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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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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厚仁:虚幻的民主社会主义不是改良后极权主义的救命稻草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民主和制衡都是手段,而自由人权才是目的。一切都是立于法律之下的人类平等,保护的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就是宪政,宪政就是人民主权和权力制衡所要达到的自由人权的目的。

作者 : 魏厚仁,


發表時間:11/18/2006

在后极权主义即将丢盔弃甲地遁入历史的荒冢之际,一些妖魔文化熏陶出来的所谓精英,不识时务的以后现代化的宪政理念对后极权主义的设限的保守主义面目,来捍卫既成事实的血腥后极主义。这逆天下大势世界潮流而动的荒诞无稽,最近又以马克思是民主社会主义者的更加荒唐,来为后极权主义改良派打气还魂。虽然这一论者是以历史上的马克思主义否定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但他们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结论,难免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那么,民主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祸色呢?专政社会主义换成民主社会主义的招牌,中国的后极权主义灾难就能解决吗?

社会主义是公有制的计划经济,民主社会主义以和平渐进的形式步入社会主义社会,暴力社会主义则以暴力革命的方式快速实现社会主义。这就是无论什么型号的社会主义,都万变不离其中的挣不脱与社会主义宗旨的血缘关系,即消灭私有产权文明的由自由的市产价格调节的国民经济,而开启国家官僚所有制经济的破天荒。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中,以伯恩思坦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主流派,于十九世纪末就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纲领的修正,毅然废除了暴力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歪理邪说,步入了民主社会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议会道路。消灭私有制仅仅作为一个口号被保留,直至二十世纪的一九七五年社会党国际召开有近一百八十个会员党参加的国际大会,一致否定了消灭私有制这一象征性纲领口号,民主社会主义由此完全进入了名存实亡的境地。民主社会主义仅仅作为党名和国号在欧洲保持存在,既没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也没有伯恩斯坦的社会主义痕迹可寻的民主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宪政,而宪政又是自由主义,就是以自然法为圭臬的法律统治而非唯理主义的人治。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随着人类进步的脉搏,从唯理主义转向现实主义,自然也就汇入了自由主义政党的国际大家庭了。

社会主义是唯理主义的人治,自由主义是现实主义的法治。用自由主义的法律统治来对比社会主义的伟人统治,无论从理论或者实践上看结论都是一致的,那便是制度优于理性。

国家是生活在这一土地上的所有人的家园,这所有人就得有国家的政治主权。而这政治主权是通过看得见的程序正义原则落实的,也就是民间政治组织的党派提出候选人,由公民的自由选举确定议会和政府。这里体现的是程序正义而非大而空的实质正义,是人的精神平等而非反进步的物质平均。至于自由主义向集体和社会福利趋进,那是对货币投放量小于经济发展量的经济危机认知的结果,也是满足人性和道德的人类文明共识的结果,与社会主义这一集体主义和威权主义结合的奴隶主义无关。另外,通过税收和福利计划对所得的二次分配,以及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活动总水平进行宏观调控,也都属公共事业范畴的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对经济干预毫无共同之处,完全没有超越国防、秩序和社会公益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

法律是维护弱者权利的国家强制,然而谁是最强者呢?自不待言,国家权力的持有者是最强者,那么防止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的权力制衡,就是社会契约的宪法的第二要义。近来人们不是在掩盖文化大革命的民族大血案,就是在呼吁清算这一大民族大血案,这血案不就是共产党的权力无限性造成的吗?毛泽东说 ,斯大林造成的苏联肃反灾难,在英美是不会出现的。无独有偶,邓大屠夫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在西方也是不会形成的。中国的大枭雄们并不糊涂,可就是只看到别人身上落下的乌鸦,实际都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人治本身所造成的灾难。无论是举着民主招牌的奴隶主义还是打着革命幌子的奴隶主义,难道不都该废除吗?没有以人为本的自由人权为核心,什么样的民主都是假民主真独裁。

民主和制衡都是手段,而自由人权才是目的。一切都是立于法律之下的人类平等,保护的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就是宪政,宪政就是人民主权和权力制衡所要达到的自由人权的目的。民主社会主义之所以叫社会主义,不就是因为它主张消灭私有制而实行公有制的计划经济吗,不就是不用暴力而用和平手段消灭私有产权文明和现代企业制吗?布莱尔或施罗德,难道都是这样一些行政首席长官吗?

用自由主义的宪政三原则来衡量欧洲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哪一个不是完整的自由主义的宪政共和国呢?把这样的国家当成民主社会主义,不仅为后极权主义血腥以认识上的偏差开脱罪责,而且为后极权主义回归民主社会主义的改良铺平了道路。这种对民族毁灭的讳疾忌医,何来的真实与实用的学术可言呢?如果说马克思的妖术被他自己下了保险,在封建主义和皇权主义遗风十分浓重的初级民主的俄国和中国的灾难,主要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和周恩来们造成的,那还多少符合点实情。虽然社会主义到了马克思阶段危害性更大了,但毕竟还处于不犯法的思想范畴,尤其是以人类自由的急迫心情为出发点。但今人总不能拿民主社会主义的虚幻当真实,拿人的善良动机当真理。

有病乱投医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屠宰场和火葬场总不是有生命欲望的人寄予厚望的所在吧!我难以理解的是,把简单的真理弄复杂了的人也能和知识配伍,被尊称为知识分子,往往还被戴上精英的桂冠?在后极权主义血腥统治的中国,自由主义就是民主革命主义者,至于自由,那仅仅是实现民主共和秩序时的人们的政治法律关系。面对血腥,不是血腥的对抗者,就是血腥的支持者。这就是目前中国自由主义者,是人还是鬼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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