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化的强盗与没文化的强盗之区别,在于有文化的强盗会变着花样把抢劫行为美化成一种正义事业。主管全国文化事业的文化部自然是有“文化”的,所以他们想钱花的时候,就会找出冠冕堂皇的借口,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经过文化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长达5年的筹备,对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即将推开,今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文化行当将需持证上岗。新华社报道称,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党委书记王庆表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择合格人员进入文化工作者队伍,保证人员专业素质,同时对社会上各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举办的选秀活动起到降温作用。
如此文化部,已完全堕落为“摧残文化部”。文化部毕竟不是科技部(就连年科技部都没有规定过从事科研或申请专利者必须首先获得“科研资格认定书”),文化与科技的区别在于,除了长期的专业训练外,它还需要承认和激发从业者的天分条件,许多天赋异秉的艺术人才本来根本就不属于文化艺术圈子范围之内,而是因偶然的因素被发现,才进入文化艺术的领域,并以他们的才华和能力拓展了文化艺术的空间,尤其是在民间文化和民间艺术领域,这种现象尤其突出,可是,按照文化部“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的那一套路数下来,民间艺人将基本告别中国的文化市场,本来已经濒于失传的民间艺术,将雪上加霜,从此面临断代绝迹的危险。瞎子阿炳和农民歌王贺玉堂这种没有“文化”的艺术家,将再也不会有被我们认识的机会。以贺玉堂为例,这个典型的庄稼汉,出生在一个爱唱歌的农民家庭,爷爷爱唱信天游,父亲喜唱小调,舅舅则擅长酒曲。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贺玉堂耳濡目染,7岁时便能唱几十首民歌了。再过几年,他就随爷爷、父亲在当地民间举办的赛歌会上登台亮相。他小时候上山放羊时唱,黄土道上赶路时唱,从军到部队时唱,复员回到地方仍接着唱。1985年,陈凯歌、张艺谋为拍故事影片《黄土地》来到陕北。为让银幕艺术真切反映出现实的风土人情。他俩请来了贺玉堂唱歌,寻找着一种创作感觉。不料贺玉堂一曲下来,那响亮的噪音立马把张艺谋、陈凯歌“镇住”了,后来二人请贺玉堂为该片中婚宴待客的情节配唱了《酒曲》。如果按照文化部的规定,即使没有文化的农民镇住了有文化的大导演,张艺谋、陈凯歌想让贺玉堂配曲,却也要首先让贺玉堂参加文化部的文化考核,而为了通过这种文化考核,贺玉堂首先需要回学校补文化课,甚至要到艺术学校进行系统的艺术教育后才有机会在电影上发声。问题是这需要多长的时间?张艺谋、陈凯歌两位导演等得急吗?《黄土地》等得及吗?
在城市里,由于人们普遍文化程度的提高,加之家庭对孩子的艺术教育越来越重视,许多看似与文化艺术无缘的社会人,一旦有合适的机会,进入职业或业余文化领域的可能越来越大,比如台湾的音乐人罗大佑,本是医学系学生,但对于音乐的业余爱好,却使之成为台湾社会的大哥大级人物,再比如香港的成龙,进入影视领域时,基本是个文盲,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香港演艺圈的龙头老大,如果按照文化部的办法对所谓文化技能进行考核,他们能否通过这种刻板的考试,实属难料。不要说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行当的从业者,即使在文学写作领域内,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通过类似的考试,我们知道,诸如美国作家海明威和捷克作家博·赫拉巴尔这样的大师,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充满病句,按照严格的文化技能考核,他们或许连发表作品的资格都没有。
我们都知道,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陈丹青为抗议目前不合理的研究生招考制度,愤而辞职,在艺术领域内,刻板的所谓文化考试,使许多天资超常的人才连入学的资格都达不到(政治与英语考试,大概也可以归入文化技能一类吧),这样的辞职抗议,相信文化部的老爷们不会没有听说过,作为主管文化的权力机构,他们对于文化的特质如果有任何理解,都不会做出这种荒唐的决定,文化和艺术需要的是百花齐放,需要的是调动从业者的想象力与潜能,文化素质的提高固然重要,但中外文化艺术史上都有大量事实证明,对某些天才人物来说,是否有“文化”并不重要,更何况,我们可以想象文化部“统一试题”的考试是什么玩意,用一种固定的模式来限制千姿百态的艺术,简直就是愚不可及。是一种彻头彻尾没有文化的表现,我倒以为,应该由全社会对出台此一规定的文化部老爷们先来一次文化摸底考试,看他们是些什么货色,有没有资格主管文化。
说穿了,文化部的老爷们不过是想钱罢了,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服务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收费,收费就给发证”,文化部的做法,完全符合这一讽刺性潜规则,全国范围内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的人数至少几百万人,每人收一百块钱,就是几个亿,由于这种考核的存在,当然更会有新的“考试经济”热点产生,必定会有大量的复习资料、考核培训等名堂出现,每一种名堂的背后,都需要金钱的支撑,都会有财源滚滚流向文化部和文化部老爷的工人腰包。更重要的是,按照中国社会的一般惯例,这“持证上岗”之“证”不是一劳永逸的,每过几年(甚至是一年)就要重新审核一次,这就需要从业者再次缴费,于是,对从业者的文化考核,就成了文化官僚体系无穷无尽的财源。但除了约束和限制文化艺术从业者的精神活动,占用其宝贵时间之外,对于文化艺术的发展可以说是毫无用处,百分之百地没用。
在普遍腐败的现实之下,部门利益化已愈演愈烈,文化部的规定毫无疑问也是出于部门利益的考量,是赤裸裸的一己之利,赤裸裸的抢劫,如果说广电部限制非主旋律作品的播出还有意识形态控制需要的话,文化部的规定连这一目的都不存在,只是抢钱而已。当然,为了让上级部门能够批准这一规定,他们祭出了“对社会上各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举办的选秀活动起到降温作用”的幌子,商业性不是罪恶,与文化领域内的计划体制比较起来,商业目的的演出或选秀才是文化的坚实土壤,不过,一些顽固的当权者对于商业性的文化活动抱有莫名的恐惧,这一心理被文化部的官员抓住,成为他们强制推行文化考核上岗的潜台词。
按照这一思路下去,将来的某一天,拿不到文化部颁发的证书,作家不可以发表作品,画家不可以卖画,那时文化部的老爷们才会安心。
从文化部的这一规定来看,某些领域的权力扩张已失去理性,他们的所谓管理,对社会发展只有负作用,毫无积极意义,只有这样的权力彻底消失,该领域才会真正获得发展的空间。他们们一次次地证明: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
文化部的老爷们将证明他们是最没文化,因而是最愚蠢的,这样的规定不仅招致文化艺术领域的强烈反弹,更注定无法推行,如果说新闻出版署的记者证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有效的,那是因为中国的媒体统统在权力的直接控制之下(即便这样,还是有大批无证记者的存在,其数量并不亚于有证的记者),文化艺术领域与新闻领域不同,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民间化、商业化,谁会把文化部的规定当回事呢?
事实将证明,文化部的“有文化”的强盗们虽然很想抢钱,可钱并不是谁都能抢到的,警察能对妓女嫖客罚款,那是因为他们手里有枪,那是因为他们有看守所和监狱,你文化部有什么?已经得到初步发育的民间社会完全可以不尿你。但文化部却会因为此一规定而沦为笑料。
除了这种结果,还有其它的可能吗?权力运作荒唐到这种程度,我们连气都懒得跟它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