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电视台有个很火爆的电视辩论节目:《齐鲁开讲》。节目每期都会就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现场有从社会各界邀请的正方、反方团体,还有观众短信投票、观众电话表述,似乎真的很贴近民意。但我向来对这个节目不太感冒,因为虽然它很多时候讨论的都是敏感问题,却中规中矩,连擦边球都不敢打,没有任何尝试性突破,甚至搞得很是主旋律。加之许多辩手明显的文化底蕴的浅薄,一个多小时的辩论基本没有什么深入性见解,双方总是逮着几个表象问题争来争去,好不热闹!讨论偶尔碰触到问题的实质,这时也往往到了擦边的边缘,主持人赶忙把话题引开,好不惊险!我不知道,这样一个节目,是在博弈,还是在演戏?
最近两期的《齐鲁开讲》我都从头到尾看了,主要是对这两期所讨论的话题比较感兴趣:一个是由钟南山同志的厥词所引发的是否应恢复城市收容制度的问题,另一个是关于网络是否应实行实名制度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它的确在国内引起了大讨论,而且相当一部分“统治阶级”民众的态度是,钟南山是个好同志!收容是个好制度!要同“阶级敌人”斗争到底!在看《齐鲁开讲》时,我最关注的是电视屏幕上滚动显示的观众的投票数,节目一开始赞成恢复收容制度的票数便遥遥领先,甚至一倍于反对票。只是到了后半段,随着来自北京的一位法学教授的精彩论述,反对票才又追了上来,最终与赞成票基本持平——这就是我们的民意。
《齐鲁开讲》在讨论第二个问题时,反对网络实名者(反方)也运用法制观念,提出网络实名违宪、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观点。这时,我耳闻目睹了正方许多令我目瞪口呆的言论与行为。比如反方说,网络实名违反宪法,正方竟然反驳道,你不要老是搬出宪法、刑法来。反方又说,网络实名违反“无罪推定”这一基本法制理念,这时正方一脸茫然,显然是不明白“无罪推定”是什么意思。当反方数次提及国外在实行网络实名方面的经验教训时,正方义正言辞地质问道,咱们中国的事情,你老拿外国作比干什么?!还有一个观众打进电话来,竟然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要是没做害人的事,就不会反对网络实名!这句不亚于“钟氏厥词”的“豪言壮语”竟然引来了旁听席上的热烈掌声!最终,赞成网络实名的票数几乎一倍于反对票——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现代中国的民声与民意。
两个问题的大部分赞成者的基本观念都一样,认为恢复收容与网络实名可以更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这恰恰更体现了中国民众公民意识与法制观念的淡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两项看似可以更有效地惩治违法犯罪的措施,都是以牺牲公民基本的宪法权利为代价的。公民纳税,雇佣警察来惩治违法犯罪。履行雇佣者交付的合法任务是被雇佣者的法定义务,享受被雇佣者的合法保护是雇佣者的法定权利。但现在,被雇佣者为了自己省事而要雇佣者牺牲自己基本的自由权利。这实质是公民纳税之外的法外投入,或者说是非法投入。对警察而言,他们在使用经费与领取工资之外再享受这种代价高昂的法外便利,就是一种非法收入。可是,我们的民众想到这些了吗?用句中国俗语,都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呢!
公民意识不仅仅指公民权利的享有,还包括公民义务的履行,两者同等重要。一个有强烈公民意识的人会去抢钟同志的手提电脑吗?会在网上侮辱、诽谤他人,甚至进行网络犯罪吗?当然不会,因为他知道遵守正义的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很关键的问题。比如我们雇佣的人民警察是否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收容人群与非法网络行为的界限该由谁来定?答案都是显而易见的。
我是公民——当每一个中国人都意识到这一点时,我们才会迎来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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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对龙:我是公民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我是公民——当每一个中国人都意识到这一点时,我们才会迎来真正的和谐社会。





