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人生在世,无非是物质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精神的追求,只有物质利益的追求而没有道德精神的追求的人,是没有的,只有道德精神的追求而没有物质利益的追求的人,也是没有的。人类的活动,也无非就是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与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只有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而没有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人是没有的,只有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而没有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人,也是没有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只不过是物质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精神的追求之间的平衡点不同,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能力与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能力之间的平衡点不同而已。物质利益的追求、道德精神的追求、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四者构成了人生在世的所有意义。
物质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精神的追求,以及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与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都是以人生在世为前提的,人类的一切追求与活动,都是由人生在世而产生的。物质利益的追求、道德精神的追求、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人生在世,这五者之间不是相互独立,孤立存在的,这五者之间是相互运动、相互转化、相互制衡、相互作用的普遍联系。其中的相互运动、相互转化,用五行学的语言来说,就是相生;相互制衡、相互作用,用五行学的语言来说,就是相克。其中的物质利益的追求的性质,相当于五行之水的性质;道德精神的追求的性质,相当于五行之火的性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性质,相当于五行之金的性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性质,相当于五行之木的性质;而人生在世的性质,相当于五行之土的性质。
作为一个由众多成员组成的群体的社会,社会成员之间的物质利益的追求、道德精神的追求、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能力、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能力都是各不相同的,需要有人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官本位社会中的人类的后天公权力,也就无非是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物质利益的追求、道德精神的追求、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
其中,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物质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精神的追求的公权力,应当近似于现代国家的议会的权力,一般称之为立法权。掌握立法权的议会的领导人及其成员,称为议长及议员。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与对道德精神的追求,本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追求,需要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所以,管理人们的这两种追求的议会,也就应当分别出道德议会与经济议会,立法权也应当分别出道德精神的立法权与物质利益的立法权。其中道德精神的立法权及道德议会的五行属性为火,物质利益的立法权及经济议会的五行属性为水。现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虽然也分成两院,但分成两院纯粹是为了相互制衡也就是相克的需要,两院在功能上的区别不大,都把道德精神的立法权与物质利益的立法权混在一起。并且可能是为了防止类似于中世纪的精神专制,都偏重于经济立法权,也就是偏重于物质利益方面的立法权,而忽视道德精神性的立法权。
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公权力,与现代社会的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及各种慈善组织的功能相似,我们在这里暂时将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部门,称之为司法慈善院,将司法慈善院的公权力,称之为司法慈善权。掌握司法慈善权的领导人及其成员,称为大法官及法官,五行属性属木。
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机关,与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关相似,一般也称之为政府,政府的权力称之为行政权。掌握行政权的最高首长,一般称之为总理,一般成员称之为公务员,五行属性属金。
正如物质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精神的追求,以及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与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都是以人生在世为前提的,人类的一切追求与活动,都是由人生在世而产生的一样,经济立法权、道德立法权、司法慈善权、行政权,这四权也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应当由某个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授予的。这个授权的部门,有些国家称之为选举委员会,而我认为,称之为国家应当更准确一些。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为国家主席,五行属性为土。这个部门的权力与上述四个部门的权力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也是公权力,但不具体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各项具体的追求与活动,只是负责提供上述四项公权力以及上述四项公权力的具体掌握者与执行者的合法性。制定提供上述四项公权力的具体掌握者与执行者的合法性的程序规则,以及上述四项公权力特别是行政权所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这四项公权力的权限,也就是制定宪法,并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规则,向上述四项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授权。所以,我们可以把国家的权力,称为授权权。
经济立法权、道德立法权、司法慈善权、行政权与授权权,这五权之间也不是相互独立,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也是相互运动、相互转化、相互制衡、相互作用的普遍联系,五权的运作过程,就是五权之间相生相克的平衡过程。五权相生的顺序是:授权权生行政权、行政权生经济立法权、经济立法权生司法慈善权、司法慈善权生道德立法权、道德立法权生授权权;五权相克的顺序是:行政权克司法慈善权、司法慈善权克授权权、授权权克经济立法权、经济立法权克道德立法权、道德立法权克行政权。
作为一个形态比较简单的社会来说,五权可以由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来掌握与执行。这种集权方式的优点,是可以节约人力资源,传说中的所谓的远古圣人之治,大概都是如此形式。
作为一个形态比较复杂的社会来说,还是各权独立,五权分立会来得更好一些,这样,不但可以使各权的掌握者与执行者更专业,效率更高,而且还会避免由于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个人思想、性格、能力等方面的偏差,造成一权或数权偏重,与其它各权产生不平衡。
