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屠杀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一手造成的
如果说在1967年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支一派、压一派,仅仅是支持“联指”们用棍棒、石头来进攻造反派;对造反派的压制也仅是政治上施压,发发忠告、警告书之类的,再就是逮捕造反派个别负责人,把他们打成“反革命”。1968年则不一样了,他们大权在握,可以欺上瞒下,肆意妄为,调动农民进城,甚至动用部队来围剿造反派,放手让“联指”来屠杀“4·22”派人员和广大群众,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屠杀,超过了二战时日本法西斯在广西的大屠杀,连后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大屠杀也不能与之相比。
1、《6·17公告》是大屠杀的动员会
所谓的《6·17公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968年2月间,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国民党时代的“老反团”)的反革命集团案,缉拿了以梁汉忠为首的罪犯63人归案,只有3名主犯漏网,不存在侦破继续追查这个组织的问题。但广西区革筹领导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为了镇压造反派,就利用这一事件来移花接木,借题发挥,倾注全力号召全区人民起来追查“反共救国团”,导致全广西追查“新反共救国团”冤案的发生,终至出现乱打乱杀人惨剧。
由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的发出的《公告》和《通知》都说“这个‘反共救国团’已经混入了‘4·22’群众组织中,有的还当了头头,总部设在‘4·22’控制区”,并布置全区各地“加紧侦破”,“追组织”、“追联系”,因此,各地的“4·22”组织和群众就成了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区革筹、广西军区的《公告》和《通知》,“联指”派及那些支持“联指”、反对“4·22”的各级干部就如获似宝,到处广为宣传,到处散布“反共救国团”就在“4·22”组织中。于是,全区各地到处乱抓、乱打、搞逼、供、信的事件就频频发生了,紧接着就是非法关押、乱杀人。
仅据官方的统计资料,由于追查“反共救国团”,玉林地区刑讯逼供达5213人,仅北流县就达804人,非法杀害275人,打伤414人,打致残废139人。
南宁市有3543人(全为“4·22”派人员)列为“反共救国团”成员,斗争1772人,关押957人,37人被杀,34人被逼自杀,4人下落不明。园艺场职工黄输孟(贫农出身,单位革委会成员)一家三口人,妻子有孕在身,都被逼致死。
百色地区批斗了9396人,打死1074人,打致伤残2135人。
南宁地区因此案而打死、逼死4943人,仅武鸣县就达1546人。
都安县因“反共救国团”案非法杀害441人;蒙山县在十天内就杀害了“反共救国团”及四类分子457人;临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只因是支持“4·22”的领导干部,被杀害后以“反共救国团第一方面军军长”的罪名公诸于众,其妻子周英丽(县民政科科长)也惨遭杀害。在广西的所有县、市都有因“反共救国团”一案而乱抓、乱杀的事件发生。
当时广西军区支左干部董坤(后被韦国清提为区党委办公厅主任)于
从1967年冬以来,至1968年6月中旬,全广西各地到处都在围剿“4·22”派,到处都在乱抓人、乱杀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不但不出面制止和依法处理,反而制造“反共救国团”这一无中生有的冤案,使围剿“4·22”及乱杀人之风迅即加剧,遍及广西各地,多少人头落地,尸横遍野。韦国清的用心何其毒也。
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因“反共救国团”案被害人员为37400人,5000人以上的有玉林、河池、百色、桂林等地区和南宁市。是一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冤案。
2、《7·3布告》的下达给杀人狂潮推波助澜
《7·3布告》的形成,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的结果,是他们为使镇压“4·22”合法化而使出的阴谋鬼计,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从1967年冬以来,广西的一些地方就不断出现围剿“4·22”和乱杀人的事件;到了1968年的春天,这种围剿和屠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果越来越严重。而这种围剿和屠杀往往是由各地、县、军分区和人武部的负责人指挥“联指”武斗人员,以“剿匪”的形式进行的。“4·22”派被他们称之为“匪”,消灭“4·22”建立革委会是他们早就定下的方针。最典型的“剿匪”事例,如:
1968年4、5月间,广西军区、南宁军分区、宁明县人武部、崇左驻军部队、宁明驻军部队各一个连,凭祥边防军四个连,和宁明县夏石公社“联指”共1千多人围剿“4·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4·22”及“桂林老多”一面动用宣传机器,揭露韦国清和“联指”派的阴谋,发表严正声明指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的错误;一面被迫也占据点、夺武器用以自卫。
对于上述的所有事件(包括自去年冬天以来所有“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事件),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对“联指”的胡作非为只字不提,而对“4·22”和“桂林老多”的所谓“事件”则片面指责,诬称“4·22”和“桂林老多”“制造反革命”事件,并多次向中央报告。在《7·3布告》下达前的半年多时间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上报了有关广西“文革”问题的电报80多份,绝大部分都是指责“4·22”派的,把“4·22”派说成是被“阶级敌人”“操纵尽做坏事的‘反动组织’”。如
这真是贼喊捉贼的可耻伎俩。对于“联指”派围剿“4·22”、抢枪、杀人等一系列罪大恶极的事件他们是从不上报,并千方百计的纵容、袒护。就是对于
更有甚者,广西军区的支左干部王生江,竟授意从“4·22”派分化出来的罗振龙、曾学文(南宁八中教师)胡编乱造许多虚假案情,以欺骗群众,欺骗中央。
