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在村民们坚决反对、一再上访的同时,带领100多警察和雇佣的300多打手,护卫着18辆装载机闯进这个区管辖的骊山街道办事处胡王行政村新堡村村民的石榴园,强行将294亩石榴园全部铲除。政府承诺建立的市场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应该享受每月50元养老金的村民至今分文未见。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村民程波被打手用刀捅死。村民们到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上访20多次,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临潼区政府于2006年6月1日在新堡村贴出通告,要征用这个村现仅有的294亩农田建商品住宅楼,每亩只给农民补偿3.8万元;在这294亩地里划出17亩地建一个综合市场,解决村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经营问题;村民男性60岁、女性55岁以后,每月每人发50元生活费。限期6月30日办理完签字协议,逾期不签合同,采取强制铲除地面附属物等措施。村民至今没有看到政府出具的国家土地征用批文,政府和村委会也没有就征地事宜开过任何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村民要求召开村民大会讲明征地的有关问题,骊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征地工作组警告村民不准开会,不准进行煽动。政府的土地征用通告,连发文单位的署名都没有。
这个村有四个村民小组,200多户,1500多人。近几年政府新建公路等征用土地,全村仅剩这294亩农田,每人平均只有2分耕地,每户平均只有一亩左右。这些土地全部栽种的石榴,每年每亩可收入七八千元,农民尚可温饱。现在政府征完了这个村的土地,农民失去了生活来源,每户三四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无法转业从事其它经营,有个综合市场也没有用。政府在邻村征用土地,每亩补偿18万,倒手卖给开发商,每亩40多万。令村民们不解的是,政府反复宣传保护耕地,但为什么不经国家批准违法强占土地?每亩补偿费只相当于四五年的收入,不到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价的七分之一。村民们认为政府每亩3.8万元的土地补偿太低,至今有80%的农户没有签土地征用协议。
政府在此前新建公路征地中,还包括拆除70户农民的房院。政府盖楼安置这些农民,农民不但院落、附属建筑全部丧失,而且住宅面积每平方米折价357元,而新楼每平米开价476元,每平方米差价119元,失去谋生土地的农民不但被挤到住宅楼上去,失去另谋它业的空间,一套住房还要再缴1—3万元。
村民程户让 电话:029-83891862
冯:0-13002945010
冯:029-81380326
愚夫
2007年 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