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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尧:拆迁背后,住宅权仍是一纸空文

(首发稿)

文章摘要: 凡用语言或行动表示对另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有沉着的、确定的企图,他就与他对其宣告这种意图的人处于战争状态。既然是战争状态,就难免你死我活,不择手段。因此,一方面政府组织公检法,开发商组织黑社会进行浩浩荡荡的强拆和驱赶;一方面是拆迁户穿寿衣以及用炸药、汽油、液化气进行抵制或自杀,甚至与拆迁人员同归于尽的极端事态也时有所闻。

作者 : 易尧,


發表時間:5/18/2007

马克思曾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但马克思没有想到的是,在中国,他们践踏一切人间法律却并不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2005年河北定州市绳油村村民因征地纠纷,遭二三百名男子袭击,6名村民被打死,另有48名村民受伤入院。事发后,也就仅仅是免去当时两主要领导的职务。原市委书记虽被刑事拘留,但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并没有谁为死去的冤魂买单。5月9日凌晨3点左右,还在睡梦中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20多住户被人从平房中轰出,随后26间房被铲车强行推倒,来不及抢出的家具财物都被埋在废墟内(京华时报)。但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国家某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中,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村的吴先生一直拒绝搬迁。邻居关某认为吴先生抵制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他手持两把尖刀闯入吴先生家中,当着吴先生妻子的面,将吴先生杀害,并自称是"替天行道"(北京晨报)。

有预谋,有动机的凶手关某,在杀害抵制拆迁的"钉子户"后,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也就免去了刑事责任。一个"精神病人"能如此明确地替开发商扫平拆迁障碍,这只能说明其背后的利益阶层已经处于一种高度癫狂的状态,为了巨额的开发利润,竟不惜草菅人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整个链条中,动用公检法进行暴力拆迁一度千夫所指。共产党中央和一些主管部门迫于民愤,也用尽各种手段,包括出台《物权法》。但暴力掠夺不但屡禁不绝,反愈加防不胜防,由一些"精神病"、"拾荒者"或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冲锋陷阵。这动用继黑社会和公检法进行暴力拆迁后一种更卑鄙的方式。

用谷歌搜索"暴力拆迁",竟有299,000项新闻网页的查询结果。既然"暴力拆迁"如此不得人心,为何仍能愈演愈烈?我想,其根源主要在于对人权的藐视。基本人权都得不到保护的社会,《物权法》也只是纸上谈兵。事实上,中国《宪法》早就肯定了住宅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可是,自古至今,这个社会却往往是当权者的矛头指向哪里,他手下的打手和帮凶便会查抄到那里。且不说《红楼梦》中贾府的华厦豪宅无力阻挡皇帝的卫队,文化大革命中破四旧、砸锅拆屋的运动对他人财产的破坏和颠覆更是殃及全民。近些年搞计划生育更是出格,许多地方政府都曾喊出"谁超生就让谁倾家荡产"的口号,并悍然实施扒瓦拆屋的行动。现在,城市扩张,工业园建设,房地产开发,权贵们跑马圈地如火如荼,视他人住宅如囊中之物,动辄就是暴力相驱,刀刃相见,赤裸裸地实施恐怖主义。

据我所知,一个地方不管是城区改造还是工业园建设,都会成立一个由房产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十来个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成开发公司,往往冠名为"某某指挥部",一般都由政府某副市长任指挥长。如此阵容,足令平民百姓闻风丧胆。有一小道消息,说是省委某副书记到地方视察,见到"指挥部"三个字很是不满,说只有打仗和抗洪抢险才需要"指挥部",搞开发是经济建设,不是打仗,必须按市场规律办。可在庞大的利益驱动下,某一个领导的话是不足回天的。但却一语道破天机,这针对拆迁户、农民所成立的"指挥部",不管是否实施过暴力,拆迁就是掠夺与被掠夺,其背后潜伏的也必然是一种剑拔弩张地对抗。

我们知道,凡用语言或行动表示对另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有沉着的、确定的企图,他就与他对其宣告这种意图的人处于战争状态。既然是战争状态,就难免你死我活,不择手段。因此,一方面政府组织公检法,开发商组织黑社会进行浩浩荡荡的强拆和驱赶;一方面是拆迁户穿寿衣以及用炸药、汽油、液化气进行抵制或自杀,甚至与拆迁人员同归于尽的极端事态也时有所闻。至于拆迁户上访告 状,那就屡见不鲜了。不过,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告诉我,司法局曾给他们下了一个通知,不得帮法轮功、拆迁户和上访者做法律咨询和辩护,否则就吊销律师资格。洛克在《政府论》中说,"我享有毁灭那以毁灭来威胁我的东西的权利,这是合理和正当的。"因为基于根本的自然法,一个人毁灭向他宣战或对他的生命怀有敌意的人就象他可以杀死一只豺狼或狮子一样。"因为这种人不受共同的理性法则的约束,除强力和暴力法则以外,没有其他法则,因此可以被当作猛兽看待,被当作危险和有害的动物看待,人只要落在它们的爪牙之内,就一定会遭到毁灭。"

一个理性合法的政府又怎么可以向它的百姓扮演豺狼的角色呢!更何况一个自称人民公仆的政府。去年,笔者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监。而荒谬的是,在笔者所有文章中唯一一句鉴定为具有煽动性的就是抨击暴力拆迁的一句话,即有良知的人们"应该紧急行动起来,制止这帮畜生狗急跳墙所可能带来的灾难"。在法庭上,我问审判长,"你也应该参与过由公检法组成的暴力拆迁吧?"审判长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参加过"。所以,他们认为那样的话语对国家政权都具有颠覆性,可见当今的暴力拆迁与国家政权是如何的息息相关。无数拆迁的事实证明,它与官僚权贵和开发商们已结成了紧密的同盟。但是,同样无数事实证明,在这样一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时代,被掠夺者、被迫害者并不害怕任何权力的挑衅乃至战争,他们虽需要温饱,但更需要拥有支配自己的财产和居住的权利。

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这样形容过住宅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与神圣性: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也可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在风雨中飘摇,但拥有千军万马的国王未经允许却不能踏进这房子半步。这表明,穷人虽穷,但他头上的片瓦与脚下的立锥之地却是堂堂的国王也不能任意侵犯和剥夺的。就是在住宅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资本主义的西方文明才得以遥遥领先于世界。我被关押之前,我的房门、抽屉、皮箱都是被警察趁我不在家时强行撬开的,至今没有恢复。这一直让我愤怒无比,一个公民若连住宅权都得不到保障,又还奢谈什么人权、物权、隐私权、言论自由权!奥运在即,奉劝中国政权不要再把维权视作战争,把公民视作敌人。建设和谐社会当尊重每一栋茅棚瓦舍,比如修好我的房门。

200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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