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初,国务院发布的《2006年美国的人权纪录》,其中说到《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ABC)2006年12月公布的一项调查,66%的美国人认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其他联邦机构侵犯美国公民的隐私权。据美国司法部2006年4月28日公布的报告,2005年在国家安全调查中,电子监控和搜查令的使用率提升了15%。这是中国政府引用自由媒体的自由报道,反击美国政府对自己践踏人权的指责,意思是你先拿镜子自己照照。美国政府或有侵犯人权的事实,但其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据中新网最新报道,日前,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以60对28的赞成多数通过了暂时赋予总统6个月临时窃听权的法案。有关窃听一事,美国国民此前表示出强烈反对,并迫使总统布什停止了在没有法院传票情况下对国民进行的窃听活动。可见,美国即便遭受了911的恐怖袭击,国家权力机关对涉及公民隐私的监视和窃听也并非是可以随心所欲的。
回头看看国内有关报道。信息时报8月4日报道,广东省已建立社区警务室4390个、农村警务室2950多个,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14300多人。广州、深圳、佛山成为全国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珠海、东莞、茂名正在开展第二批示范城市建设。至今年4月,全省共安装了近57万个视频监控摄像头,为基层所队新增电脑近27260台,已有1550多个派出所和6万多名基层民警使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此前还有一个消息说,成都编织了"天网",3600多处摄像头遍布中心城区,对"打造平安成都"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生活在密集的摄像头下,人们的隐私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成都日报》7月1日释疑:"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答案是肯定的呢?简单,"市政府出台的《成都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今天将正式施行,'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原则被写入了《管理办法》。"这就是说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在《管理办法》中得到了同等的保护。
然而,规定重重而没有搞好的事情是很多的,遍布城区的摄像头不会因为一句"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就自我屏蔽,遮住自己的眼睛。隐私是属于个人,没有人愿意隐私被袒露于大庭广众。个人隐私被摄像头记录,哪怕不被泄漏,至少有被泄漏的可能,公民担心自己的隐私被侵犯,这是合情合理的。可也往往就是在这个时候,权力需要通过窥视来显示自己的合理性。前段时期,《华商报》报出一条有趣的消息,陕西三原县委联合考察小组考察县公安局中层干部期间竟被窃听——在公安局办公室里装了窃听器。根据"群众举报",陕西三原县纪委介入调查,"双规"了涉嫌"窃听"的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政工科科长。许多媒体转载这条消息时,给那个倒霉的刑警大队长定的罪名是"涉嫌窃听上级考察组谈话"。言下之意,若窃听的不是"上级"而是下级或老百姓的言语,即使是冠以"造谣诽谤"或"煽动颠覆"的罪名进行拘捕也是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
为达到一种完美的监管效果,英国功利主义思想家边沁曾设计了一种可以全景敞视的监狱。其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在一个环形建筑的中心建立一座了望塔。了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各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了望塔安排一名监督者。通过逆光效果 ,人们可以从了望塔的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身影。对于这种监管和观察,边沁提出了一个原则:权力应该是可见的但又是无法确知的。所谓"可见的",即被囚禁者应不断地目睹着窥视他的中心照望塔的高大轮廓。所谓"无法确知的",即被囚禁者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窥视。(福柯《规训与惩罚》)
隐私权作为一种价值常被视为基于现代发展的结果。它形成于十九世纪的著述家如约翰·S·穆勒等人的自由主义。十九世纪以来,随工业化的发展,私人领域受到社会机构强有力的威胁,国家权力的延伸,大民主的威胁、学校、工厂和医院对于个人之监督,官僚机构关于个人档案之日益增多,以及治安和其他监管工作之职业化。韦伯将资本主义视为一座铁制的囚笼,它通过一个被韦伯称为"合理化"的过程,将会使人们服从一个新的公共统治制度并使个人的地位降为机器中的一颗齿轮。这个在专制国家体现得最为明显,警察权力的无限扩张,公民权利的不断被挤压和缩小,尤其在私人和公共的矛盾中,个体性遭受权力的损害日渐严重,而电脑技术的普遍运用更是加强了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过程。这一点,在电影《窃听风暴》中展示得淋漓尽致。它表面上是防范和控制犯罪,实际上是在把国家监狱的围墙向公民最私密的地带不断扩展。这是一种可怕的机制,因为它在使全景敞视社会化的同时,权力的操作也相应地自动化了。其意即让每一个公民无论是走在街头还是蜷缩在家里,都会自觉产生一种被老大哥看着的惊恐,从而达到权力无所不在的宏观效应。
200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