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胡锦涛提出所谓“构建和谐社会”以来,虽然从中共最高层以至各级党政官员都口口声声侈谈“和谐社会”,党控的媒体也跟着起哄一样地进行着大力宣传,但实际的情况却是,中国不仅没有朝着所谓的和谐社会迈出一步,没有露出半点社会和谐的样子,反而是整个社会越来越不稳定,越来越不和谐了。这不仅从社会现实反应出来,就连中共官方也不得不承认不和谐的现实。就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肖扬在讲话中就不得不承认,目前中国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越来越多,而且出现犯罪的低龄化、黑社会化,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这就足以说明中国社会的真实了(但这位最高法院院长在同一报告中竟然将“群体性事件”与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并列在一起,显然是混淆视听,妄图把中国当前老百姓的维权行动列为暴力犯罪事件,这是人们无法接受的)。
肖扬在讲话中承认,2006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共判处罪犯75万9千230人,其中27万6千479人属于犯有严重暴力事件的罪犯。世界上其他的国家有这么多严重暴力事件的罪犯吗?是不是中国的人口太多,犯罪分子也就太多了呢。其实,即使按人口比例计算,中国的严重暴力罪犯也是全世界最高的。只可惜这位最高法院院长没有透露在2006年中国各级法院到底对多少人判处了死刑,多少人执行了死刑,因为,在中国,这是“国家机密”!但据外界估计,2006年中国处决了一万多名死刑犯,占到全世界被处决犯人的90%以上!这样一个社会的现实,怎么能够和和谐社会挂上构?更大的危机在于,现在每年的严重暴力犯罪中呈现出与以前不同的特点,即全国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大案多、要案多,跨地区犯罪多;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故意杀人等犯罪突出;犯罪的组织化、黑社会化、暴力化、智能化、低龄化趋向越来越明显。这就是今日中国的现实。
造成这种社会不和谐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由于中国的政治体制一直以来是一党专制的政治独裁,因而作为国家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基本的民主自由权利,或者说在宪法上以纸面形式所列出的那些公民应该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被剥夺,随时处于被宰割的地位,他们的利益屡屡被侵犯;更由于贪官污吏与不良商人的权钱勾结而侵犯民众的切身利益,这在近年来的城市拆迁、农村的强制征地等等方面尤为突出。这就不能不激起群众的抗争,这就是群体性事件屡屡爆发的根本原因。据社会学研究人员的调查、分析,中国9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都是由于老百姓的利益被侵犯而引发的。老百姓由于自己的基本利益被侵犯而上访,或者群起而抗争,这造成了社会的动荡,当局则采取残暴的手段进行镇压。这哪里还有什么和谐可言?而且,近两年来这种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与激烈程度与日俱增,也成了中共高层的心病。中共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说辞可以说是迫于无奈,因为反映民怨的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导致了社会的动荡,造成了社会的不稳,进而影响到中共的统治。
其二,造成社会不和谐的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近年来黑社会组织的犯罪越来越突出,这一点尤其引人瞩目。一方面,黑社会组织的猖獗造成了社会的振荡,引起了社会的恐惧;另一方面,黑社会组织往往都有权力机构作为保护伞,这更激起民愤。人们从已经揭露出来的黑社会组织与官方勾结的严酷现实看出了端倪,比如,辽宁、福建、四川、广西等地的黑社会组织的“帮主”都有与官方勾结的事实。而最新的例子则是日前曝光的江西省涉黑第一案――熊新兴黑帮团伙案。这个黑帮团伙长期以来犯有故意伤害罪、金融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可谓罪行累累。但熊新兴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频频行贿为其黑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编织了“保护伞”,于是,原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原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操宜荣以及众多民警都成了这个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更令人震惊的是江西省公安厅的副厅长许晓刚竟然也成了这个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就在破获了这一黑社会团伙,而在法院审理这一犯罪集团的过程中,审理法院竟然收取了这个黑帮涉案人员的74万元现金!这恐怕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大概可以上吉尼斯世界记录了吧。
在中国的所谓改革开放以前,黑社会组织不能说没有,但却不是社会的主要问题,对社会的为害尚不是太严重。但近年来黑社会组织的猖獗成了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黑社会组织的泛滥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按照中国最高法律机构的网站的介绍,这类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结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地域和行业实施非法控制等特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为什么会怎样?这就不能不从中国目前社会的结构性弊端去找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一方面在政治上继续严格施行专横的独裁制度,另一方面,邓小平所谓的“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新政”其实造成了更严重的社会不公:权力阶层利用手中的权力巧取豪夺,且利用权钱勾结而迅速暴富。正是由于这种社会的不公,使得一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一部分人被权力阶层和主流社会所歧视、所抛弃,已经无法在社会上生存,随之铤而走险,与社会相对抗,干出种种危害社会、危害大众的无法无天的罪行来。进而,为了生存,他们必须找靠山,找保护伞。于是,黑社会组织就与权力机构或者集团相勾结。一般来说,他们以各种手段渗透到执法部门,尤其是公检法部门,寻求政治上与法律上的保护伞和代理人。由于他们拥有一张保护伞,人们要想揭露他们已是相当不易。连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肖扬都说,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如果没有后台和保护伞是绝对不能坐大的。
所以,今日中国的现实就是,一方面,民众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而奋起抗争,另一方面,黑社会组织的猖獗与泛滥。这两方面虽然性质不同,但都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使得社会离开和谐越来越远。当然,生活在当今中国社会的人们对于党政官员的贪污腐败的痛恨,对于贫富差距的扩大,对于医疗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对于环境污染的忧虑,等等问题,也构成了对社会和谐的挑战。因此,中国社会不是向着和谐迈进,而是越来越远离社会的和谐。
所以,中国社会的不和谐完全是由于中共的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所造成的,而且随着官场贪腐的日益恶劣而愈形严重,百姓所遭受的损害也将日益严重,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威胁到中共统治的本身。什么时候中国不再是中共一党专政的天下,而是施行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老百姓的民主自由权利得到了保证,目前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就会偃旗息鼓了,而社会公平得到了保证,黑社会组织就会大大减少,对社会的威胁也就会减少。到那是真正的社会和谐才会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