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保存的资料里,我看见一则贵州当地报纸上刊登的消息《我省依法逮捕动乱中的三名反革命分子》。朋友说:"这是替我们保管的'89、6、4'历史资料"。——此报即《贵州法制生活报》。
原文是:
"本报讯 趁动乱之机,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杜和平、张新佩、夏春龙最近被依法逮捕。
杜和平,贵阳市文化个体户。杜在北京发生动乱期间,积极筹办反动小报《醒狮》,并以'市民声援学生爱国民主运动'的名义(誉)征集签名,组织游行,声援活动。并将自己负责打印的反动传单,在省政府礼堂进行散发。
张新佩,贵州科学高原咨询公司经理。张积极参与动乱活动。在北京平息反革命暴乱后,打着'声援学生、推进民主'的旗号,先后在金筑大学等地,召开秘密会议,策划成立'爱国民主联合会',并规定该组织的斗争策略,活动方式等。
9月7日,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分别将杜和平、张新佩逮捕。
夏春龙,织金县2中高中学生。夏在'美国之声'的反动宣传煽动下,对北京平息反革命暴乱极为不满。6月6日,购买白纸,书写反动传单。次日早上,夏将传单带到学校。在全校学生做课间操时,将传单散发。其内容都是恶毒攻击党,攻击戒严部队,攻击平暴,号召学生起来罢课等。案发后,经毕节检察院批准,9月8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将夏春龙逮捕。
——《贵州法制生活报》记者 肖荣生"
在公开抓捕3名普通公民的背后,贵州省于"6、4"期间秘密收容审查、逮捕判刑的,据被囚于省看守所,市看守所、贵阳铁路分局看守所、贵州省中八劳动教养农场、贵阳监狱、王武监狱等已知的关押场所受害人讲述。被囚禁者在百名以上。除了上面提到的3名外,他们有贵阳金筑大学政保处的陈友才(即:陈西)、贵州省委党校研究室的老师王顺林、省煤校的老师郭忠明、贵阳轴承厂公安处的廖双元、贵州大学的学生季风、以及当时属四川省管辖的重庆市《重庆企业家报》记者曾实等等。这里面有教师、记者、公务员、实业家、学生、工人、普通公民。他们或是以"动乱嫌疑"、"反革命罪"、"非法组织罪"、"特务罪"、"聚众扰乱罪"、"打砸抢罪"等等被关押的。其中,公开定性"贵阳市沙龙联谊会"为非法组织,就牵连数十名成员遭受迫害,或办学习班,降薪降级,或开除党籍、工作籍、学籍,或收容审查和被判刑。
这些普通公民究竟做了些什么?就这样任由官方抓捕、关押、判罪?!
这些普通老百姓究竟做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这样被官方投进了黑牢?!
这些普通平民究竟犯了社会主义的哪一些狗屁王法?就这样被社会主义的法庭定为有罪?!
在当今世界,除了像大陆中国这样的极少数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外,我们没有听说过公民们积极参与国家政治民主运动,关心国家大事,履行一个公民宪法规定的权利被认定为是犯罪的。台湾同胞几百万人的集会游行,或选举,或抗议,或蓝营绿营对阵,以及围绕"总统府"游行示威的"倒总统"运动,就没有听说闹出"反革命暴乱"案来。
反观我们大陆中国,共产党的法律就像一个大口袋,他看着谁不满意不顺眼就把谁往里装。共产党统治的57年,先是把有历史问题的人装了进去。所谓"历史问题",就是在共产党与国民党争夺大陆这块地盘,谁是王者的时候,凡曾经隶属于国民党政府下的公务员、军人、党团员,或者同情帮助过国民政府,在国民政府里打过工、在国民政府管辖下求过食的人,都称为有"历史问题的人"。在共产党的法律辞典里给他们安了一个"历史反革命罪",重者押上刑场轻者送进牢房......(惨啊!)