这种分权方式,现在一般称为分立。西方民主政治所称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显然是把道德立法权与经济立法权混在了一起,或者是干脆排斥、消灭了道德立法权。我们不应该因为道德精神的因素曾经导致了集权专制,就试图消灭道德立法权。只要消灭不了人们的道德精神的追求,只要全社会所有成员之间的道德精神的追求需要有人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道德立法的公权力就是消灭不了的。既使是名义上消灭了道德立法权,道德立法权还是会在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名不正言不顺地以各种畸形的方式存在着,影响着人们的政治生活。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现在流行的西方民主理论的反道德的倾向,完善的民主理论,是不应当排斥道德因素的。各民主国家在进行选举时,媒体的热门话题,永远是候选人的道德丑闻,而不是候选人或政党的施政纲领的民主实践,就给予了这些反道德的民主理论以有力的回击。
这种道德精神的立法权、物质利益立的法权、司法慈善权、行政权四权分立,通过道德议会、经济议会、司法慈善院、行政院四院,分别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道德精神的追求、物质利益的追求、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政治形式,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政治形式。其中的“政”,即指政府的行政权,“刑”指司法慈善院的司法慈善权,“德”指道德议会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礼”指经济议会的物质利益的立法权。 “礼德刑政”在儒家的经典中,习惯上通常称为“礼乐刑政”,不过,“乐”学应当只是“德”学的一部分,习惯了这种称谓,容易使孔子“德”学走向偏颇。
二、国家的授权权
道德精神的立法权、物质利益的立法权、司法慈善权、行政权,这四权仅仅是各司其职,分别管理着人们的道德精神的追求、物质利益的追求、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这四权管不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显然,也就没有必要接受蒋庆先生的所谓超越神圣的天道与历史文化的地道的授权。按照蒋庆先生引述卢梭的“把服从变成义务,把统治变成权力”的说法,天道与地道,如果非要给予这四权授权也可以,那么,天道与地道就有义务接受这四权的管理,在天道与地道参与授权的这四权发生作用,正常运作时,就要风调雨顺,不能发生海啸山崩地裂等自然灾害,更不能发生被授权人在接受天道与地道的授权期间,生病或者死亡而无法行使公权力的事件。天道与地道显然不会服从这四权的管理,这四权本质上也就显然不会有所谓接受天道与地道的授权的问题。所以,这四权的来源,也就不应当存在蒋庆先生所谓的超越神圣合法性的天道与历史文化合法性的地道的问题。
那么,这四权的来源是什么呢?根椐拙作《为什么说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是正义的》(注1)一文可知,这四权是根椐人们的需要产生的,这四权是由于“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与“人们不管自己或自己的亲友有没有道德与能力,天生就希望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这两个愿望产生的。
体现人们的这两种愿望,能够使人们的这两种愿望发生作用的部门,我们称之为国家。只有人们的这两种愿望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群体才有可能出现,国家才有可能建立。国家的权力,就是制定提供上述四项公权力以及上述四项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合法性的程序规则:制定上述四项公权力特别是行政权所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这四项公权力的权限,也就是制定宪法,并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规则,向上述四项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授权,以不同程度地体现人们的这两种愿望。体现人们的这两种愿望产生的国家的授权权,是国家这种形式得以成立的先天的权力,而道德精神的立法权、物质利益的立法权、司法慈善权、行政权这四权,是国家成立以后才出现的后天的公权力。
国家授权权本身也是公权力,也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国家授权权以及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合法性,也同样来源于人们的这两种愿望。
“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可以分成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这种愿望与非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这种愿望两种形式。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这种愿望,是相当于太阳的太阳愿望,太阳愿望是主动的愿望,根椐天圆地方原理(注2),人们的这种愿望可以发生除法切割的圆球形的扩散作用,而产生所有大小的阳光愿望,其中最小的阳光愿望为孤阳愿望。体现人们的这种太阳愿望,而产生的公权力,是主动性质的阳光正义的后天公权力;非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这种愿望,是相当于太阴的太阴愿望,根椐天圆地方原理,太阴愿望是被动的愿望,是被动地由孤阴愿望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产生的阴性愿望中的最大的阴性愿望,这种太阴愿望虽然可以作为现实存在,但发生不了除法切割的圆球形的扩散作用,体现人们的这种太阴愿望而产生的公权力,是被动性质的公权力,本质上仍然是由孤阴愿望的主动性质得到体现而产生的黑暗邪恶的公权力。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一个名词在不同的情况下,褒义与贬义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在人们需要工作的情况下,阳光一词无疑是褒义的,而黑暗一词无疑是贬义的;而当人们需要睡眠休息情况下,阳光一词就应当是贬义的了,而黑暗一词也就相应地变成了褒义词了。所以,我在这里用光明正义来形容民主公权力的性质,用黑暗邪恶来形容专制公权力的性质,也没有特别的褒贬意味。无论是正义民主,还是邪恶专制,都是公权力本身所必需的性质。人类社会的不同的历史阶段,公权力的正义民主与邪恶专制的性质的褒贬意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根椐阴阳相抱原理,人类社会的后天公权力,不可能有纯粹正义民主的,也不可能有纯粹邪恶专制的,人类社会后天的公权力的正义民主性与专制邪恶性之间的平衡点不同,公权力在本质上是正义民主的,还是邪恶专制的也就不同。再民主的社会,也有根椐上级喜好,被上级任命的公权力的掌握者;再专制的社会,也会存在符合民意需求的好官。所以,希望各位读者不要对我在这里用邪恶、专制这些名词神经过敏。
所谓非自由心证情况下的太阴愿望,就是由于人们的心证被公权力的追求者或掌握者操弄或胁迫,人们对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判断标准被混淆、被强奸,已经被公权力的追求者或掌握者所代表,那么,人们的“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中的“有道德有能力”的标准,其实也就不是人们自己的自由心证的标准,而是公权力的追求者或掌握者的标准,人们的这一愿望,显然也就不是人们自己的自由心证的愿望,而是被公权力的追求者或掌握者所代表了的愿望。既使公权力表面上是由这种太阴愿望得到体现的通过一人一票的民主方式产生的,但由这种方式产生的公权力,本质上仍然是由人们的孤阴愿望正方体堆砌作用被动产生的黑暗邪恶的公权力,而不是阳光正义的公权力。例如,当年由民主投票方式产生的西特勒、萨达姆所掌握的公权力,仍然免不了其黑暗邪恶的本质。
“人们不管自己或自己的亲友有没有道德能力,天生就希望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愿望,可以分成“希望通过进德修业,提高自己的道德与能力,获得公权力的愿望”,与“希望通过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手段,获得公权力的愿望”两种形式。“希望通过进德修业,提高自己的道德与能力,获得公权力的愿望”,是相当于孤阳的孤阳愿望,孤阳愿望是被动的愿望,是被动地由太阳愿望切割作用产生的愿望,根椐天圆地方原理,这种愿望虽然可以作为现实存在,但发生不了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这种愿望得到体现而产生的公权力,是被动性质的公权力,本质上仍然是太阳愿望的主动性质得到体现而产生的阳光正义的公权力;“希望通过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手段,获得公权力的愿望”,是相当于孤阴的孤阴愿望,孤阴愿望是主动的愿望,根椐天圆地方愿理,这种愿望可以发生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体现这种孤阴愿望而产生的公权力,是主动性质的黑暗邪恶的公权力。
