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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的名义撞响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晨钟;在中共暴政造成的民族精神废墟上,重建我们心灵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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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厚仁:自由主义不具有反抗极权主义的政治功能

(首发稿)

文章摘要: 自由主义是一种理论,是一种普世文明的制度理论,她不具有反抗极权主义血腥统治的政治功能。在极权主义一统天下的今之中国,自由主义不仅困扰着自由主义者自己,使本来就很弱小的自由队伍内经常出现思想混乱,而且还成为极权主义及其帮凶维护自己的最有效的借力武器。

作者 : 魏厚仁,


發表時間:3/5/2007

自由主义是一种理论,是一种普世文明的制度理论,她不具有反抗极权主义血腥统治的政治功能。在极权主义一统天下的今之中国,自由主义不仅困扰着自由主义者自己,使本来就很弱小的自由队伍内经常出现思想混乱,而且还成为极权主义及其帮凶维护自己的最有效的借力武器。这是从2006年维权抗暴民主运动发起至今,一直是我心急如焚的焦虑之所在。可以说我的不成体统的文字都是想表达这样一种看法,但由于我的语言文字能力的极其低下,始终没能实现我的愿望,今天我就试着说说看。

说自由是与生俱来的人之属性,就有被唯理主义建构极权的嗜好者所利用,但这种说法确实与事理不犯冲突。如果不考虑带有思想性的意志强制的话,那就应该把反映生存本能的弱肉强食的动物,也看作是自由的。但这又是不可能的假设,因为与自由相对立的专制也包括力的强制,还因为自由乃是人与动物和奴隶相区别的界碑。其实作为现代人遭受的专制痛苦,更多是利的诱惑造成的苦果,也就是人本身的愚昧和自私铺就的灾难。

人是社会动物说的是人的群体性,虽说群居的也有其他动物,但它完全可以单独存在也能维系比较正常的生命存在,人在交换中生存因而必须是社会的。即使就是社会性动物的人,他的生存质量或曰个人利益和幸福也是自我努力的结果,也就是说,即便处于蒙昧或专制状态的人类,他的自由度也是很宽泛的。动物的野蛮是出于生存的生理需要,用人类生态科学的观点来看,也是维系自然界生物链的必然。野蛮是动物界的常态和法则,把动物生存的常态或法则拿到人类社会来就叫专制。

社会动物的人类当然也要有其自己的运行规则,说动物界的野蛮在人类社会的延伸就是专制,仅仅是自由主义思想大师们的道德倾向性的比喻而已。这种高尚的道德性政治判断,恐怕只有对今天中国人所面对的非人类制度更为恰当。因为前文明的专制是基于传统文化基础上的人类秩序,就是制度本身及其赖以为基础的文化落后的问题,即便比世界范围的封建君主制更为野蛮的中国皇权专制也不例外。

托克维尔说,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政府集权和行政分权的结合,政府集权的程度源源高于君主政体,只不过政府集权没有超越其联邦权力范围而已,也就仅仅是居于宣战、媾和、缔约、税收、征兵以及州域之间的公共事物的联邦权限。这里民主制度的政府集权大于前文明集权的程度,说明了后文明也有比较借鉴前文明的因果关系。是的,后文明虽然与中国的皇权专制没有传承关系,但君主制或者说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恰恰是演变出现代民主政体的前文明载体。分封制与美国的联邦制、门客现象与美国的议会制度虽说不同,但也具有区域竞争和集思广益的同一性。

其实现代民主制度,就是在古希腊古罗马公民社会遗风的君主制基础上,演化出来君主立宪制,以及日渐成熟的美国总统制共和、议会制共和等宪政政体。这一过程就是人的自由和权利,从含糊不清走向人类的核心文明的过程。现代民主共和使国家完全祛除了人类最大之恶的权力泛滥,国家按照自由老祖宗亚当斯密的说法只有三项职能,即国防、秩序和福利。在这国家三大职能中,人人平等的秩序准则的自由是立国之根本。

那么居于现代文明核心地位的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哈耶克在比较完所有自由定义后说,还是那句最古老的定义更完美,即“自由就是独立于他人的专断意志”。我们知道了自由的概念,可自由主义又是什么呢?自由主义是一种有关于制度的思辩理论,也就是有关于人类平等的公民社会的理论,正是在此一理论的普及和推动下,人类社会自然进化到了宪政民主的现代法治时代。

然而,在人类文明的自由主义文化日趋成熟,早期原生态的现代化国家已进入初级工业化阶段,肇始于政治学唯理主义的马克思暴力社会主义学说却异军突起。虽然这一理论是反自由主义的,但也不会给人类造成什么涂炭,因为这一理论是对全球化了的自由秩序所谓再进一步的社会取代。可事实的发展出乎了它的始作俑者的预料,俄国的列宁“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将马克思的暴力社会主义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全世界共同实现的假说,篡改成了在资本主义薄弱环节的一国或数国首先实现的马列主义。结果列宁和毛泽东利用这一邪说,都以出卖处于战争状态的各自国家利益的卑劣手段,建构了非人类或者说反人类的极权主义的警察国家。