《7·3布告》就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欺骗中央所得出的结果。听信韦国清的谎报,也说明当时的中央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绝非“一贯正确”的。
显然,《7·3布告》是一个错误的报告,实践证明,这个报告给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的指挥者们作为镇压、屠杀“4·22”和人民群众的纲领性文件,起到了极其恶劣的作用。
《7·3布告》一下达,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头头们如获至宝,他们当即翻印了一千多万份,在全区各地广为散发,为了造声势并以此诬陷“4·22”和“老多”“反对”这个《布告》,他们几次派出飞机从凭祥至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空投《布告》。
为贯彻落实《7·3布告》,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令各地、市、县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大会,狠抓阶级斗争,加紧清查“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对“阶级敌人”实行“群众专政”。各地、市、县又层层加码,发布“通告”和“命令”,有的地方则成立“剿匪指挥部”,派武装民兵四处搜捕“4·22”人员(被他们诬称为“匪”)。
《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为贯彻落实《7·3布告》,连续发表9篇社论和52篇文章,大肆煽动派性,鼓吹群众专政、鼓吹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为镇压造反派和广大群众大造舆论,使广西各地的大镇压、大屠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地步。
如果说在《7·3布告》下达前,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就在支持那里的“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人民群众,但在南宁、柳州、桂林这样的城市,韦国清和广西军区也仅是暗中支持“联指”胡作非为的话;但在《7·3布告》下达后,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则是公开出面了,派正规部队打前锋,全力围剿南宁、柳州的“4·22”派,把“4·22”一举歼灭。仅在南宁市,部队和“联指”围剿“4·22”解放路等据点就杀死“4·22”1558人(《7·3布告》前仅杀害261人)
宾阳县仅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十多天时间里就杀害3681人;桂林地区在《7·3布告》前杀害了2831人,《7·3布告》下达后就杀害了9087人。
全广西各市、地、县都有类似的情况,《7·3布告》下达后都在公开的杀人,7、8、9三个月是杀人最多的时期,据官方统计资料,“文革”期间全广西打死、逼死共89810人,其中5万多人是在《7·3布告》下达后杀害的。这些受难者都是在县人武部、军分区负责人、以至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挥或纵容下由“联指”派非法抓人加以杀害的,是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是在非武斗的情况下被个别或集体加以杀害的。
3、杀人手段之残忍是历史罕见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不但杀人数量之多数全国之最,就是杀人手段之残忍也是全国其他地方少有,也是广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所罕见的。形形色色的杀人惨案几乎遍及广西各地,都是令人毛骨悚然,惨不忍睹的。下面择其最残忍的一些杀人惨案分述如后,就足可见广西当时杀人的惨状了。
①
②贵县松英乡乡长覃锡明,从
③
④
⑤宜山县的党员干部黄秀英和小学教师杨松琼,都是已怀孕在身的女同胞,只因参加了“4·22”派,被“联指”派的人用枪杀和棍棒打死。杨松琼死后腹内的胎儿仍在蠕动,被凶手们用脚踏上肚子猛踩;黄秀英枪杀后被辱尸、曝尸示众,残忍至极。
⑥1968年8月,平乐县二塘公社山背村地主分子李林结全家6人被杀,财产和粮食被抢光;二塘中学学生周治年只因是“4·22”派的,被“联指”们将其推下锰矿矿井,然后把手榴弹丢下矿井将其炸死;二塘中学女学生申广秀,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只因是“4·22”派的负责人之一(宣传部长),被“联指”派非法抓到二塘公社各个大队轮流批斗,并多次遭到轮奸,最后被用刀捅死。
⑦
⑧在
⑨凌云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王德堂,诬陷在“文革”之初揭发、反对过他的干部、群众组织为“反革命”、“暗杀队”;诬陷县委书记赵永禧是“反革命总后台”、“阴谋组织暴乱”,亲自策划、组织“联指”人员把赵活活打死,并有12名干部、群众同时被杀害。杀人后王又公然宣称打死人事件为“革命”行动,大方向“正确”,并作为经验向全县推广,把全县杀人事件推向高潮。
⑩贵县大岑公社柳江大队民兵营长徐善富,在1968年4~8月间,策划指挥或亲手杀害无辜群众33人,其中一次就杀害16人。为了杀人取乐,把被害者排成一路纵队,从背后开枪,名曰“串豆腐果”;有的是用船装到河中活活淹死的。徐善富兽性发作,杀人后强奸被害者的妻子二人,并用权势强奸其他妇女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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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武宣县,1968年的大屠杀中有526人被非法杀害,其中竟有75名死者被割肉、挖肝供凶手们煮食,是广西挖肝、割肉最多的一个县。最典型的惨案如:
7月的某一天,通挽区大团村第七生产队干部龙克星组织批斗会,批斗甘大作;批斗后将甘大作拉到附近田边,凶手龙业伟喝令甘大作跪下,并一棍往甘大作头部打去,甘倒地但并未死,凶手们即动手脱甘大作的裤子割生殖器。疼痛使甘大作醒来,并哀求说:“等我死了你们再割”,这些野兽们无动于衷,惨无人道的继续割甘大作的阴部,并剖腹取肝、割肉。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惨叫中挣扎,令旁观者毛骨悚然。生割活人,令人怵目惊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竟有如此的惨状,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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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桂林“联指”在桂林火车站对面的东方红饭店前语录牌楼建立了一个专门关押人的“看守所”(临时监狱),把抓获的“老多”派人员和所谓“五类分子”关押在此,先后关了2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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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防城县防城公社二江大队的唐颂南,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早年曾跟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会见过孙中山先生,后又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
防城县文工团的女演员、大学毕业生易宁,因参加“4·22”派,被“联指”非法抓捕杀害。面对凶手们的刀枪,易宁宣称自己无罪,并严正指出“联指”们乱杀人是违法的,是真正的犯罪。她临死前曾高呼“共产党万岁”,并面对枪口站立着迎接罪恶的子弹,表现了大无畏的勇敢和对凶手们的蔑视,不愧为一位巾帼英雄之举。
181968年4月初,巴马县的“5·
19罗城县的“6·
在批斗现场上,各区、县直各单位都有人用棍棒、石头打批斗对象,有好心的干部对段志英说:“这样行吗?要出事的,我们要讲话”。段却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呀!”
段志英走到黄金战区时,见该区只带来了三个批斗对象,批斗又不激烈,即叫该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出来,边讲边向天河战区方向走,并说:“你们这个班子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右倾呀!”银见天河区已批斗打死了七、八个人,回到本战区后即组织群众继续批斗,当即把三个批斗对象活活打死。
四把粮所干部柳学志(1954年入伍)被打死后,其妻黄凤琼即找段志英一起去看;当看到群众正用石头砸人时,段也不吭声。黄便问:“他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这样打死人?如果犯了法,也应由法院处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段志英却说“这是群众,我们讲他们不听,制止不了,你快走吧!”这时,旁边有人说,她不走,就连她一起干掉!黄凤琼只好无奈的离开。
当天,各战区在批斗中,共斗死、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其中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地、富分子30人。县直机关打死韦善忠(供销社经理部干部)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居民)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青明山林场干部)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社员)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加星(四把供销社主任,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中学教师)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群众)等6人,都是“4·22”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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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指”人员押送“俘虏”的过程中,从解放路出来,走到广州照相馆门前又枪杀了26人。
在部队和“联指”武斗人员围攻展览馆和解放路等地“4·22”派据点时,“4·22”派共被打死1470人,被“俘虏”9845人(包括居民2500人),在被“俘虏”的人员中,有7012人是各县到南宁避难来的,交回各县处理,这些人在路上或者回到本县后即有2324人被杀害。围剿南宁“4·22”,是全广西杀人时间最集中、杀人数量最多的地方。
类似上述的杀人惨案全广西几乎各地都有,无须再一一列举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看了这些记述,都会痛心疾首,悲愤交集,对死难者会充满无限的同情和惋惜,对杀人的指挥者和凶手们会充满无比的仇恨。
关于杀人手段之残忍和那个悲惨的时代,看看“处遗”时几个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语言,就能更清楚地说明了。
武宣县:纵观历史,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不发达,有吃人肉的现象,此后这一现象已绝迹。但,“文革”中武宣县有75名死者被挖肝吃肉,是丧失人性、愚昧无知的“返古”人吃人的离奇行为……在武宣县,党员干部因吃人肉受到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的共27人。
合山市:我们……百感交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那个“伟大”的革命时代,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国法不复存在,公理不复存在,整人、害人、杀人者不但无罪,反而有功。不少人入党、当了官。挨整、挨害、挨杀的人还得背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连他们的家属、亲属都受到歧视……
崇左县:……(杀人手段)有剖腹取肝煮食,取肠挂在树枝上的,有用牛拖死的,有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的,有杀人后抄家抢劫财物的……
柳江县:(杀人手段)有拳打、脚踢、刀砍、匕首刺死、棍棒打死、枪杀、粉枪杀、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剖腹取肝、死后砍头示众、火烧死、活活甩死、活埋、丢下水潭或河里淹死等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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