有太阳愿望就会产生孤阳愿望,有孤阴愿望就会产生太阴愿望。正如过了拂晓时分就会阴消阳长,进入白昼一样,当全社会渴望自由平等的成员多于渴望被奴役的成员,有自己的自由心证的评价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是非标准的成员,多于没有自己的自由心证的评价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是非标准的成员,社会的公权力就会主要由人们的太阳愿望得到体现而产生,这样的社会就是人民成为公权力的主人的民主的社会,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这种社会的公权力,是阳光正义的公权力,从三才之道的人道上来说,阳光正义的公权力,具有人心民意的合法性。这种社会的国家,理论上就应当制定一部人们可以自由平等地评价与认可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国家根椐全社会所有的成员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平均评价与认可,对公权力的追求者进行授权的宪法,以体现程序正义,使实质正义的民主的公权力,由正义的程序产生。根椐阴阳相抱原理,虽然在人们自由平等地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所进行的平均评价与认可中,免不了有一部分是随公权力的追求者起舞的、非自由心证的太阴愿望的评价与认可,但由于人们的太阳愿望大于太阴愿望,自由心证的评价与认可也就大于非自由心证的评价与认可,因此,民主的大同社会通过这种正义的程序产生的公权力,本质上仍然是阳光正义的公权力。理论上的理想的民主社会,全社会所有的公权力以及所有的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都是通过这种正义程序产生的。只有主要的国家领导人或议会议员是由这种正义程序产生的现代民主社会,只不过是理论上的民主社会的初级阶段。民主社会的阳光正义的公权力,也并不全是优点,正如阳光太过而造成酷暑亢旱对于人类是一种灾难一样,如果公权力的阳光正义性太过,全社会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都是通过这种正义的民主程序产生的,对于自由的人类来说,恐怕也将会发生政治灾难。
正如时过黄昏就会阳消阴长,进入黑夜一样,当全社会的大多数成员感觉自己对判断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是非标准信心不足,渴望由伟人导航,让英雄领路,社会的公权力就会主要由孤阴愿望得到体现而产生,这样的社会,就是专制的社会,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大道既隐天下为家的小康社会。这种社会的公权力,是黑暗邪恶的公权力,黑暗邪恶的公权力,从三才之道的人道上来说,应该说具有“王心君意”的合法性。蒋庆先生将儒家的“天下归往”的人心向背称为“人心民意”,其实,儒家的“天下归往”是人民被动的归往,人民不具有主动性,本质上是人民对“王心君意”是否“仁政”的归往,“王心君意”是主动的,而“天下归往”的“人心民意”是被动的,所以“天下归往”的政治形式,不应当称为“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由于这种社会的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是“希望通过谎言欺骗或暴力恐吓的手段,获取公权力”的“不管自己或自己的亲友有没有道德能力,天生就希望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孤阴愿望,通过正方体的堆砌膨胀,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得到体现,掌握的国家授权权,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一般都会制定一部“大人世及以为礼”或“坚持党的领导”的世袭制宪法,期待自己的家党天下能万代永续,以体现公权力产生的程序的邪恶性质,使实质邪恶的专制的公权力,通过邪恶的程序产生。由于同类相应,同气相求,在这种社会中,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在对除自己的亲友以外的公权力的追求者进行授权时,一般都会根椐公权力追求者的“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不同为标准,来进行授权。虽然偶尔也会授权给一些通过进德修业的积累,有道德有能力的勤政爱民的好官,但由于这种好官所进的德与所修的业,都是被授权权的掌握者混淆或强奸了的德业,所以,这种有道德有能力的好官,就会受制于“君臣大义不可废也”的道德说教,先天就要主动“忠”于授予他公权力的君王,勤政爱民,只不过是他的后天的被动作为。所以,他所掌握的公权力,本质上仍然是黑暗邪恶的公权力。理论上的理想的专制社会,是社会上的所有的公权力,所有的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都是通过这种邪恶的程序,由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授权的,一点民意成份也不应该有。黑暗邪恶的公权力,也不应当全是缺点,正如黑夜沉沉更适合我们在睡眠中养足精神一样,如果专制社会的黑暗邪恶的公权力的黑暗邪恶性太过,民意完全被统治者强奸与胁迫,人民任凭统治者的驱役,对于被奴役的人民来说,估计也有可能是一件好事。
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实质上是阳光正义的还是黑暗邪恶的,本质上与授权过程的程序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无关,程序正义也可能产生黑暗邪恶的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程序邪恶也可能产生阳光正义的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但正义的程序,产生实质上阳光正义的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机会更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实质上阳光正义的公权力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大;邪恶的程序,产生实质上黑暗邪恶的公权力以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机会更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实质上黑暗邪恶的公权力以及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大。
道德议会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是人们的道德精神的追求,道德议会的公权力,显然应该选举或任命道德思想卓越的人来掌握;经济议会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是人们的物质利益的追求,经济议会的公权力,显然应该选举或任命经济思想卓越的人来掌握;司法慈善院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是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司法慈善院的公权力,显然应该选举或任命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能力强的人来掌握;政府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是人们的追求物质利益活动,政府的公权力,显然应当选举或任命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能力强的人来掌握。
我在五行宪政中把国家授权权完全归结到人们的太阳与孤阴两个愿望的这种解说,也就是说,把公权力的合法性授权,表面上完全归结到人道上来的解说,表面上看来,显然没有蒋庆先生周洽圆融地全面顾及到了天道、地道与人道的三重合法性的所谓的儒家王道政治的学说完美,没有蒋庆先生的三重合法性的所谓儒家王道政治的学说有吸引力,似乎也不符合古老的所谓中国儒家文化的思想。其实,我的这种解说,本质上并没有违背蒋先生关注到了的公权力的合法性包括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所谓儒家思想,也包含了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的天道与历史文化的合法性的地道。只不过由于我与蒋庆先生对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学理的理解不同,把天、地之道的超越神圣合法性与历史文化合法性融入到了人道之中,而不是象蒋庆先生那样,把天、地、人三才之道平等并列,设计三个平等并列的部门,分别执行天道的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地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以及人道的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的功能。