然后,是把有物质财产的人装进口袋。以拥有物质财富来定罪状是共产党政府的创世纪发明,因为,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个人拥有物质财产当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在共产党看来,拥有私有财产则是有罪的证据。有土地的人老百姓习惯的称呼之土地的主人,即:"地主"。在共产党这里,一个日常生活用语成为了政治用语,法律用语。"地主"及其家人被共产党政府揪来戴高帽子,游街示众,被斗争,打入十八层地狱,直到剥夺了所有财产,弄得家破人亡,变成为流落荒野的无产者。依拥有物质财富定罪的还有"富农"、"资本家"等等。如果按共产党认定有罪无罪的标准来衡量,当今所有共产党的官员都是有罪者,而且是罪大恶极者。因为,当今共产党的官员站出来,任何一个都比曾经的"地主"、"富农"、"资本家"的财富多数十倍甚至数千倍,况且,财产的来源并不像过去的"地主"那样是全靠几辈人辛苦积攒来的,能够说得清道得明的。共产党官员的物质财富来源于枪杆子的"打土豪,分田地",来源于巧取豪夺的贪污受贿,来源于权力的"寻租",其巨额产财的占有是非法的,说不清来龙去脉的。(人妖颠倒!)
按意识形态、按有思想、有知识、有个人独立的主见来定罪也是共产党专制恶徒们的发明。共产党把本党的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写进国家宪法,凡不信仰共产主义的其它信仰者被打成"反动分子",有思想的人被打成"封、资、修"坏分子,知识分子被打成"臭老九",有个人独立主见的人被定为"右派"。草菅人命到三个党员坐在一起,怀里揣着一枚橡皮图章,弄张便笺纸就可以在上面审判人,书写判决书,然后把人送上刑场或监狱(笔者在贵阳监狱亲自耳闻目睹过这样的判决书)。不需要什么人证物证,更不须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在何家栋先生的"最后遗言":"刘宾雁与共产党"一文中,何老深刻的讲道:"国民党的监狱很残忍,但是当他没有证据的时候是不动刑的,共产党这一点上不如他们,可以屈打成招。我带十二三个中学生去冀东解放区。 就把我们铐起来了,可疑份子,你们怎么跑到冀东来了?又不是没饭吃,这些人有的家里还非常富裕,又不是要分房分地,你们来干吗?铐起来,有些就吊起来了。那些孩子最小的十四岁。那时候手带背铐,都磨得露出了骨头,流着黄水,没办法就'坦白'了,说自己是'托派''国民党',就把我们驱逐出境赶回天津。坚持不坦白的就被杀了。"
最近,共产党根据形势发展,把维护公民权利,揭露中共的黑暗统治和侵犯人权的事也认定为是犯罪。陈光诚、郭飞雄、高智晟、陈树庆、力虹、赵岩、程翔、陆建华等遭遇到的宰割就更进一步证实了生活在共产党掌控的大陆中国民众,几十年来没有安全保障,生活在"红色恐怖"中,任人宰割没商量的处境。一个盲人都不放过,要以故意毁坏财物及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徒刑四年零三个月。他仅仅是看到,体悟到了一个盲人都看不下去,再不能够沉默不语的非法事件,他被迫在黑暗中给人们指了一条依法维权的光明道。这就是农村盲人维权英雄,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陈光诚。
你不是维权,没有犯法吗?咱们从经济上找你茬,说你犯有欺诈罪。你放心好了,即使找不出泄露国家机密罪,也找不出欺诈罪,咱们还可以编造你什么逃税罪、嫖娼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罪、抢劫罪的,任何人都在我共党"如来佛手心"中,我的祖先毛泽东早就表演过,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谁也休想争得什么自由人权,抓你剐你勿需商量——权力历来大过法律,以经济案抓捕维权志士郭飞雄就是如此手段。
