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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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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高智晟案”:“中共”抖落出苦涩的“包袱”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此判决实在是“高”!既能使高智晟“住嘴”又能减轻国际压力;“中共”当局“人才辈出”啊!

作者 : 雷雨,


發表時間:12/30/2006

近几日惊悉以下二则消息: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高智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大纪元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赵子法报道)根据高智晟家人和北京人士胡佳的消息,被中共当局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已经回到北京的家中。”

为什么称“惊悉”,因为此判决实在出乎笔者意料;不可否认在今年8月15日高智晟被“密捕”之后不久,我曾撰文说到“高”会被判重刑,是十年以上的徒刑;相信当初会有许多关注“高”的命运的人士和我有相近似的想法。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我等对“形势”做出错误判断,大跌眼镜呢?且看“中共”如何表演:

高智晟8月15日在山东其姐姐家中被捕,“秘密行动”之后四五天官方才有几个字的短消息称高智晟被“拘留审查”;从此就把“高”藏起来了。同时,对高智晟在北京的眷属恶意骚扰、严加管束;对救营“高”而奔走呼号的人士遣返故乡、软禁在家;与“高案”有牵连的“民运”、“维权”人物陆续被捕……对国外的抗议呼声“中共”无计可施,于是就装聋作哑,默不做声,任凭愤怒的声讨找不着“敌人”;当局的“忍”功非凡,绝不在“李大师”宣扬的“真、善、忍”之下,更为重要的是身体力行,难能可贵!待“纷争”稍许平息之后,“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9月21日被警方逮捕,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是,警方一直封锁消息(BBC中文网 2006年10月13日)。”呜呼!“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毛时代”就等于“现行反革命”,开完公审大会就可以枪决;虽然如今可以从轻发落,可也是大牢“伺候”的结局。在高智义为其弟高智晟委托莫少平律师作辩护人一事上“中共”也是软硬兼施、百般刁难;笔者不才且愚顽,不过仅凭“常识”就可认定即使是恶贯满盈的罪犯也有权力聘请律师。对此无理纠缠无果之后又对莫律师的工作任意拖延、推诿。首先的理由是“高案”“涉及国家秘密”,不许他人介入;莫律师据理力争,“煽动”是公开行为,与“秘密”毫无瓜葛。当局理屈词穷,又生一计:“高智晟拒绝任何人为他辩护”;可是,一家之言,空口无凭,如何使人相信?泱泱大国的法官翻手云为、覆手为雨,视谎言如儿戏,法律于民何用?

半个月前,莫律师向高智晟的家属提供的案情通报中有四点内容,笔者在此摘录其中有价值、可信的三点:

“1、‘高智晟案’已于今天(2006年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说法院已经在三天前公布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2、法院为高智晟指定了两名律师,在今天上午庭审时为高智晟辩护;

4、国际媒体对‘高智晟案’的‘炒作’可能对高智晟的定罪量刑不利。”

在第2点中我们能够明白从“高智晟案”“涉及国家秘密”到“高智晟拒绝任何人为他辩护”,再到“法院为高智晟指定了两名律师”。一串谎言之后,莫律师终于被彻底排除在此案之外。第4点把国际上潜在的抗议浪潮称作“炒作”,暗示“炒作”的结果会拿高智晟出气,罪加一等;流氓就是流氓 ,此又多一个例证。

此案当庭并未宣判。众所周知,当时已近“圣诞”、“元旦”,西方人士正在准备过节;“中共”的高官还在和其麾下的“法官”密谋最后的黑箱操作;有人断言“高智晟案”在年底之前会有结果。万事俱备,所有关心高智晟命运的人士都为此狂捏一把汗,新一轮全球声讨也将再起;一周之前判决结果终于“憋”出来了:“判三缓五”。实在令人诧异!应该说这是一个远好于人们预想的结果。再者,高智晟根本不可能被无罪释放;因此,就是“再好不过”的了。此判决实在是“高”!既能使高智晟“住嘴”又能减轻国际压力;“中共”当局“人才辈出”啊!

可是,既然如此又何必当初的“恐怖”加“无耻”,营造出高智晟大难临头的气氛。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最后一步帮了高智晟一把,或者“中共”迫于“压力”、“奥运”等因素而良心发现、回心转意……仔细思来想去,以上因素并不能起决定作用;让我们一同回顾高智晟在入狱前的所作所为和当局对之的态度就会明白笔者的意思。一年前的2005年12月中旬高智晟被迫关闭其律师事务所,从此就成了“下岗职工”;不过“高”也没有闲着,“云游四方”;所“游”之处常有便衣“保镖”相随。从那时起到今年“8.15”被捕,高智晟“不思悔改”,变本加厉,“中共”为什么没有早日把他收入囊中?有人坦率直言,其意为若在“江泽民时代”高智晟早被探囊取物了;我想当今的事实是“压力”和“善意”交互作用的结果。从不肯轻易拘捕高智晟到轻判“封口”是成熟稳定思想指导下的一贯行为;还有从“密捕”到“密审”也是一脉相承的“秘密”,“党”就是喜欢“玩”“秘密”,高深莫测,他人不可染指于鼎。因此,“高智晟案”有惊无险!

至此,笔者确信当局在处理“高智晟案件”时充分利用了相声技巧(别笑,我是严肃认真的)——“包袱”,也许是他们的无意行为。那么,什么是“包袱”?“曲艺术语:指相声、独角戏和山东快书等曲种中组织笑料的方法。一个笑料在酝酿、组织时称‘系包袱’;迸发时称‘抖包袱’。习惯上也将笑料称为‘包袱’。”可是,“中共”把“恐怖”、“无耻”和黑箱操作等等塞入“包袱”,最后才抖落出苦涩的“包袱”——让人哭笑不得!可惜,此特长没有用在正当之处;因此,对当局的某些高官而言“从政”是一个错误,一生致命的缺失。不过“行行”都要退休,依笔者之见将来有机会改行说相声吧;既可以减轻大权旁落后的孤独、苦闷和恐惧又可以为不景气的祖国传统相声作一点贡献。博人一笑,补偿罪孽;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20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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