离中共党章的结果,这对中共的统治,本来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却被中共无耻地盗用为该党“先进性”的证明,招摇过市,欺骗国际社会。
中共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定的经济成果从方面证伪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而至今坚守公有制经济的朝鲜、古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已经远远落后于周边资本主义国家,到了国蔽民穷的地步,朝鲜更是连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由于农业没有效益而连年饥荒,十多年来至今至少饿死了一百万人,整个政权和社会濒临崩溃,全靠中共的扶持和国际援助度日。朝鲜、古巴的窘境,则从正面证伪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
人人都饿肚子的“公平”是毫无意义的,社会的公平必须建立在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需求的基础之上,这就需要一个社会的体制能够创造效益——反展生产力。但是实践证明:公有制生产关系不仅不如所说的,比私有制生产关系先进,反而远比私有制生产关系更加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有力地证明明这点的事实是:1978年以前的中国、改革之前的越南、以及所有马克思社会主义国家,无一能够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而不同程度地出现住房和生活用用品匮缺的现象。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公有制经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效益上不如私有制经济。
首先,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不到人的本性驱动力支持。人有自私自利的天性,所有的人都会本能地优先关注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人对自己利益的关注,远远超过关注公共利益。亚里士多德曾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政治学》第48页)因此,公有制经济体的利益和发展天生不能象私有制经济体那样得到人的关注和支持。在没有突如其来的巨大天灾的情况下,一个企业、乃至一个社会的兴衰,取决于人的因素,公有制经济体(企业)由于其公共事务的属性,注定了其“最少受人照顾”,因此公有制经济体(企业)很难兴旺发达。九十年代末,中国绝大部分国企效益低下,超过三分之二亏损就是一个证明,如今破产的国企(有些以“改制”为名贱卖)还在持续增加。
具体来说,一个经济体只能通过责、权、利的关系调动其成员的积极性,公有制经济体却天生无法通过责、权、利的关系,调动企业成员搞好企业的积极性,无论怎么改革,如搞出“厂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计件工资”或“计件奖金”制度等等,最终都无济于事。为什么会这样?这是由公有治经济体的体制造成的。
实践表明:公有制经济体只有三种行得通的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企业所有制:
企业所有制就是由一个企业的职工行使本企业的所有权,这种公有制形式的经济体非常罕见,迄今为止只有前南斯拉夫施行过。这是因为企业所有制会导致一个企业的成员强烈排斥“外来的和尚”,因而造成企业的人才和劳动力难以更新换代;企业管理者由全体职工大会多数票产生又必然造成庸众决策、庸人治厂,因为由群众的数量的多数选出来的人往往是缺乏个性的和事佬,不具备经营管理的才能。这些,不仅会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企业所有制经济体内部的激烈的政治竞争会频繁地造成内部混乱,会严重消耗经济体的专事生产经营本职的精力,导致企业成员不务正业。因此,企业所有制的公有制形式难以实施,只有前南斯拉夫实施过,其他马克思社会主义国家都采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有的民运老前辈特别推崇的国企民主管理的制度,实际上就是前南斯拉夫实行过的企业所有制,是一种很难行得通的制度。
国家所有制经济体是最彻底的公有制--全民所有制的的最通行的实现形式。因为要让全国的公民民主管理一个企业是不可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企)只能由政府代管,其管理者由政府官员任命。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由于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管理者由政府官员任命产生,他(她)就会优先对政府官员负责,而不是对企业负责,因为管理者本人的前程取决于相关的政府官员,而且,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国企)既不归管理者(以下简称经理、厂长)所有,也不归政府官员所有理者,因此,无论是厂长、经理,还是相关的政府官员,对国企的发展都不太可能有关乎其切身利益的迫切热心:对于厂长、经理来说,企业不是自己的,搞好了,利润的大头要上缴国家,自己不能够暴富;搞砸了,反正不是自己的东西,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很大;对于相关的政府官员来说,自己固然有政绩,但是前程更取决于与上级领导的关系,因为他自己也是上级任命的。再则,人有趋于安逸而逃避苦累的本能,因为这种本能就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自利途径。就算是提高奖金,以鼓励厂长、经理全心全意搞好国企,这也难以激发他们“一心为厂”的热情。因为搞好一个厂决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花费相当的精力、脑力和时间,甚至殚精竭虑,但利用国企的资源,“打点”、巴结、讨好上级领导的事相对容易得多,而且见效快。主要的是,厂长、经理的前程不一定取决于治厂得成绩,而肯定取决于跟上级政府官员的关系,如果因为因为“一心为厂”,而“怠慢”了上级领导,对自己来说就会得不偿失,甚至搞好了企业,自己却不得不走人,成果让新厂长享受了...对于负责国企事宜的相关的政府官员来说,要真心把企业搞好,就得用真正的人才,一般来说,优秀的人才往往较为清高和桀骜不驯,不太愿做巴结和逢迎之事,因此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企业搞好了,相关官员自己的不到“实惠”,虽然可以增添政绩,但是这样来的政绩太“寡”、太清苦,而只要搞好了和上级的关系,虚报数字同样可以制造出政绩,这就必然出现上下串通、虚报效益、欺上瞒下...因为人的这个喜安逸、畏苦难的本能,所以国企的厂长经理普遍地把主要精力放在讨好上级领导、而不是搞好国企,所以近三十年来中共无论怎么“改革”折腾,“转换机制”,也没能治好的国企的这一先天性痼疾。国企的效益取决于国企的管理者,如果管理者的主要心思不在企业的发展上,则企业内部的一切“改革”增效措施,如“减员增效”、“改股份制”,以及种种奖惩措施,都是毫无用处的瞎折腾,甚至沦为厂长、经理整人的手段。