高智晟,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律师。在别的律师都不敢承接法轮功案子时,他站出来替法轮功维权;当了解到法轮功学员的惨痛遭遇后,他三次致信中共最高领导人,要求中共暴政集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酷政治迫害,并追究实施迫害者的反人类罪行。由于反对中共暴政的迫害,发起以蓝丝带为标志的维护基本人权的接力绝食运动。从而惹恼了共产党,被秘密抓捕,胁迫家人,强迫写《悔罪书》,被秘密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议会和法院是民主决策、议论草案、商量办案的地方。议会中,各民主党派当选的代表或议员都有平等权利,对法律议案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每一个党派都没有"民主集中制"的最后决定权,最后决定权是依每人都有有效的一票表决的法定数来决定。限制政治垄断,实行多党竞争的政党政治。因而议会是一个社会民众的民意可得以表达和商量的地方。任何一项关系国家的法律、财政预算、税收制度、城乡政策的出笼,包括对"89、天安门"事件的处理意见都要在议会商量讨论过后才能做出决策。
民主法治的社会要防止独断专行,防止独裁的党、独裁的少数集团出现。一句话,就是要防止不受制衡的权力出现。确立一个依法的章程,任何有关国家的大事和有关公民人权的事都要有一个独立商量思考协商的程序,这个程序就是制衡权力的一种必须。有了可供商量议事的议会制度还不够,还得有不受干涉,独立自主裁决的司法体系。由陪审团和法官组成的司法裁决制度又是民主法治社会提供民意商量,排斥权力侵权的制度。一项决策是否合法?是否违宪?某一个群体或个人是否有罪无罪?决不能凭某个政治党派或人物说了算,除了议会是一个商量决策机构外,法院是另外一个商量决策机构。
商量是集思广益,或者说,是广泛地调动积极性,形成凝聚力;然而,我认为:更重要的,商量是对权力的不相信,是对权力的限制性程序。大陆中国之所以是一个"抓你剐你没商量的国度",正在于它没有可供民意商量的议会和不受干涉独立的由陪审团法官组成的法院,因而,形成不了对权力的制约。
之所以我们"生活在抓你剐你没商量的国度"是在于可供民众发言商榷的"人民代表会议"被共产党独家占据,人民代表大会并不能够真正发挥让全国的民众和各党派代表实施商量平等议政的功能,而只是成为共产党一家的道具,任其摆摆形式,走走过场,愚弄老百姓而已。其所谓的"人大代表"或者由共产党员包场,或者是共产党的预备队,或者为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即"八个符号不同的花瓶党",或者说是共产党指派赏赐给某些讨好卖乖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人的奖品。
"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共的一党专政下,虚有其名,名不副实,没有自己的独立话语,尽失平等商量议政的功能,让大陆民众处于被动挨打没商量的国度。
中国大陆的司法系统也不例外,没有自己的独立权威,仅是中共的传声筒,不能制约中共绝对的权力不说,还受到中共绝对权力的管制。隶属于中共领导下的中国大陆司法系统那里有可容纳民意商量的余地,它放弃了自己存在的理由,脱变为某一党派服务的工具,不以追求公正为终极目标,一心秉承中共既得利益者的意旨。维护当权者的司法系统本身就是故意制造冤案、假案、错案的祸根,它怎能成为平等、公正、廉明、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的商量决策机构。
民众最后可供发表言论的商量场所都被中共占领了,百姓成为鱼肉,中共实为刀俎,大陆同胞只有生存于抓你,愚弄你,骗你,压榨你,剐你没商量的境地了!"89、6•4"的爱国志士只有被强暴了!与前一朝代有关系的人、有财产的"地主、资本家"只能被专政了 !有独立主见的持不同政见者只能被强奸了!陈光诚、郭飞雄、高智晟、陈树庆、力虹、赵岩、程翔、陆建华等,惟一的出路是任由强权者摆布了!
没商量就是要强暴你!强奸你!宰割你!
没商量就是对你们实施专政!剥夺你们的人生权利!
没商量就是制造人间苦难!让大陆人民永远生活在万劫不复的苦难深渊中!
绿色文化者:陈 西
2007、1、6 于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