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教育家们常常把德育放在教育的首位。孔子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在他看来,千里马最可贵的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他的德行。所以他在执教时,总是把德作为学生的主修,而把其他能力的培养作为选修。他的后继者们也大都继承了这一教育理念,如宋朝的儒学家陆九渊就提出了“不识一字也要学会做人”的教育观。
即使是站在现代人的视角上来看,圣贤的话也颇有道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饱学之士失去自律,肯定要比一个大字不识的流氓更危险,对社会、家庭和他自己而言,真还不如没有知识的好。
但我们今天的教育思想,显然与儒家“重德”教育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如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周迅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周迅是一个因犯偷窃罪而被中国科技大学开除的学生(当时并未引起争议),但问题是后来这位学生又参加了高考,并且顺利地通过了北大的录取分数线,还是湖北省的文科“状元”。这下麻烦就大了:因为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被勒令退学不足一年”的大学生是不得再次参加高考的!
这本是一个无可厚非的决定,在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哈佛大学就有这样两例:
某学生违背哈佛大学图书馆规定,私自将一本藏书带出馆外,所以,在图书馆失火的情况下,这本藏书成为唯一幸免的珍贵文物。但后来,哈佛大学校长在感谢该学生为哈佛大学留下珍贵文物的同时,还是按照馆藏图书不得带出馆外的规定将这位学生除名。 另一个是学者汤轶在哈佛留学记事中提到的,一个叫泰瑞的学生,因为考试作弊在第二学期就被学校开除了,理由也是违反了校规。
可见,学校将违反校规者开除出校,永不录用,可以说是名正言顺的事情。不管他或她的行为客观上对于学校有多大的功劳或者有无明显的伤害,只要违反了校规,都应该承担被处罚的后果。这既反映了哈佛对学生品德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美国的法制精神,而正是这一切成就了这所世界一流的大学。
但在中国,处理类似的问题就复杂得多。周迅事件一经媒体披露,许多笃信“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理性人士”便纷纷站出来为周迅喊冤,要求为“状元”开绿灯,进而修改相关的教育规则,还美其名曰“要允许年轻人犯错”。
可以想象,当一个有犯罪劣迹的高考“状元”趾高气扬地走进大学校门时,对这个社会的不良暗示该有多大。
说到底,这都是国人的科举情结惹的祸。我们知道,尽管形式上的科举制度在一百年前就已寿终正寝,但它的阴魂仍旧徘徊在许多国人的心中。时至今日,不少人对“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科场智慧”充满敬意,却对一个人的高风亮节缺乏发自内心的尊重,而这实际上就是二千多年以来儒家的教育思想在这个农耕社会所遇到的最大麻烦。
今天,不仅社会舆论常常站在分数一边,相当多的大学在招生时,往往也只看重高考的成绩,各个大学只会比谁录取的“状元”多,而忽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在教学中,各级学校也只重视学生考卷上的分数,而忽视对学生品德的教育。要知道,我们今天糟糕的社会风气正是从这样的教育体制中培养出来的。
可见,直到今天,“重智轻德”的科举意识仍旧制约着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步伐,而它正是我们的素质教育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