在全球化网络信息文明的今天,只有我们这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人口大国,仍然坚持着比农耕时代更为落后的人为建构的非人类制度。就是这样的人们早已抛弃的精神垃圾,还美其名曰创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特色,并以三个代表及四个邪说来坚持。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逻辑选择,但更使人难以理喻的是,在极权主义的学术界和所谓异议群体里,出现了一些自称自由的所谓知识分子,他们把反人类文明的极权主义制度也当作了需要后现代化的前文明时期的落后制度,并以自由主义对激进主义防范的保守主义转向和其他自由理念,来搅万分艰难的中国民主革命运动的局。这是我们走向民主必须清除的思想障碍,否则,中国的民主革命必将以经济、金融危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取代,届时饥荒、瘟疫和混乱造成的民族毁灭就在所难免了。前面谈到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给人类提供了社会经验的理性总结,无论是原生态的早期现代化还是诱发型的后现代化,基本上都是社会依靠人类向往幸福的理性动力自然进化的,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在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存在自己敌人的概念。至于自由主义与追求至善的所谓社会主义的斗争,也仅仅是思想领域内的学术争鸣而已。因此,自由主义不仅不具有与取代前文明而窃国的极权主义决战的政治功能,而且有害于民族解放和个性自由的人民民主革命运动的健康发展。

一、只有积极投身民主革命的知识分子 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在今之中国极权主义是一种反人类的国家制度,而自由主义则仅仅是一种思想言说,或者是一种道德理想的个人追求。在极权主义利用强大的国家专政机器疯狂的扼杀思想的情况下,自由主义或自由主义者不具有与极权国家机器对抗的功能。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要想达于等量对抗,只有自由主义以国家面目出现之时,但这又是民主国家与极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冷战。当中国演变为一个自由主义的国家之时,自由主义的言论自由原则,又不允许自由主义者与极权主义思想者成为政治对抗。如果一旦达到政治对抗的程度,那么自由主义者反而成了刑事犯罪了。

极权主义国家的自由主义理想的个人追求者,必须将个人理想上升到变极权为民主、变奴役为自由的社会民主革命派,而绝不能以自由主义者自居。目前有一些体制内的所谓学者也以自由知识分子自居,包括我十分景仰的秦晖、秦伟时、贺卫方和朱学勤等许多先锋人物,别看我的自由思想是这些老师传授的,但把他们奉作自由知识分子却是我不赞同的词汇误用。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布道者,怎么能是自由知识分子呢?在培养极权主义接班人的宗教学校里,又何来的自由人呢?拿着极权主义在人民身上刮来的巨额血汗,又怎样能体现出知识呢?

若说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那不妨以焦国标为典范。我并不想让中国比较伟大的人物都饿死,但如果有更多的焦国标站出来不以托词为掩护公开自己的良知,那就不仅不会丢饭碗,也不会以托词的负面影响误导民众。再说焦教授也不是因言被抢去了饭碗,而是缘于所谓的“擅自离校”,这无异于信息文明的今天极权主义也不敢大张旗鼓的因言整治知识名人了。

还有另一些所谓自由知识分子,以基督徒的身份来大谈自由主义,其作为更使人难以接受。自由主义虽缘于基督教文化,但已脱离宗教而完全成为政治法治文化,而制度法律的强制性与宗教道德的自律性毕竟是两回事,因此以基督徒的身份谈自由民主难免有宗教道德的偏颇。如果仅仅是反对极权支持民主而不参与指导民主化转型的世俗学术争论,那就完全符合做好人为善事的基督精神了。宗教徒有信仰的自由这一基本人权,但好象缺失自由主义所说的独立人格,所以宗教信徒可以以人文科学为职业,但不应该称之为自由知识分子。尤其在变极权恐怖为民主自由的社会革命中,神佛精神与世俗社会革命难免不发生矛盾,因为此二者分别隶属于科学和神学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这与民主国家政治家有本质的分别,正如西谚所说的“法官的领导是上帝和法律”本身一样,西方政治家将宗教信仰作为道德信奉,更有利于以自由为核心的法律的有效执行。基督徒学者谈自由主义正改变了我对法轮功的看法,我希望法轮功信仰百姓去传播自由民主的思想,但现在看来法轮功以宗教道德反极权主义,恰恰杜绝了与民主革命派之间不必要的思想观念的分歧。事实上,基督徒学者不以宗教道德为出发点来反极权主义,反而体现出了一种模糊的宗教干政之倾向,这一倾向所体现的矛盾恰是与世俗知识的民主革命派的思想对立。