从常识上来说,天、地、人的三才之道,天道与地道,显然不是与人道平等并列的,人道是天道与地道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是天道与地道相互作用的结果。当我们谈论人道的时候,我们所谈论的人道的一切内容,其实都是天道与地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完全可以从天道与地道的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谈论;而当我们谈论天道与地道之间的相互作用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必然就是人道本身的内容,也完全可以从人道的角度来谈论。儒家的三才之道的学说,如果是正确的,就不可能是天道、地道与人道平等并列的学理。儒家经典中随处可见的君、臣、民之间的不平等,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不平等的思想,也证明了在正统的儒家三才之道的学理中,天道、地道与人道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平等并列的。蒋庆先生将天道、地道,与人道平等并列,显然是误解了儒家三才之道的学理,也就相应地误读了儒家经典。蒋先生根椐这种对儒家三才之道的误读,解说的儒家的王道政治,倒底是不是正统的儒家的王道政治?有几分儒家王道政治的原旨?也就令人怀疑了。儒家经典中的很多文字,至今并没有标准的统一答案,儒家大师们对儒家经典的解说是否正确,一般还需要我们从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上来判断,儒家大师们误读儒家经典是很常见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
例如,当我们从人道的角度,来找寻刘邦能够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建立汉朝霸业的原因,我们就要找寻他在称霸天下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手段,刘邦的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事例显然是很多的,举不胜举;挖掘他不管“自己及自己的亲友,有没有道德与能力,天生就希望自己及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自私心理”,刘邦显然是有这种自私心理的,白马盟誓的非刘姓不得封王,显然是这种自私心理的最好体现,而不会是刘邦为了天下苍生的幸福稳定的美好愿望。
当我们试图从天道的角度,来寻找刘邦能够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建立汉朝基业的原因,历史上的儒家是以发生在刘邦身上的很多怪异现象,来解释他能奉天承运地当上皇帝的所具有的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的。其中最著名的是他的来历:刘邦是他的母亲在大泽之坡做梦与神性交怀的孕,而且正好被刘邦的父亲见证到了,刘邦的父亲亲眼看到当时雷电晦冥,并且有一条蛟龙在刘邦的母亲身上与他母亲性交。由于刘邦是龙种(斩白蛇起义的事件,可以进一步证明他是一条赤龙的种),是真龙天子,当然也就具有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天命所归地当上开国皇帝,掌握国家授权权了!
如果我们试图从地道的角度,来找出刘邦能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建立汉朝五百年基业的原因,这方面的原因按照儒家的最正统的思想,刘邦的皇帝之位,是缺乏历史文化的合法性的。按照最正统的儒家思想,蒋庆先生所说的所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也就是听政太庙的祖庙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例如,大禹能建立夏朝天下,是因为他是神仙黄帝的五世子孙,他是神仙的后代,身上流的血,也就自然与普通人身上流的血不一样,是神仙的血,所以,大禹只要奉黄帝为祖宗,在祖庙中供奉黄帝的牌位,就有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自然也就有资格建立夏朝天下;成汤能建立商朝天下,是因为他的祖宗殷契,是殷契的母亲简狄吞了个玄鸟蛋而怀的孕,是个神仙,那么,成汤也就是神仙的后代,身上流的血,自然也就与普通人的血不同,是神仙的血,成汤只要奉殷契为祖宗,在祖庙中供奉殷契的灵位,就有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也就自然有资格建立商朝天下;周文武王能建立周朝天下,是因为他们的祖宗后稷,是后稷的母亲姜原在野外,踩到一个巨人(神仙)的脚印而怀的孕,也是个神仙,那么,他们也就是神仙的后代,身上流的血,自然也就与普通人的血不同,是神仙的血,他们只要奉后稷为祖宗,在祖庙中供奉后稷的牌位,就有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也就自然有资格建立周朝八百年基业。而刘邦能追述的祖宗不过三代,并且没有哪个祖宗是神仙的传说,所以他能登上皇帝之位,按照最正统的儒家思想,是缺乏地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的,只好以汉袭秦制,继承秦王朝的历史文化来弥补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好在刘邦自己是个神仙托生的,所以,他的子孙后代就不必再为自己的历史文化合法性操心了,只要他的子孙后代能给他立个庙,奉他为祖宗,那么他的子孙后代们,也就有了荣登帝位掌握国家授权权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了。
按照现代人喜欢求证的思维习惯,黄帝、殷契、后稷、刘邦的来历的传说都是很可疑的,缺少旁证。但在这里我们可以先假定这些传说都是真实的,因为既使这些传说都是真实的,也与我们从所谓人道的角度解说的大禹、成汤、周文武王、刘邦能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并不矛盾。
按照我们从人道角度的解说,大禹、成汤、周文武王、刘邦能够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或者是由于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得到体现,而大禹、成汤、周文武王、刘邦恰好就是当时人们自由心证认可的最有道德最有能力的人,符合人们的这个愿望,所以,他们也就能够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虽然他们不是由民主的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的,不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授权权,在程序上不是正义的,但在本质上,却仍然可以是正义的。但是,为什么他们会成为当时人们自由心证认可的最有道德最有能力的人,而不是别人成为当时人们自由心证认可的最有道德最有能力的人呢?这就不能再从人道的角度来寻找原因了,而是要从所谓超越神圣的天道与历史文化的地道上来寻找原因。从前面的解说中我们可以知道,这几个人或者本身就是神仙托生的,本身就是超越神圣的,例如刘邦,或者祖庙里供奉的祖宗是神仙托生的,例如黄帝、殷契、后稷,是历史文化的。所以,他们才能够成为当时人们自由心证认可的最有道德最有能力的人,掌握国家授权权。而普通人既不是超越神圣的,也不是历史文化的,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当时人们自由心证认可的最有道德最有能力的人了,当然也就掌握不了国家的授权权了!
同理,按照我们从人道角度的解说,大禹、成汤、周文武王、刘邦能够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也有可能是由于他们的“希望通过谎言欺骗或暴力恐吓的手段”,实现“希望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天生愿望”得到体现。由于他们恰好就是当时谎言欺骗或暴力恐吓的手段最高,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天生愿望最强烈的人,所以他们会恰好称王天下,掌握国家授权权。至于为什么是他们恰好是当时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手段最高,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天生愿望最强烈的人,而不是别人,就不能再从人道的角度来寻找原因,而是要从所谓的超越神圣的天道与历史文化的地道的角度来寻找原因。从前面的解说中我们可以知道,这几个人或者本身就是神仙托生的,本身就是超越神圣的,例如刘邦,或者祖庙里供奉的祖宗是神仙托生的,例如黄帝、殷契、后稷的后代大禹、成汤、周文武王,是历史文化的。所以,他们也就能够成为当时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手段最高,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天生愿望最强烈的人,从而掌握国家授权权。而普通人既不是超越神圣的,也不是历史文化的,当然也就不能成为当世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手段最高,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友当官有出息的天生愿望最强烈的人,当然也就掌握不了国家授权权了!