即使是一个真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分到全国每一个公民头上的利益微乎其微,而且这种分配由政府主导进行,个人无法参与,因此全民所有制在理论上近似于无人所有制,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不可能激发个人的关注热情的。因此,几乎没有人会为一个国企的发展深谋远虑,也几乎没有人会为一个国企的走向衰败忧急和痛心,国企的人才既无人珍惜、也往往无用武之地。在国企呆过的人不难想起这样的情形:好些优秀的长辈人才终老于国企,终身没有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甚至一些原先的高级工程师,在企业破产后顶着满头白发,推着小车上街卖馒头为生;一些优秀的人才在国企郁郁不得志、上班时无精打采,最终除年老的外,全都离开国企远走高飞......看到这些情形,看到八十年代人才济济的著名国企旧址,如今统统贱卖,只剩得等待房地产开发的残埂断壁和颤抖摇曳的深深野草,这,足以让任何一个正直人士怅然深思。
集体所有制经济体是指一个经济体(企业)由一个区域的人共同占有的经济体,如街道企业、城区企业、乡镇企业等等。虽然共同占有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人数要比共同占有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少得多,但因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规模小,所以分到每一个占有者头上的利益仍然微不足道,另外,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占有者个人的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管理者由街道委员会、城区政府、乡镇任命,因此集体所有制经济体与全民所有制经济体有着同样的弊病,集体企业只不过是袖珍国企。
由于文化的影响,中国人习惯性地以物质的平均分配,许多人都有以吃大锅饭的为正当、为公平的观念,其实“公平”并不等于“平均”,“公平”既包括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也包括机会均等的概念,即保障有才之士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劳有所得,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实际上这就是美国人权宣言--《独立宣言》中的那条:“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大众化表达。但是显而易见,公有制经济对个人的个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压抑的,公有制经济体制的分配很难摆脱平均主义的羁绊,个人多劳难以多得、个人价值难以实现,所有马克思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所有中有重大创造发明的杰出人士都不能发财致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好些科技发明成果被称为“革命群众发明创造的”,发明者本人不仅不能获利,反而受到压制......另外,公有制经济体制自身的政府管控和计划属性也对个人的自由选择形成严重的阻碍,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个人一旦进入一个单位,就很难再掉换工作,除非有关系,或者抛却福利到体制外生存。可见,公有制经济体制能够保障物质的平均,却无能保障个人发展机会的均等(自由),公有制带来的“公平”是残缺不全的。
综上所述,公有制经济由公有制经济体组成,公有制经济体的自身的性质,及其经济效益低下决定了它既不能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也不能带来真正的社会公平。公有制经济体的经济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是公有制不可能形成责权利的明晰,相反,这种体制鼓励和纵容国企管理者和相关政府官员以权谋私,不顾企业死活。
因此,一个社会要自由、要维持生产力的发展、保障人民的生活需求,就决不能搞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因此,那种支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
当然,公有制经济有其优点,私有制也并非万能,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效益上有着私有制经济无可比拟的优点:公有制经济体由于不为具体的个人所有,所以其行为不为个人的谋利动机驱动,因此公有制经济体(国企)天生缺乏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动力,我们中国人容易看见或回忆起:国企生产的产品往往质量粗糙、款式也不好看,但却鲜有假冒伪劣产品,用起来吃起来还可以放心;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基本上是私营企业(特别是低档次的私营小企业、作坊)弄出来的;另外,公有制经济体为政府直接操控,可以更快、更好地贯彻政府主张的社会职能,如环保;而私有制经济体的唯利是图本能,使之千方百计地抵制一切增加成本的要求,其中包括推脱环保等一切社会公益责任。因此,公有制经济体能够比私有制经济体更好地承担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如环保、医疗、教育等。因此,全盘私有化的主张也是错误的,一个社会,必须保留公有制经济在环保、医疗、教育等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的主体地位,这样的社会,其成员才能少受人性中的自私冷漠之苦,才容易建成“和谐社会”。
话又说回来,虽然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效益上有着私有制经济无可比拟的优点,但社会效益的实现必须要以经济效益为基础。一个经济效益低下的社会是实现不了社会效益的,例如:北朝鲜人享有免费教育、免费医疗,但朝鲜医疗设施、药品,教育物资、人才严重匮乏,老百姓缺衣少食,这样的“免费”有什么意义?当年勃涅日涅夫实施超越经济发展的高福利政策,为此还在宪法中加上了保障每个苏联公民就业的条款,但是由于整个苏联社会经济效益低下,导致各种生活用品和社会服务匮乏,苏联老百姓不得不每天排长队才能享受各种低价和免费,这样的“福利”又有多大意义呢?
一个社会,要充分的实现社会效益首先需要物质产品的丰富,而实践证明:只有私有治经济才能最有效的促进物质产品的丰富,所以,任何一个社会,要想繁荣发达,就必须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任何支持以公有制为主、为基础的主张都是弱国穷民的歪理邪说。
曾节明 星期一 2007年8月13日下午 1:4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