二、自由主义不含有反人类的自由

无论是专制还是大众直接民主的前文明社会,都是与当时文化同步的正常人类制度。无论是早期原生态自发型现代化还是晚近借鉴性的诱发型后现代化,也都是非暴力性的社会自然进化的结果。因此,当理想主义的极权主义一出现,身在权力之外的现实主义的古典自由主义大师们就适时地转到保守主义的思想营垒。他们保守的是道德、人性、文化、秩序,抵制的是破坏、流血和倒退。作为自由主义的思想者,他们不仅身处权力之外,而且现代化是比较温和的思想革命,所以自由主义根本就没有与极权主义发生直接的冲突。自由主义的信条是,我虽然坚决反对你的意见,但我可以用生命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依此我们看到,自由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说理主义。然而,面对以反自由为己任的国家极权主义血腥统治,说理主义的自由主义又怎么能是它的抗争对手呢?面对一个非人类或反人类的制度,又何来的保守主义和改良主义呢?其实,这些都是自由主义原则的错用,甚至是自由主义资源的浪费和践踏。

自由主义是以平等自由人权为核心的社会自然进化和选择借鉴的学术主义,是学为理术为用的文化进步主义。自由主义不存在反自由反人性反文明反进步的自由,她又何来的极权主义的改良内涵与外延呢?奇怪的是自由主义的理念被极权主义的走狗---网特们所得心应手地利用着,面对极权主义封锁得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浏览的海外网站,他们还狂吠着你删我的帖是违反言论自由的自由主义原则。至于两面通吃的伪自由主义者,那自由主义就更是他们扰乱民主阵营的锐利武器了。社会发展的事实是,自由主义的自由,没有反自由主义和反民主革命的自由!

三、自由主义的理念有害于民主革命

自由主义的理念包含妥协包容,而这妥协和包容是自由主义抵制激进主义转向保守主义的理由,也是自由秩序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处事原则。如果没有妥协,议会何以立法,商贸何以成交?如果没有包容,社会秩序完全用法律强制来确保,那还有自由可言了吗?干脆就回到威权时代算了,专制独裁不是更富效率吗?

然而,在今之黑暗的警察中国,呼吁苦难国人与反人类的极权主义和解的大有人在,他们忘记了自由主义的妥协包容理念,是正常人类社会里的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在民主与专制、自由与奴役的生命较量中,何来的妥协与包容的互谦互让呢?

就是这置人民于苦难而不顾的所谓自由知识分子,强迫真正意义的社会民主革命者接受其对任何人的妥协与包容,包括对大势抓捕肩负思想启蒙者的血腥极权主义的专政机器。2006年维权抗暴民主运动的失败,就是这种所谓自由主义思想者造成的血案。其实,民主、自由与专制、奴役的斗争,本是一场你死我活的生命较量,这生命较量的后者恰是以自由为核心的法律所惩治的犯罪!

四、自由主义的错位者不惜人格 反而走上了反自由主义的邪路

宗教信仰自由证明邪教之说的荒谬,谁又见到了主耶稣的天国?谁也没见过共产党的人间天国,说明只有共产党的政治宗教才是邪教,除此之外世界上并不存在邪教本身犯罪的事实。信什么是个人的思想自由,信杀人放火并不犯罪,不信者杀人放火了才真正触犯以自由人权为准则的法律,所以司法论辩中就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议事原则。法庭调查的另一原则是无罪推定,只有无罪推定也无法否认被告有罪之时,法庭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为罪犯。法律及其法庭必须是合法的,也就是合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中国是以成文法为唯一法律的大陆法国家,而大陆法是以行为不违反成文法就视为非罪,且立法遵守不溯及以往的原则。

根据自由主义以上四条程序正义原则来看,对共产党疯狂地迫害法轮功自由信仰者的兽行默认者,怎么还能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呢?说所谓异议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没有如此不近情理,那高律师仅仅就是要求逮捕、审讯和审判要合法化的维权,怎么就政治化了呢?在极权主义血腥统治下的中国人民,要求结束非人类或者说反人类的制度,怎么还非得非政治化呢?自由主义的公民政治社会的理想追求,反而不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本分,这不是反人类的极权主义又能是什么呢?由此造成的道德败坏,促使所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反自由主义的邪路上走得更远。