上述这种把天道与地道融入人道的解说方法,是为了争取当今流行的所谓儒家对五行宪政的支持,或者最起码不反对。这种玄之又玄的高深的解说,或许只能说服这些博学多才的感性的儒生们,对于寡学愚昧的理性的芸芸众生来说,这种解说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由于芸芸众生是寡学愚昧的、理性的,所以,如何把天道与地道融入进人道中来,解说起来反而就简单了,也就不用再那么玄玄乎乎的了。
对于芸芸众生来说,人是由于天、地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父、母的男女媾精而产生的。那么,我们就既可以从人道的角度,把人作为主体,来描述人们的一切思想及行为;也可以从遗传学的角度,把人们的一切思想与行为,看作是天道与地道对人们的遗传,把天道与地道作为主体,来描述人们的一切思想及行为。那么,我们应当把人们的哪些思想与行为,描述成是遗传自天道?把人们的哪些思想与行为,描述成是遗传自地道的呢?根椐中国古文化类比法的特点,我们可以把人们的一切类似于太阳的照射作用的思想与行为,定义为天道,把人们的一切类似于地球对日光的反背作用的思想与行为,定义为地道。
例如,由于太阳对地球的照射作用是主动性质的,而我们前面所说的自由心证情况下的“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得到体现而产生的公权力,本质上是由于人们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主动的评价与认可而产生的公权力,由于其主动的性质,类似于天道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产生的原因,归结到人们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主动的评价与认可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天道产生的,具有超越神圣的合法性。
反之,由于地球对日光的反背作用是被动性质的,而我们前面所说的“希望通过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手段,获得公权力的愿望”得到体现而产生的公权力,是人们对公权力的掌握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被动认可而产生的公权力,由于其被动的性质,类似于地道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产生的原因,归结到人们对公权力的掌握者被动地认可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地道产生的,具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
再如,由于太阳的照射作用是除法的均匀切割作用,所以,人人平等的思想与行动,也就类似于太阳照射作用的“均匀”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的掌握者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人人平等地一人一票地民主方式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天道产生的,具有超越神圣的合法性。
反之,由于地球对日光的反背作用是孤阴的乘法堆砌作用,孤阴自私心理的堆砌膨胀行为,也就类似于地道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的掌握者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孤阴自私心理的膨胀作用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地道产生的,具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
又如,天威具有难测、不确定的性质,而人们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平均评价与认可,也是不可预测的、不确定的,类似于天道的性质。如果人们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平均评价与认可,是信奉概率学与统计学的现代学者们所相信的那样是可以预测的,现代民主国家也就没有必要再搞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的方式,只需要通过媒体搞民意测验就可以了,专制国家的君臣奴才们,也就不会再嘲笑民主国家的民主方式浪费钱财了。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产生的原因,归结到人们对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平均评价与认可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天道产生的,具有超越神圣的合法性。
反之,由于地道具有确定性,而“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可以使王位的继承人提前就确定无疑,类似于地道的性质,所以,当我们把公权力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嫡长子世袭制时,我们就可以说,公权力是由地道产生的,具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
三、政府的行政权
全社会所有有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智慧与力气,人类的智慧与力气,是人类用来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人类利用智慧与力气,所进行的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所有的人,都能够感觉到人类有在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时所需要智慧与力气,人类的智慧与力气,也就相当于人类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太阳。人们利用智慧与力气,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也就相当于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阳活动。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阳活动,是主动的、先天的,可以通过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人们的所有的生产活动,也就是说,可以使人们从事各项生产活动。其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所从事的养活自己的生产活动,是人类所应该从事的起码的生产活动,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孤阳活动。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孤阳活动,是被动的,后天的,是由人们利用智慧与力气所从事的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阳活动,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的。有行为能力的人从事的养活自己的追求物质利益的孤阳活动的勤勉与责任心,是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时,所需要的最起码的勤勉与责任心,是由人们的智慧与力气,通过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的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孤阳。
但人类的天性并不是勤勉、有责任心的,而是懒惰、不愿负责任的。但凡能够不劳而获,一般人都是不愿意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的。不从事生产活动就能够获得财富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有行为能力的人的懒惰、不愿负责任的天性,是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孤阴。有行为能力的人利用自己的懒惰与不愿负责任的天性,所从事的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孤阴活动。根椐天圆地方原理,有行为能力的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时,所需要的懒惰、不愿负责任的孤阴天性,是主动的,先天的,可以通过正方体的堆砌膨胀作用,使有行为能力的人试图通过欺骗与恐吓等手段,不利用智慧与力气,进行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欺骗与恐吓等手段,是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时,所需要的一切手段,其中最大的欺骗与恐吓的手段,也就相当于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太阴。一切没有智慧与力气含量的欺骗与恐吓等手段都是被动的、后天的,是由人们的懒惰、不愿负责任的天性,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产生的。所谓最大的欺骗与恐吓的手段,大概应当是指以国家或皇粮的名义,掠夺百性的全部财富的手段。以国家或皇粮的名义,把百性的财富掠夺殆尽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阴活动,头些年流行的所谓国有制、公有制,大概就相当于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阴活动的一个变种。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太阴活动,也是被动的,后天的,是由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的懒惰不愿负责任的孤阴天性,被动地堆砌而来的。
