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思想史的考察,也可以说是一部自由精神与专制愚昧对抗的历史。西方思想人道主义的伟大传统从苏格拉底起,终于在上世纪开花结果,自由与独立的精神渐渐深入人心,而那种蒙昧时代的极权专制,还有在极权专制下的种种形式的暴政,也首次受到了自由力量的致命打击。曾经一度那些滥用权力又不受法律节制的专制者,以恐惧为手段来统治奴役人民,而在自由精神之下,他们那恣意的暴政节节败退,因为他们所最害怕的就是那些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由思想者所发出的正义的声音。
在一个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具有了在合法与不合法或者叫守法与不守法的政府之间的选择,这种选择,是基于公民的选票而在那些任意独断的暴政和合法合理程序正义的权力之间的选择。一个专制暴政的统治会蔑视法律,哪怕这个法律就是为它自己所建立,它不仅会蔑视一切成文法,也会蔑视宪法的根本原则,在没有法律指导下,它所签署的国际公约也对它本身的行为失去了约束力,就好比在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依旧会按自己的意愿恣意行事。可以说这种畸形形态是一切非民主的专制的特征,在权力集中的前提下,每个合法公民的权利都受到损害。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蔑视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并以某种超越法律与准则的形式,建立起一种“大一统而和美谐定”的社会,这种对于现代意义的法的精神的蔑视,让一般民众落入到那种在执法者目无法纪的恣意妄为下的恐惧状态中,使得一般民众噤若寒蝉闭口无言从而失去了思想的交流与表达。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那些能够凭着自己的正义与良知从而发出自己的声音的人,就在逻辑上具有了对这种专制下的体制的挑战性,这种挑战性使得暴君感觉到了某种颠覆的意味,他不能允许任何思想上的出轨,于是以“煽动颠覆”的罪名的文字狱就这样产生了。
理解了在这样一种文化政治背景下的对于话语权的挑战性,就容易理解在专制体制下所强调的那种意识形态中的“大一统”及对于社会个体持续不断的“思想改造”对于专制者本身的重要性。在种种的运动中,揭示思想与文化运动的真正性质的真是这种意识形态的作用。按照道德哲学的法哲学原理,一个合法的政府是这样一种政体,它所依从的是一种受到普遍性认可的具有成文法或非成文法性质的法则下的存在,这种法则就如上帝的永恒戒律。而在专制政体中,法律本身被极权恐怖占据,法律的规定反作用于其本身,使得严肃的法律成为了某种随心所欲的东西,一种纯粹的用来压迫异议者的工具,尽管法律本身还适用于其他目的。在这一制度之下,法律或者叫作表现的法律,所起的作用是为专制极权下那“全面的恐怖”而服务,恐怖成为了法律的现实化,在这种恐怖之下,很少有人有勇气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
对于异议者而言,他所执有的武器就是他所发出的声音,无论这是一种直接的声音还是间接的文字性的表达,这种声音与表达,都会因为它本身的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的感染性,而对“沉默的大多数”造成影响,虽然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并不会马上发出他们的声音,但这种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会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 ,有朝一日成为一种萌发的力量,这对于那些依从恐怖本身而寻求“稳定”的统治者而言,是一种比局部零星的直接破坏所更巨大的潜在的毁灭性力量。他们对于这种力量的直接反映,就是以所谓的“煽动颠覆”之名尽力把他们压制在萌芽状态。在这种企图之下,对于法律精神及法律规则的漠视与玩弄再一次清晰地表现出来,对于这种“以言定罪”的判词,并不信赖于任何法律法定程序之内的通过法律内的量刑范围来实施,随心所欲的武断会一再表现。
只有在立宪政府的形式下,成文法才能取得它那令人尊重的位置,因为从法理学本身而言成文法的存在恰恰说明着作为个体性存在的人的政治存在。而力图实施全面恐怖的专制暴政,是为了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的专制权力而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此它必然会消解法律精神下的人的政治性存在,这种企图就如在文化意义之下,企图以某种“大一统的和美谐定”的精神,将千千万万具有不同的多元的人们紧紧捆绑在一起,变成了某个集体性的单个人。显然法律的意义在此不再是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反而是在夺走作为个体性存在的人的自由,摧毁作为一种活生生的政治与文化的自由,不再让任何人有自我表达的机会,而一般民众的心中只剩下因为恐惧而引起的对他人的猜疑及他人苦难的漠视,就此,也说明了在专制形式下道德沦丧的原因。
在专制形式下恐惧主宰着人心,而统治者籍由它所严格控制的话语权,而力图清除一切与它所设定的主流信念所不相符合的信念,他所执有的这种意识形态,不仅在政治生活中也在日常生活对于每个它所影响下的民众的生活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之下,对于异议者的镇压和打击,也是这种意识形态执行者的重要工作,而以诗人为首的自由知识分子的独立思想的特征本身,就是是一种对于这种僵化而反人性的意识形态的反讽力量,在诗歌的反讽力量之下,意识形态及其种种形式不断消解,并渐次失去对人心的禁锢性的影响。一旦诗歌以文学性的语言表达了这种纯粹的否定性,由专制形式下所精心构造的整套的意识形态的思想路线就不再能够压制自由思想,也无力阻碍人们的独立思考,在此首先勇敢地表达着自身的诗人,就成为了某种受难的牺牲,诗人以自己的受难而进一步消解了这种僵化精神的禁锢,因此说来即便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思想与文化的即时共享已经成为可能,而民主自由的精神早已深入人心的今天,处于僵化状态的这种意识形态依旧会依从自己的惯性而施加对自由表达的影响,这也从反而证实了这种形态的虚弱,它会因自己的僵化与麻木,而走向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