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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生:分省模式的选择

(首发稿)

文章摘要: 今后的中国,除非实行联邦制,否则,继续分省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遏制地方闹独立性以及提拔更多的年轻干部担任省级领导,仍然是加强中央权威的有效途经。

作者 : 刘大生,


發表時間:1/13/2007

一、分省的历史必然性

现在的省区划分,基本上是清代省级区划的延续。而清代的省,则是从秦代的郡,经西汉的行部、东汉的州、唐代的道、北宋的路、元代的行中书省、明代的布政司演变而来的。

省区逐步划小,划多,然后在若干小省区之上建立新的大省区,然后再将新省区逐步划小,是一个已经多次重复过的历史循环。

秦朝初年,全国只有36个郡,而到了西汉初年,全国已经有了60多个郡,另外还有若干个封国。东汉初期全国的省级单位共计14个,13个州加一个都护府,到隋朝初年,全国的州就已经达到190个左右。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作为新的省级区划的道,全国只有10个,而到了元朝初年,全国的路(即原来的道)已经增加到了180多个。

省级行政单位逐步变小变多,一方面与战争和改朝换代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巩固单一制的国家体制,维护中央政府权威所需要的。

一个大省分成两到三个小省,一方面可以遏制地方闹独立性的倾向,另一方面可以更多地提拔年轻干部担任省级领导。而这两种结果都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若干小的省级单位被合并成一个新的省级单位,则是因为中央政府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技术(通讯和交通等等)跟不上,没有能力直接管理两百个左右的小的省级单位。这样,就形成了分省并省、并省分省的多次历史循环。

今后的中国,除非实行联邦制,否则,继续分省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遏制地方闹独立性以及提拔更多的年轻干部担任省级领导,仍然是加强中央权威的有效途经。

二、继续分省的模式选择

继续分省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

一是“省省模式”,一个省分成两省甚至多省,如广东省分离出一个海南省。

二是“省市模式”,一个省分成一省一市或者一省多市,如四川省分离出一个重庆市。

三是“市市模式”,一个省分成若干个市。比如,将一个江苏省分成十三个中央直辖市,江苏省消亡。这是一种理想模式,现实中尚未出现。

“省省模式”是历史上常见的模式,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容易被人们接受,这是它的长处。它的短处是,容易加重人民负担。比如,海南岛上的民众,本来和广东各地的民众共同养活一个省级管理机构,分省以后,他们则要单独养活一套省级管理机构,负担显然是加重了。原广东的省级机构没有实质性变化、精简,而广东的地盘却缩小了,人民的负担也显然增大了。所以,广东省分出一个海南省虽然有它的合理性(符合特殊的地里环境的要求),但却不宜推广。

“省市模式”在减轻人民负担方面,比“省省模式”略强。比如,重庆脱离四川以后,重庆人民头上的四级地方政府变成了三级地方政府,负担显然是减轻了。但是,四川的地盘缩小、人口减少了以后,仍然要供养并没有相应减小、而仍然和原来的省级机构一样庞大的省级机构,负担显然是加重了。

当年,有很多人主张建立三峡省,之所以未被采纳,原因之一是三峡省比之重庆市,会加重人民负担。

“省市模式”虽然比“省省模式”优越,但它毕竟只能减轻市属民众的负担,而不能减轻省属民众的负担,所以,这样的模式也不宜大面积推广。

“市市模式”虽然没有先例,但是它的优越性却是十分明显的。

第一,有利于城市平等竞争。以江苏为例,如果采用“省省模式”,将江苏分为苏南省、苏中省、苏北省,必然要再选择两个城市作为省会城市,然后为了突出省会城市的功能,必然要让省财政对省会城市进行大量投资,这样对非省会城市就极不公平。如果采用“省市模式”,将南京从江苏分离出去,江苏必然要另选省会,另建省会,同样会造成城市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如果采用“市市模式”,江苏十三个城市就可以平等竞争了。