作为一个群体的社会,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智慧与力气、勤勉与有责任心、懒惰与不愿负责任以及欺骗与恐吓等手段的能力都是各不相同的,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时,所需要占有的资源以及社会分工等等也就必然不会相同。这就需要社会有一个部门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全社会所有成员的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这个部门就是政府。政府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政府的行政权。当然,由于现代人大多还没有认识到五行宪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所以,现在一般的国家的政府的行政权,都一权独大,都或多或少地超出了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的范围。例如,我国就把本应属于司法慈善权管理的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主管社会救济的民政部门,纳入了政府的行政权。
当人们太阳的智慧与力气,以及由人们的智慧与力气发生作用而产生的人们的勤勉有责任心得到落实,就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民主政府阳光正义性质的行政权。阳光正义的行政权的主要职责,就是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利用智慧与力气,勤勉有责任心地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为人们的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服务,主要是起建设国家的作用,这样的政府对于人民来说,是服务型的政府。按照孔子的说法,生活在这种阳光正义的大同社会的人民,“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在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中,以自己不够勤免有责任心,建设国家的智慧与力气,不是出于自身为羞耻;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不一定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财富。从理论上来说,民主国家各级各部门官员的薪奉及各项费用,都是由人民通过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捐献的,由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司法慈善院,负责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所以,民主国家的政府理论上一般不应当设立税务部门,搜刮人民的财富。由于现在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才刚刚开始,属于民主政治的初级阶段,相当于一天拂晓时分,民主政治还很不成熟,所以,现代民主国家的政府部门,一般还都在沿袭专制社会的方式,设立税务部门。
当人们的懒惰与不愿意负责任的孤阴天性,以及由人们的懒惰与不愿负责任的孤阴天性发生作用而产生的人们的欺骗与恐吓等手段得到落实,就是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专制政府的黑暗邪恶性质的行政权。专制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利用欺骗与恐吓等手段,为懒惰与不愿负责任的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聚敛财富,搜刮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活动的过程中所创造的财富,主要起破坏国家的作用,这样的政府对于人民来说,是管理型的政府。按照孔子的说法,这种黑暗邪恶性质的政府管理下的臣民,也就会“力恶其出于身,必为己”,以自己没有本事不干活就有财富为羞耻;无奈之下,有行为能力的普通百性,自己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力气,勤免有责任心地创造点财富,本来是为了养活自己及自己的没有行为能力的亲人的,但却时常被政府以皇粮或国家的名义搜刮而无可奈何!一般来说,现代专制国家的政府搜刮人民财富的活动,主要是通过设立税务部门来实现的。
四、经济议会的物质利益的立法权
通过人类的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就会产生财富。所谓的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也就是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物欲。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追求财富?财富对于人类来说,又有什么作用呢?
显然,财富的作用,是用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的,财富是用来消费的,这是财富的最基本的性质。财富的这一基本性质,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感觉得到的,是财富的太阳性质。人们对财富的消费性质的追求,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太阳追求。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们对财富的消费性质的太阳追求是主动的,先天的,可以通过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一切不同品质、不同质量的人类生活。其中,财富可以使自己得以勉强生存的性质,是财富的孤阳性质。人们对用财富来维持自己勉强生存的追求,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孤阳追求。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孤阳追求,也是被动的,后天的,是由人们对财富的消费性质的太阳追求,通过正方体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的最低的对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追求。无论是人们对财富的消费性质的太阳追求,还是对用财富来维持自己得以勉强生存的孤阳追求,都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追求。
财富不仅可以用来消费,可以使人类有一切不同品质、不同质量的生活,而且还可以不用来消费,而是被用来占有,满足人们积攒私藏的欲望。人们对财富的可以被用来占有性质的追求,对占有财富的追求,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孤阴追求。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占有的孤阴追求是主动的,先天的,可以通过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满足人们对所有数量多少的财富的积攒私藏的欲望。当人们欲壑难填,贪婪地追求财富,就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太阴追求。一般来说,专制国家的国家的授权权的掌握者最贪婪,对财富的占有欲望是最高,积攒私藏的财富最多,专制国家的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代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太阴追求。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太阴追求,也是由人们对财富的占有心理的孤阴追求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产生的后天的、被动的追求。无论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孤阴追求,还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太阴追求,都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追求。
由于人们的消费需求、维持勉强生存的需求、对财富的占有的欲望以及对追求财富的贪婪的程度都是各不相同的,也就是说,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各不相同的,这就需要国家有一个部门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这个部门就是经济议会,经济议会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的物质利益的追求的公权力,也就是经济议会的物质利益的立法权。人们通过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产生财富,经济议会的物质利益的立法权的主要职责,就是制定对这些财富如何进行分配的法律。无论是民主国家的经济议会,还是专制国家的经济议会,都会制定禁止普通百性通过偷盗与抢劫手段获取财富的法律。
人们为了满足对财富的消费性质的太阳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生活品质、不同生活质量的人对财富的不同需求,而产生的对财富的追求,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追求。满足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阳光正义的追求的经济立法,就是阳光正义的民主性质的经济立法。按照孔子的说法,这种阳光正义的民主性质的经济立法,可以使人民“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也就是说,可以使人民感觉在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时产生的财富,只要不浪费掉就行,不需由自己亲自积攒收藏起来,而是通过司法慈善权,由司法慈善院积攒收藏,用于全社会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追求道德精神的慈善活动。因此,这样的民主国家,也就会“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