什么草根阶层,自由主义不是讲在法律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吗?与自由主义形同路人是可以理解的,但毕业于反文明的“塔利班”和“义和团”学校的所谓学子,是不应该称其精神贵族的。毛泽东和他的追随者及其子女都是今之人类的精神贵族的说法,有悖于人性道德及其自由主义真理。有许许多多的人说,毛泽东们是土匪强盗,这是我无法认同的政治判断。不仅盗亦有道,而且真正意义上的强盗和土匪,对社会进步和平衡是有积极作用的。毛泽东们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弄到了远不如前文明的非人类或反人类的绝境,怎么还能称他们及其子女为精神贵族呢?世界是英雄创造的,而英雄是不需登记出身的。无论是贵族还是奴隶,只要她“关注世界的真面目并且爱世界”,就应得到人类的崇敬和爱护。说高智晟是全国十佳律师,我并不以为然。极权主义连现代意义的法律都谈不上,又何来的律师的美誉和十佳的桂冠呢?我佩服的是他的胆量、勇气和人格,至于他为了孩子不被割心挖肾,或者被毒药所迫的丧失意志,与我的最初道德评价无关。法律和契约都排除强制和误导,何况远不如烈火钢铁的血肉之躯呢?更为重要的是,是谁把共党必让他开口的高律师送入了虎口的呢?

什么激进,与英国的1688年、美国的1776年、日本的1868年和中国救亡图存的1898年比,何以看得出高智晟激进呢?难道非得让社会达尔文主义使中国人死掉十几亿,才肯罢手吗?难道非得用经济金融危机的饥荒、瘟疫和社会暴乱,来解除极权主义一党专政的国家武装吗?这样的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使我既看不到自由的痕迹也嗅不到知识的味道,何来的人类一分子的美誉呢?除了共产极权的社会主义,今天的世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激进及其主义,因此维护共产极权主义的改良主义,无论以什么样假仁假义的面纱罩着自己,终究逃不脱激进主义的特嫌!只有变极权为民主的民主革命派,才不愧为真正自由主义者神圣称号。

什么暴民革命和想当皇帝,自由主义不是讲究程序正义和无罪推定的原则吗?是谁通过什么程序正义的原则作出的有罪判决呢?中国人还都跪在极权主义盛殿前谢主龙恩呢,何来的暴民革命和想当皇帝者的犯罪事实呢?即便有这样的事实存在,也缺乏程序正义产生的合法法庭呀,难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比极权主义还恶毒不成吗?自称自由主义的先生们,反人类的极权主义法庭的判三缓五,是不是比你们还人道和理性得多的多呢?历史的事实是,里外不是人的必将是那些断了脊梁骨的癞皮狗!这么无耻的要是我,早就自杀了决没有勇气再见人,更没有脸戴着独立会长和英雄母亲的桂冠招摇撞骗了!

什么群众风险,如果没有丁子霖这个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大教授和一意孤行坚持专制法维权的所谓人权律师的破坏,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都起来维权了,“新自由主义者”及党内改革派也都站出来了,不仅群众不会有危险,投降了的极权主义也不会有危险,中国被耽误了的后现代化自然也就实现了。极权主义统治下的血腥,是非人的恐惧和极权的恐怖的结合,它们才是使极权主义成为现实的父亲和母亲。这一点不用说自由知识分子,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我也知道,可你们为什么总是百般的恐吓群众?我认为,群众的风险在于他们还活着,请你看一看数九寒冬的北京街头,最高法院接待处外面到处都是露宿街头的群众,他们每天都有被冻死和饿死的风险。抛却这种风险,他们还有什么风险可惧怕的呢?难道丁母亲的背后,不是掩盖着见不得人的阴险毒辣吗?高律师、法轮信仰者和贫困潦倒的中国人民,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把你们得罪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了呢?

什么精神病,在极权主义统治下无怨无悔的中国人都是精神病,怎么此一垃圾还泼到了为正义和真理而勇于献身的民族英雄头上了呢?不仅高律师是而且高律师在浙江的战友也都是精神病,是不是只有你们破坏民主革命运动的人是精神最健康的呢?自由知识分子不仅有人文知识,而且还特有精神病学知识,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到处给人义诊,可这正是自由主义最忌讳的侮辱人格或名誉损害。对民主革命运动来说,这比刑事犯罪更为恶劣。刘荻是这一歇斯底里队伍中的极端,如果刘等再执迷不悟,不仅对其大老板无所裨益,而且势必得到正义与法律的严惩。因为网络信息时代的民主自由社会,不是谁一手能遮得了天的!

总之,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反人类极权主义的血腥统治,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要起来与之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要斗争就需要组织起各种民间组织和政党,这政党不可能是与极权主义不对等的自由主义的民主议会党,而必须是有严密组织性、纪律性和战斗力的民主革命党!这一革命政党不能以自由主义理论作为议事规则,而必须以反极权主义的社会民主革命为旗帜,否则,民族毁灭就是中国人摆不脱的未来!可喜可贺的是,反极权主义的中国民主革命早已到了颜色革命的时代,只要人人都敢于站出来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自由主义的中国就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了!什么暴民革命,什么千百万人头落地,只要这样的自由、知识和分子能够丑陋结合,才是置胡锦涛及其后人们于死地的天下大乱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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