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分布着44067个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党委、2861个县区级党委、333个地市级党委、31个省级党委和一个庞大无比的党中央。此外还有成千上万个工厂、企业、事业、社会团体、院校、军队不同级别的党委,以及多如牛毛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等等。此外,在港澳台和国外还有数目不详的"地下党"。以上提到的"党",当然是指中国共产党。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是全世界最为庞大的社会组织。他们的各级办事机构都霍然挂着白底红字的招牌,他们公开举办各种会议,他们毫不避讳地以党的名义活动,从领导者到一般成员甚至向普通民众炫耀他们的身份。可是我们今天要问:这个团体是一个合法的组织吗?
从来没有注册登记过
众所周知,在中国,从3张饭桌的小饭馆到中国石化这样的超巨型跨国公司都要到工商部门领营业执照;从家庭托儿所到北大清华这样的顶级名校都要到教育行政部门去注册;从连办公室都没有的青蛙保育学会到豪华气派的台商联谊会都要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总之,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须履行一个行政注册手续才为合法。就连一对男女组成一个家庭也必须去领一纸结婚登记证,否则就被视为非法同居。唯一的例外就是这个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的庞然大物中国共产党,和它身上的寄生物。它从来没有经过任何注册。
共产党的胚胎组织少年中国学会、新民学会、觉悟社之类都为当时的社会不容,一直处于非法状态。
"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法制
星转斗移,沧海桑田。折腾了28年,这伙人竟然"解放"了全中国。于是堂而皇之地到处挂出了中共党委的大牌子。按理说,没有被"剿匪"的危险了,它应当规规矩矩地到政府去补办一个注册手续,从而正式宣布自己为合法存在的政党。不料终生流寇恶习不改的党魁毛泽东说他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自然不把合不合法当一回事。
既然自己公开说"无法无天",世人也就对中共的非法、违法、犯法、践踏法全都见怪不怪,谁也无可奈何。可是传了几代以后,中共自己忽然想起了"法",说要"依法治国",还说"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针对过去许多社会组织没进行注册登记的状况,又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它规范的所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显然,中国共产党完全符合它的构成要件,理应受它的规范。可是"老子天下第一",它实在不愿意屈就。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去领表登记,它认为那就失去了它"领导一切"的"尊严";此外,如果登记后宣布合法,岂不等于承认之前它是非法的吗。这样,它就一直保持非法状态至今。
至于法律,中共一向把它当做权利的婢女,它要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他们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了"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这一排除条款,免除了中共登记的义务。至于为什么参加政协的团体就不需要登记,没有人去解释,也没有人敢问。
受此条款庇荫的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等8个所谓民主党派,以及全总、共青团、妇联、青联、工商联、台联、侨联、学联、科协、文联、记协、残联、贸促会、供销社理事会等14个所谓人民团体,也都可以不进行登记。
一个国家有这么多社会组织不经注册,就公开活动,这在当今的现代社会结构中绝对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人们无法想象,在一个现代国家,例如美国,可以有一个未经注册的工会或者舞蹈家协会之类的组织大摇大摆地公开活动,遑论一个政党?
政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初起时属于所谓"法律不过问"行为。共产党和多数政党一样,开始并不具有登记注册的法定强迫性。随着政党政治在国家生活中的影响力逐渐增大,法律介入了政党的存在,于是有了合法与非法之分。其分辨的指标,即是向公权力的登记。这和政党的性质、纲领、是"好党"还是"坏党",都无关。
俄国历史上第一个合法的共产党
世界上多数共产党成立时都是非法的。苏联共产党的前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
与此同时,原各加盟共和国和东欧各国的共产党,或改名换姓(如波兰社会民主党、匈牙利社会党),或"站不改性,坐不更名"(如哈萨克共产党),都无一例外地向政府主管机构登记注册成为了合法政党。
中共和黑社会组织没有什么两样
中国国民党大致经历了类似的过程。1905年孙中山联合黄兴、宋教仁等把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合并组成的以反清共和为目标的的同盟会也是在国外(日本东京)成立的,当然谈不上登记注册。1912年8月以同盟会为基础建立国民党,已经是辛亥革命以后的事了,它的代表大会也可以在北京举行了。当时虽然共和初成,并无政党法之类约束,但国民党还是和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等86个政党、22个政治团体一样注册成为合法的政党。台湾开放党禁后,它和依"人民团体法"注册登记的110个政党共同享有合法地位。
唯独在中国大陆,可以看到像共产党这样的社会组织,未经注册而公开进行活动。它自己不注册,别人向主管政府部门依法申请注册一个党,反而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以重刑;它自己的党员对未经注册而表达自己的疑虑竟被扣上"要打倒共产党"的罪名(这是比伊斯兰法律中惩治妇女通奸还重的罪名)。可见,确实该给这台老爷车开张罚单了。
从法律角度讲,中国共产党和上海的青红帮、美国的3K党、意大利的黑手党没有什么两样。中国人民有理由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上述8个"民主党派"、14个"人民团体"这些至今未经注册的团体全部都是非法组织。国家应当限令它们依法登记,逾期不登记者应当立即取缔。它们的首要分子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它们的成员应当依法遣散,它们的财产应当没收充公,它们私刻的"公章"应予收缴。
——原载香港《动向》2006年7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