国家政权及各部门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为了满足他们个人对财富的占有的积攒私藏的孤阴欲望,以及由此进一步产生的对财富的欲壑难填的贪婪的太 阴追求,而产生的对财富的追求,是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追求。为了保障把黑暗邪恶的政府的专制的行政权搜刮来的民脂民膏,用来满足国家政权及各部门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对物质利益的黑暗邪恶的追求的经济立法,就是黑暗邪恶的专制性质的经济立法。按照孔子的说法,这种黑暗邪恶的专制性质的经济立法,会使人民感觉到在自己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时产生的财富,不在乎被统治者挥霍浪费掉,就怕自己没有藏严实,而被当官的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搜刮去;而统治者们,更不在乎搜刮来的财富是否被自己挥霍浪费掉,只在乎搜乱来的财富是否还在自己的手里积攒私藏,而不是被用来救济各种原因造成的灾民。由于这种专制性质的经济立法,造成了司法慈善院的司法慈善权的“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国家功能的丧失,只好由个人亲情来填补,人们也就只好“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贤勇知,以功为己”,而各级统治者为了保障自己搜刮来的财富,也只好更进一步地制定“大人世及以为礼”,“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的礼教制度,为了防范“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抢夺他们搜刮来的财富,只好“城郭沟池以为固”,并且还要费劲心机地“以著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并威胁“如有不由此者”,让司法慈善院“在执者去”,使“众以为殃”。
五、司法慈善院的司法慈善权
全社会所有的人,都有同情心、正义感,人类的同情心、正义感是天生的,是人们用来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所有的人都能够感觉到人类天生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人类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也就相当于人们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太阳。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类太阳性质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可以发生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使人们做所有的扶弱帮困、公德公益之事。每一个人所做的每一次的扶弱帮困与公德公益之事,也就相当于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孤阳活动。
人们所做的扶弱帮困与公德公益之事,是后天的,被动的,是被动地由人们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发生作用而产生的,如果没有太阳性质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发生作用,人们是不会做任何一件孤阳性质的扶弱帮困与公德公益之事的。没有太阳性质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发生作用,人们只会做恃强凌弱与自私自利之事,人类的恃强凌弱与自私自利是主动的,天生的,是人们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孤阴。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类孤阴性质的恃强凌弱与自私自利,可以发生正方体的乘法堆砌作用,产生人类没有同情心与正义感的结果。人类没有同情心与正义感的性质,是被动的,后天的,也就相当于人们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所需要的太阴。
作为一个群体的社会,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同情心与正义感、扶弱帮困与公德公益的能力、恃强凌弱与自私自利的能力、以及同情心与正义感的缺失程度都是各不相同的,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所能够奉献或获得的爱心与财富以及具体的方式方法等等也就必然不会相同。这就需要社会有一个部门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全社会所有成员的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这个部门就是司法慈善院。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司法慈善院的司法慈善权。自孔子以降,几乎所有社会、所有国家,主管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司法慈善院的司法慈善权,都只能发挥一半的功能,都是只有通过主动地制恶活动,来达到被动地导善目的的功能,而没有通过主动地导善活动,从而达到被动地制恶目的的功能。国家的司法慈善院的通过主动地导善活动,来达到被动地制恶目的的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的功能,只好名不正言不顺地交由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干脆推给社会上的各种宗教组织与慈善机构来行使。所以,孔子才会将司法慈善权简称为“刑(权)”,而现代社会也才会将司法慈善权简称为司法权。但在孔子的内心中,很清楚司法慈善权应当具有通过主动地导善活动,来达到被动地制恶目的的功通,所以,他才会在谈到“刑(权)”时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在判断是谁侵夺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并对侵夺不属于自己的财富的人进行惩罚的司法活动中,我孔子的司法水平与别的法官的水平是一样的,我孔子的优于其它法官的司法慈善水平,表现在能通过主动地导善活动,来达到无恶的没有诉讼的目的。
当人们太阳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以及由人们的同情心与正义感发生作用而产生的人们的扶危帮困与公德公益之心得到落实,就是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阳光正义的活动。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阳光正义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阳光正义的司法慈善院的阳光正义的司法慈善权,主要是指阳光正义的慈善权。阳光正义的司法慈善院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椐阳光正义的经济议会制定的阳光正义的经济法律中的对财富的分配规则,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利用同情心与正义感,所进行的扶危帮困与公德公益的活动,把人们利用同情心所捐赞的财富,用于扶弱济困的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也就是用于孔子所说的使“老有所安”,“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活动;把人们利用正义感所捐赞的财富,用于公德公益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使“壮有所用”的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以经济议会制定的阳光正义的经济立法为公平公正的规则,奖励在利用智慧与力气勤勉有责任心地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时,有贡献的人,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并且拨付各部门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的薪奉及费用,以对他们的阳光正义的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地表彰与肯定。
当人们的孤阴的恃强凌弱与自私自利的心理,以及由此导致的人们缺乏同情心与正义感的心理得到落实,就是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黑暗邪恶的活动。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黑暗邪恶的活动的公权力,就是黑暗邪恶的司法慈善院的黑暗邪恶的司法慈善权,主要是指管理人们追求道德精神的黑暗邪恶的活动的黑暗邪恶的司法权。黑暗邪恶的司法权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椐黑暗邪恶的经济议会制定的黑暗邪恶的经济立法,保障黑暗邪恶的公权力的掌握者与执行者以皇粮或国家的名义搜刮来的民脂民膏。黑暗邪恶的经济立法,通常会通过混淆别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阳正光义的活动中生产出来的财富,与黑暗邪恶的行政权搜刮来的民脂民膏之间的区别,把二者都定义为不属于百性个人自己的财富。黑暗邪恶的司法权,就是从事判断人们是否侵夺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并对侵夺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的人给予惩罚的活动。有行为能力的人,不侵夺别人利用智慧与力气生产的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司法权对这种侵夺别人利用智慧与力气生产的财富进行惩罚无疑是阳光正义的。但当有行为能力的人,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力气生产的财富,被公权力搜刮得不足以养家糊口时,抢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被公权力搜刮去的财富,就应当是正义的行为,司法权对这种行为的惩办,则是追求道德精神的黑暗邪恶的活动了。
六、道德议会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
人们通过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就会产生善与恶,所谓的道德精神,从本质上来说,也就是善恶。善是阳光正义的道德精神,而恶是黑暗邪恶的道德精神。人们利用同情心与正义感,所做的扶弱帮困、公德公益之事,产生的是公德善业;而人们通过做恃强凌弱、自私自利之事,造成人们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不同程度的缺失,产生的是私德恶果。人们的善与恶的道德精神不会是凭空而来的,也不会是公权力的掌握者们唱高调唱出来的,善与恶的道德精神,只能是从人们实实在在地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中产生的。所谓的人们对道德精神的追求,也就是人们对善与恶的追求。那么,人们为什么会有道德精神的追求?道德精神的追求对于人们来说,又有什么作用呢?