第二,有利于同时减轻全体人民的负担。仍然以江苏为例,如果采用“省市模式”,将无锡和苏州分离出去,提升为中央政府直辖市,虽然无锡、苏州民众的负担减轻了,但是剩余的十一个城市民众的负担却明显加重了。如果采用“省省模式”,将江苏分为苏南省、苏中省、苏北省,那么必然要另外新建两套省级机构,三省人民的负担就同时加重了。如果采用“市市模式”,将江苏十三个市全部提升为中央政府直辖市,那么江苏全体人民头上的四级政府就都变成了三级政府,全体人民的负担就同时下降了。

第三,有利于消除市县之间的权力以及权利的纷争。市管县本来是为了实现城市化和市场化所进行的一场很好的体制改革。但是,最近十几年,市县之间的权力斗争和权利斗争愈演愈烈,矛盾越来越多,不得已,浙江率先在世纪之交实行了“强县扩权”改革,江苏这两年也积极跟进,试图化解市县矛盾。笔者以为,这种反向改革肯定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一是因为它不符合城市化、市场化的大趋势,二是因为县再强也不可能获得地方立法权,也不可能成为中央“直辖县”。

市县之间的权争是省市权争的体现,实际上就是省市之间的权争。是县这个小媳妇头上的两个婆婆之间的权争,管县的市是县的顶头婆婆,省则是县的太婆婆。省不甘于当太婆婆,县不甘于当双重媳妇,于是就有了所谓“强县扩权”的改革,实际上是反向改革。为什么上海、北京等地没有激烈的市县权争?为什么不要求搞“强县扩权”的反向改革?那是因为在没有省的条件下,婆媳关系比较顺。因此,江苏省如果分成两个或者三个省,市县权争会继续存在,而分成十三个省级市,市县权争就会像北京上海那样基本消除。

第四,有利于大面积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尽管“省省模式”、“省市模式”都可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但比较之下,“市市模式”更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因为“市市模式”将让一个省的所有州级城市升格为省级城市,所有的州级干部都升格为省级干部,自然可以大面积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政府管理理念的调适

选择“市市模式”,其客观条件是充分的,主要障碍来自于人们的心理习惯。只要思维习惯和管理理念作适当调适,人们就会乐意接受“市市模式”。这种调适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看清分省大趋势。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近200个郡、近200个路的行政区划,取代郡而成为新的省级区划的州,开始只有十几个,后来出现过遍地是州的格局。因此,从长远看,历史上多次出现过的州郡重合、道路州府重合的情况必然重演,重演的结果必然是省市重合,即一个省管一个市,省就是市,市就是省。既然有这样的大趋势,为何不主动适应,主动将条件成熟的省一次性分解成若干个省级城市?既然江苏必然要分解成13个省级城市,分作十二步,分解十二次完成这一趋势,不如一次分解,一步到位。

第二,不必担心管理手段跟不上。将全国所有的省分解成三百个左右的省级城市,管理条件和管理手段完全具备。交通、通讯、统计、土建四大科学的发展,使得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三百个省级单位已经丝毫不成问题。联合国秘书长要直接与两百多个成员国以及国际组织打交道,我国的外交部也同样要与两百多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打交道,没有听说在交通、通讯、统计方面出现过问题,没听说开会找不到足够大的会场。中央政府直接与两三百个省级城市打交道肯定也不成问题,如果有问题,至多是心理上一时不太习惯的问题。

实际上,我国许多领域的管理已经越过省而直接面向三百个左右的城市了。比如,电话区号,州级城市已经与省级城市平起平坐,全国只有城市电话区号,而没有各个省的电话区号。邮政编码也是有市无省,114、110等等管理手段也是直接面向城市而不是面向省,省实际上已经在分解。既然如此,就不用担心省分解成若干省级城市以后的管理问题。

第三,科学看待“渐进”问题。渐进往往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但是,渐进不是绝对的,条件不成熟应当渐进,条件成熟就应当快进。再说,渐进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比如,用五年时间,在十个省的范围内选择十个城市提拔为省级城市,然后再用五年在另外十个省提拔十个省级城市,这当然是一种渐进。但是,先选择一个省,将其管辖的所有州级城市一次提拔为省级城市,用十年的时间调适巩固,然后再选择一个省进行同样的操作,这同样也是一种渐进的发展道路。

刘大生 2007年1月14日于南京求稗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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