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喜欢说“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前几天在上海又说了一次。
胡锦涛是不是党中央?不是。胡锦涛能不能代表党中央?当然能,因为他是中央的总书记。总书记不能代表谁能代表?
胡锦涛是不是国务院,不是。胡锦涛能不能代表国务院?这就比较复杂一点了。根据宪法,国务院是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任命的。因此,胡锦涛与国务院的关系相当于老子与儿子的关系。老子代表儿子在大面子上是不成问题的。然而,根据宪法,国务院这个儿子并非未成年人,而是成年人,具有独立的权力和责任,干错了事不需要老子承担责任。因此,胡锦涛如果代表国务院撒钞票,在宪法上肯定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凡是牵涉到权力和责任的问题,胡锦涛是不能代表国务院的。
那么,在纯粹礼仪性的场合,胡锦涛能不能代表国务院呢?笔者以为,能代表,但是不宜代表。所谓能代表,是因为胡锦涛是老子,国务院是儿子。所谓不宜代表,是因为胡锦涛与国务院之间除了父子关系之外还有另一层关系:主仆关系。胡锦涛是国家的主席,而不是政府的主席。胡锦涛作为国家主席是国民的总代表,国务院则是国民聘用的大总管。主人老是代表仆人总让人感到怪怪的。
所以,鄙人建议,锦涛同志的讲话稿还是这样写比较好:“我以国家主席的名义并代表中共中央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如果一定也要表示自己可以代表国家机关,那也应当这样说:“我以国家主席的名义,并代表中央政府,代表中共中央,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那许崇德、周叶中应当免费(就像商品免费三包一样)到中南海重讲一遍宪法知识课。
刘大生 2006年6月19日于南京求稗书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