显然,公德的善业,是人们用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全人类的,道德精神的这种性质,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感觉得到的性质,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关爱社会、关爱全人类的性质的追求,人们天生就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是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太阳追求。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们的这种太阳追求,可以发生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所有大小的人们对道德精神的阳光正义的追求。其中最小的人们对道德精神的阳光正义的追求,是人们愿意为他人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愿望,这种愿望,是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孤阳追求。
人们愿意为他人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对道德精神的追求的孤阳愿望,不是主动的、先天的,而是被动的、后天的,是被动地由人们天生就希望人类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对道德精神的太阳追求,圆球形的除法切割作用产生的,如果没有人们希望人类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太阳愿望发生作用,人们是不会有愿意为别人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愿望的。人们天生的愿望,是只有愿意为自己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操心费力的愿望。人们天生的只愿意为自己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操心费力的愿望,是人们对于道德精神的孤阴追求。根椐天圆地方原理,人们只愿意为自己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操心费力的对于道德精神的孤阴追求,是主动的,先天的,可以通过正方体的堆砌膨胀作用,产生所有大小的人们对道德精神中的私德的黑暗邪恶的追求。其中,由孤阴愿望堆砌膨胀产生的人们不再对人类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抱有希望,已经没有希望人类能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的恶果,是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太阴追求。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太阴追求也是被动的,后天的,是由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孤阴追求堆砌膨胀而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的这种对道德精神的解说,与宗教或世俗的说法有很大的不同。按照宗教与世俗的理解,人们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做扶弱帮困、公德公益之事,是在积德,积德或者是为了得道成仙,或者是为了死后上天堂,或者是为了来生有好报等等;而人们在追求道德精神的活动时做恃强凌弱、自私自利之事,是在损德,损德会使人死后下地狱,或者来生来世做牛变马不得好报。我不想在这里讨论天堂地狱的有无,不想分辨天堂地狱说教的真伪,宗教的这种天堂地狱信仰的理解,对善业的公德,无疑是有好处的,可以迫使有天堂地狱信仰的人们行善积德。但是,这些信徒们的行善积德的行为,如果是由于天堂地狱信仰迫使的,如果是因为受到天堂的诱惑,或者是因为对地狱的恐惧,显然也就不是自觉自愿的行为,与自觉自愿的行善积德的行为相比较,显然输掉了一个层次,比我的这种把人们的行善积德的行为,归结到人们天生的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的自觉的愿望,输掉了一个层次。那么,人们有没有天生的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呢?显然是有的。不仅人类天生有这种愿望,所有的群体动物,天生都有所有同类幸福的愿望,没有这种愿望的群体动物,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各种动物的对同类的公德行为,显然都是天生的自觉行为,我们总不能把各种动物对同类的公德行为,归结为它们对天堂地狱的信仰的被动行为吧?人们对公德的善的追求,应当是人们天生的自觉的追求,而不应当是后天的被动追求。从历史上来看,所有的宗教,都是产生于人类进入黑暗邪恶的专制社会以后,都应当是人类私德战胜人类公德以后,私德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被人类私德战胜的人类公德的被动应战。
全社会所有成员之间的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的大小、愿意为别人的幸福的生活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愿望的大小、只愿意为自己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操心费力的愿望的大小以及希望别人能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的缺失程度的大小,都是各不相同的,这就需要国家能有一个部门来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各种不同的追求,这个部门就是道德议会,道德议会组织、引导、协调与管理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各种不同的追求的公权力,就是道德精神的立法权。
如果道德议会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是阳光正义的立法权,就应当会制定满足人们各种阳光正义的道德精神的追求的立法,促使人们的阳光正义的道德精神的追求发生作用,得到落实。从第三节国家授权权中我们可以知道,人们天生就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人们对道德精神的太阳追求,在与公权力相关的方面,可以表述为“自由心证情况下的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所以,阳光正义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就会制定可以使人们自由平等地评价与认可公权力的追求者的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民主法律,使人们的这种太阳愿望发生作用,得到落实。
人们愿意为他人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的孤阳愿望,在与公权力相关的方面,可以表述为“人们希望通过进德修业,得高自己的道德与能力,获得公权力的愿望”,所以,阳光正义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就应当制定满足人们这种愿望的道德法律,使所有通过进德修业的人,都有机会获得公权力。
如果道德议会的道德精神的立法权是黑暗邪恶性质的立法权,就会制定满足人们各种黑暗邪恶的道德精神的追求的道德立法。人们天生的只愿意为自己的幸福生活操心费力的对道德精神的孤阴追求,在与公权力相关的方面,可以表述为“人们希望通过谎言欺骗与暴力恐吓的手段获得公权力的愿望”,所以,黑暗邪恶的道德立法权,一般会制定“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成王败寇的道德立法。
专制国家授权权的追求者或掌握者“拨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对人类过上幸福生活的祝愿严重缺失的太阴愿望,在与公权力相关的方面,可以表述为“非自由心证的情况下的人们天生就希望公权力由有道德有能力的人来掌握的愿望”,也就是国家授权权的追求者或掌握者混淆与强奸人们对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判标准,使人们对道德高低与能力大小的判断标准被国家授权权的追求者或掌握者代表。所以,黑暗邪恶的道德立法权,一般都会制定让人们崇拜伟人、圣人、英雄的道德法律,强迫人们对代表人类道德与能力于一身的国家授权权的掌握者顶礼膜拜、山呼万岁。
注1、http://asiademo.org/read.php?charcode=GB2312&id=7400
注2、天圆地方原理:中国远古先民认为,我们所感觉到的光明暑暖,是由太阳的照射作用产生的。而由于我们能够观察到太阳的实物存在,说明太阳本身的光明暑暖,几乎凝聚在一个点上。所以,理想状态下的太阳的照射作用的方式,应当是一个正三维圆球体的无限扩散的方式,距离太阳的中心越远,照射球面也就越大。由于各照射球面的总的光明暑暖的多少都是相同的,所以,照射球面越大,球面上的点越多,每一个点的光明暑暖也就越少。我们在不同时间感觉到的光明暑暖,是不同照射球面上的一个不同的点上的光明暑暖的多少,所以,我们会在不同的时间,感觉不同多少的光明暑暖。所以,先民才会以“天(道形)圆”两个字,形象地描述太阳的照射作用的方式。先民的这种对太阳照射作用的解说,与现代人的理解基本上是一致的。
先民还认为,我们所感觉到的黑暗寒冷,是由地球对日光的反背作用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